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马关条约》规定的对日赔款
1895年4月17日,即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在日本进行战争善后谈判的中国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举行第七次谈判,双方签订了《中日讲和条约》。由于该条约的签订地点为日本的马关,故历史上又称这一条约为《中日马关条约》(简称《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完全肯定了日本在1894年对华军事侵略的可耻行径,使日本通过谈判轻而易举地获得了许多在战场上不曾得到的东西。这个条约不仅使中国丧失大片土地,而且规定中国必须向日本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战争的结果不仅是清朝两百余年历史上的奇耻大辱,也使中华民族遭受了五千年文明史上从未有过的灾难。
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中国承认朝鲜脱离中国而“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事实上是承认朝鲜脱离与中国的宗藩关系,承认朝鲜已成为日本附庸。这样,日本不仅达到了其最初发动战争的目的,而且使中国国家安全丧失了一个重要的屏障。
日本通过《马关条约》的相关规定,从中国手里获得了朝鲜,这本来是日本执意发动甲午战争的主要目的,日本应该对这一结果感到满意。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的国力太弱,中国当时的统治者实在太无能,特别是新兴的日本军国主义正处在上升的势头,他们对这一结果并没有感到满意,而是步步紧逼,期待从中国获得更多的利益和好处。
在日本的压力下,中国政府在《马关条约》中被迫同意向日本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的管理权,并将这些地方所有用于军事目的的堡垒、军器工厂等一切属于政府所有的财产永远让给日本。
辽东半岛是中国北部的重要门户,它和山东半岛合成环抱渤海之态势,其南端的旅顺又是中国北方极端重要的军事港口。假如日本占有辽东半岛之后,不仅直接威胁天津及山海关一带,对中国的政治中心北京构成极大的威胁,而且可能随时以此为基地**松辽平原,整个东北地区实际上也就处于日本的控制之下。
至于台湾及澎湖列岛,它既是中国的第一大岛,也是南中国的重要门户,与中国大陆的福建省隔海相望,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和战略地位。中国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不仅割让了台湾丰富的资源,向日本殖民者提供了台湾同胞廉价的劳动力,而且让台湾这一重要海岛成为日本向中国内陆腹地进行进一步侵略的基地。
从未来战略态势上看,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这一南一北两大重要门户的割让,实际上使中国处于日本的严密包围和控制之下。日本占据这些重要的战略位置,既可扼住中国南北两大咽喉,以此作为日本继续侵略中国的桥头堡,又可随心所欲地掠夺这些地方丰富的资源与财富。
日本在疯狂地掠夺中国土地的同时,还在《马关条约》中要求中国向日本支付战争赔款2亿两(库平银)。这笔战争赔款约为1842年及1860年对英、法战争赔款的7倍,而中国在19世纪90年代初的年平均财政收入在8000万两以上,日本则为8000万日元,合库平银4571万余两。因此,《马关条约》规定的战争赔款,相当于中国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多,相当于日本政府四年半的财政收入。这笔巨额战争赔款成为中国人民的沉重负担,对日本却是一笔意外之财,对日本后来的发展起到了无可估量的作用。
根据《马关条约》第四款关于战争赔款的规定,这笔巨额战争赔款分作8次付完。第一次5000万两,规定在《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6个月内付清;第二次5000万两,规定在条约批准互换后的12个月内付清。余款平分6次,逐年支付。条约还规定,第一次赔款付清后,未付完之款应按年加5%的利息。
《马关条约》正式签订之后,在李鸿章反复争取下,日本政府同意,中国如在三年内将战争赔款全部付清,日本承诺“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也就是说,中国如果用三年时间将这笔巨额赔款偿付完毕,日本方面可以免除赔款利息,中国方面即可由此而节省一千数百万两。
蛮横的日本政府为了强迫清政府“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又与清政府约定在中国向日本支付战争赔款期间,日本军队将暂时占领威海卫。在此期间,中国必须每年承担日本威海卫驻军费用50万两,总计400万两。中国如果在三年内支付完战争赔款,中国向日本支付的威海卫驻军费用也可相应减少为150万两。所有这些貌似优惠的条件,无疑对中国政府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也势必加重中国在短时间内的经济负担。
《马关条约》的签订以中国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国土损失暂时缓解了中日之间因甲午战争而引起的紧张关系,但由于日本政府的贪得无厌,不仅引起远东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列强在中国的既得利益。
根据《马关条约》的相关规定,列强在通商、工业投资等方面获得了与日本一样的优惠待遇,这一点符合列强的共同利益。但是,日本迫使中国向其割让辽东半岛等,在列强中引起了激烈的纷争,西方各国开始有意识地向日本施加压力,以便调整各国在华利益。
较早进入中国,并在中国具有许多重要利益的德国多年来一直期望在中国取得一个港口,以便作为其进一步对华扩张的基地。德国的在华利益主要集中在山东及华北一带,因此德国最希望的是在中国北部沿海获得这一港口。而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破坏了德国的计划,威胁到德国的利益。基于这样的战略判断,德国政府认识到如果由德国出面阻止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中国政府一定会心怀感激,这样德国就可以在甲午战争之后转被动为主动,轻而易举地从中国东部沿海得到一块地方作为海军基地和煤栈之用。
