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修道院到1824年,就已经在皮克普斯小街存在了有些年头了,是马尔丹·维尔加分支的圣贝尔纳会的一座修女院。
因此,这些圣贝尔纳会修女与本会的修士不同,并不属于克莱尔伏,[1]而像本笃会修士那样,属于锡托。换句话说,她们并不隶属于圣贝尔纳,而隶属于圣伯努瓦[2]。
稍微翻过书的人都知道,马尔丹·维尔加于1425年创建了一个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总会设在萨拉曼卡,分会设在阿尔卡拉。[3]
这个修会的分支发展到了欧洲所有的天主教国家。
一个修会嫁接到另一个修会上,在拉丁教会中并不罕见。就拿这里所谈到的圣伯努瓦创建的修会而言,分支除了马尔丹·维尔加一系,还有四个修会团体:意大利有两个,卡辛山和帕多瓦的圣朱丝丁,法国有两个,克吕尼和圣摩尔;还有九种修会,分别是瓦隆布罗萨、格拉蒙、则肋司定会、圣罗米阿尔会、查尔特勒会、受辱修会、橄榄山会、西尔维斯特会以及锡托修会;须知锡托修会虽然是另外一些修会的主干,但对于圣伯努瓦来说却是分支的分支了。锡托修会始于圣罗伯尔,1098年,他在朗格尔主教区任摩菜姆修院院长。而魔鬼是在529年被逐出阿波罗古庙,退隐在苏比亚哥沙漠(他老了,难道他当了隐士?),当初,他正是通过十七岁的圣伯努瓦住进古庙里的。
加尔默罗会修女要赤脚走路,胸前挂一根柳枝,绝不能坐下。除了她们的教规外,最严的就要数马尔丹·维尔加的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的教规了。她们穿一身黑色修袍,并按照圣伯努瓦的特殊规定,头巾要一直包住下巴。一件宽袖哔叽修女袍,一条毛纺的大面罩,要包住下巴的在胸前折得方方正正的头巾一直压到眼睛的扎额中,这就是她们的装束。除了扎额中是白色的,其余的清一色黑的。初学修女穿着同样的装束,但是全身白色。已经发愿的修女,侧身则挂着一串念珠。
马尔丹·维尔加的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同所谓的圣事嬷嬷的本笃会修女一样,都躬行永敬规训;本世纪初,本笃会在巴黎有两所修女院:一所在神庙,一所在圣日内维埃芙新街。不过,我们所讲的小皮克普斯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和圣日内维埃芙新街与神庙的所谓圣事嬷嬷,属于完全不同的修会,教规有许多不同,服饰也不一样。小皮克普斯的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戴黑头巾,而圣事嬷嬷和圣日内维埃芙新街的修女戴白头巾,胸前还佩戴银质镀金或铜质镀金的三寸来高的圣体像,小皮克普斯的修女从不佩戴圣体像。小皮克普斯和神庙两座修女院都躬行永敬规训,但绝不能因此把两者混为一谈。圣事嬷嬷和马尔丹·维尔加派的圣贝尔纳会修女,奉行这种规训仅仅貌似而已,正如在研究和颂扬有关耶稣基督的童年、生活和死亡以及有关圣母的所有神迹方面,菲力普·德·内里在佛罗伦萨创建的意大利经院,和皮埃尔·德·贝吕埃勒在巴黎创建的法兰西经院,虽然有相似之处,但是两个会派截然不同,有时甚至相互敌对。巴黎的经院以老大自居:菲力普·德·内里不过是个圣徒,而贝吕埃勒则是红衣主教。
扯回话题,再来看看马尔丹·维尔加派的西班牙式的严厉教规。
