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在孙可望投降之初,真好比如获至宝。顺治皇帝在给兵部的指示中说:“可望携家降顺”,“洁身于僭乱之群”,“可不烦兵力,自献悃忱,殊可嘉悦”。这年十二月,特旨封孙可望为义王。[146]为了体现赏不逾时,清廷派遣内翰林弘文院学士麻勒吉为正使,礼部尚书兼内翰林秘书院学士胡兆龙、礼部右侍郎祁彻白为副使赍册印,专程前往湖南行册封礼。顺治十五年五月,孙可望在麻勒吉等伴送下到达北京。清廷命和硕简亲王济度、和硕安亲王岳乐率领公、侯、伯、梅勒章京、侍郎等大批京级官员出城迎接。次日,顺治皇帝亲自在太和殿接见孙可望。十天之内,皇帝的赐宴多达三次,赐银两次共一万二千两。此外,赐府第、赐蟒袍、朝衣、缎匹等,孙可望成了清廷上红极一时的人物。
孙可望受到清廷的破格恩遇,靠的是出卖云贵川抗清事业。他刚刚逃到宝庆就给清廷递上了“愿取三省上献以大一统之盛事”的奏疏,疏中完全回避了张献忠开创的大西农民革命事业,说什么“望以关西布衣,适丁明季丧亡之际,不自甘于辕下,遂称藩于滇黔楚蜀之间”,把自己打扮成逐鹿中原的英雄。他仍然以“国主”自居,把大西军称为“望兵”、西南抗清基地称为“望土”;而把李定国、刘文秀说成自己“恩拔”起来的人物,更把李定国等反对他专横跋扈的斗争说成“以奴叛主”。接着,他要求清廷发兵,“则滇黔蜀地愿尽入于皇上之版图,兵马将士愿咸奉皇上之军旅”[147]。
当时,清廷已做出全面摧毁西南抗清基地的军事部署,命吴三桂为平西大将军与固山额真李国翰领兵由四川南下贵州,固山额真赵布泰为征南将军领兵由广西入贵州,固山额真罗託为宁南靖寇大将军与固山额真济席哈一道领兵由湖南入贵州。孙可望不仅为清廷提供了永历朝廷各方面的情况,献上了“滇黔地图”[148],而且为清军进兵提供了一批熟悉地形的向导。1658年(顺治十五年)初,经略洪承畴遵照清廷谕旨会同孙可望“于投诚各官内查有熟谙湖南、广西、四川、云贵地利官十九员”,将其中四员派赴罗託军中、五员派赴赵布泰军中,其余十员留在洪承畴“军前不时应用”。[149]孙可望赴京朝见之后,又上疏奏言:“大兵征滇,正臣报效之日。滇南形势,臣所熟悉。或偕诸将进讨,或随大臣招抚诸境,庶少效奉国初心。”清帝命王、大臣商议,结果“以大兵分三路趋云南,指日奏功,无事可望再往”[150]。尽管清廷出于种种考虑没有让他亲赴前线,但还是充分利用了孙可望过去在大西军中的特殊地位,加强了政治攻势。王夫之记载,当清军三路进兵时,“可望又遣人赍手书招诸将帅,言己受王封,视亲王,恩宠无比。诸将降者皆得予厚爵,非他降将比。唯定国一人不赦”[151]。当时永历政权在军事上的衰败已经明显地显露出来,孙可望的现身说法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不少过去的大西军将领倒戈投降。清军在进兵途中也充分利用了孙可望在大西军中残存的偶像作用,“谬道路者曰:可望师至矣!我兵闻风皆睋而失色,或寤者曰:国主至矣,至矣!相率惊窜”[152]。李定国支持的永历朝廷的覆亡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清廷利用孙可望极力进行破坏,无疑加速了这一过程。
从顺治十五年起,清军向西南的进兵是颇为顺利的,其间自然也包含了孙可望的一份“功劳”。然而,孙可望个人的地位却随着他背叛的永历朝廷的衰微逐渐走向没落。曾经红极一时的义王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日子不大好过了。这种变化是通过一些似微实显的迹象体现出来的。顺治十五年,孙可望意外地同自幼失散的弟弟孙可昇相会了。明末战乱以来,兄弟二人天各一方,孙可昇在几经飘零之后,先混迹于明朝行伍,后来又变成了清军的一名士兵。这年七月,孙可昇从驻地松江府上海县来到了北京,孙可望见到了多年暌隔的兄弟自是惊喜交集。他向朝廷奏报了“聚合之奇缘”,奉旨同住。可是,孙可昇的家属奴婢十余口还在上海,搬来北京比较费事。于是,孙可望请求皇帝“敕部给与勘合”,利用政府的驿传实现全家欢聚。[153]在孙可望看来这不过是小事一桩,所以在疏中写道:“想此项恩膏朝廷亦所不靳。”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么一件小事却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顺治皇帝批交兵部议奏之后,左都御史魏裔介立即参上一本,首先揭露孙可望“始以张献忠养子荼毒蜀楚,神人共愤。