德国政府的方案决定之后,首先想到与英国联手。而英国的在华利益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在很大程度上似乎与英国的利益无关,所以英国政府对德国的邀请持消极的态度。英国认为,日本在《马关条约》中提出的商务方面要求对英国有利,至于日本占领辽东半岛,主要是损害俄国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说,英国最想实现的就是用日本的力量去抗衡俄国对中国的影响。至于中国政府因割让辽东半岛而使中国的首都失去屏障,则英国会建议中国政府将首都南迁至英国的势力范围,如南京。果如此,英国将用自己的力量保护中国政府,而中国政府在英国的保护下,势必也会最大限度地维护英国的利益。因此,英国政府无意与德国政府在辽东半岛问题上进行合作,它甚至期望通过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中国政府不断屈服,并求助于英国,从而使英国政府轻松地达到“中国印度化”的目的。所以,英国对《马关条约》中割让辽东半岛的条款并不像德国人那样看重。
英国希望日本占领辽东半岛去抵制俄国对中国的影响,而俄国政府认为,日本如果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可以有效地抵消英国对中国的影响,俄国将英国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因此俄国怂恿日本的扩张,寄希望于将来日本成为英国最主要的敌人。所以,当《马关条约》谈判的时候,俄国只是提醒日本不要占领旅顺,至于辽东半岛,俄国人和英国人一样,并没有看得十分重要。
英国政府不干涉的立场向德国政府表明之后,德国人转而开始运动俄国人,希望俄国人能与他们一道干涉日本对辽东半岛的觊觎。德国人提醒俄国政府说,一旦日本占据了辽东半岛,势必侵害俄国在远东地区的利益。其实,德国政府引俄国向远东发展的深层目的还有使俄国放弃至少延缓向欧洲的发展,以减轻俄国对欧洲、对德国的压力。
俄国人或许并不知悉德国政府的目的,但经过德国外交官的深入工作,俄国政府确实改变了对日本占领辽东半岛的态度。俄国政府开始认识到,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将主要损害俄国人的利益。日本占领辽东半岛之后的下一目标或许就是吞并朝鲜,果如此,势必对俄国的远东领土和西伯利亚铁路构成极大的威胁,俄国为保护这片领土不得不常年派驻几十万军队去那里,甚至还要花费巨大的军费去扩充海军。因此,俄国即便不同意德国的建议,仅仅从自身利益去考虑,也不能容忍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而且,俄国政府像德国政府和英国政府一样认为,如果俄国帮助中国政府阻止了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中国人一定会将俄国人视为救星,中国一定会尊重俄国的功劳,同意用和平的方式修改两国的国界,调整两国之间的关系,俄国一定会在这个调整过程中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
法国政府原本无意干涉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它更不愿意与德国一起去干涉中日之间的冲突,但碍于签订不久的俄法同盟的制约,因此也只好追随俄国介入远东的事务。至此,以德国、俄国为中心的西方列强开始有意识地要阻止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
《马关条约》签字的同一天,俄国政府正式邀请法国、德国政府一起要求日本放弃占领辽东半岛,他们共同表示,如果日本对于三国的这一要求表示拒绝,即由三国海军联合行动,切断驻扎在辽东半岛的日军与日本本土之间的任何联系,使日本驻扎在辽东半岛的军队陷入孤立状态。三国政府在向日本政府发出通牒的同时,已经做好了与日本不惜一战的军事准备。
经过甲午战争的消耗,日本已经不堪一击;面对三国的干涉,日本更无招架之力,不要说与三国同时作战,即便单独与俄国人开战,日本也无胜算。日本最初寄希望于英国、美国的反干涉,但英美两国为了自身利益,更愿采取中立的立场,英国政府甚至明白地劝告日本政府不可和三国交战。
经过一番紧张的交涉,日本政府同意向俄、德、法三国集团让步,表示可以考虑不实质性地占领辽东半岛。但对于“弱大”中国,日本政府也向三国明确表示了“一步不让”的原则,希望三国政府能够充分理解日本政府的处境和决定,即为了确保日本已经到手的利益不致失去,坚持无论日本接受三国的要求与否,各国都应该通过外交手段促使清政府如期批准《马关条约》并和日本换约。日本的这一要求得到了美、英及德国的支持。5月5日,日本宣布接受三国要求,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但条件是中国政府必须增加5000万两赔款作为日本“还辽”的酬报。又经一番讨价还价,10月19日,三国和日本在东京签订协议,约定日本放弃割取中国的辽东半岛,但中国必须为此而增加支付库平银3000万两给日本作为“酬报费”,日本在中国支付此项赔款后三个月内退出辽东半岛。这样,中国政府在甲午战争后向日本的战争赔款又增加了一大笔。
二 甲午战争期间对外借款情况
甲午战争后,中国不仅要作为“战败国”向日本偿付巨额的战争赔款和支付所谓赎回辽东半岛的巨额款项,而且在甲午战争进行的过程中,中国也在西方列强的诱导下,向这些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借贷了巨额款项。
早在战争爆发之初,台湾巡抚邵友濂就上奏清廷,以为台湾孤悬海外,为了筹办海防,请求政府在划拨各省海关应付款项外,同意台湾先向上海洋商订约筹借150万两,以应筹办防务之急需。1894年8月12日,李鸿章请求清政府同意他向外商借款,以购买快船一艘,年息可在六七厘上下。对于邵友濂、李鸿章在战争期间向外举债的请求,光绪帝在最初并不同意,他赞成户部尚书翁同龢向内举债、发行国债的主张。9月8日,清廷发布上谕,正式公布了翁同龢的举借内债的方案,要求各省督抚按照这个方案进行,向国内商民借款以应战争之需。然而翁的这个方案并没有得到商民的欢迎,各省商民反应极为冷淡,直至战争结束,也只筹措到1100余万两,根本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
国内借款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迫使清政府于9月15日批准邵友濂向外借款,以筹办海防。邵友濂原计划借款150万两,但实际上他从上海洋商手里仅仅借到50万两,其余的100万两因洋商多方刁难而落空。这笔借款是甲午战争开始后清政府向外借款的第一笔,它对于缓解台湾防务经费的困难、加强台湾地区的防御力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随着战争的进程及其规模的不断扩大,清军对军械、军饷的需求也日益增加,10月23日,李鸿章奏报北洋军需、器械所需费用都有很大的缺口,请求政府尽快调拨。28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向清政府提出借“洋款”以济时需的主张。29日,天津海关道盛宣怀也向清政府提出向奥地利商业银行借款1136363镑的建议。
