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醒来就想到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地)保护那位可怕来客的安全,幸好是这样,我才不得闲去胡思乱想,将繁杂的思绪抛到了脑后。
显然不可能把他藏在家里,这根本办不到,硬要这么做,必将引起怀疑。复仇幽灵如今不再做我的跟班,但我请了一个眼睛有炎症的老妇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这老妇还带了一个性格活泼却邋里邋遢的姑娘打下手,她说那姑娘是她的外甥女,如此一来,要是不许她们接近那个房间,她们难免产生好奇,把事情夸大,传扬出去。她们两个的眼神都不好使,我早就认定这是她们常常从钥匙孔偷窥的结果。再说了,不用干活儿时,她们也一直随侍在我的身边——事实上,除了手脚不干净,这是她们身上唯一可靠的品质了。为了不让她们二人生疑,我决定一早就告诉她们,我乡下的叔父突然来看我了。
想主意的时候,我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引火物,好把灯点上,却遍寻不获,无奈只能去附近的门房,叫那儿的守夜人提着灯笼过来。就在摸黑下楼梯时,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发现竟然有个男人蹲在角落里。
我连忙问那人在那儿干什么,对方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躲开了。我跑到门房,催促守夜人赶快来,在返回的路上把这件事告诉了他。风还是那么猛,我们唯恐连灯笼里的火也被吹灭,便没有把熄灭的楼梯灯重新点燃,但我们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楼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时我突然想到,那个人可能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我用守夜人的灯笼点燃了自己的蜡烛,让他站在门口,我仔细检查了所有的房间,也查了我那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四下一片安静,房间里肯定没有其他人。
一年有那么多天,偏偏在今夜有人潜进来,念及此,我不禁心惊肉跳。于是我在门口递给守夜人一杯威士忌,问他在门房里有没有看到有人外出用餐很晚才回来,盼着能从中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说有,有三位先生在当晚不同的时间返回。一个住在喷泉院,另外两个住在巷子里,他看到他们三个都回家了。在我们所住的这幢房子里,只有另外一位住客,但那人回乡好几个礼拜了,今晚肯定没回来,因为在我们上楼的时候,他看到那位住客的房门上还贴着他自己做的封条。
“先生,今晚天气太糟糕了,”守夜人把酒杯还给我时说,“很少有人从我守的大门进来。除了我提到的三位先生,以及十一点左右来找你的一个陌生人,我就想不起还有谁了。”
“是的,那人是我的叔父。”我喃喃地说。
“你见到他了,先生?”
“是的。是的。”
“跟他一起来的人也见到了?”
“跟他一起来的人?”我重复了一遍。
“照我判断,那个人是和他一起的,”守夜人答道,“他停下来向我打听你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他往这边走了,那个人也往这边走了。”
“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并没有特别注意,不过应该是个做工的。据他所知,他穿着灰褐色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守夜人并不像我那样重视此事,这也很自然。毕竟我有我的理由。
如此一来,多问也是无益,我便把守夜人打发走了。我被这两件事搅得寝食难安。这两件事本来可以各不相干,很容易解释清楚,比如有人外出用餐或在家用餐,但没走那个守夜人所在的大门,从别的门进来后误闯进我这幢房子的楼梯,还在那儿睡着了,而我那位无名氏来客不过是找了个人给他带路。但是,这两种情况凑在一块儿,对我这个几个钟头前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而言,难免心生疑窦,担心会发生意外。
我点起炉火,在早晨的那个时候,火焰散发出苍白的光晕,我在炉火前打起盹儿来。醒来时,时钟敲了六下,我却觉得自己睡了一整夜那么久。要再过一个半钟头天才能亮,于是我又睡着了。这次我睡得很不踏实,时而惊醒,感觉有人在我耳边唠叨着无谓的话,时而听到烟囱里响起呼啸的风声,最后终于踏实睡着了,待到惊醒时,已经天光大亮了。
事情发生以来,我一直不曾考虑过自己的处境,此时亦没有。我根本没有能力去思考。我心灰意懒,苦恼不已,思绪成了一团乱麻;我却根本理不清头绪,又谈何为将来作打算。我打开百叶窗,向外望去,只见狂风骤雨,早晨的天是铅灰色的,到处都湿漉漉的。我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走完了就又坐在火边发抖,等着洗衣妇出现。我心想自己是多么凄惨,却又不知道哪里凄惨,也不知道这样惨兮兮有多久了,我不清楚自己是在一周中的哪一天有了这样的反思,甚至不知道这个如此悲惨的人到底是谁。
终于,老妇人带着她的外甥女走了进来,后者头发蓬乱,根本分不清哪是她的头、哪是她那把满是灰尘的扫帚。她们看到我坐在火边,都露出了惊讶之色。我只好告诉她们,我的叔父昨夜来了,现在正在睡觉,还吩咐她们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饭。然后,我洗漱一番,换上衣服,她们则叮叮当当地打扫家具,弄得满屋都是灰尘。浑噩之间,我不由自主地再次来到火边坐下,等他出来用早餐。
不一会儿,门开了,他走了出来。我实在受不了他,觉得他在白天的样子更难看。
“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当他在桌旁坐下时,我低声说道,“我只说你是我的叔父。”
“这很好,亲爱的孩子!就叫我叔父吧。”
“想来你上船时总取过什么名字吧?”
