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迟晴看来,这个丁大群,在火车上不期而遇的跟自己孩子年龄相差无几的老乡,无疑是一个十分守信而诚实的男人。第二天将要下班的时候,丁大群打来电话:“大姐你好,俺想请你吃饭。”
听了这话,迟晴心中的第一反应是振奋,是激动,但她一时又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可是,不方便吧。据我知道,你在丰台。我在海淀,太远了呀!”
“不,一点儿不远。”丁大群告诉她,“俺现在就在你单位的门口,俺是专门来接大姐的。”
迟晴的心头又滚过一层热浪。盛情之下,她没再推辞,赶紧收拾了一下,就赶到门外与丁大群见面去了。
如果说火车上的一次偶遇使丁大群钻了空子,捞到了一个机会的话,那么这一次的再度相见,则是迟晴浑浑噩噩地走上了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在需要她作出严肃选择的时候,她却放弃了这种选择,乖乖地拜倒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脚下,成了虎口之下的一只羔羊。
迟晴随丁大群坐上一辆出租车,他们来到一家四星级宾馆,在宾馆餐厅,丁大群把点菜的权力全都让给了迟晴:“大姐喜欢吃什么,你尽情点,俺一定要好好请请大姐。”
迟晴推辞不过,点了自己爱吃的重庆辣子鸡和香酥鱼。丁大群又点了一个汤和两个凉菜。还要了一瓶长城干红。
迟晴是不喝酒的。丁大群说:“俺也不喝酒。但喝红酒已经成了一种时尚,尤其对女同志,常喝红酒能防衰、驻颜、保健。为了大姐健康长寿,必须要喝,俺陪你喝。”
迟晴听了,感动之下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好听任丁大群安排。第一口红酒下肚,好像一个火团滚过腹腔,直烧得五脏发疼。之后又连灌几杯,她已经晕厥,至于她怎么样被丁大群弄到楼上,进了房间,她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了意识。
这是一套豪华客房。在柔暗的色调里,她被安排在沙发上坐下。
丁大群进到里屋,不一会儿走出来,手里拿了两件东西,一件是一条铂金项链,装在一个精美的首饰盒里;另一件是一只华贵的锦盒,锦盒里装了一条色彩绚烂的披肩。
当丁大群将两样礼品摆到迟晴面前的时候,迟晴一下子清醒了许多。她意识到这东西肯定是送给她的。她首先想到的是不能接受,因为她明白,凭白无故地受人好处肯定不行。她决定力劝丁大群不要这样。但是丁大群不容她开口首先说话了:
“俺告诉你大姐,俺这可不是送礼。俺这是认你大姐。你能认俺这从老家来的弟弟,俺已经很知足了。更重要的,是刚刚认识了你这大姐,俺就做成了一笔生意。过几天,俺南方的这批服装一到,俺一下子就能赚30 多万。”
丁大群说到这,走近迟晴,一屁股坐在迟晴身边:“俺一下子就赚进30 万,俺认为全是托你大姐的福啊!所以,俺不许你说不要!”说罢,他已经取出项链,展开,直接就往迟晴的脖子套,将项链戴好,又将披肩披到迟晴的肩上。
丁大群完成这些动作,竟是那样地连贯、娴熟,几乎让迟晴来不及拒绝。
就在丁大群将披肩的两个角拢到迟晴胸前的时候,两个大手“不小心”触到了这位中年女人那个敏感的部位……也许50 多岁的迟晴并没有受到什么强烈的刺激,甚至也不会有什么过分的感觉,但是丁大群的力量和热烈已经彻底把她征服了。
等丁大群紧紧地搂住并把她抱进里屋的席梦思**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任何的反抗了。
就这样,一个50 多岁的女人,与一个跟自己孩子年龄相差无几的男人,从火车走进宾馆,从饭桌又到**……究竟她是怎样迈出的这第一步,她不再去想,她只记得这是她一生中除了丈夫之外,第一次跟另外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那么年轻、那么强壮的男人!
此时此刻的迟晴一股火花在心头点燃,她的确寻找到了一种久违了的快意,仿佛一下子找回了几十年前的那个曾经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