巨大的军事压力和难以缓解的经济现实,迫使清政府同意李鸿章、张之洞、盛宣怀等人的请求。11月2日,清政府调张之洞署两江总督,责成张尽快筹饷筹械。接着,批准盛宣怀的建议,由李鸿章急电中国驻英公使龚照瑗,令其与奥国方面协商一切。后经反复讨价还价,借款协议于12月5日签订,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交款,电汇天津。然而此后不久,奥方以“中国派人在伦敦另议借债为词,忽翻前约”,不愿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借款协议,虽经龚照瑗反复交涉,仍无法挽回,此次借款最终失败。
1894年11月9日,恭亲王奕经清政府批准,由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出面向香港英国汇丰银行借款1000万两(库平银),实收9945255.47两,年息7厘,期限20年,由海关税厘拨抵。该项合同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同户部代中国国家向汇丰银行商借银款,这就将此次借款的性质明确规定为严格意义上的国外公债,而不同于先前由各省督抚或统兵大臣请旨批准而举借的外债。该项合同还规定,此次借款应以中国通商各关之税饷为抵偿,并反复强调此后所有以关税为抵押的借款之偿还不得先于此次借款。依据此项规定,英国政府通过由英国人担任的中国海关税务司必将加强对中国海关的控制,中国政府对英国借款的偿还显然更具有保障,且将优先于其他国家。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所借汇丰银款对于缓解清政府脆弱的战时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在伦敦订购枪炮花费了354万余两,用于上海江南机器局的军火生产40万两,200万两交给天津粮台,划拨40万两筹备招募洋将、训练新勇,其他部分主要用于加强沿海防御以及前线所需的费用;但其消极的后果是中国关税自主权的进一步丧失。
第一笔汇丰银款显然不足以弥补正处于战争状态的清政府巨大的军事开支,于是清廷决定再次向汇丰银行举债300万英镑。1895年1月26日,总理衙门与户部代表清政府与汇丰银行正式签订第二笔借款合同。该合同规定,中国国家向汇丰银行借300万英镑,年息6厘,20年还本付息,其他条件与前次汇丰银款相同。由于这次借款是采用英镑为折算单位,故成为“汇丰镑款”,以区别于前此的“汇丰银款”。这笔汇丰镑款为清政府有外债以来最大的一笔借款,其用途除了支付汇丰银款在伦敦订购枪炮不足的部分外,还分别划拨给天津粮台、东征粮台及台湾的防御等,这对于保证和改善前线将士的军需供应、加强台湾的海防,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举借汇丰镑款之前,1894年11月13日,新任两江总督张之洞到任。遵照清廷对他的交代,张之洞到任之后最主要的事务,就是设法向外国借款,以便为正在进行的战争购置、补充军备物资。经过张之洞的努力,西方国家先进的枪炮、弹药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这对于加强长江口的防御以及前方军备的供应都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张之洞购买的这批武器以江海关的税收作抵,分期归还,但这笔借款究竟有多少,由于资料的匮乏,至今尚不太明晰。不过从事后江海关零星的归还资料看,此次借款的数目肯定不会太小。
张之洞除以江海关税收作抵进行借款外,还曾经清政府批准于1895年6月20日向德国国家银行瑞记洋行借款100万英镑,实收960000镑,年息6厘,折扣率96%,期限20年,以江苏省盐厘担保。此项借款用于军饷、炮价约126万两,其余的则用于南洋纺织局、铁路总公司的发展上。由于这笔借款的办理是在甲午战争尚未完全结束之际,而且也有部分用于战争方面,故也应列为甲午战争中的借款事项中。
6月28日,张之洞又通过中国驻英公使龚照瑗向英商克萨洋行借款100万镑,折合库平银6127987.26两,期限20年,年息6厘,折扣率95.5%,以盐课、厘金作担保。由于这笔借款的成立已经到了《马关条约》签订之后,因此清廷原本并不同意张之洞继续借款,但张之洞担心尽管中日之间已经订有和约,但江南的防御并不能稍有松懈,于是在他的力争下,清廷最终同意了这笔借款。
所有这些借款,毫无疑问是为了战争,为了加强中国的国防,然而中国并没有因为这些巨额借款而获得战争的胜利,反而徒增巨大的财政负担。同时,由于这些借款差不多都以中央或地方的海关收入、盐课收入及厘金作为担保,期限都比较长,这种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战争借款,既没有帮助中国打败日本,反而使中国套上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军事等方面进一步奴役中国的枷锁。
三 列强战后主动对华借款
甲午战争进行过程中的几次借款虽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但这些借款就其条件与性质而言,仍与甲午战前的外债相似,尚不足以构成对中国的政治、经济侵略。而甲午战争后的借款,尤其是“俄法洋款”,则在本质上与甲午战争进行过程中的几笔借款以及前此的外债具有本质的不同。甲午战后的巨额借款,实际上意味着近代帝国主义金融资本对华侵略的开始。
巨额的战争赔款不仅压得中国人民难以承受,即使是清廷以政府的力量,也难以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筹措到这些资金。当时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足9000万两,财政支出与此相差甚少,政府每年在支出以后,已毫无积累。因此,依靠清政府的财政结余去偿还日本的战争赔款无疑是根本没有希望的。
似乎为了减轻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负担,当时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曾建议中国政府将支付赔款的时间尽量拉长,不要在乎每年需要支付的巨额利息,这必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政府与人民的压力。然而,中国人不愿意支付巨额利息,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总觉得这样并不划算,认为长痛不如短痛。于是清政府没有接受赫德的建议,而是认可李鸿章的方案,经向日本政府反复讨价还价,为了减少一千数百万两的利息,中国政府争取在三年之内将赔款还清。