继而称兵犯顺,逆我颜行。迨众叛亲离,计无复之,然后率数百疲敝之卒,亡命来归”,本不是有“何功何德”受封王爵。接着借题发挥道:“臣观其见之疏章者屡可骇异,即如出师命将出自朝廷,可望甫来归顺,便请从征。若可望文足经邦,武能戡乱,何至坐见败辱,鼠窜奔投?可谓不自揣量,冒昧无知。继则请动内帑为彼经营,臣闻天子穆穆,端拱垂裳,岂有借财与人,亦岂有人臣借财于天子之事?昨者聚合之奇缘一疏复为伊弟请给勘合,夫勘合之给为朝廷紧急公事及官员来往而设,非庶人下贱可以冒滥也。今可望之弟可昇不过一食粮兵丁耳,未授一命之官,搬取家眷则应自备脚力,未闻牧圉小人而可以乘坚策良,逍遥皇华之驿者也。臣闻高爵厚禄惟有德者宜居之,今可望悖礼背义,越分干名,其罪有三。臣忝列宪长,岂敢畏避不言。伏祈皇上大奋乾断,严加处分,以肃名分而正纪纲,则冒滥清而臣子咸知敬共之义矣。”[154]魏裔介的劾疏处处流露出对孙可望的轻蔑,给了他当头一棒。他在《伏罪陈情仰吁天鉴》的奏疏中说:“昨闻宪臣有特纠陈请之非、祈正悖谬之罪一疏,本藩汗流浃背,寝食不安,方知前事之非,宪臣之言不谬矣。”[155]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659年(顺治十六年),有人揭发孙可望放债取利等事。顺治皇帝虽然明知这种事情在满洲八旗中本是习以为常的现象,却不愿放过这个机会进一步贬损孙可望的政治地位。他派内阁学士马迩吉来到孙可望的私第宣读谕旨,先训斥一番,然后宣布宽假其罪。孙可望于惊惧之余,在奏本中一方面解释自己放债的经过:“前蒙皇上赏给银两,臣恐花费,借与天津卫民邓时增银一千两,有文约可据。缘臣初到京城,其人之贤愚,臣不得知。”另一方面摇尾乞怜地向顺治皇帝陈述“郁积之苦衷并所以招尤招谤之原”。他说:“臣于明季失身行伍,浪迹疆场,各处人民迁徙逃亡不无失所,此怨臣者有之;今臣叨膺宠眷,无寸功可纪,一旦锡以王爵,此忌臣者有之。再可虑者臣下文官如吴逢圣、武官刘天秀等百有余员蒙皇上格外加恩,官爵太重。每见出入朝班,诸人睨目而视,臣知朝廷有逾分之典,众心腾沸之端也。然怨忌既积于心,姤害自生于外,谤议之事,久知不免。”[156]
到1660年(顺治十七年)夏,孙可望的处境益发难堪了,被迫上疏请求辞去义王封爵和册印。这时,南明永历皇帝虽然已经逃入缅甸,西南大势已定,但以李定国为首的大西军余部仍在边境地区坚持斗争。清廷认为把孙可望虚有其名的义王封号去掉是不妥当的,因此,顺治皇帝特地发布了一件措辞大有讲究的圣旨:“王自南方孑身投诚,朕心嘉尚,特锡王封。乃举国臣工,意怀轻忽,容或有之。王以孤踪疑畏,控辞册印,理亦宜然。但封爵出自朕裁,孰敢陵侮?虽系孤踪,不必疑畏,册印著仍祇受。”[157]
就在这年的十一月二十日,孙可望死了。官方的说法是病死,真相究竟如何颇有疑义。清初史家戴笠就说孙可望是“随出猎被射死”[158]。康熙八年清廷派刑部尚书明珠等前往福建,会同靖南王耿继茂、总督祖泽沛合议招抚据守台湾的郑经。清使慕天颜到台湾后,郑经在回书中不无讽刺地说:“贵朝宽仁无比,远者不问,以所闻见之事,如方国安、孙可望,岂非竭诚贵朝者,今皆何在?往事可鉴,足为寒心。”[159]郑经的话说得比较含蓄,但孙可望之死并非善终在当时一定传布得很广。
孙可望死后,清廷赐谥恪顺,“祭葬加隆”[160],同时命其子孙徵淇袭封义王。几个月后徵淇病死,弟徵淳承袭。
1661年(顺治十八年),吴三桂领兵入缅,永历帝被俘回昆明缢杀。次年康熙改元,李定国也病殁于边徼。孙可望家族已经没有多大利用的价值了,清廷的恩典也就逐步降格。1668年(康熙七年),朝廷下令将义王孙徵淳的年俸由五千两裁减为三千两。十一年,孙徵淳病死,其弟徵灏请求袭封。御史孟熊飞上疏说孙可望“前有重大之罪,后无纤微之劳。我国家格外殊恩,授以义王显爵,及伊身死,已袭替二次。……请将孙可望王爵停其袭替,或减等降封”。经议政王、大臣会议,降封为慕义公。[161]孙徵灏死后,其子宏相再降袭一等轻车都尉。到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清廷做出决定:“孙可望子孙世职自后不必承袭。”[162]从此,孙可望家族就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最后的痕迹。