“是的,亲爱的孩子。我叫自己普罗维斯。”
“你的意思是要保留这个名字吗?”
“啊,是的,亲爱的孩子,换其他的也一样,除非你要我换。”
“那你的真名是什么?”我低声问他。
“我姓马格维奇,名字叫艾贝尔。”他用同样的声调回答。
“你以前是干哪一行的?”
“亲爱的孩子,我就和蝼蚁一样卑贱。”
他回答问题的时候非常严肃,好像“蝼蚁”这个词是指某种职业。
“昨天晚上你来圣殿区……”我说着停顿了一下,琢磨着这一切是不是真在昨晚发生的,毕竟感觉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亲爱的孩子?”
“你从大门进来,向守夜人问路的时候,有人跟你在一起吗?”
“和我在一起?没有,亲爱的孩子。”
“那大门那里有人吗?”
“我没有留意。”他有些疑惑地说,“我不太熟悉这个地方。但好像有个人跟着我进来了。”
“在伦敦会不会有什么人能认出你来?”
“但愿没有!”他说着,用食指从脖子前面使劲儿一划,弄得我又生气又恶心。
“以前在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亲爱的孩子,不太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省。”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哪一次?”他说,眸中寒光一闪。
“最后一次。”
他点了点头:“我就是那时认识贾格斯先生的。贾格斯是我的律师。”
我本想再问问他因何罪受审,但他已然拿起餐刀,说:“我从前干过什么,也都付出代价了!”说完便开始用早餐。
他吃东西狼吞虎咽,着实有碍观瞻,每一个动作都透着粗鲁,吃饭吧唧嘴,活像个贪吃鬼。自从我看见他在沼泽地里吃东西以来,他掉了几颗牙。他把食物含在嘴里来回咀嚼,还歪着头,用最结实的尖牙咬食物,看上去像极了一条饥饿的老狗。即使我开始时还有点儿食欲,看了他这副尊容,也胃口全无了,只好坐在那里忧郁地盯着桌布,心里对他有股无法抑制的嫌恶。
“我这人就是饭量大,亲爱的孩子。”吃完后,他礼貌地道歉说,“但我向来都是这个样子。要是我能吃得少点儿,也不会惹上这么多麻烦了。我抽烟也抽得很凶。那时候,在世界的另一头,我第一次去给别人放羊,要不是有烟抽,我怕是会发疯,自己也变成一只羊了。”
说着,他从桌旁站了起来,一只手伸进他身上那件双排扣短呢大衣的前胸,拿出一个很短的黑烟斗和一把名叫“黑人脑袋”的烟叶。装好烟斗后,他把多余的烟草放回原处,仿佛他的口袋是一个抽屉。然后,他用火钳从火里取出一块冒火的煤点燃了烟斗,在炉火前的地毯上转过身来,背对着火,又做出了他喜欢的那个动作,伸出双手要来握我的手。
“看看吧。”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摇晃着我的手,还抽着烟斗,“这就是我栽培出来的绅士!真真正正的上等人!看到你,我打心眼儿里高兴啊,皮普。我没什么要求,只要站在旁边看看你就心满意足了,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抽回了双手,发现自己慢慢平静下来,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了。听着他嘶哑的声音,坐在那里抬头望着他那满是皱纹的光头和周围铁灰色的头发,我知道自己身上已然被捆绑了沉重的枷锁。
“我可不能眼睁睁看着我一手栽培的绅士踩到街上的泥坑。他的靴子上不能有泥。我的先生一定得有马,皮普!有可以骑的马,还得有马车,也要让他的仆人有马可骑、有马车可坐。那些殖民者能有马(老天,还是纯种马呢),我培养的伦敦绅士就不能有马?那可不成,不成。得叫他们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是不是,皮普?”
