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说过张名振等三入长江之役不是一种孤立行动,而是由内地复明志士钱谦益、姚志卓等东、西联络的大规模战略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时,清朝的统治远未稳固。明朝的遗民还多得很,他们人还在,心不死,出仕清朝的士大夫和将领也有一些是“人在曹营心在汉”,脚踏两条船的人为数更多。联系到顺治十六年郑成功进攻南京之役,张煌言所部前锋“兵不满千,船不满百,惟以先声相号召,大义为感孚”,竟然在极短时间里收得四府三州二十四县。[69]在这以前五年,明军实力更强,拥明势力的社会基础更大。然而,要说清楚曾经参与接应长江战役的人物情况却是极其困难的。有限的材料仅来自清政府破获密谋分子活动的档案和清初“文网尚疏”,少数文人留下的一点诗文。由于地下复明势力在清初社会上具有相当大的能量,有必要钩稽史料做出尽量可信的叙述。
钱谦益的策划于密室,已见上述,但即便是博雅如陈寅恪先生也不可能全发其覆,就连钱谦益当时怎么能够蒙混过关就是一个老大的疑问。下面先谈谈顾炎武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研究顾炎武的著作数量极多。然而,一谈到他在1655年(顺治十二年)因“逆仆”陆恩谋告他“通海”而下狱一事,几乎所有相关著作都解释为顺治三年曾受隆武朝廷兵部职方司主事职并上有表文事。这种说法大约是根据陆陇其的记载:“陆翼王言,顾宁人系徐公肃之母舅,顾弘善乃其嫡侄。鼎革初,尝通书于海,糊在《金刚经》后,使一僧挟之以往。其仆知之,以金与僧,买而藏之。后其仆转靠叶方恒,叶重托之,宁人有所冀于此,仆曰:‘《金刚经》上何物也,乃欲诈我乎?’宁人惧,遂与徐封翁谋,夜遣力士入其家,杀之。取其所有,并其所托亦尽焉。叶讼于官,下狱几死。赴钱牧斋救之得免,遂不复往昆山,游历燕、齐、秦、晋之间。”[70]顾炎武自云:“先是,有仆陆恩服事余家三世矣。见门祚日微,叛而投里豪。余持之急,乃欲告余通闽中事。余闻,亟擒之,数其罪,沉诸水。其婿复投豪,讼之官,以二千金赂官求杀余。余既待讯,法当囚系,乃不之狱曹而执诸豪奴之家。同人不平,为代愬之兵备使者,移狱松江府,以杀奴论。豪计不行……”[71]炎武密友归庄记此事云,宁人因家境困窘,典田八百亩,“适宁人之仆陆恩得罪于主,公子钩致之,令诬宁人不轨,将兴大狱,以除顾氏。事泄,宁人率亲友掩其仆,执而箠(棰)之死。其同谋者惧,告公子(指叶方恒),公子挺身出,与宁人讼,执宁人囚诸奴家,胁令自裁。同人走叩宪副行提,始出宁人。比刑官以狱上,宁人杀无罪奴,拟城旦。宪副与公子年家,然心知是狱冤,又知郡之官吏,上下大小,无非公子人者,乃移狱云间守,坐宁人杀有罪奴,拟杖而已。公子忿怒,遣刺客戕宁人。宁人走金陵,刺客及之太平门外,击之,伤首坠驴,会救得免。而叛奴之党,受公子指,纠数十人,乘间劫宁人家,尽其累世之传以去。宁人度与公子讼,力不胜,则浩然有远行……”[72]顾炎武和当时尽力相救的归庄都只说“通闽”“不轨”,不言为何时事,陆陇其坐实为“鼎革初”事,后世深信其说,实有太谬不然者。王蘧常先生在辑注《顾亭林诗集汇注》序中说:“清人虽为炎武的生平、学术、诗文做过大量工作,但对他的研究还很不够,需要继续深入。如他在清朝统治下曾两度入狱,后一次尤为危殆,却能化险为夷,其中必有很曲折的经过,远非其诗文或后人所作年谱中记载的那么简单。”这话是很有见地的。友人何龄修教授从嘉庆《如皋县志》卷十六《李之椿传》中引清廷顺治六年诏谕:“胜国初亡,人人未免有故主之心,况居官食禄者乎?凡顺治五年以前犯者勿作叛论罪。”[73]现存顾炎武诗文集中仍留《李定自延平归赍至御札》等作,足见“鼎革初”有通闽事不足构成顺治十二年之狱。但是,如果把陆恩事件发生前一年顾炎武的活动同张名振三入长江之役联系起来考察,那就可以得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结论。1654年(清顺治十一年)顾炎武长期活动于镇江、南京一带,服商人衣,作贾人状,变姓名为蒋山佣,行动诡秘。诗篇中有不少涉及张名振的长江之役,如《金山》诗云:“东风吹江水,一夕向西流。金山忽动摇,塔铃语不休。海师一十万,虎啸临皇州。巨舰作大营,飞橹为前茅。黄旗亘长江,战鼓出中州。举火蒜山旁,鸣角东龙湫。故侯张子房(原注:定西侯张名振),手运丈八矛。登高瞩山陵,赋诗令人愁。