(原载于《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5辑,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12月版,第230—270页)
[1] 乾隆二十七年《延长县志》卷九《宦绩》。按:计六奇编《明季南略》卷之十七《孙李构隙本末》记:“可望,本名旺儿,米脂人。幼无赖,乡人恶之。与母同居,受直为人赶驴,远出数日返,不见其母。问之邻人,皆云不知。可望讼之官。官怒曰:汝出门时原未尝以母托邻人,今汝母自他适,邻人安所知?因杖之。可望愤怒无归,逃而为贼。”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四,即据此删节成文。然而,根据档案材料和本地县志,孙可望确系延长县人,兄弟众多。计六奇等人的记载当系误传,不可信。
[2] 乾隆《延长县志》卷八《封荫》。
[3] 《行在阳秋》卷下。
[4] 顺治十二年八月《洪经略承畴密帖》档案原件。
[5] 乾隆《延长县志》卷九《宦绩》。
[6]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国榷》《明季北略》《明季遗闻》等书亦同。《平寇志》卷之三直书“贼帅孙可望突前力斗,救免”。但时间误记于十一年正月。关于一堵墙绰号的来历,《明季南略》卷之十七云:“每遇敌,可旺能率部下坚立不动,贼中呼一堵墙。”
[7] 同治《郧阳志》卷三《祠记》。
[8] 沈颐仙:《遗事琐谈》卷五。
[9] 方孔炤:《抚楚公牍》,见《桐城方氏七代遗书》。
[10] 《纪事略》,见中华书局版《甲申纪事》。
[11] 参见彭遵泗《蜀碧》卷二;光绪《井研县志》卷二八;民国《荣县志》卷十五;乾隆《犍为县志》卷七。
[12] 嘉庆十七年《宜宾县志》卷四八《艺文》;又见嘉庆九年《江津县志》卷五。
[13] 王士禎:《池北偶谈》卷三《义王》条。
[14] 《纪事略》卷六。
[15] 李天根:《爝火录》卷六。
[16] 《圣教入川记》。
[17] 《蜀碧》卷三。
[18] 邵廷寀:《西南纪事》卷十二《孙可望传》。
[19] 九峰居士编辑:《粤滇纪略》卷二《孙可望陷重庆》。按,遵义当时属四川省。
[20] 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
[21] 康熙《定番州志》卷二十一《艺文》,王睿:《殉难记》。
[22] 《粤滇纪略》卷二。
[23] 参见沈佳《存信编》卷一等书。
[24] 《明末滇南纪略》(又名《滇寇纪略》)卷二《流寇入滇始末》。
[25] 李思揆:《丁亥纪略》云大西军于三月二十九日攻克曲靖,见《滇系》卷八;又见《滇粹》。
[26] 《明末滇南纪略》。
[27] 《滇南外史》。
[28] 康熙三十三年《大理府志》卷三《沿革》,记孙可望于顺治三年八月至大理,系时有误。
[29]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
[30]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倡义讨贼》。
[31]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倡义讨贼》。
[32]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33] 冯甦:《滇考》卷下云,大西军入滇以后,可望、定国、文秀、能奇都称王,“城内置四王府”,“在籍御史任僎等又倡议尊可望为国主”。
[34] 《永昌府文征》,文,卷九,陈洪图:《鸣冤录》。
[35]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盘踞滇城》。
[36]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
[37] 冯甦:《滇考》卷下云:“以官四民六分收。”可见,《滇南纪略》中所说“与百姓平分,田主十与一焉”,田主所得是从政府所征一半内拨给五分之一。
[38]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卷四。