现在看来,李鸿章的方案显然是短视的。两国交战必有胜负,如果清政府当时将向日本的战争赔款期限尽量拖延,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以及中日两国之间的继续交往,中国未必需要承担如此沉重的负担。而且按照清政府当时的财政收入状况,要想用短短的三年时间,并且仅仅依靠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去偿还日本这笔巨额的战争赔款是根本不可能的。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大量举债,这是清政府唯一的选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清政府对日赔款是非赔不可,没有如同后来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宣布放弃的丝毫可能。因此,中国政府如欲如期交付这笔巨款,唯一出路就是向西方列强筹措。
经过战争期间借款,清政府在战后借款赔款的问题上,将英国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并私下与赫德最先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协议,准备委托英国汇丰银行全权办理。有了清政府的暗示,赫德很快通知其在伦敦办事处的代表金登干,声称尽管现在有许多国家在争着向中国人办理赔款的外债,“但迄今此事还在我手里”,“汇丰银行必须准备能与别人竞争”。
以英国的汇丰银行为主经理中国在甲午战争后的借款事宜,原本是中国政府的既定方针,但英国政府在辽东半岛问题上的暧昧态度,以及英国鉴于英日同盟关系的制约而对日本侵略中国事实的无视乃至在某种程度上对日本的偏袒,都不能不引起中国政府的反感,从而使原本已经确定的方针发生了偏移,使中国政府在借款还款的问题上更多地倾向于依赖其他列强,而故意漠视英国的利益。而其他列强如俄国、德国和法国则利用他们在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上的贡献,竭力谋取最大利益,排斥英国。1895年5月2日和3日,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两次致电清政府,转达俄、德、法三国在中国战后借款赔款问题上的立场,强调三国对中国准备向英国借款表示不满,希望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慎重考虑三国在干涉还辽事件中的贡献。许景澄甚至向清政府建议,在借款问题上应该首先考虑俄国,其次注意德国、法国的利益,至于中国政府已经与英国达成的某种私下默契或协议,应该缓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麻烦。
许景澄的忠告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5月9日,清廷决定组建由恭亲王奕、庆亲王奕劻、户部尚书翁同龢、兵部尚书孙毓汶、步军统领荣禄等参加的专门机构,专责办理战后借款事宜。他们所拟定的借款方针就是许景澄提出的“以俄为先”,然后考虑德国、法国。
5月11日,驻俄公使许景澄致电清政府,报告俄国政府有意向中国提供1亿两、5厘息、内无折扣贷款的信息,并代为了解清政府偿还分期付法的具体情况、中国到底需要多少借款及中国政府准备使用怎样的方式进行担保或抵押三个问题。5月15日,清政府回复许景澄说:俄国既然愿意向中国提供贷款,可以先订借5000万两,息5厘以内,无折扣。至于担保或抵押,循中国以往借款的惯例,本利均由海关出票,户部盖印,按期拨还。
当时的俄国是西方列强中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纯粹的资本输入国,正如已经失去借款优先位置的赫德所分析的那样,俄国并没有多余的钱借给中国,但俄国之所以热衷于向中国政府借款,只是利用三国干涉还辽的事件以便取得政治、经济上的重大利益。因此,当许景澄接到清政府的回电与俄国财政部的代表进行谈判的时候,中国方面表示由于德国、法国向中国提供的贷款需单独进行,因此希望俄国原先提出的1亿两借款额度酌减。而俄国方面虽然无力提供如此巨大额度的贷款,但仍坚持1亿两的额度,只是为了避免俄国与德国、法国“争揽”,俄国政府建议改由银行承办、海关作押,关款不敷,由俄国国家担保,以便减轻息扣。与此同时,俄国政府指派圣彼得堡国际银行总经理罗特施泰因到法国游说,争取与法国的银行共同承担对中国的借款。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俄法两国很快达成一致。
俄国、法国共同承担对中国的借款引起了德国的严重不满,德国驻华公使极不客气地向中国政府表示:德国政府在干涉日本向中国归还辽东半岛的问题上甚至比俄法两国还要积极和主动,中国政府为什么不让德国与俄国、法国一样分享借款的利益呢?
德国公使的责问提醒清政府在借款问题上应该注意各列强利益的均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麻烦。5月22日,总理衙门致电许景澄,要求许在与俄国进行借款交涉的时候考虑到德国的利益,将第一次借款于6个月内先向德国借款付给。许景澄将这层意思向俄国方面作了转达,但遭到了俄国财政大臣维特的坚决反对。维特认为,俄国、法国一道向中国贷款的意向已不必再讨论,至于德国方面的利益,可以由各方另行设法解决。
维特的说法也提醒了许景澄,许在向清政府转述俄国方面的态度时,曾由此建议清政府考虑头两次借款全借俄国,似于邻交、边防两便;至于德国,中国可以许以榆关至珲春之铁路借款,若铁路缓办,以日后借款购置船炮等理由含混应付,似乎亦可渡过目前的外交难关。
许景澄的建议被清政府所接受。5月24日,总理衙门电示许景澄,向俄国借款一亿两的事情可以按双方已接受的条件早日了结,但对俄国、法国欲借此事干预中国海关事务的任何企图,都必须设法解决在萌芽形态,以防遗患。
根据清政府制定的这一原则,许景澄与俄国政府的代表进行了正式谈判,双方同意,中国向俄国借款40000万法郎,为售票方便,折扣率改为93%,但利息由原先议定的5厘减为4.75厘。此款存法国巴黎银行,亦可合算英镑,6个月交清,由中国自行指汇,海关作押,并由俄国政府宣布“加保”。这个议定大体符合清政府的指示原则。但许景澄在阻止俄国意欲干预中国海关事务的同时,却擅自主张由他本人向俄国外交部“立据四端”,同意中国政府今后有义务向俄国政府通报中国海关的收入状况。
清政府以俄国为主进行借款的谈判在列强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英国政府对中国背弃原先与英国达成的默契转而依靠俄国极为恼怒,于是英国政府通过一切手段阻止中国向俄国借款。6月5日,英国外交部致电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要求他向中国政府强调,俄国在中国借款问题上的干预是要不得的,指示欧格讷联合赫德及其他对中国有影响的力量,用更强烈的言辞劝说中国政府不要接受俄国的借款,声称中国政府是因为过度地感激俄国对中国的帮助而将俄国的枷锁套在了中国人的头颈上。德国驻华公使也向中国政府强调:中俄借款如果成立,势必危害中国的国家主权。