这一派系的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终年素餐,在封斋节和特定的日子,她们还要斋戒,夜晚睡一觉就得起来;从凌晨一点至三点,要念日课经,唱晨经;一年四季睡在草垫上,铺盖全是哔叽布单,从来不洗澡,也从来不生火,每星期五受苦鞭,要遵守沉默不语的条规,只能在课间休息时说说话,而休息时间又很短;每年从9月14日圣十字架瞻礼节开始,要穿上粗毛呢衬衣,一直到复活节脱下。穿六个月还算是酌情减短了,按戒规要整年都穿着,可是到了炎热的夏天,那种粗毛呢衬衣捂得人受不了,常常引起热症和神经性**。因此,必须缩短穿戴的时间,即使这样照顾,到了9月14日,修女们穿上粗毛呢衬衣,总要有三四天发烧。顺从、清苦、贞洁、安心待在修道院,这就是她们的誓愿,却由教规大大地加重了。
院长任期三年,由有发言权的“参事嬷嬷”推举产生。院长只能再连任两届,因此,一个院长的任期最长为九年。
她们从来看不见主祭神甫,他们之间总用一道七尺高的哔叽帘子隔开。宣道师来到小教堂讲经的时候,她们就放下面纱遮住面孔。她们说话必须小声,走路必须低头,眼睛看地面。只有一个男人可以出入这座修道院,那就是本教区的大主教。
修道院里当然还有一个男人,那就是园丁,但必须是个老年人,以便他始终独自一人住在园子里,他的膝上还挂了个铃铛,好让修女闻声回避。
她们绝对服从院长。那正是按照教规,完全忘我的驯顺,如同听到基督的声音,一看到手势和示意,立即奉命,表现出欣悦、坚定,并盲目地顺从,好似工人手中的锉刀,而且未经特殊准许,不能阅读也不能写任何文字。[4]
修女要轮流做她们所称的“大赎罪”。大赎罪就是祈祷赦免世人的一切罪孽、一切过失、一切**行为、一切暴行、一切不义之举、一切罪恶。进行“大赎罪”的修女,要一连十二个小时,从下午四点到凌晨四点,或者从凌晨四点到下午四点,对着圣体像跪在石板上,合拢手掌,颈上吊着一根绳子。当她累得实在支持不住的时候,就脸朝下趴在地上,双臂伸开,同身体构成十字。这是唯一的放松。她以这种姿势为全宇宙的罪人祈祷。这种行为伟大到了崇高的程度。
这种祈祷始终对着一根顶端有一支蜡烛的柱子,因此“大赎罪”和“缚柱子”两种说法可以混同起来。而修女们出于卑躬心理,更喜欢后一种说法,认为其中包含受刑和受辱的意义。[5]
进行“大赎罪”,必须全身心贯注,跪柱子的修女,身后即使落下响雷,也不能回头瞧一瞧。
再者,圣体像前总跪着一名修女,每班一小时,就像士兵换岗一样。这就是所谓的永敬。
院长和嬷嬷所起的名称,几乎都有重大的含义,并不是令人联想起圣徒和殉道士,而是特指耶稣基督一生的阶段,如圣诞嬷嬷、圣孕嬷嬷、献堂嬷嬷、受难嬷嬷。不过,也可以袭用圣徒的名字。
外人见她们,只能看见一张嘴。她们的牙齿全是黄的。这座修道院从未见过一把牙刷。刷牙在罪梯的顶端,而底部就是断送灵魂。
她们讲什么东西都不说“我的”。她们一无所有,也不应当留恋任何东西。无论什么她们都说“我们的”,例如说我们的面兜、我们的念珠,就是提起自己的衬衫,也说“我们的衬衫”。有时候,她们喜爱上某样小物品,如一本日课经、一件圣物、一枚祝福过的纪念章;可是,她们一旦发觉自己开始珍视这一物品,就必须送给别人。她们念念不忘圣泰蕾丝说的一段话:一位贵妇在请求入她的修会时说:“我的嬷嬷,我非常珍视一本《圣经》,请允许我派人取来。”她回答说:“哦!您还有舍不得的东西!既然如此,您就不要进入我们的修会了。”
任何人都不准关起门来,不准有“自己的家”“自己的房间”。她们住的修女室总开着门。她们见面时,一个说:“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另一个就回答:“永远如此。”敲别人房门时也是同样仪式。手指刚刚碰一下门,就能听见屋里轻柔的声音急忙说出:“永远如此!”就像所有宗教仪式那样,这种仪式稀松平常,也变成一种机械行为了;有时,未待对方说完“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这句稍长的话,这边已经脱口说出:“永远如此!”
