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试着说明一下。
这类事情,社会既已做出,就应当正视。
我们已经说过,冉阿让是个无知的人,但并不是愚蠢的人。性灵之光在他心中点亮。不幸的遭遇也有其亮光,能增强他思想中的微光。在棍棒下,在铁链下,在地牢里,在劳累中,在苦役场的烈日下,在苦役犯的木板**,他反视良心,反躬自省。
他为自己组成法庭。
他开始审判自己。
他承认自己并不是无辜受害,被判罪并不冤枉。他也承认他那是极端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假如他向人家讨那个面包,也许人家不会不给;不管怎样,最好应当等待,或者通过怜悯,或者通过劳动得到那个面包。有人说,肚子饿了能等待吗?这并不完全是一种无可辩驳的理由:首先,真正饿死人的事是罕见的;其次,不管不幸还是幸运,人天生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就能长期忍受很多痛苦,而不至于丧命,因此必须忍耐;甚至为了那些可怜的孩子,最好也应当忍耐:像他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不幸者,居然铤而走险,抓住整个社会的衣领,以为通过盗窃就能脱离贫困,这简直是一种疯狂的举动;不管怎么说,走出贫困而又进入卑鄙,这就是一道邪恶之门:总而言之,他承认自己错了。
然后他又提出疑问:在他毁掉一生的经历中,难道唯独他错了吗?首先,他这个劳动者没有活儿干,他这勤劳的人缺少面包,如果这还不算一件严重的事情的话。那么后来,有了过错又承认了,惩罚是不是太残忍,是不是太过火呢?执法方面是不是比有罪方面的过错更大呢?天平的两个盘子,惩罚的一端放的砝码是不是太重了呢?加重惩罚是不是根本不能消除犯罪,是不是会达到这种结果:扭转情势,以惩罚的过错取代犯罪者的过错,把犯罪者转化为受害者,将债务人转化为债权人,而最终把权利赋予侵犯人权的一方了?这种惩罚又因企图越狱而屡屡加重,结果是不是构成了最强者对最弱者的侵害,社会对个人的犯罪,而这种罪行天天都在重犯,一直延续十九年呢?
他还想道,人类社会对其成员是否有这种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毫无道理也缺乏预见,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冷酷无情而富于预见,从而把一个可怜的人永远置于缺少和过分的境地,即缺少工作和过分惩罚。财富分配往往是偶然造成的,因此,最穷的人最应该受到照顾,而社会又偏偏那样对待他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他提出并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就审判了社会并判了它的罪。
他判处社会接受他的仇恨。
他认为社会应为他的遭遇负责,心想有朝一日,也许他毫不犹豫地要同社会算账。他向自己申明,他造成的损害和别人给他造成的损失,两者并不平衡。他最后得出结论,其实,对他的惩罚并非不正义,而肯定是极不公道。
发怒可能是失常和荒唐的,恼火也可能是不对的:但是,一个人只有当内心有某种理由,才会感到愤慨。冉阿让就感到愤慨了。
再说,人类社会对待他唯有残害。他所见到的社会,总是一副自称为正义的怒容,怒视它所要打击的人。别人同他接触,只是为了伤害他。他同别人接触,对他也是一次次打击。他从童年起,从失去母亲、失去姐姐时起,就从来没有听到一句友好的话,从来没有见到一个善意的目光。从痛苦到痛苦,他逐渐确信这一点: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而且他在这场战争中是战败者。他只有仇恨这一件武器了。他决心在狱中把这件武器磨锋利,并携带出狱。