[39]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按,所见兴朝通宝实物除“一分”“五厘”者外,尚有背面仅一“工”字之小钱,与大西政权发行之“大顺通宝”极相似。
[40] 倪蜕:《滇云历年传》。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七也说,铸兴朝通宝后,“凡上纳钱粮,放给俸饷;以至民间一切贸易,皆通之。有不遵行者罪死。……钱法乃大行”。
[41]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按,史文为大西军总兵,后来投降了清朝。
[42]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43]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44]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45]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同书《政图治安》一节又记“兵马三日一小操,十日一大操,雨雪方止”。
[46]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滇南外史》记:“军民田地,尽占为皇庄,各营设立管庄。”
[47]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冯甦:《滇考》卷下记,“取各郡县工技悉归营任,以备军资”。可见杂造局属于军事建置。
[48]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49]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50]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51]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52] 昆明无名氏:《滇南外史》。按,《明末滇南纪略》云严似祖为吏部兼礼部尚书。
[53]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盘踞滇城》。
[54]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悔罪归明》。
[55] 参见傅迪吉《五马先生纪年》;李蕃:《雅州追记》。
[56] 《清世祖实录》卷一〇〇。李介《天香阁随笔》卷二记:“定国所将半为?倮傜佬,虽其土官,极难钤束,何定国御之有法也。”可见大西军入滇后吸收西南少数民族青壮年为兵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57]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沐公顺贼》。
[58] 参见《鸡足山志补》及郭影秋《李定国纪年》一书正文前影印李定国、孙可望刊刻的佛经图版。
[59] 见《瞿式耜集》卷一奏疏,《再救五臣疏》。
[60]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悔罪归明》。
[61] 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九。
[62] 《爝火录》卷十九。金堡力争拒封原疏见《岭海焚余·论滇封疏》。
[63] 沈佳:《存信编》卷二;《爝火录》卷十九。
[64] 堵胤锡两次上疏见《明季南略》卷之十四《堵胤锡始末》条。
[65] 胡饮华:《天南纪事》载:“五月,封孙可望为秦王,从武康伯胡执恭之密请也。”按,胡钦华即胡执恭之子,所云封可望为秦王乃永历帝从其父之密请,据沈佳《存信编》卷三记陈邦傅私封秦王后曾令胡执恭上封事谓:“臣师武出疆,谨遵使宜从事之节,已封可望。”永历帝得疏后“留中不发”。大约此即所谓“密请”,但永历帝并未“从”之。
[66] 《爝火录》卷二十。
[67] 珠江寓坊偶记:《劫灰录》卷六。
[68] 钱秉镫:《所知录》卷下《永历纪年》。
[69] 金堡:《岭海焚余·请处分第一疏》。