他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大钱夹丢在桌上,里面很鼓,装满了钞票。
“亲爱的孩子,这里的钱给你,够你花的了,都是你的。我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我,全都属于你。不要担心把钱花光,我的钱多着哩。我这次回国,就是来看看我的绅士像个绅士一样花钱。我真是太快活了。看到你花钱,我就高兴。世上的人都该死!”他说到最后,环视了一下房间,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你们每一个人都下地狱去吧,从戴假发的法官,到扬起尘土的殖民者,看看我栽培的上等人吧,你们加在一起,也不及他的一根头发!”
“别说了!”我道,被恐惧和厌恶逼得发了狂,“我有话对你说。我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我想知道怎样才能不让你遇到危险?你打算待多久,有没有什么计划?”
“听我说,皮普。”他说,一只手搭在我的胳膊上,态度突然变得极为克制,“你先听我说。我刚才有点儿得意忘形了,净说些粗俗的话。是的,很粗俗。听我说,皮普,你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么粗俗的话了。”
“首先,”我心里苦不堪言,只得又说,“要怎么防备,才能让你不被人认出来,被抓住呢?”
“不,亲爱的孩子。”他用和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那件事不着急办。最要紧的是把我言谈粗俗的事讲清楚。我花了这么多年造就一个绅士,不是不清楚在他面前该谨言慎行。听我说,皮普,我是粗俗,我就是这样的,太粗俗了。但你别介意,亲爱的孩子。”
见他如此荒唐,我不禁觉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便答道:“我一点儿也不计较。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别再唠唠叨叨了!”
“是的,不过你听我说。”他依然絮叨不停,“亲爱的孩子,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表现得这么粗俗。好了,你说吧,亲爱的孩子。你刚才说……”
“你现在处境危险,怎样才能保护你呢?”
“嗯,亲爱的孩子,危险并没有那么大。只要没人检举我,就没什么危险。除了贾格斯、文米克和你,还有谁会去告发我呢?”
“在街上不会有人认出你来吗?”我说。
“不太可能。”他答,“我又不打算登报,告诉全天下说艾贝尔·马格维奇从博特尼湾[1]回来了。一晃那么多年过去了,谁又能从中获益呢?不过,听我说,皮普。哪怕危险比现在大五十倍,我还是会来找你的。”
“你要留多久?”
“多久?”他说,从嘴里拿出黑烟斗,张着嘴盯着我,“我不打算回去了。来了就不再走了。”
“那你住哪儿?”我说,“该怎么安置你?你在什么地方才叫安全?”
