我如今已经二十三岁了。我的二十三岁生日已经过去了一个礼拜,可关于我的远大前程,我仍不曾收到任何消息,可以让我对事情有清晰的了解。我们搬离巴纳德旅馆住进圣殿区已有一年多了,现在住在花园街,旁边就是泰晤士河。

波克特先生已有段时间不再辅导我功课了,不过我们依然来往,关系很好。我尚未安定下来从事任何职业(但我希望这只是因为我的财富情况至今未明,仍存在变数),却十分喜爱读书,每天常常读上几个钟头。赫伯特的事情进展顺利,而我自己的全部生活,已在上一章的末尾交代清楚了。

赫伯特因公出差到马赛去了,独留我一人在伦敦,沉闷而孤独的感觉挥之不去。我心灰意冷,焦虑不安,长久以来一直盼着在明天或下个礼拜,人生的障碍便能被通通驱除,却总是失望而归,不禁伤感地怀念起我朋友那讨人喜欢的面孔,以及爽快的性格。

天气也很恶劣,每天风雨交加,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满大街都是泥浆,没有一块干燥的地方。每天都有一大片面纱一般沉重的乌云,从东边飘到伦敦上空便静止不动了,仿佛东方的乌云和狂风无穷无尽。狂风呼啸,城里高楼的铅皮屋顶都被刮掉了,在乡下,树木被连根拔起,风车的叶片也被卷上了天。从海岸不断传来船毁人亡的消息,听了叫人心情郁结。这一天,狂风大作,大雨倾盆,晚上,我在家中读书。

同当时相比,现在的圣殿区这一带出现了一些变化,不复当初的萧瑟,也不再有被泰晤士河水淹没的危险。我们住在河边一幢房子的顶层,那一夜,大风咆哮着从河上刮来,吹得整幢房子都在摇晃,房子仿佛被无数枚炮弹击中,也好似身在惊涛骇浪之中。起风没多久,暴雨便紧随而至,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我抬头注视着摇动的窗格,心想自己真好像处于一幢在暴风雨中飘摇的灯塔里。烟囱里的烟不时倒涌进屋里,仿佛烟也无法忍受在这样的夜里出门。我打开门朝楼梯下方张望,只见楼梯灯都熄灭了。我手搭凉棚,透过漆黑的窗玻璃向外看去(外面风急雨骤,哪怕只打开一道缝也不可能),发现院子里的灯也熄灭了。桥上和岸上的灯不住地摆动,风吹过河上驳船的煤炉,卷起一阵阵火花,就像溅起了炽热的火雨。

我把表放在书案上,准备在十一点钟合上书。我刚把书合上,圣保罗大教堂和城里许多座教堂的钟都敲响了,它们有的奋勇当先,有的同时而至,还有的紧随其后。伴随着呼呼的风声,连钟声都有些失真了,听来古怪至极。我侧耳聆听,琢磨着风声如何向钟声发起攻击,将钟声撕成了无数碎片。就在此时,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

我的神经一下子就紧张起来,顿觉心惊肉跳,还以为是姐姐的魂魄来了,不过这愚蠢的念头并不重要,不值一提。过了一会儿,我又听了听,听见那脚步声踉踉跄跄地朝我这里来了。我忽地想起楼梯灯灭了,便拿起台灯走到楼梯口。四下里一片沉寂,可知不管来人是谁,在看到我的灯后都停下来了。

“下面有人吗?”我向下望着,大声喊道。

“是的。”下面的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

“你要去几楼?”

“顶楼,找皮普先生。”

“我就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要紧事。”那人答完,便走了上来。

我站在那里,把灯举过楼梯栏杆,那人慢慢地走进了灯光里。我拿的是一盏有罩的灯,本是用来读书的,光圈非常狭窄。因此,他整个人只在光线里出现了一会儿,便再度隐没在了黑暗中。电光石火之间,我看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那人带着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神情抬起头来,一见我就露出了感动和高兴的神色。

我随着那人移动灯光,只见他穿着得体,却有些不修边幅,就像刚刚出海归来的行者。他留着一头长长的铁灰色头发,大约六十岁,肌肉发达,腿很结实,但由于长期经历风吹日晒,他的皮肤被晒得黝黑而粗硬。他走上最后一两级楼梯,灯光笼罩住了我们二人,这时,他向我伸出了双手,我见了只觉得错愕不已。

“请问你有什么事?”我问他。

“什么事?”他停顿了一下,重复道,“啊!是的。如果你允许,我将向你解释清楚。”

“要不要进来?”