[70] 《瞿忠宣公集》卷五《纠罪镇疏》。按,瞿昌文《粤行小记》内记作者在大学士朱天麟处“见秦王孙朝宗入贡章奏,书甲子不书正朔,称启不称臣”。
[71] 《存信编》卷三。黄宗羲:《永历纪年》云永历朝廷封孙可望为荆郡王,“赐之国姓,曰朱朝宗。……可望终冀秦王,言:臣惟一意办贼,成功之后,始敢议及封爵耳”。
[72] 《粤滇纪略》卷五。
[73] 嘉庆十八年《峨眉县志》卷九。另参见嘉庆五年《清溪县志》卷一等书。
[74] 《存信编》卷三。《爝火录》卷二十所载文字略有不同。
[75] 《黔记》。
[76] 黄宗羲:《永历纪年》说,“两帅接壤,时相构衅,亦不能有所效力”。
[77] 《永历纪年》。
[7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第777页。
[79] 《黔记》。同书又说,“赦王爵营镇兵,一体录用”。王爵当指明忠国公王样。
[80] 《黔记》。
[81] 《存信编》卷三。
[82] 《存信编》卷三。《黔史》卷四亦记:顺治“八年,可望遣官清丈思(州府)、石(阡府)、黄(平州)施江内外屯田征租”。
[83] 道光《綦江县志》卷十。
[84] 《存信编》卷三。
[85] 《黔记》。
[86] 《黔史》卷四。
[87] 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引《杨明吾谱序》。
[88] 《爝火录》卷二十一。
[89] 《爝火录》卷二十一。
[90]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第825页。
[91]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第813页。
[92]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第821页。
[93] 《清世祖实录》卷七九。
[94] 《清世祖实录》卷八六。
[95] 黄宗羲:《永历纪年》。
[96] 李国英:《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八《题为飞报大捷仰慰圣怀事》。附其子李雯赘语。
[97] 李国英:《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八《题为飞报大捷仰慰圣怀事》。附其子李雯赘语。
[98] 《永历纪年》。
[99] 《清世祖实录》卷八五。
[100] 《清世祖实录》卷八二。
[101] 同治十三年《黔阳县志》卷五十六《载记下·流寇》。
[102] 同治十二年《沅州府志》卷三二《记兵》。
[103] 丁大任:《永历纪事》。
[104] 参见《明季南略》卷之十七。
[105] 《爝火录》卷二十一;又见《残明纪事》。
[106] 《爝火录》卷二十一。
[107] 《爝火录》卷二十一。胡钦华《天南纪事》云:永历五年“六月,可望复请移跸于滇。帝优诏拒之。可望遂大怒,九月撤兵还”。
[108] 《存信编》卷三。《爝火录》卷二十二所载文字较简。
[109] 《残明纪事》。
[110] 1655年孙可望致李定国、刘文秀的信中说:“滇南乃公众之地,宜作根本之区。”(见《明末滇南纪略》卷五《再图西蜀》)所谓“公众之地”即指此地为孙、李、刘等所共有。
[111] 乾隆二十九年抄本《南笼府志》卷四《城池》记:“南笼府旧城原为安笼所城,隶安顺府,明永乐二年建,周围二百八十七丈一尺,高一丈四尺。”
[112]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悔罪归明》。
[113] 《爝火录》卷二十五。《存信编》卷四记:“可望自居贵州省城,大造宫殿,设立文武,川滇大臣皆挟以威,令刻期朝见,授以职衔,有不从者即杀之。”
[114] 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引《桂王本末》云:“由榔在安隆涂苇薄以自蔽,日食脱粟,穷困备至。”虽不无夸张,但远不如孙可望所居当系事实。
[115] 《残明纪事》云:可望令“张应科每年进饍(膳)馐银二千两,食米六百石。”
[116] 《天南纪事》。
[117] 《爝火录》卷二十二。
[118] 胡钦华:《天南纪事》。
[119] 《明末滇南纪略》卷六《进取粤西》。
[120] 《爝火录》卷二十二。
[121] 《旅滇闻见随笔》。