英德两国的警告与威胁虽然危言耸听,但也不能不引起清政府的注意和恐慌,清政府指示李鸿章设法核实德国驻华公使所言的真实性,并指示许景澄在与俄国政府谈判的时候务必设法减去此款由俄国政府“代保”的条款,以免危及中国的国家主权。6月12日,李鸿章、许景澄相继复电清政府。李称:根据他的调查,此次借款利息之轻为前此所未有,“于公法、国体均无妨碍”,应该速成,甚至将来续借他国,仍可援例商办。许景澄也表示德国驻华公使所言与事实不符,德国人之所以诋毁中国政府向俄国人借款,是因为他们感到自己的失落及利益受损,至于由俄国政府“代保”的问题,容他再与俄国方面继续商量。
此后,许景澄与俄国方面就减去“代保”条款进行的谈判并不顺利。俄国方面表示,俄国已作了最大限度的让步,此条的修改看来非常困难,俄国政府目前所能做的,就是设法详述作保的缘由,“以免他疑”,而中国政府也不必对其他国家因嫉妒而制造的谣言过分留意。
俄国政府不愿轻易让步,但为了维持中俄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在某些非原则的问题上也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维特在谈判中曾向许景澄明确保证,俄国断不会在先前所拟定的“四端”之外谋求新的利益,此项借款由中国与银行直接进行,不必经俄国政府过手;至于协议中的“加保”字样,如果中国政府一定坚持减去,俄国政府也可以同意,但必须在协议中加上“如果中国海关因故付款延期,则由俄国政府垫付”等条款。这种表示虽然没有多少实质意义,但总算给了清政府足够的面子。
有了维特的保证,清政府对俄借款更趋积极。6月20日,光绪帝表示,此次借款俄不过手,除去“加保”字样,声明不别索利益,所有这些都可免除其他国家对此次借款的“訾议”,惟称中国海关因故延期付款,由俄国政府垫付一条,仍觉得有伤中国国体。为此,他指示许景澄就此条与俄国代表继续商量,“宜改为俄国确信中国海关付款,决不愆期方妥”,只要此条改定,此项借款即可订立正式协议。
光绪帝的指示刚刚发出,不料俄国方面却发生了变化。俄国外交部向许景澄提交了修改后的借款“四端”,前三端与前此所议基本相同,惟第四端改动甚大。原议为:中国以后向别国借款,如允海关及他项权利,亦准俄国均沾。而经俄外交部修改后的表述为:“如中国因事许他国预收关税及再借他款,凡监守、稽查等事许俄国;及他国民人所得权利,如管理地方刑名并制造商务等项,即准俄国同得。”不惟此也,俄国外交部还声称:“俄国经办款事,所要中国报答,以此限制。”所有这些,不仅比原议扩大了利益范围,而且明显有害于中国的国家主权,为此后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俄国政府的新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绝。光绪帝在收到许景澄电报的第二天即批复称:“俄款末端所云预收关税,监守、稽察、管理地方刑名等语,此中国所必无之事,何可虚拟列入条内?至制造、商务亦与借款无涉。……俄国经办款事,原是美意,若以此求报,必为他国訾议。”因此,光绪帝要求许景澄继续与俄国进行协商,找出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尤其不可迁就俄方,损害中国主权。
根据光绪帝的指示,许景澄在后来与俄方的交涉中自然格外注重借款的条件,坚守中国政府的既定立场。俄国方面在许景澄的坚持下,也只得改变自己的策略,以方法的灵活换取最终目的的实现。俄国人深知,如果他们一味坚守自己的立场,不顾及中国政府的面子,他们并没有绝对的把握赢得这次借款。因为谁都知道,除了俄国人愿意向中国借款外,其他列强都有很强烈的资本输出的愿望,尤其是被中国人暂时排除在外的英国和德国,不论在经济实力,还是在资本输出的愿望与要求上,都不比俄国人弱。因此,俄国人要想赢得这次借款,就必须在细节上、在不触及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向中国人让步,否则中国人极有可能放弃向俄国人借款,转而向其他列强寻求支持。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俄国外交部在后来与许景澄的谈判中主动提出放弃原先议定的第四端原有文字中的“海关愆期,由俄国垫付”等表述,表示也可参照中国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
俄国人同意修改借款的一些非原则性条款,当然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原则问题上会对中国政府让步,他们在给足中国政府面子的同时,也深知中国政府的弱点之所在,即中国政府当时除了有求于俄国进行借款外,更期望通过俄国的帮助,促使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割让要求。假如俄国人一旦放弃此项努力,中国将遭受更大的损失。所以,俄国方面的代表在向中国方面表示借款条款的文字表述可以适当修改的同时,不忘向中国方面暗示辽东半岛问题,有意将借款与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两件事扯在一起,甚至使两者之间构成某种因果关系。6月23日,俄国代表向许景澄作出此类表示。同一天,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在总理衙门与中国方面讨论借款问题时,也无端拂袖而去,表现出极为傲慢的态度,引起中国方面的高度恐慌,中国方面也担心如果过分要求俄国政府在借款问题上让步,可能会影响俄国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半岛的信心,不利于中国的整体利益。于是中国政府在要求俄国方面尽量考虑到中国的国家主权与内部事务不宜干涉的前提下,也想方设法乞求与俄国公使关系密切的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出面调停,恢复与俄国之间进行的借款谈判。
其实俄国人从来没有准备放弃与中国政府的谈判,他们之所以在与中国人的谈判中时而坚定地不愿让步,时而表现出让步的灵活性,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谋求自己的国家利益而已。经过曲折的谈判,6月26日,许景澄在圣彼得堡与俄国各银号商董签订了《中俄四厘借款合同》,规定中国政府向俄国各银号借款40000万法郎,合库平银10000万两,年息4厘,折扣率为94.125%,期限为36年,以中国海关所入税项及存票作为担保。其条件有:1896年1月15日以前,除与银号商董商明外,中国暂时不得另向他国银行借款,亦不准他人售卖各种借款股票;此款付还时,不论遇到什么原因,只要中国方面“阻住及滞缓”支付,中国政府都应该允许俄国以别项进款加保。合同还规定,中国政府业已声明,无论何国、何故,决不许其办理照看中国海关税入等项权利。假如中国政府允许他国有此项权利,必须准许俄国政府享有此种权利,即允许俄国参加中国海关行政的管理。此款的用途规定为:向日本支付甲午战争的第一笔战争赔款5000万两及“归辽费”3000万两。凡此种种,似乎有意恢复了经反复谈判而业已取消的各项特权,俄国政府终于在最后关头赢得了这场艰难的谈判。1895年7月7日,光绪皇帝指示许景澄在合同上画押,中俄借款合同正式生效。这就是甲午战争后为了偿付对日赔款而举借的第一批外债,也是到那时为止中国对外举借的最大数额的一笔外债。由于此项借款并不都是俄国银行所出,且有为数不少的法国银行参与,故史称“俄法借款”。