“是的。”他答道,“我很乐意,先生。”

我问他这个问题,语气相当冷淡,因为我厌恶他那副认得我的表情,讨厌他脸上仍然闪动着的愉快而欣慰的神情。我很反感,还因为那似乎暗示着他希望我做出同样的回应。尽管如此,我还是带他进屋,把灯放在桌子上,尽可能客气地请他解释一下来意。

他打量着四周,神情古怪至极,似乎又惊又喜,仿佛他所欣赏的这些物件也有他的份儿。接着,他脱掉了粗糙的外套,摘下了帽子。我看到他的头顶没有头发,布满褶皱,只有四周长着铁灰色的长发;然而,我看不出此人是何来历。片刻后,我又看到他朝我伸出了双手。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有点儿怀疑他是个疯子。他看着我,手上的动作僵住了,接着慢慢地用右手揉搓着脑袋。“我盼望了那么久,赶了那么远的路,现在这样,实在是太失望了。”他粗声粗气地说,“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怪我,也不怪你。我先歇一歇,再和你说清楚。请允许我歇一歇。”

他在壁炉前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用那双长满青筋的古铜色大手捂住前额。我仔细地望着他,向后退了两步,却依然觉得他很面生。

“这里没别人了吧?”他回头看了看说。

“你一个陌生人三更半夜走进我的房间这样问我,到底有何贵干?”我说。

“你真出色啊。”他说着对我摇了摇头,从容且充满深情,搞得我莫名其妙,火冒三丈,“我很高兴你长大了,还变得这么出色!但不要抓我,要不你准会后悔的。”

我本就放弃了他看穿的这个企图,因为我也认出了他!即使我想不起他的样貌如何,但我还是认出了他!即使狂风骤雨能驱散中间的那些年月,粉碎那期间发生的前尘往事,将我们吹回到一高一矮第一次对面而立的墓地里,也不可能像现在他坐在炉火前的椅子上这样,让我如此真切地认出他。无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锉刀给我看,无须他从脖子上取下手帕缠在头上,无须他用双臂拥抱自己,颤抖着在房间里来回移动,回头注视着我,让我辨认。前一刻,我还绝想不到是他,但后一刻,我不需要他的暗示,也认出了他。他就是当年的那个囚犯。

他回到我站着的地方,再次伸出双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我大受震撼,已然失去了镇静。我不情愿地把手伸给他。他热情地抓住我的手,举到唇边吻了吻,却没有放开。

“我的孩子,你真是高贵了。”他说,“你太高贵了,皮普!我一直都记得!”

他的态度变了,好像要拥抱我似的,我连忙用一只手抵在他的胸前,将他推开。

“别动!”我说,“离远点儿!如果你感激我小时候所做的一切,那我希望你弃恶从善,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你的感激之情。你若是来感谢我的,那根本没必要。但你既然找到了我,那你来这里必定是出于好意,我不会拒绝你,不过你一定要明白……我……”

他牢牢地凝视着我,眼神是那么奇怪,我只顾着瞧他,再也说不下去了。

我们默默地注视着对方,过了一会儿,他说:“你说要我明白。你要我明白什么?”

“我要你明白,很久以前我的确偶然间同你有过交集,但时移世易,我不愿再同你有任何来往。我愿意相信你已经悔过自新,并且很高兴能把这话告诉你。你来感谢我,我也十分欢喜,因为我觉得自己值得感谢。尽管如此,你我依然不是同路人。你浑身湿透了,看起来很疲倦。走之前要不要喝点儿什么?”