[122] 《残明纪事》。《明末滇南纪略》卷四云:“孙可望有迎驾心,屡为任僎所阻。”
[123] 参见江之春《安龙纪事》。
[124] 《爝火录》卷二十二。
[125] 《鸡足山志补》卷二。
[126]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第894页。
[127] 《存信编》卷三。
[128] 《爝火录》卷二十二;又见佚名:《明亡述略》。江之春:《安龙纪事》载:“六月,秦王有札谕天寿、吉翔云:凡朝廷内外机务惟执事力为仔肩。若有不法臣工,一听戎政、勇卫两衙门参处,以息其纷嚣。”
[129] 倪蜕:《滇云历年传》卷十。江之春:《安龙纪事》说孙可望“拟改国号曰后明,日夜谋禅位”。
[130] 《爝火录》卷二十二。
[131] 《行在阳秋》卷下。
[132]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912页。又见《清世祖实录》卷九八。
[133] 《滇缅录》。
[134] 《永历纪年》。
[135] 《残明纪事》。
[136] 《天南纪事》。
[137] 《粤滇纪略》卷九。
[138] 《天南纪事》。
[139] 《残明纪事》。
[140] 《粤滇纪略》卷九记:“八月初一日,可望誓师,合兵十四万入滇。”沈佳《存信编》亦云可望出兵十四万。
[141] 《天南纪事》。
[142] 《残明纪事》。
[14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顺治朝揭帖》叛逆类,第四六号。
[14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顺治朝揭帖》叛逆类,第四六号。
[145] 《清世祖实录》卷一一三,另有内官二十二名。
[146] 《清世祖实录》卷一一三。
[147] 顺治十四年十一月《秦王孙可望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76页。
[148] 《存信编》卷五。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四《李定国传》云:“可望之降也,因洪承畴清兵取云贵,尽图山川迂曲及诸将情形、兵食多寡献之。”
[149] 顺治十五年二月初九日《经略洪承畴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80页。
[150]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孙可望传》。
[151]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四《李定国列传》。
[152] 《永昌府文征》,诗,卷十,刘坊:《哀龙江》。
[153] 顺治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义王孙可望奏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54] 魏裔介:《特纠陈请之非疏》,见《皇清名臣奏议汇编》初集卷十一。
[155] 顺治十六年二月十二日《义王孙可望揭帖》,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56] 《义王孙可望密奏本》,见《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967页。
[157] 《清世祖实录》卷一三六。
[158] 《行在阳秋》卷下。王源鲁:《小腆纪叙》卷下《孙李构难》亦记:“可望既降,封为义王。后从出猎,毙于流矢。”
[159] 江日升:《台湾外纪》卷之十五。
[160] 按《清实录》记顺治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赐故义王孙可望谥恪顺”。据是年四月十九日所立之“谥恪顺义王碑文”可知《实录》系时有误。
[161] 《清圣祖实录》卷三九。
[162]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孙可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