沈吟十年余,不见旌旆浮。忽闻王旅来,先声动燕幽。阖庐用子胥,鄢郢不足收。况兹蠢逆胡,已是天亡秋。愿言告同袍,乘时莫淹留。”[74]《真州》篇云:“击楫来江外,扬帆上旧京。鼓声殷地起,猎火照山明。楚尹频奔命,宛渠尚守城。真州非赤壁,风便一临兵(原注:真州闸外,焚船数百艘)。”[75]《江上》篇云:“闻有伐获人,欣然愿偕往。恐复非英流,空结千龄想。”[76]在《范文正公祠》篇内借范仲淹事抒发感慨:“吾欲与公筹大事,到今忧乐恐无穷。”[77]这些诗篇不仅说明顾炎武极其关心张名振部的进展情况,也流露了作者本人直接参与其事。像“愿言告同袍,乘时莫淹留”,显然是劝同志复明者响应张名振,岂有劝人乘时参加而己驻足观望者?“欣然愿偕往”,“吾欲与公筹大事”,已是昌言无忌,攘臂奋行了。次年,逆仆陆恩事件的发生,很可能是他掌握着顾炎武勾通张名振义师的铁证,正准备告发时,被炎武察觉,一时情急,杀人灭口。清初人士把顾炎武的反清活动尽量说成“鼎革初”的陈年老账,“事在赦前”,意在保护此老,用心良苦。后世学者依样画葫芦,未免太不了解顾炎武了。我们目前确实缺乏材料具体论述顾炎武为配合长江之役做了哪些工作,但研究顾炎武总应该看出他是一位积极的复明志士,而不是仅怀故国之思消极避世的单纯学者。值得注意的是,顾炎武在复明事业上的思路和张名振、张煌言非常接近。二张对大西军的联明抗清极为称赞,张煌言1652年(顺治九年)冬至日作《至夜传王师出东粤志喜》诗有句云:“忽报天声出五羊”,“铜马翻为汉辟疆”[78]。顾炎武大约于同时写的《传闻》诗云:“传闻西极马,新已下湘东。五岭遮天雾,三苗落木风。间关行幸日,瘴疠百蛮中。不有真王礼,谁收一战功?”“廿载吴桥贼(指孔有德),于今伏斧砧。国威方一震,兵势已遥临。张楚三军令,尊周四海心。书生筹往略,不觉泪痕深。”[79]尽管顾炎武本人并没有到南明朝廷中任职,然而他的见解却远远超出永历朝廷许多反对真封孙可望为秦王的腐儒之上。野史中有一种传布很广的说法:当顾炎武顺治十二年处境危急时,友人(指归庄)曾求救于钱谦益,钱氏答应援救,条件是顾炎武要写一个拜门生的帖子。归庄知道顾炎武绝不会同意,就私自代顾炎武写了门生帖子送到钱家。顾炎武后来得知此事,竟沿街贴出条子否认曾拜钱谦益为师。钱谦益听说后苦笑道:顾宁人也太倔强了。这个小故事见之于顾炎武、归庄年谱和其他著作。我疑心这是好事之徒编造出来的。姑且不说钱谦益同顾炎武之间的个人关系,就钱谦益当时的处境而言,身为联络主谋,能隐瞒一人即可避免暴露更多的情节,盖救人即救己。生命攸关之际还以索门生帖子作为救援的条件,根本不合情理。这类著作的作者显然对钱谦益正是密谋的核心人物一无所知。
李之椿、唐虞、朱周等人与长江之役的关系。唐虞,字际斯,通州(今江苏南通)生员,是反清复明运动的积极分子。1653年(清顺治十年)十月,他听说张名振等统率的明军已来到长江入海口崇明一带沙洲后,欣喜不已,从清统治区“逃过三尖沙去投张名振,做了监军道,许他招兵一千。因不足数,又许他招人陆路起营接应”。次年(1654年,即明军三入长江之年)八月,唐虞在内地联络义兵,奔走劳顿,不幸病死,赍志以殁。由于变节者告密,唐虞的儿子唐二、唐三,侄儿唐玉山等人都被清政府逮捕。审讯时,同谋人方鼎指证唐虞曾经和李之椿有密约。唐二供称:“李大生(李之椿字大生)见在江南常州府陆江生家。我父亲去年十月内在海上写书着冒万程送与李大生,叫他同来海上做事。大生回云:必须措备些犒兵饷银,方可到海上来。”[80]这说明李之椿不仅参与了响应长江之役的密谋,而且有实际行动。李之椿,江苏如皋人,幼有文名,中进士后在崇祯朝和弘光朝先后在行人司、吏部、光禄寺、尚宝司等衙门任职。鲁监国时出任左都御史,1646年他自告奋勇请求督师西征,加衔大学士。[81]同年清军渡钱塘江占领浙东,鲁监国流亡海上,他一直在清统治区内秘密联络反清人士,致力于复明运动,是一位具有崇高民族气节的人物。奇怪的是,李之椿在南明鲁监国政权内的地位不可谓不高,他的事迹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然而除了他的故乡如皋县在本县县志里立传以外,各种南明史籍和《明史》都没有为他单独写一篇传记。黄宗羲曾在鲁监国政权任职,官至左副都御史,朝廷既小,又与李之椿先后同一衙门,不可能不熟悉李之椿。可是,在他的著作中尽量避免提到李之椿[82],其中大约有不可告人的隐情。由此可见,黄宗羲开创的浙东史派客观程度尚可商榷。