他松松垮垮地把围巾系好,站在那里,用敏锐的目光注视着我,把围巾长长的末端放在嘴里咬着。“在我走之前,”他回答说,嘴里依然咬着围巾,眼睛仍然盯着我,“请给我一杯酒,谢谢你。”

靠墙边的桌上放着一只托盘。我把它拿到火炉边的桌子上,问他想喝什么。他摸了摸一只瓶子,却没看它一眼,也没说话,于是我给他倒了一杯热的兑水朗姆酒。倒酒时,我尽量让自己的手不哆嗦,他向后靠在椅背上,嘴里叼着拖下来的长围巾末端(显然是忘记拿出来了),他向我投来的目光让我不能自持。最后,当我把酒杯递给他时,我惊奇地看到他眼里充满了泪水。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站在那里,毫不掩饰希望他赶紧走人。但看到他委屈的面容,我心软了,还自责起来。“但愿你不要介意我刚才的疾言厉色。”我说着,赶紧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拉过一把椅子到桌子跟前坐下,“我是无心的,但若伤害到了你,我很抱歉。我祝你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我把杯子举到唇边,他一张嘴,围巾就从嘴里掉了出来,他惊讶地瞥了一眼围巾,随即伸出一只手来。我只好向他伸出手,他这才喝了一口,还用袖子抹了抹眼睛和前额。

“你过得怎么样?”我问他。

“我一直在新大陆,放过羊,养过家畜,还干过别的活儿。”他道,“那儿远在千里之外,隔着波涛汹涌的大海呢。”

“你干得不错吧?”

“非常不错。和我一块儿去的人也很好,但没人比得上我。我是名声在外哩。”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我真盼着你这么说呢,我亲爱的孩子。”

我没有去弄明白他这话的含义,也没有试着去理解他的语气,反倒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曾托付一个人来找我,他办妥事情后,你再见过他吗?”我问。

“再也没有见过,也不太可能见到了。”

“他信守了承诺,给我送了两张一英镑的钞票。你知道,我那时是个穷小子,对一个穷小子来说,两英镑可谓一笔小小的财富。像你一样,从那以后我也过得很好,你必须允许我回报你。你可以把这钱给其他可怜的孩子。”我拿出钱包。

他看着我把钱包放在桌上打开,看着我把两张一英镑的钞票从里面取出来。它们崭新干净,我把它们摊开,交给他。他一边看着我,一边把两张钞票叠在一起,纵向对折,随后一卷,就着灯火点燃,还把灰烬扔在了托盘里。

“请恕我冒昧,”他说,虽然笑了笑,却像是在皱眉头,接着,他皱了皱眉,却像是在笑,“自从你我在那片偏僻阴冷的沼泽地分道扬镳以来,你是怎么过上好日子的?”

“怎么?”

“是的!”

他喝干了杯子里的酒,站起身来,走到炉火边站定,那只棕色的大手搁在壁炉架上。他把一只脚放在栅栏上烤干取暖,湿漉漉的靴子立即冒出了热气。但是,他既不看它,也不看火,而是死死地盯着我。直到现在,我才开始颤抖。

我的嘴巴张张合合,却没有发出半点儿声音,于是我强迫自己告诉他,我继承了一笔财产,只是我的声音含含糊糊的。

“请允许我这蝼蚁一样的人问一问,你继承了多少财产?”他说。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知道。”

“请允许我这蝼蚁一样的人问一问,你继承的是谁的财产?”他说。

我又结结巴巴地说:“我不知道。”

“我能猜一猜你成年以来的收入吗?”罪犯说,“第一位是不是五?”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只手搭在椅背上,呆呆地望着他,一颗心突突狂跳,像是一把重锤在胡乱敲击。

“这事少不了监护人。”他继续说,“在你还未成年的时候,应该有个监护人之类的人物。也许是律师。至于这个律师姓甚名谁,想必第一个字是‘贾’吧?”