“亲爱的孩子,”他答,“花几个钱就能伪装,买顶假发啦,还有发粉、眼镜、黑衣服和短裤什么的。别人以前这么干过,都没出过事,其他人是这么干的,我也能这么干。至于在哪儿生活、怎样生活,亲爱的孩子,请说说你的看法吧。”
“你现在倒是不当回事,”我说,“昨晚却那么严肃,说什么被抓住就是个死。”
“我现在还是说被抓住就是个死。”他说着,把烟斗又塞进嘴里,“在离这里不远的大街上给绞死。这事很严重,你最好明白。不过又能怎么样呢?我来都来了。就算是回去,也不比留下来好,甚至更糟。再说了,皮普,我在这里是为了你,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呢。我现在已经是个老鸟了,自从羽翼丰满以来,我就敢于面对各种各样的陷阱,现在我落在一个稻草人身上,根本没有害怕的道理。要是死神藏在稻草人的身体里,那就随便吧,让它出来好了,我倒要会会它,到时候我就服从它,不过那之前可别想叫我服软。现在,再让我好好看看我的绅士吧。”
他又一次拉着我的双手,带着欣赏财产一样的神气打量着我,同时扬扬自得地吸着烟。
我估计赫伯特两三天后便要回来,心想最好在附近给他找个僻静的住处,等赫伯特回来后,就让他住过去。我很清楚,必须把这个秘密向赫伯特和盘托出,这是在所难免的。同他商量一下,我自己也能得到极大的解脱。但是,我虽觉得应该这么做,普罗维斯先生(我决定以后就这么称呼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要先见一见赫伯特本人,如果他喜欢赫伯特的长相,才同意把事情告诉赫伯特。“就算是那样,亲爱的孩子,”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圣经》,这本经文很小,封皮是黑色的,很是油腻,带有搭扣,“我们也要他先发誓才行。”
要说我这位可怕的资助人随身携带这本小小的黑皮经文满世界走,只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要别人发誓,那纯属无稽之谈,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他就没用这本经书干过别的。经书看起来像是从法庭上偷来的,也许正是因为清楚经书的来历,再加上亲身体会过经书的厉害,他便觉得只要摸着这本经书发了誓,就逃脱不了法律的魔咒。这会儿,他第一次拿出经书,我想起很久以前在教堂墓地,他也曾要我发誓不出卖他,还想起他昨晚说过,从前他孤独无依,总是朝天发誓一定会坚持下去。
他现在还穿着在船上的那套廉价衣服,皱皱巴巴,看起来像是衣服里面藏了几只鹦鹉和雪茄似的,于是我又和他商量他该穿什么衣服。他似乎深信短裤很适合用来伪装,还在心里做好了搭配,觉得穿上就能伪装成牧师或是牙医。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说服他穿戴成一个有钱农民的模样,还说好让他把头发剪短,再抹点儿发粉。最后,我们说定,洗衣妇和她的外甥女既然还没见过他的面,那他就躲起来,乔装完毕再出来见她们。
虽然商量出的这些办法很简单,但我当时即使谈不上心烦意乱,也是茫然无措,一直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出门去办这些事。我们说好,我出门期间,他务必待在屋内,绝不可开门出来。
据我所知,埃塞克斯街有一所很体面的寄宿房屋,从房子后面可以看到圣殿区,从我房间的窗户喊一声,那里就能听到。我先一个人去看了看,很幸运地为我的叔父普罗维斯先生租下了三楼的房间。然后,我从一家商铺走到另一家商铺,买了许多东西给他伪装用。这件事办完后,我去了小不列颠,这次是为了我自己的事。贾格斯先生正坐在他的办公桌旁,但是看到我进来,他立刻站起来,走到炉火前站定。
“喂,皮普,”他说,“要小心哪。”
“我会的,先生。”我答。我在来的路上已经想好接下来要说的话了。
“不要把你自己牵扯进来。”贾格斯先生说,“也不要把任何人牵扯进来。你知道的,是任何人。什么都不要告诉我,我什么都不想知道,我这人没什么好奇心。”
一看便知,他很清楚那个人来了。
“贾格斯先生,”我说,“我只想确定一下我听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倒不是说我希望一切为虚,但我还是需要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了点头。“但你说的是‘听说’还是‘告知’?”他问我,头歪向一边,并没有看我,而是盯着地板,像是在倾听什么动静,“‘听说’表示你和对方进行过谈话。而你不可能与一个身在新南威尔士州[2]的人谈话。”
“我是说‘告知’,贾格斯先生。”
“很好。”
“一个叫艾贝尔·马格维奇的人告知我,他就是长久以来一直隐瞒身份、资助我的大恩人。”
“就是这个人。”贾格斯先生说,“此人家住新南威尔士州。”
“只有他一个人吗?”我说。
“只有他一个人。”贾格斯先生道。
“先生,我不是不讲道理,我自己理解错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就把责任推到你身上。但是,我一直以为赞助我的人是哈维沙姆小姐。”
“就像你说的,皮普,责任并不在我的身上。”贾格斯先生冷冷地把目光转向我,咬着食指答道。
“可是看上去很像,先生。”我垂头丧气地恳求道。
“并无证据显示是这样,皮普。”贾格斯先生说,一边摇着头,卷起衣服下摆,“不要在意表面看来怎样,必须得有真凭实据。这才是铁律。”
“那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沉默地站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我被告知的情况也得到了核实,就这样吧。”
“新南威尔士州的马格维奇终于露面了。”贾格斯先生说,“你也该明白了,皮普,在我和你的往来中,我始终严格地从实际出发,从来就没有偏离过事实。你现在完全明白了吧?”