[83]李之椿同张名振海上之师的秘密联络虽然被知情人供出,他却逃过了这次厄运,直到1657年(顺治十四年)才在另一案件中被清政府捕获,大义凛然地死于狱中。[84]顺治十一年钱谦益、李之椿的免遭捕杀,必定和在清政府中任要职的汉族官员暗中掩护有关,沧海变幻,文献凋零,详情难考,惜哉!与唐虞、李之椿同时参加接应张名振长江之役的还有朱周等人。朱周的准确身份目前尚未查清。清政府审理这个案件时说他是“叛首,江西南昌人,朱三公子”,“一则称伪军门,一则称东平王”,在抄获的永历五年(1651)九月誊黄敕书内有“皇帝敕谕督师阁部周”等语,南明史籍中未查得印证。[85]据审讯材料,朱周在顺治二年曾经同阎应元、陈明遇一道守江阴,城破后逃出。顺治四年又参加吴淞提督吴胜兆的反清密谋,事败以后仍然多方联络复明志士进行反清活动。顺治十年张名振的海师到达崇明以后(次年才入长江),他立即响应,召集了一批义军,部下有总兵邹魁吾所领“亲丁五六十名,弓箭鸟铳俱有,常买硝磺制造火药”,另有副总兵吴允吉,挂靖虏将军印任启祥领有定西侯张名振授给的札付。由于叛徒告密,朱周被擒,邹魁吾格斗而死。清方文书中说:“叛首朱周造逆多年,乃持伪敕、伪札自海上潜来,擅称督师,号召亡命,会合前盗,蜂屯蚁聚,约通海贼,阴图大举。置号衣,售军器,选将招兵,耽耽欲逞。只待东风之便,竖旗内应耳。”[86]从朱周一案来看,他并不是长江之役的核心人物,然而他本人持有永历帝颁给敕书,部将领有张名振札付,进一步说明东、西抗清势力存在公开和秘密的联系。尽管由于当时两面被清军隔断,联络不易,使者迂回于路,动辄数月经年,但不能因此把各个局部孤立起来,仿佛各地虽有一批反清复明人士,只是自行其是,互不联系。
最后,我们还应当看到另外有一批清统治区内复明人士当时的动向。例如,方文、方密之叔侄,钱秉镫之流,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采取了实际行动,但绝不能以为他们在脱离南明朝廷以后就真的心若死灰,对世事毫不关念。方以智在永历朝廷内曾经被委任为大学士,但因内部摩擦他一直拒绝入阁办事。永历四年(顺治七年,1650年)冬,清定南王孔有德攻陷桂林,方以智即披剃为僧,在清统治区内云游、坐禅,似乎与世无争,实际上并不这样简单。1654年(顺治十一年,即海师入长江之年),他在南京闭关坐禅。钱秉镫记:“顺治甲午年,方密之以智既为僧,闭关高座寺,余往看之。寓报恩寺,坐卖卜周勿庵肆中,有老僧与同坐,故中官也。问余,知为桐城人,因曰:‘桐城有一方以智尚在乎?昔于内廷供事,烈皇(指崇祯帝)一日御经筵回,天颜不怿,忽而叹曰: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如是者再。’”中官跪请其故,崇祯答以河南巡抚陈某(陈必谦)、湖广巡抚方孔炤均因“寇乱”下狱论斩。陈子时为经筵展书官,衣锦熏香,略无戚容;孔炤子以智为新进士,“怀血疏,日日于朝门外候百官过,叩头呼号,求为上达,此亦是人子”。未几,方孔炤释放,陈某处决。钱秉镫把旧中官谈的宫中内幕转告以智,“以智伏地哭失声,北向九叩头谢恩。甲午秋九月事也”[87]。这件事表明方以智内心里对明朝仍怀有深厚的感情。同一年,他的堂叔方文给他写了一首诗,题为《寄怀无可道人》,诗云:“当年流寓石城阴,正学荒祠日日寻。谁料金川门又启,可怜高座寺重临。闭关人似猿栖穴,炼性诗如鹤叫林。闻说润州(镇江)钲鼓动,且将钗钏试禅心。”[88]方文这首诗含意非常清楚,以早年流寓南京常拜谒明初建文忠臣方孝孺做由头,兴起志士之心;接着说方以智表面上虽闭关炼性,实际上似猿好动,如鹤呼朋,不甘寂寞;末一联把张名振军金鼓齐鸣直抵南京附近的形势点得明明白白。方文同方以智的关系极为密切,当然知道以智的内心想法,并不需要借此“试”方以智的“禅心”坚定不坚定。公开流传的这首诗充分流露了他叔侄二人当时怦然心动,不仅乐观其成,而且自身也要有所作为的愿望。从钱秉镫的记载分析,1654年他和方以智等人(包括张怡之类“遗民”)在南京的聚会,显然不仅是叙旧,留下的只言片语透出的蛛丝马迹,很值得研究。