电光石火之间,一切都明了了,我的处境的全部真相浮出了水面。失望、危险、耻辱以及各种各样的后果一股脑向我袭来,我被压垮了,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可以呼吸。

“这么说吧,”他又道,“有人雇了那个名字里带‘贾’字的律师,这个律师可能叫贾格斯。这个人漂洋过海来到朴茨茅斯,在那儿上岸,想要来找你。你刚才说,‘你既然找到了我。’很好!那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呢?我从朴茨茅斯写信给一个伦敦的人,打听你的详细地址。至于那个人是谁呢?他叫文米克。”

这会儿,就算有人告诉我,我只要说句话就能保住性命,我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站在那里,一只手放在椅背上,另一只手捂着胸口,似乎要窒息了。我就这样站着,狂乱地望着他,渐渐地,我觉得整个房间开始旋转,连忙紧紧抓住椅子。他一把扶住我,把我拉到沙发上,让我靠在靠垫上,他单膝跪在我面前,把脸凑到我跟前,此时,我已经清清楚楚地记起了他的样貌,只觉得不寒而栗。

“是的,皮普,亲爱的孩子,正是我把你培养成了一个上等人!这一切都是我做的!那时候我发过誓,我只要赚到钱,那钱也要给你花。后来我又发誓,我做投机买卖要是发了财,也会让你发财。我的日子过得苦巴巴的,就是为了让你过得顺遂。我努力工作,就是为了不让你干活儿受累。亲爱的孩子,这又能怎么样呢?我告诉你这些,难道是为了让你对我感激涕零?我绝没这样的想法。我告诉你这些,只是为了让你知道,你当年救了一个连野狗都不如的人,如今他也能高抬起头,还栽培了一个上等人,而皮普你就是那个上等人啊!”

我痛恨这个人,害怕这个人,甚至对他厌恶到了只想避开的程度,即使他是一只可怕的野兽,也不过如此。

“听我说,皮普。我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是我的儿子,对我而言,你比我的儿子更重要。我把钱存起来,只是为了让你花。那时候我给人家放羊,住在一幢偏僻的茅屋里,除了羊的脸,我什么也看不见,甚至都忘了男男女女长什么样子,但我能看到你的脸。我在那间小屋里吃饭时,有好多次弄掉了餐刀,我说:‘那孩子又来了,正瞧着我吃吃喝喝呢!’我在那儿看见过你好多次,就像我在雾蒙蒙的沼泽地里看见你时一样清楚。‘只要我得到了自由,赚到了大钱,我就要把那孩子栽培成一个上等人!’我每次都走到外面的天空下,大声说:‘要是我做不到,就让天收了我!’我做到了。哎呀,看看你吧,亲爱的孩子!看看你的住所吧,配得上贵族!贵族?啊!你应该与贵族比比看谁钱多,你保准能赢!”

他说得那么兴奋,那么得意,不过他知道我快要晕倒了,所以没怪我毫无反应。这是我唯一的安慰。

“听我说!”他又道,从我的口袋里掏出了我的表,又把我手上的一枚戒指转向他,瞧了瞧。他一碰我,我便猛地一缩,仿佛他是一条毒蛇。“是一块金表,太美了。这才是上等人用的物件!这是一枚钻石戒指,四周还镶着红宝石呢。这才是上等人用的物件!看看你身上的亚麻衬衫,多么精致,多么漂亮。看看你的衣服,再也找不到更考究的了!你还有那么多书!”他环顾房间,“高高地堆在书架上,足有好几百本!你全都看过了,是不是?我来的时候就见你在看书。哈哈哈!你会读书给我听的,亲爱的孩子,对吧?就算是外文书,我听不懂,可听你给我读,我照样骄傲。”

“听我说,皮普。我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是我的儿子,对我而言,你比我的儿子更重要。”(第313页)

他又把我的双手拉到唇边亲吻,我却觉得遍体冰凉,连血液都变冷了。

“你先不要说话,皮普。”他说,又用袖子抹了抹眼睛和前额,嗓子里发出我永世不忘的咔嗒声。他说得那么诚挚,这下我更害怕了。“你安静一会儿吧,不要说话,亲爱的孩子。你不像我那样,长久以来一直期待着这一天。我有准备,但你没有。你难道从没想过可能是我吗?”

“啊,不,不,不。”我答,“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那现在你知道是我了,我一力栽培了你。除了我自己和贾格斯先生,并无第三个人。”

“没有第三个人?”我问。

“没有。”他说,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还能有谁呢?亲爱的孩子,你长大成人后,是多么英俊啊!有没有寻得明眸皓齿的可人儿?有没有相中哪个明眸皓齿的可人儿?”