事实上,英德两国在中国政府与俄国政府商定借款的过程中一直在积极活动,英国外交部最早向西方列强提出发行联合借款的建议,也曾活动德国政府积极回应,只是因遭法、俄的反对而没有执行。而中国政府在与俄国政府商谈第一笔借款的同时,实际上也考虑到了英国、德国的利益,准备在与俄国政府的商谈告一段落时再与英德两国谈判新的借款。所以,赫德在1895年6月30日曾自信地表示:“其他借款现在看上去仿佛越搅越糊涂,我个人倒以为形势已经分明,俄法两国将承借一万万两,英、德方面也分到数目大约相等的一笔借款(一千六百万镑),两方所获大致均衡。”后来事实的发展基本上证明了赫德的预见。
俄法借款达成之后,本来应该立即进行中国与英国、德国之间的借款谈判,但因中俄两国达成的借款合同中曾明确约定在1896年1月15日之前,除与银号商明外,中国暂不另行借用金银各债,亦不准他人售卖各种借款股票等。后经中国政府反复力争修改此项约定,均无果。这样,中英、中德之间的谈判只好暂时停止。
1896年1月中旬,清政府向英德两国借款的谈判恢复以后,英国认为俄法两国已经向中国输出了巨额资本,他们再向中国提供巨额贷款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再存在,于是英国在谈判中漫天要价,提出利息5厘,95%的折扣率,再加上5.5%的经手规费,实际的折扣达到89.5%,这就比向俄、法借款贵而又贵,自然遭到中国方面的拒绝。1月底,中国政府主动中止了同英、德的借款谈判,准备先向美国的一个商业银行商借400万英镑,以应付时间紧迫的对日第二期赔款。
中国政府的姿态引起了英德方面的恐慌。赫德要求英国方面负责谈判事务的汇丰银行将一切费用减轻2/3,并按98%的折扣率发行。他还通过金登干转告英国政府说:中英之间的借款合同能否达成是关系到英国在华商务利益的重要问题,因为俄国人对日本归还辽东半岛的干涉已经牢牢地控制着中国人的情感,英国恢复与中国人情谊的企图在短时间内是没有希望的,对英国不太有利的中俄法同盟似乎正在形成,因此英国阻止俄国对华影响力继续增强的唯一办法就是在借款问题上尽量帮助中国。赫德建议英国政府向中国发放1000万英镑的借款,利息为3厘,并参照俄法借款合同上所列的办法,由英国政府予以担保,这样就可以造成中俄法同盟的分裂,使中国减少乃至摆脱俄国对其财政上的控制。
中国政府主动找法国借款,自然引起法国方面的欣喜,中法之间的借款谈判很快举行,法国方面爽快地表示可以较英德两国的借款条件稍微优惠,但条件之一是由法国管理中国的海关。与此同时,俄国政府也声明愿意支持俄国金融界与法国合作承办对华借款。法俄两国继续向中国提供巨额借款的机会越来越大。
法俄两国的态度更进一步刺激了赫德,赫德得知这些消息后于3月1日连电金登干,催促英国政府尽快答应向中国提供低息借款,他声称这完全是出于英国在华利益的考虑。他分析道:自从俄法借款达成以后,英国驻华使馆尽力争取其他借款,以缓和俄国、法国对中国的财政控制,从而分割政治上的统治。现在法国、俄国又决心向中国提供低息借款,如果中国政府接受了法国所提出的条件,那么英国将来的对华交涉势必失去重要的凭借。因此,赫德建议英国政府出面担保,向中国政府提供低息借款,以便获得英国在华政治上的优势。否则,法俄得势,英国不仅在经济上将失去许多好处,而且法俄联盟将使英国在军事上、政治上处于劣势。
赫德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巨大的回报,不过这个回报也是由于法国政府不愿按照最初的承诺提供更优惠的借款所造成的。3月6日,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正式通知清政府,法国的银行发行率不会超过90%。法国的这个发行率仅仅比汇丰银行提供的借款减去费用5毫,在操作上毫无实际意义。中国政府自然不能同意法国方面的条件,中法之间的借款谈判由此陷入僵局。
中法之间的借款谈判无法继续进行,而日本方面又不断向中国催付第二期赔款,并不断威胁中国政府:如果中国不能及时向日本支付第二期赔款,中国方面必将承担极为严重的后果。中国政府为了减少与日本的不必要麻烦,于是在中法借款谈判陷入僵局的同一天,即主动找赫德商量,希望从英国方面获得一笔为数不少的借款。
中国政府的要求是赫德一直所期望的。第二天即3月7日,赫德就与清政府达成借款的初步协议,将借款事交给赫德办理,议定利息5厘,折扣率为94%。3月11日,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与总理衙门议定“草合同二十条”。14日,清政府批准了这个草合同中的条件。23日,总理衙门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正式签订“英德借款(1896年)合同”。
英德借款合同约定贷款者为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借款者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数额为1600万英镑(97622400两),英德两国银行各分一半,彼此不相牵连。折扣率为94%,年息5%,期限为36年,需按月按数支付,不得提前归还;此次借款的担保依然是中国通商各关之税银,并表明“尽先偿还”字样。如海关收入不敷偿还,“中国国家应另外设法付还”。合同规定的条件还有,自卖借票之期起,6个月内,中国政府不得另借他款。并且规定,在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法办理。换言之,就是在今后的36年中,中国的海关事务管理权完全掌控在英国人赫德及其继承人的手中。至于此项借款的用途,合同规定为支付甲午战争赔款第二次及威海卫军费。但实际上,当这笔借款到手之后,中国政府除了拿出约6933333332两(库平银)支付对日赔偿的第二期款项及威海卫的军费外,还顶住赫德的巨大压力,为芦保铁路拨付规银400万两,又拿出200万镑,约合1243.58万两用于向英国、德国支付定造6艘巡洋舰的款项。
1896年5月16日,总理衙门就借款事宜征询赫德的意见,试图用中国内地的土产鸦片税、各通商口岸的常关税、厘金、盐税等作抵押,继续向英国、德国的银行借款。双方为此进行了断断续续的协商,后因此方案的结果对中国来说必将后患无穷,中国政府主动放弃这一方案,改由各省代为征收土产鸦片税,中国向英德等国的借款另谋抵押。
翌年6月1日,清政府正式任命由李鸿章负责办理借款事宜,李鸿章很快就与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进行了接触。在李鸿章提供的条件中,并无以外人管理税收作为追加保证的条款,李鸿章坚持内地税收主权必须独立作为此次借款的先决条件,中国政府坚决拒绝外人代为管理内地的税收事务。