在未查得证据的情况下,目前只能说方以智、方文、钱秉镫等人确实同1654年的复明运动心心相印,不能断言他们进行有组织的实际行动。但是,当时有组织的活动(除上述钱谦益等人已明确以外)是存在的。李邺嗣的父亲在顺治初反清殉难,他本人也曾被捕入狱,国破家亡之恨深藏心中。顺治十二年后他写了一首题为《诸公小集草堂,因念午、未间旧盟怅然亡友之作》的诗,全诗云:“草堂呼友听松声,俯仰存亡涕复横。各视短袍惭后死,独悬长剑哭先生。碧花赖吐中原气,浊酒难浇五岳平。对汝夜台终有日,抚心何以答前盟!”[89]原诗未注明年月,但列在《哭允康先生四首》之后,允康为万曰吉字,可知此诗作于乙未年(顺治十二年)之后。诗题和原诗最后一句显然是说李邺嗣和他的同志旧友在甲午(顺治十一年)、乙未(顺治十二年)有结盟反清复明之举。详情虽不可考,联系到作者在此诗之前有《句甬怀古》云:“地形自古重鄞州(今宁波),埤堄临江压上游。百阜龙蟠天北垒,一卷虎控海东洲。锦衣俊士新乘舰,兕甲诸军尽习流。属国梯航俱此地,谁云雉堞未全收?”[90]可知李邺嗣等结盟与张名振海师入江有关。
概括起来说,朱周、李之椿等人的密谋网被破获了;钱谦益、姚志卓等人的有组织密谋也有证可查;李邺嗣自称午、未间有旧盟,而且表达了自己辜负同盟死难诸友的心理;顾炎武有活动而不明其组织联络状况:这就向明清史家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究竟这一批人相互间存在什么关系?他们同仕清的某些汉族官员又有哪些暗中勾结?本文毫无夸张清统治区内复明人士活动的意思,也不是仅仅为了肯定他们的志节,而是力图说明历史上的事件非常复杂,简单孤立地叙述浮在表面的某些现象,很难掌握和驾驭当年局势的全貌,解释历史进程的走向。
上面比较全面地叙述和分析了1654年全国各方势力面临的形势和采取的对策。目的在于说明明清之争决定胜负的因素并不是简单的力量强弱异形,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决策和内部的凝聚力。由于文章牵涉面广,疏漏在所难免。只是在部分问题上提出了一得之见,更多的是列出了一些值得认真探讨的课题。本文算是抛砖引玉,愿意同学术界关心这一段历史的朋友继续做深层次研究。
(原载于《清史论丛》1993年号,第1—24页)
[1] 《清史列传》卷二《济尔哈朗传》。
[2] 拙文《从会师广东之役看郑成功同永历朝廷的关系》,见《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3] 见该书第四章,第324页,1992年11月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4] 此书1990年5月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见第251页与第276页。
[5] 此书原版出于1988年,中文译本于1992年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按,李振华《明末海师三征长江考》定初入长江在顺治四年四月,二入长江在顺治十年三月,三入长江在顺治十一年三月,文载《大陆杂志》第6卷第6期。李学智先生重考文定初入长江在顺治十年九月,二入长江在顺治十一年正月,三入长江在同年四月,载《大陆杂志》第7卷第11期。
[6] 顺治十年九月江宁巡抚周国佐“为洋寇乘势鸱张,海邑人心煽惑,微臣谨率旅亲临,以寝邪谋,以巩地方事揭帖”,见《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161号。
[7] 顺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兵部尚书噶达洪等残题本,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94页。工科给事中张王治在顺治十一年四月初七日题本中说:“苏州之崇明赋税输自各沙,今闻平阳一带到处侵踞,几不可问,止留崇明空城昼夜防守。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邪?”见《工垣谏草》。
[8] 顺治十一年三月初七日兵部尚书噶达洪等“为塘报海寇突犯京口”等事题本,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76—79页;顺治十一年五月“江宁巡抚周国佐揭帖”,见《明清档案》第十九册,A19—181号,同件又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二本,第182页。