艾丝特拉,艾丝特拉!

“亲爱的孩子,如果钱能买到那样的可人儿,那她一定会属于你。这倒不是说像你这样的上等人,又那么仪表堂堂,不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赢得姑娘的芳心,但你有钱,就更有底气了!让我把我要说的话讲完,亲爱的孩子。刚才说到我给人家放羊,住在茅草屋里,那个东家有和我一样的遭遇,他临死前给了我一笔钱,那之后我得到了自由,就离开独自去闯**了。我无论干什么,都是为了你。我说,如果我所做的事‘不是为了他,就让老天收了我!’。一切都是顺风顺水的。我刚才和你说过,我的买卖是远近闻名的。东家留给我的钱,还有我头几年赚到的钱,我都寄给了贾格斯先生,让他给你用,所以他才按照我信上的要求,去找你。”

啊,但愿他从来没有找过我!但愿他任由我留在铁匠铺里,即使我心里不知足,也会比如今幸福!

“亲爱的孩子,那时候,一想到我正暗地里栽培一个上等人,我心里就别提有多痛快了。有时候,我走在路上,那些殖民者骑着纯种马呼啸而过,扬起漫天的尘土,弄得我灰头土脸,我是怎么说的呢?我告诉我自己:‘我正在栽培一位绅士,胜过你们百倍千倍!’他们有人议论我,说:‘他几年前是个囚犯呢,现在发了横财,可到底还是那么无知、粗俗。’我又是怎么说的呢?我告诉我自己:‘即使我自己不是上等人,也没什么学问,可我亲手栽培了一个有学问的上等人。你们是有畜群,有土地,可你们哪个栽培过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伦敦绅士?’我坚信有一天我一定会见到我的孩子,我会去到他的地方,让他知道我,我就是这样撑着一口气,一路走过来的。”

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一想到他的手可能沾过血,我就不寒而栗。

“皮普,离开那里对我来说可不容易,多危险哩。但我一直坚信这个念头,越是困难,我就越是执着要做,我下定了决心,绝不回头。最后,我终于做到了。亲爱的孩子,我做到了!”

我试图集中思想,却依然未能从震惊当中恢复过来。在整个过程中,我的注意力似乎更多地集中在风雨上,而不是在听他说话。即使是现在,我也分不清他的声音和风声雨声,尽管风雨声很大,而他早已沉默下来。

“你要把我安置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他问,“我得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亲爱的孩子。”

“你是说睡觉的地方吗?”我说。

“是的。我要好好睡上一觉。”他答,“我在翻涌的大海上折腾好几个月了。”

“我的朋友兼室友不在。”我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你可以住在他的房间里。”

“他明天不会回来吧?”

“不会。”我说,尽管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却还是机械地回答道,“他明天回不来。”

“听我说,亲爱的孩子,”他放低了声音,把一根长长的手指放在我的胸口,样子令人印象深刻,“再小心也不为过。”

“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小心?”

“不然就会送掉性命!”

“送掉性命?”

“我被判的是终身流放。回来就是死路一条。近年,逃回来的人太多了,要是我被逮住,肯定要被绞死的。”

我真是受够了!这个可怜的人,多年来就像给我戴上了一条黄金和白银打造的锁链,如今还冒着生命危险回来见我,他的命就在我手里呢!如果我那时不是憎恨他,而是热爱他,如果我没有对他万分厌恶进而避之唯恐不及,而是钦佩他,敬爱他,愿意和他亲近,结果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反而只会更好,因为那样一来,我自然会发自内心地保护他。

这时候,我首先要做的是拉上百叶窗,这样从外面就看不见屋里的亮光了,接着是关上门,把门锁好。这期间他一直站在桌边喝朗姆酒、吃饼干。看到他那个样子,当初这个囚犯在沼泽地上吃东西的情形再次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不禁以为他马上要弯下腰,锉开腿上的铁镣呢。

我走进赫伯特的房间,将这里与楼梯之间的通道锁好,要想进出,只能经过我们刚才谈话的房间,然后,我问他要不要上床睡觉。他说是的,还要我给他一件我的“绅士衬衫”,留待明早更换。我找出来放好,他再次握着我的双手向我道晚安,我再次感觉遍体冰凉。