在土伦,无知兄弟会[95]办了一所囚犯学校,向有诚意学习的那些不幸者传授最基本的知识。冉阿让就是一个有诚意学习的人。他四十岁入学,学习认字、写字、计算。他感到强化他的智力,就是强化他的仇恨。有时候,教育和智慧能助恶为虐。
说起来令人伤心,他审判了造成他不幸的社会之后,又审判了创造社会的天主。
他也判了天主的罪。
在饱受酷刑和奴役的十九年过程中,他的灵魂就这样同时升华和堕落。他一方面进入光明,另一方面又进入黑暗。
我们已经看出,冉阿让并不是生性顽劣的人。他入狱时还是善良的。他在狱中判了社会的罪,就感到自己的心变狠了;他在狱中判了天主的罪,就感到自己变成了不信教的人。
这不能不让人深长思之。
人性真能这样完全彻底地改变吗?由上帝创造的性善的人,能因人而使之变恶吗?只因交上厄运,灵魂就能整个由命运重新塑造,转而变恶吗?难道人心像久住矮屋的脊背那样,在巨大痛苦的垂压下,
也要蜷曲变形而丑陋,造成无法医治的残疾吗?在每个人的灵魂里,
尤其在冉阿让的灵魂里,难道就没有一点原始的火花,没有一点神性的素质吗?这种原始的火花、神性的素质,在世间不朽,在上天永生,能由善发展、激扬、点燃并燃烧,放射奇光异彩,而永远也不会被恶完全扑灭。
这是严肃而深奥的问题。任何一个生理学家,如果在土伦看见冉阿让将拖曳的锁链装在口袋里,叉着双臂,坐在绞盘的铁杆上面休息,并利用休息的时间遐想,如果看见这名苦役犯神情沉郁、严肃,默默地思索,看见这个被法律惩罚的人愤怒地注视别人,这个被文明判处的人严厉地注视天空,那么,他对上面问题的最后一个很可能回答是:“没有。”
我们并不想隐讳,善于观察的生理学家在那种场合,当然会看出一种无可挽救的绝境,他也许会可怜这个法律上的病人,然而,他甚至不肯试着给予治疗;他会移开目光,不看这颗灵魂中的空洞;他也会像但丁避而不看地狱之门那样,从这个生灵上抹掉上帝写在每人前额上的两个字:希望!
我们试着分析了他的这种心态,对冉阿让本人来说,他是否像我们为读者试作的分析这样对自己的心态一目了然呢?使他精神失落的各种因素形成之后,乃至在形成过程中,冉阿让是否看得清清楚楚呢?这个不识字的粗鄙的人是否明确地掌握,这一系列的思想带着他逐渐上升,并且下降到多少年来在他头脑的空间形成的惨景呢?他是否完全意识到自己思想的起伏变化呢?这一点我们不敢讲,甚至也不相信。冉阿让实在愚昧无知,即使饱受苦难之后,是不是仍然糊里糊涂呢?有时候,他甚至弄不清楚自己的感觉。冉阿让陷入黑暗中,他在黑暗中受罪,在黑暗中仇恨,真可以说他无往而不仇视。他已经习惯于在这暗无天日中生活,像瞎子或梦游者一样摸索。不过,由于内因或者外因,他时而会突然产生一股怒火,感到一阵难忍的痛苦,仿佛一道苍白而迅疾的闪光,照亮他整个灵魂,而他命运之途上可怕的深渊和黯淡的远景,在凄惨恐怖的光里,突然在他前后左右一齐显现出来。
闪光熄灭了,还是沉沉黑夜,他身在何处?连他自己也茫然不知了。
这种性质的惩罚,其核心是残酷无情和愚化,旨在通过愚化逐渐把人变成野兽,有时还变成猛兽。冉阿让顽固地屡次企图越狱,就足以证明法律在人心上所起的古怪作用。尽管企图越狱是完全徒劳而愚蠢的,但是冉阿让一旦有机会就要试一试,根本不考虑后果,也不考虑前车之鉴。他像一条狼,看见笼子门打开就必然要逃出去。本能对他说:“快逃啊!”理智对他说:“留下!”然而,面对强烈的**,理智便会销声匿迹,只剩下本能了,唯有野兽的行动。当他被抓回去之后,新的严厉惩罚,只能使人更加惊恐万状。
有一个细节我们不应当漏掉,这就是他体魄强悍,监狱里没人可比。论体力,放缆绳,推绞盘,冉阿让一个人能顶四个人。他能抬起或用后背扛极大的重物,有时就代替千斤顶——那种工具从前叫“骄子”,顺便说一句,巴黎菜市场附近的骄子山街,就是由此得名的。狱友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冉千斤”。有一次,土伦市政厅正在整修阳台,阳台下有几根精美的普杰[96]雕的女像柱,其中一根脱了榫,险些倾倒。正巧冉阿让在场,他用肩膀扛住那根柱子,直到其他工人赶来。