[9] 登金山赋诗见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十六《张明正(名振)题诗金山》条;张煌言《张苍水集》第二编,《和定西侯张侯服留题金山原韵六首》。清朝工科给事中翁自涵在顺治十一年五月揭帖中也说:“贼登金山顶横槊赋诗,假仁假义,煽我人心。”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二本,第179页。
[10] 顺治十二年三月江南总督马国柱“为沿海央事频仍”等事揭帖,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116—123页。
[11] 顺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到安徽巡抚李日芃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37页。
[12]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十六《张明正题诗金山》条。
[13] 《明清史料》己编,第二本,第193页。
[14] 张王治:《工垣谏草》下册,此书前有魏象枢、韩诗顺治十二年写的序,约为顺治年间刻本。
[15] 上引顺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到安徽巡抚李日芃揭帖。参见顺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江宁巡抚周国佐“为贼艘入江窥漕”等事题本,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92—93页;顺治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兵部尚书噶达洪等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42—43页。
[16] 顺治十一年九月十一日江南总督马国柱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50—54页。
[17] 姚廷舜:《历年纪》(中),见《清代日记汇抄》。
[18] 《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21页缺名残揭帖;同书第222—223页江南江西总督残揭帖。按,这两个残件均无年月,但第222页有“十二月十八日辰时”,必为十二月十八日。
[19] 鲁可藻:《岭表纪年》卷四。
[20] 《陈璧诗文残稿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8—29页。
[21] 顺治十二年五月江南总督马鸣珮残揭帖,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35页。
[22] 张煌言:《北征录》,见《张苍水集》。
[23] 顺治十二年三月江南总督马国柱揭帖,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123页。
[24]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41页。
[25] 顺治十一年六月初四日兵部尚书噶达洪等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34—36页。
[26] 沈佳:《存信编》卷四。
[27] 钱肃润:《南忠纪》,《教谕眭公》条。
[28] 《明清史料》己编,第二本,第184—188页,《刑部残题本》《江南江西总督马国柱残题本》。按,残题本中云:“与孙可望来的人姚志卓同去。”可知姚志卓在这次之前曾经到过贵州,与孙可望早有联系,详情已难考。
[29] 彭士望:《耻躬堂诗集》自序。
[30] 《荆驼逸史》本汪光复《航海纪闻》,汪字乃任字之误。
[31] 彭士望《耻躬堂诗钞》卷十六《山居感逝》。按,诗中注云姚志卓封仁武伯,“蹈海死”,指顺治十二年姚志卓在崇明战役中阵亡。查继佐《鲁春秋》记:顺治十一年“攻崇明不克,平原将军姚志卓愤自刭”,年代有误。姚志卓在顺治十二年崇明之战中死难无疑,各书多作阵亡,“蹈海”“自刭”说待考。
[32] 钱谦益:《牧斋全集·投笔集·后秋兴三之三》。