朝拜圣母会的修女,进屋的一个说“圣母经”。屋里的那个就说“雅哉圣宠”。这种问候的方式,的确够“雅哉圣宠”的。
每到整点,这所修道院礼拜堂的钟要多敲三下。听到这种信号,院长、参事嬷嬷、发愿修女、杂务修女、初学生、备修生,全都中断自己所说、所做和所想的事,一齐说——例如敲五点钟,就一齐说道:“五点钟,以及每时每刻,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如果敲八点钟,就说:“八点钟,以及每时每刻……”依此类推,随钟点不同而稍变。
这种礼俗旨在打断人的思路,随时将人的思想引向上帝。许多修会都有这种礼俗,只是套语各异。例如,在圣婴耶稣会,修者就说:“在此时,以及每时每刻,愿对耶稣的爱燃烧我们的心!”
五十年前,小皮克普斯的马尔丹·维尔加派系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都以纯粹素歌的低沉声调唱圣歌,自始至终都以饱满的嗓音歌唱。凡是唱到弥撒经上有星号的地方,她们就停顿一下,低声念道:“耶稣——玛利亚——约瑟夫。”在追思祭礼上,她们的声调极低,降到女声再也降不下去的音域,那效果的确悲惨感人。
小皮克普斯修院在主祭坛下面造了地下室,以便安葬本院的修女,然而“政府”,照她们的说法,不准将棺木放在地下室。这样,她们死后还得离开修道院,为此又痛心又惊愕,认为这违反天理。
不过聊以**的是,她们死后可以在特定时间,埋葬在伏吉拉尔公墓的特定地点,那一角墓地原就是属于这所修道院的。
星期四同星期日一样,她们要做大弥撒、晚祷和全部日课。此外,她们还恪守所有小节日的规定。教会大量确定的那些小节日鲜为人知,从前在法国教会盛行,如今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教会仍盛行不衰。她们在礼拜堂的祈祷数不胜数。我们只要引用修女的一句天真的话,就能极好地说明她们祈祷的次数和时间,那位修女说:“备修生的祈祷多得吓人,初修生的祈祷多得吓坏人,发愿修女的祈祷多得吓死人。”
修道院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院长主持,参事嬷嬷都参加。修女依次跪在石地上,当众高声交代她在这周所犯的大小过失。参事嬷嬷听完一名修女的忏悔,便商议一下,再高声宣布给予的惩处。
稍微严重的过失才高声忏悔,此外,她们要为所犯的轻过,行所谓的服罪礼。行服罪礼,就是在做日课的时候,五体投地,匍匐在院长面前,直到她们只称为“我们的嬷嬷”的院长示意,在祷告席的木头上轻轻敲一下,那修女才能起来。为了极小的事也要行服罪礼,如打破一只玻璃杯,撕破一块面纱,该做日课时不觉迟到几秒钟,在礼拜堂里唱错了一个音,等等,就足以让人们行服罪礼。行服罪礼完全是自发的行为,是罪人——从词源学上讲,此处用这个词正合适——自我审判,自我惩罚的。每逢节日和礼拜天,唱经台上四个乐谱架前,有四位唱经嬷嬷随着日课唱圣诗。有一天,一位嬷嬷唱圣诗时,本应以“看呀”起始,却大声唱出“1、7、5”三个音符,为了这一疏忽,她的服罪礼持续了整个一场日课。因为这引起了全场大笑,所以她的过错尤为严重。
一位修女被召到接待室,即使是院长,也要放下面罩,我们还记得,只能露出一张嘴。
唯独院长能同外界打交道。其他人只能见见最近的家人,而且见面的机会很少。万一有人求见当初在社交中认识或喜欢的一位修女,那就必须经过一系列交涉。求见者若是个女子,那么有时还可能得到允许,修女前来,隔着窗板同来访者说话,只有母女或姊妹相见时,窗板才打开。自不待言,男人求见一概拒绝。
这就是圣伯努瓦定下的教规,由马尔丹·维尔加改得更加严厉。
这里的修女了无乐趣,脸色也不像其他修会的姑娘那样红润鲜艳。她们脸色苍白,神态沉肃。从1825年至1830年,有三名修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