“完全明白了,先生。”
“新南威尔士州的马格维奇第一次从新南威尔士州写信给我时,我就提醒过他,我将严格遵照事实,永远不要指望我有所偏离。我还向他传达了另一个警告。我认为他在信中暗示他要来英国见你。我提醒他不要再同我说这样的话。他根本不可能获得赦免,被判流放后,至死都不能回来,只要他出现在这个国家,就是罪大恶极,将按照法律被判极刑。我就是这样警告马格维奇的。”贾格斯先生说,严厉地看着我,“我写信到新南威尔士州警告他这一点。显而易见,他听从了我的警告。”
“毫无疑问。”我说。
“文米克告知我,”贾格斯先生继续说下去,仍然紧盯着我,“他收到了一封信,是从朴茨茅斯寄来的,寄信人是个殖民者,叫普尔维斯……”
“应该是普罗维斯。”我指出。
“应该是普罗维斯。谢谢你,皮普。也许是普罗维斯吧?你大概知道是普罗维斯?”
“是的。”我说。
“你知道是普罗维斯。一个叫普罗维斯的殖民者从朴茨茅斯寄来了一封信,他代表马格维奇打听你的详细地址。据我所知,文米克在回信中把你的详细住址告诉了他。也许你正是通过普罗维斯,才得到了新南威尔士州马格维奇的解释?”
“正是通过普罗维斯了解的。”我答。
“那再见了,皮普。”贾格斯先生说,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见到你。在写信给新南威尔士州马格维奇的时候,或是通过普罗维斯与他沟通时,烦请告知一声,我们长期账户的细目和凭证将连同余额一起寄给你,还剩下一些余额。再见,皮普!”
我们握了握手,他牢牢地盯着我。我在门边转过身来,他仍然死死地盯着我,架子上那两个邪恶的石膏像似乎也在努力睁开眼皮,要从肿胀的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啊,多么厉害的人哪!”
文米克外出办事了,不过就算他在办公桌前,也不能为我做什么。我径直回到圣殿区,在那里,我发现可怕的普罗维斯安然无恙,正一边喝着兑水朗姆酒,一边抽着烟。
第二天,我订的衣物陆续送来,他穿在了身上。他无论穿什么,都不如穿以前那些衣服顺眼。这太令人沮丧了。在我看来,他身上有某种特质,再怎么乔装都无济于事。他越是穿戴上新衣物,越是穿戴上更好的衣物,就越像沼泽地里那个没精打采的逃犯。我心中焦虑,产生这样的想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从前那张脸和他的举止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还觉得他现在像是拖着一条腿在走,仿佛腿上还绑着脚镣,从骨子里依然是囚犯。
独自住在茅屋的生活经历也对他产生了影响,让他从头到脚都像个野蛮人,穿什么衣服都无法掩盖。除此之外,他后来和流放犯一起,过着被冠上恶名的生活,也对他有影响,而最重要的是,他很清楚自己当下必须躲躲藏藏,不能在人前露面。他或站或坐;或吃或喝;或是耸着肩膀、不情愿地烦忧沉思;或是掏出他那把角质柄的大折刀在裤子上蹭蹭后切食物;或是把很轻的酒杯或茶杯举到嘴边,仿佛它们是难以拿放的平底锅;或是切下一块面包,在盘子里划来划去,吸干最后一点儿肉汁,仿佛吃的是定量补给,一点儿也不能浪费,接着还要用面包蹭蹭沾在手指末端的肉汁,才一口吞掉面包。在这一举一动中,以及时时刻刻他所做出的其他细小举动中,都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罪犯,犯过重罪,做过奴役。
涂发粉是他自己的主意,我要他同意不穿短裤,才同意给他涂发粉。但是,他涂发粉后的效果,我只能比作死人涂胭脂的效果,简直可怕至极,但凡他身上想要加以掩盖的一切,全都冲破了那层薄薄的伪装,在他的头顶清晰地显现了出来,如此,试了一次便只好放弃,只是把他那头斑白的头发剪短了。