[33]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八。按是书记于顺治十年,显然有误。上引档案证明十年十一月姚志卓方从贵州返回,姚志卓在鲁监国初期授平原将军,后加封仁武伯。
[34] 见《张苍水集》,第109页。按,据《南疆逸史》刘孔昭之子刘永锡战死时才17岁,此五十寿之“郁离公”必为刘孔昭。
[35]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十六《张名振题诗金山》条。
[36] 张煌言:《张苍水集》。
[37] 《瞿式耜集》卷一奏疏,永历三年九月《根中兴机会疏》引钱谦益手书。
[38] 钱谦益:《投笔集·后秋兴六之一》。
[39] 顺治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经略洪承畴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46页。
[40] 见上引洪承畴顺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揭帖;参见顺治十一年正月十八日《经略洪承畴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43页。
[41] 顺治十二年(原件无奏报日期,仅云“顺治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到”)吏科右给事中郭一鹗“为严责成以重江防事”揭帖,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128页。
[42] 《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69页。此件为残本,无年月,考张王治在顺治十一年十一月仍任工科给事中,十二月初三日任刑科右给事中,顺治十二年九月离职出京,此件必为顺治十一年十二月至十二年春之间所上。
[43] 沈佳:《存信编》卷四;黄宗羲:《行朝录》卷五;《永历纪年》载:“永历八年甲午正月壬辰朔,上在安龙府。……诏以刘文秀为大招讨,都督诸军,出师东伐。”
[44] 陈乃乾、陈洙纂:《徐闇公先生年谱》,在徐孚远《钓璜堂存稿》一书之首。
[45] 沈佳:《存信编》卷四。
[46] 沈佳:《存信编》卷四。
[47] 康熙三十五年《云南府志》卷五记:是年“六月,孙可望谋僭号,不果,复如贵州”。康熙五十八年《澂江府志》卷三,《沿革》记:“十一年甲午六月,孙可望自贵州还云南,复入贵州。张胜率兵同往。”倪蜕:《云南事略》,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都记载了孙可望回昆明谋僭位事。
[48] 康熙《云南府志》卷五《沿革》记:“可望自贵州还云南,谋僭号,届期冕小不可着,自寅至未大雨如注,雷电交作,可望不怿而止,遂赴贵州。”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所记相同。
[49] 《存信编》卷四。
[50] 李天根:《爝火录》卷二十二记孙可望的兵部尚书任僎“博学能文,尤善太乙六壬,常语人曰:‘明运已终,事无可为矣!’日谄事可望”。《明季南略》卷十四《孙可望胁封谋禅本末》亦记:“今日天命在秦,天之所命,人不能违。”
[51] 《存信编》卷四。
[52] 张名振、张煌言反对郑成功同清方和谈,在本文他处已提到。徐孚远作《北议》诗云:“侧闻幄中议,胡汉欲两全。款言来槎上,金帛走幽燕。……可怜蹈沧海,首尾已十年。权利乱其中,执节岂能坚?”见《钓璜堂存稿》卷三。
[53] 《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69页。
[54]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42页。
[55] 任光复:《航海遗闻》。
[56] 顺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兵部残题本》。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70—272页。按,顾忠人称莽撞顾三,或讹作网舱顾三,江苏崇明人,郑军将领多是福建泉州、漳州人。顾忠降清时已升挂印总兵,王有才加衔都督同知。