他不但力气大,而且尤为敏捷。有些苦役犯终日梦想越狱,最终巧妙地把力量和技巧结合起来,掌握了一门真正的科学,即运用肌肉的科学。囚徒们无时不羡慕飞蝇和飞鸟,天天练习,想掌握一整套神秘的飞行姿态。攀登陡壁,在不易发现的凸出的地方找到支撑点,这对冉阿让来说如同儿戏。假如在墙角,他用脊背和膝弯的张力,同时用臂肘和脚跟卡住石头的凹凸处,就能像变魔术似地登上四楼,甚至爬上监狱的房顶。
他寡言少语,也不爱笑。他一年难得有一两回特别激动的时候,这时他才会笑一笑。不过,苦役犯的笑是阴惨的,好似魔鬼笑的影像。他笑的时候,仿佛在久久凝视什么可怕的东西。
他确实在凝神专注。
他的禀赋不健全,智力又受到摧残,感知能力不健全,他总隐约有一种怪物附体的感觉。他匍匐在惨白幽暗的地方,每次扭转脖颈,想抬眼望一望,就感到一阵恐怖和愤怒,只见头顶层层叠叠,如山一样堆积着各种事物、法律、偏见、人和事件,危乎高悬,一眼望不到顶端,看不到周边,庞大得令人恐怖,这种巨大的金字塔不是别的东西,正是我们所说的人类文明。他在这麇集蠕动、时远时近的怪形体中,在高不可攀的高原上,时而看出一群东西,看出强烈光线照见的一个部位,这儿是拿着棍棒的苦役犯看守、手持战刀的警察,那儿是戴着峨冠的大主教,在最高处的则是头戴皇冠的皇帝,仿佛罩着阳光,令人目眩。在他看来,那远处的光辉,非但不能驱除他的黑夜,反而使他的黑夜更加阴惨幽暗了。法律、偏见、事件、人、事物,这一切在他头上来来往往,遵循着上帝给人类文明指定的复杂而神秘的运动,在他头上行走践踏,残酷中显示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平静,漠然中显示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狠毒。堕入不幸深渊的灵魂、掉进无人敢窥探的地狱底层的不幸者、被法律摒弃的人,无不感到人类社会的全部重量压在他们头上;这个社会对于在它之外的人来说是无比巨大的,对于在它底层的人来说是无比可怕的。
冉阿让就是在这种境地里思考,他的遐想能属于什么性质呢?
如果磨盘下面的黍粒有思想的话,那么它所想的无疑就是冉阿让所想的。
所有这些事物,充满鬼影的现实和充满现实的鬼蜮,终于给他造成一种难以描摹的心态。他在苦役场干活时,有时会忽然停下,开始走神儿了,他的理智比从前更成熟也更混乱,现在起而抗争了。他觉得自己的全部遭遇都是荒唐的,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他常常想:这是一场梦!他看着站在几步远的看守,仿佛那是个鬼魂,可是,那鬼魂突然给了他一棍子。
可见的自然界,对他来说几乎不存在。可以说,对于冉阿让来说,根本没有太阳,根本没有美好的夏天,根本没有明媚的天空,也根本没有四月清爽的早晨。真不知道平时,是什么光透过气孔照亮他的灵魂。
最后,就我们上面所指出的尽量总括一下,用明确的结论表述,就可以这样讲:冉阿让,法夫罗勒安分守己的树枝剪修工,土伦的凶悍的苦役犯,十九年间,由于苦役监牢的逆塑造,已经具备做出两种坏行为的能力:第一种坏行为是急切的、不假思索的、冒冒失失的、完全出于本能的,是对他所受痛苦的一种报复;第二种坏行为是严肃认真的、经过反复思考的,而思考时还带着这样不幸遭遇所能产生的错误念头。他的预谋连续经过三个阶段:推理,决心,执著:要有一定毅力的人,才可能走这种过程。他的动机是日常的愤慨,是心灵的苦痛,是遭受不公的深切感受、反击,甚至反击善良、无辜和公正的人,如果世上还有这几种人的话。他的所有思想的出发点和目的,就是对人类法律的仇恨;这种仇恨在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上天制止,到了一定时机,就会变成仇恨社会,进而仇恨人类,进而仇恨天地万物,最后表现为一种模糊的、持续不断的和凶残的欲望:不管什么人,逢人便要危害——正如我们所见,通行证上称冉阿让是“非常危险的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年复一年,这颗心灵逐渐干涸,缓慢地,却是不可避免地。心灵干涸了,眼睛也干涸了。直到出狱,十九年间他没有流过一滴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