李鸿章开出的条件无法为窦纳乐和英国汇丰银行方面所接受,英国方面提出此项借款必须以盐税或厘金作担保,特别是长江一带的盐税至为关键,此项担保可以由总理衙门督新关征收。对于英国方面的这一要求,李鸿章断然拒绝,他认为,英国人的这一要求是扰乱国家定章,信任税司过于户部,碍难准行。中国方面只能由总署和户部作保。如果英国方面一意孤行,中国不必再与英方协商,可改向他国商借。
李鸿章的强硬态度引起英国方面的重视,汇丰银行为了保证获得此项借款的权力,同意改由总署和户部担保,但提出依照各省协饷惯例,由户部饬付某运司或某厘局,每年将课厘若干,解交附近新关税司上册,以为抵还洋款之用。如此办法,“既不扰国家定章,复有以取信股友”。汇丰方面的让步,李鸿章还算满意,但李鸿章强调上册税司至上所拨银数,不得干预征收之数。李鸿章据此指示中国驻英公使罗丰禄,如果汇丰银行同意此点,就可以开始借款合同的谈判。
汇丰银行原本已经同意李鸿章的条件,双方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开始讨论此项借款的利息、折扣及期限等细节问题,极有希望很快达成协议。不料在谈判的过程中,汇丰方面出尔反尔,旧事重提,要求在合同中载明中国方面支付本利万一出现拖欠,即准税务司干预作保之盐课、厘局。汇丰的要求遭到李鸿章的拒绝,李认为,中国方面本不会拖欠,即便出现拖欠,准税务司就近向盐运、厘局查催,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汇丰提出“干预”二字,实在要不得,流弊太大,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双方的谈判不得不停顿下来。
1897年11月14日,正当李鸿章准备就借款事宜重开与汇丰的协商时,德国军队借口“巨野教案”占领胶州湾。为了驱逐德国军队,原本具有亲俄倾向的李鸿章于11月15日拜访俄国驻华公使巴布罗福,请求俄国协助解决胶州湾事件。李鸿章的请求正是俄国方面求之不得的事情,俄国方面一直在谋求在北中国找到一个不冻港,于是俄国的三艘军舰冠冕堂皇地开赴旅顺、大连。12月14日,李鸿章向俄国财政大臣维特提出借款1亿两的要求。16日,维特答应了李的借款要求,但条件是:(1)由俄国独占满蒙铁路工业;(2)建筑南满支线;(3)租借黄海沿岸一港口;(4)用俄国人为海关税务司;(5)借款以田赋、厘金为担保。这些条件显然比英国人所提出的条件还要苛刻得多,但中国方面尤其是李鸿章除准备就某些细节如建筑铁路等问题进行交涉谈判外,原则上准备接受。
中俄之间借款谈判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英国的不安。英国除了派出军舰游弋于旅顺口外,还指派其驻华公使窦纳乐就借款事宜向清政府施加压力。12月21日,窦纳乐向总理衙门表达了希望中国继续向汇丰银行借款的想法,中国方面在巨大的外交压力下被迫表示只要汇丰方面考虑李鸿章先前提出的条件,中国有意恢复与汇丰方面的谈判。
有了总理衙门的承诺,窦纳乐于22日指示汇丰银行向英国政府寻求帮助,希望英国政府同意由英格兰银行会同汇丰银行联合发行借款,由英国政府担保,或者由英国政府声明在必要时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同一日,窦纳乐还致电英国外相,表示坚决支持汇丰银行的借款计划,希望英国政府能够明白地申述自己的立场,维护英国在华利益。27日,赫德通过金登干致电伦敦汇丰银行,分析一旦中国此项借款落入俄国人之手将可能给英国带来的不利。赫德指出,俄国人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中国非常感激,所以俄国人提出的借款方案,中国人也就乐于接受。英国政府应该明白,英国现在出力帮忙,虽然不能获得同样的感激,但仍可改变今后的局面。所以,为了远东的大局,为了英国的在华利益,赫德希望英国政府能够对汇丰银行向中国政府提供借款问题给予有力的帮助。赫德的分析引起了英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英国政府对此项动议进行了紧急磋商,有利于汇丰的局面日趋形成。1898年1月6日,英国方面向中国驻英公使罗丰禄表示,英国政府以中国商务为重,极其愿意提供担保,至于如何办法,将由英国政府电示驻华公使窦纳乐与中国政府进行面商。
窦纳乐宣布的条件比俄国人的条件还要苛刻,中国政府自然无法答应。于是李鸿章在窦纳乐提出这些条件的当日,即电示驻俄公使许景澄,并通过华俄道胜银行转告俄国财政大臣,希望恢复中俄之间的借款谈判。李鸿章的用意并不一定是向俄国借款,但难免有操纵英俄两国对华借款的嫌疑。
李鸿章的举动引起了英国方面的极大不满。1月13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到总理衙门大发雷霆,声称如果清政府执意向俄国借款,那么英国政府将立即采取最严厉的报复措施,即将仿效德国,出兵占领对英国至关重要的舟山群岛等地。15日,窦纳乐再次来到总理衙门就借款事宜进行具体的磋商,并明确向中国方面指出,中国之所以不愿开放大连,肯定是基于俄国人的压力,但他劝中国方面注意俄国人对大连湾具有不可告人的企图,因为大连湾是北中国到了冬季唯一的不冻港。
窦纳乐的直率言辞震动了清政府的官僚们,使他们开始思考俄国人确实有将大连湾据为己有的企图,于是考虑放弃向俄国继续借款的可能,转而坚定向英国人借款的想法。1月17日,中英双方继续举行会谈。19日,中国方面对英国的借款条件作了肯定性的回答:(1)同意开放南宁与湘潭,如果条件允许,即能够建筑铁路,大连亦将开放;(2)英国人在现有条约所允许使用帆船的地方,可以使用轮船;(3)中国答应向英国提供有关货物内地税的一切细节,并考虑采取措施改进内地商务;(4)中国同意由一英国公司展延由缅甸边境至中国领土内某一协商好的地点的铁路;(5)中国保证不将扬子江流域让渡与任何第三国;(6)中国同意成立协定,将免厘区域扩展到租界以外。此外,中国方面还要求英国提供的借款不再是1200万镑,而应该是俄国所愿提供的1600万镑。
中国方面对英国的让步激怒了俄国。1月20日,俄国外交部电示其驻华代理公使巴布罗福,要求他尽一切力量继续进行中俄之间的借款谈判,并设法与中国尽早订立租借旅大的协定。24日,巴布罗福到总理衙门,竭力劝说中国方面不要与英国继续进行借款谈判,宣称中国如借英款,英国将如对待埃及那样对待中国,中国的主权与国际地位都将受到极大影响。他甚至威胁中国方面说,中国如果执意借英款,那么俄国必将向中国“问罪”。
英俄两国之间的拉锯令中国方面极端为难。1月26日,俄国亲王吴克托致电李鸿章,表示中国如执意向英国借款,则与中俄之间已经达成的专约不符,对于中俄邦交也必将产生极大的危害,他劝李鸿章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再决定是向俄国借款,还是向英国借款。
吴克托的警告对李鸿章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建议清政府采取折中的办法,在借款总额不变的条件下,向英俄两国各借一半,以免中国与该两国的关系受损。