他可怕又神秘,我对他到底是什么感觉,着实无法用语言讲述清楚。一天晚上,他在安乐椅上睡着了,骨节突出的大手紧紧抓着扶手,布满深刻皱纹的光头垂在胸前,我就坐下来仔细端详他,琢磨着他都犯过什么样的罪行,还把《案例大事记》上记录的所有罪名都安在他身上,最后实在忍不住,恨不得逃得远远的。每过去一个钟头,我对他的憎恶就加深一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还为我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可我心中煎熬,要不是知道赫伯特就快回来,我肯定已经屈服于心中的冲动,逃之夭夭了。有一天夜里,我真的从**跳起来,穿上我最破的衣服,仓促间想要抛下他以及我所有的东西,登记入伍,去印度当一名列兵。
在那些漫长的夜晚,在那些孤零零的房间里,外面的劲风横雨从无间断,在我看来,即使有鬼魂出没,也不见得比现在更恐怖了。鬼魂不会因为我被抓起来绞死,一想到他可能落得如此结局,担心他可能落得如此结局,恐怖的感觉就更深了几分。有时他不睡觉,也没有拿出他自己的一副破烂纸牌,玩复杂的单人纸牌游戏(在此之前或之后,我都没见过有人这样玩纸牌),他赢了,就用那把大折刀在桌上划出个印记,他就要我读书给他听。“要读外文书,亲爱的孩子!”我照做了,他却连一个字都听不懂,只是站在炉火边上,带着参展者的目光仔细端详我,我则用一只手遮着脸,从指缝间望着他,瞧着他像是演哑剧似的向家具打手势,似乎是要它们注意我读得有多好。有一本小说写到一个不信神明的学者制造出了一个畸形的怪物,却被那怪物追赶,我如今的处境与他一样凄惨。只是纠缠我的,是一手栽培我的怪物,他越欣赏我,越喜欢我,我就越厌恶他,越想要避开他。
在写下这段往事的时候,我感觉这样的日子像是持续了一年,可其实只有五天而已。我一直期待着赫伯特回来,不敢出门,只在天黑后带着普罗维斯出去透透气。终于,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累极而睡(我一直彻夜不安,即使睡着了,也总会被噩梦惊醒);突然,楼梯上响起了欢快的脚步声,我惊醒过来。普罗维斯也睡着了,听到我闹出的动静,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立即看到大折刀已被他握在手里。
“没事的!是赫伯特!”我说。赫伯特带着在六百英里外法国旅行的清新空气,快步走了进来。
“汉德尔,我亲爱的朋友,你好吗?你好不好?你还好吗?我好像走了十二个月呢!哎呀,一定是这样的,你怎么清瘦了这么多,脸色这么白?汉德尔,我的天哪!请原谅。”
他看见了普罗维斯,即刻停下脚步,也顾不上和我握手了。普罗维斯目不转睛地望着他,慢慢地举起大折刀,还把手伸进另一只口袋摸索着什么。
“赫伯特,我亲爱的朋友。”我说着,关上了双开门。赫伯特一直站在那里,双目圆睁,一头雾水,“这里发生了一件怪事。他是……我的一个客人。”
“不要紧,亲爱的孩子!”普罗维斯走上前说,手里拿着他那本带搭扣的黑皮经文,然后对赫伯特说,“用右手拿住。如果你敢走漏风声,上帝会让你命殒当场!吻它!”
“照他的意思办吧。”我对赫伯特说。于是,赫伯特照办了,还向我投来友好的眼神,只是其中夹杂着不安和惊讶。普罗维斯立即和他握了手,说:“现在你已经发过誓了。如果皮普不能使你成为一个绅士,你就再也不要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