[57]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抚佟国器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468页。
[58] 张煌言:《张苍水集》第二编,第107页。
[59]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45页。
[60]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46页。
[61] 杨英:《先王实录》。
[62] 佟国器:《三抚捷功奏疏·查覆疏稿》,顺治十二年十二月福建巡抚宜永贵为塘报事。
[63] 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51页。
[64] 顺治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兵部尚书李际期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128—132页。
[65] 张煌言:《张苍水集》第二编《奇零草》。
[66] 杨英《先王实录》。
[67] 杨英《先王实录》。
[68]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376页。
[69] 张煌言:《北征录》,见《张苍水集》第四编。
[70] 陆陇其:《三鱼堂日记》卷五。
[71] 《顾亭林诗集汇注》卷三《赠路光禄太平》诗序,第445—446页。又,《从叔父穆庵府君行状》说:乙酉清兵南下后,“如是者又十年,而叛奴事起,余几不自脱,遂杖马箠(棰)跳之山东、河北”。见《顾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167页。
[72] 归庄:《送顾宁人北游》序,见《归庄集》。
[73] 何龄修:《李之椿案与复明运动》,载《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3期。何君所引见嘉庆九年《如皋县志》卷十六,列传一,忠烈《李之椿》传。按,嘉庆县志李之椿传全据乾隆十五年县志卷二十九,忠烈传,删去一些编纂者的赞扬文字,如传尾“邑人黄钟曰:……缅怀信公(指宋文天祥),从容就义,则徂徕先生也(李之椿号徂徕)”。乾志忠烈传后“论曰:……李徂徕之死志,百折不变,杀身以成仁,呜呼,岂不伟哉!”亦被削去。嘉志引乾志“顺治六年下诏书曰:……”于“诏书曰”处抬头三格,恭谨之至。此类事例均可见乾隆中期大兴文字狱后官绅之谨小慎微。然李之椿中进士在天启二年,乾志误写作“万历壬戌登文震孟榜”。壬戌即天启二年,嘉志既未察其讹,又未觉乾志中传文与选举志互相矛盾,竟照原文录入。清修《如皋县志》在乾隆以前尚有康熙二十二年撰十六卷本,未检阅。
[74] 《顾亭林诗集汇注》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排印本,第415—416页。
[75] 见《顾亭林诗集汇注》,第425页。
[76] 见《顾亭林诗集汇注》,第432页。
[77] 见《顾亭林诗集汇注》,第434—435页。
[78] 《张苍水集》第二编,第82页。
[79] 《顾亭林诗集汇注》卷二。
[80] 《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26—227页,顺治十二年漕运总督蔡士英残题本。
[81] 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蠡城监国》。
[82] 黄宗羲仅在《思旧录·沈士柱》条中云“终以李大生一案受祸”,轻轻带过。难道李之椿不是他的“旧”交,他无可“思”吗?
[83] 本文作者无意把南明史籍未能为李之椿立传的责任全归因于黄宗羲,只是说同他有较大关系。
[84] 参见何龄修《李之椿案与复明运动》,载《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3期。
[85] 顺治十二年“漕运总督蔡士英残题本”,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26—230页。《清世祖实录》卷八七记:