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韩志方案。在接受我们采访时,承办本案公诉人、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张宇对韩志方法庭上的表现概括为“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在法庭上,韩志方还忽悠说这些女人(受害人)给他钱是自觉自愿的。
2004 年11 月5 日,韩志方涉嫌诈骗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上午9 时零5 分,韩志方被带上法庭,他曾要求家人为其聘请律师,但其家人无一到场,现场也并无律师为其辩护——法庭上,这个风光一时的“大忽悠”只能自己为自己辩护。
由于小时候生病落下了一紧张就打嗝的毛病,从进入法庭起韩志方就不停地打嗝,全身颤动犹如哭泣,样子十分滑稽可笑。
开庭伊始,韩志方又开始了“忽悠”。对公诉人的指控,他首先表示认罪,接下来却对自己的种种诈骗行为百般抵赖,避重就轻地躲闪公诉人提出的问题。
再厉害的“大忽悠”面对铁证也“忽悠”不起来了。2004 年11 月7 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韩志方有期徒刑10 年。
当笔者就韩志方案采访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二处主诉检察官张宇时,他也表示自己接手此案的第一感觉是“惊诧”。他说:“此案很少见。犯罪嫌疑人韩志方仅仅上完了高中。1959 年8 月5 日出生的韩志方没有固定职业,十足的一个无业游民。但就是这么一个无业游民,把自己包装成数亿身家的董事长身份,并靠这种破绽百出的谎言,骗得许多经商多年的人心甘情愿掏钱给他,骗得一个又一个女人投入他的怀中,其中的原因真值得我们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