我从他身边逃也似的离开,可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我回到我们一起待过的房间里,把火拨旺,坐在火旁,不敢上床睡觉。有一个多钟头,我依然沉浸在震惊当中无法自拔,根本不能思考。后来我的大脑总算可以运转了,这才完全意识到我的人生彻底毁了,我一直以来搭乘的命运之船已经支离破碎了。

我原本以为是哈维沙姆小姐有意栽培我,但那不过是我的一场美梦。她根本无意把艾丝特拉嫁给我,她要我去萨提斯庄园,无非就是看我方便利用,拿我刺激贪得无厌的亲戚,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就用我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试验一下她们向男人复仇的手段。念及此,我难过不已。而最让我痛苦的,是我为了这个囚犯抛弃了乔。我不清楚这个囚犯犯过什么罪行,我只知道他很可能会被带出我坐着思考的这个房间,拉到老贝利街口绞死。

无论如何,我现在都不会回到乔的身边,也不会回到毕蒂的身边了。我想,原因很简单,我自己干了蠢事,伤害了他们,纵然有天大的理由,我也不能回去了。他们单纯忠诚,即使世上最聪慧的智者,也不可能给我他们能给我的慰藉;然而,木已成舟,我永远无法挽回自己所做的一切,今生今世都不可能了。

每当有狂风呼啸着吹来,有暴雨哗哗落下,我都仿佛听见有人来抓那个囚犯了。还有两次,我敢发誓,有人敲外屋的门,还夹杂着窃窃私语的声音。我深陷恐惧不能自拔,也不知是出于想象,还是果真往事浮现脑海,我总觉得神秘的警示早已出现,预示着这个人会找上门来。在此之前的几个礼拜,我在街上遇到了很多与他长相相似的人。他乘船穿越大海,距离我越近,相似的人就越多。不知怎的,他邪恶的灵魂竟差遣这些人来给我的灵魂送信,而如今在这个暴风雨的夜晚,他兑现了诺言,终于来找我了。

一时间,我思绪万千,想起自己小时候看到他,只觉得他是个极其粗暴的人,曾亲耳听到另一个囚犯反复说自己差点儿被他杀死,我还亲眼见过他像头野兽一般,在沟里和别人撕扯搏斗。回忆着前尘往事,火光中似乎出现了一个尚未成形的恐怖黑影。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孤独无依的黑夜,和这样一个黑影共处一室,兴许不太安全。那个黑影越来越大,最后竟填满了整个房间,我无可奈何,只能拿起一支蜡烛,去看看我那可怕的负担。

他睡着了,脑袋用一块手帕包着,面沉如水,一张脸绷得紧紧的。不过他的确睡着了,没有发出半点儿动静,我还看到他的枕头上放着一支手枪。我放下心来,轻轻地锁上他的房门,拔下了钥匙,才回到火边坐下。我睡着了,身体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了下来,平躺在地板上。即使是在睡梦中,我依然痛苦难当,醒来后,东边那些教堂的钟敲了五下,蜡烛熄灭了,炉火也熄灭了,狂风暴雨依然如故,让黑暗变得更加深邃。

至此,皮普那远大前程的第二阶段也画上了句点。

[1] 中央刑事法庭所在地。

[2] 锡锑铜合金。

[3] 两端缝制到一起挂到卷轴上的毛巾。

[4] 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和珀涅罗珀的独子,后世以其名喻指回老家尽其天职的人。

[5] 16世纪初安特卫普的画家,传说他在成为画家之前做过铁匠。——编者注

[6] 沃普斯勒先生出演的是莎翁名剧《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即丹麦王子。

[7] 哈姆雷特的恋人。

[8] 奥菲莉亚的哥哥。

[9] 原文中“角色”一词为法语r?le,与英文的“角色”一词role没有太大区别。

[10] 一种计量单位,在英国,1蒲式耳相当于36.3688升。——编者注

[11] 指17、18世纪欧洲妇女用来衬托自身皮肤白皙等贴在脸上的黑色纸片或绸片。

[12] 英国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