李鸿章的好意在英俄两国都没有获得积极的回应。1月30日,吴克托致电李鸿章,继续要求清政府谢绝英国的借款,并威胁称,如果中国执意使用英国的借款,那么俄国将立即派兵占领蒙古与满洲。同一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也向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翁同龢明白表示,中国如果执意向俄国借款而不使用英国借款的话,那么英国军队将立即占领舟山群岛。
英俄两国之间的较劲使清政府感到非常为难,当此时,又有尚未加入此次放债阵营的法国提出“借款国际化”的主张,强调中国此次借款既然无法向英俄任何一方单独完成,那么不如要求一切有关国家共同参加,必要时甚至不妨邀请日本参加。
法国的建议更引起清廷的恐慌,为了息事宁人,清政府只得于2月3日匆忙宣布此次借款不再进行,对日赔款所需的费用由中国在国内自行筹集。2月4日,清政府第一笔国内公债“昭信股票”正式发行,因借款而引起的风波暂时告一段落。但因政府威信的下降,昭信股票发行的结果并不理想,认购者寥寥,所筹款项远远不能满足偿付日本赔款的需要,对外借款的事情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结束。
清廷宣布“两不借”的政策后,打消了英国、俄国在借款方面的想法,但英俄两国并未因此而罢休。窦纳乐很快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补偿要求:(1)中国开放内河供英国船舶使用;(2)开辟南宁、湘潭为通商口岸;(3)中国政府担保不把长江流域让与其他国家,保证英国在长江流域的商业利益。2月10日,总理衙门照会窦纳乐,同意他的第一条要求;11日,总理衙门再次照会窦纳乐,同意他的第三条要求,保证不再将长江流域让与他国,从而使长江流域辽阔的土地成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至于窦纳乐开放南宁的要求,因南宁牵涉到法国的利益,清政府没有同意;至于开放湘潭,清政府提出以岳州代替。2月13日,总理衙门第三次照会窦纳乐,同意英国先前提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继续由英国人担任的要求,中国方面提出的唯一条件是,只要“英国贸易较他国为多”。这样,英国即便不再向中国提供借款,也获得了它想得到的一切特权。
俄国的因素消除之后,中国在对外借款问题上处于比较主动的位置,特别是当昭信股票的发行情况并不理想的时候,清政府为了能够及时偿还对日赔款,只得重新求助于英国方面尤其是总税务司赫德。2月13日,总理衙门向赫德暗示:“如果你收的厘金比现在收得多,那就证明我们不顾所有财政官员们的反对把厘金交给你管理是正确的,而且将来扩大你的管理范围也就更有理由了。”暗示表明中国方面有可能同意英国方面先前提出的借款条件,即以厘金为抵押。
厘金是清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赫德一直想插手的事情,总理衙门的暗示重新唤醒了赫德对厘金的兴趣,于是在赫德的积极撮合下,总理衙门于2月15日与英国的汇丰银行和德国的德华银行闪电般地签订了借款草合同。对此,赫德曾得意地夸耀道:“新借款1600万镑的草合同已签字。总理衙门已听从我的意见,应允由我管理盐税和厘金,以每年约五百万两的收入,作为借款担保,并允将来扩大管理范围。"3月1日,总理衙门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正式签订“英德续借款合同”。至此,甲午战争后第三笔最大的借款终于成立,史称“英德续借款”。
英德续借款的借款人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贷款人仍为汇丰银行和德华银行。数额为1600万英镑(折合112776779.78两),由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各分一半,彼此不牵连。年息4.5厘,折扣率为83%,期限为45年。此项借款除了以中国通商各关之洋税为担保外,还规定苏州、淞沪、九江、浙东等处货厘及宜昌、鄂岸、皖岸盐厘共500万两,应即行委派总税务司代征,以尽先为抵偿还借款。合同还规定,此项借款未还清前,中国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法办理。换言之,通过此项借款,英国赢得了控制中国海关至少45年的时间。关于此项借款用途,合同规定尽先偿付未经付清之日本赔款,不作他用。这是赫德针对清政府曾将英德借款挪作购置军舰及修筑铁路之事而专门设立的。至于此次借款的折扣率也是清代外债史上最低的,中国方面为此曾向汇丰和德华方面提出过,但这两家银行联手抵制,迫使中国就范。而中国方面因偿付日本赔款的日期日趋迫近,也就不得不接受如此苛刻的条件。
甲午战争后的三次大借款总额为3亿两,加上逐年滚动的利息共计6亿两之多。这一巨额借款不仅沉重地压在了中国人民的头上,而且从根本上摧毁了清政府的财政体系。其性质毫无疑问属于帝国主义金融资本的政治性的经济侵略,这与过去清政府所借的外债具有本质的不同。
这几次借款从表面上看是英、俄、德、法诸国对中国困难处境的支持,但其实质则是西方列强趁火打劫,是利用中国的困难赢得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如俄法借款合同规定:“中国政府决定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利益,关于中国境内税收之行政及管理事项,让与任何一国。假如中国政府对于列强中之任何一国,给以此种利益,则此种利益,俄国亦应参与。”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中国政府允准俄国,不许他国干涉中国财政的监督或行政。反之,如果中国政府允许他国干涉中国财政的监督或行政,俄国便有权要求获得同等的权利。显然,这是俄国、法国不满意于英国独占中国海关利益的现实。当中国海关收入能够按时支付借款的本息时,这种可能并不会成为现实;反之,法俄便可借口干涉。这样,俄法便自然会以金融资本渗透到清政府,并将以此为契机向中国政府要求更多的利益。这为后来的中国政治发展留下了诸多隐患。
而英德借款合同则规定,当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进行。要求中国的海关制度在借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作任何改变,则保证了由英国人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现行体制不得变更,保证了英国在中国已经攫取的利益,尤其是对中国海关行政权的控制。这样,英德借款合同的这条规定便与俄法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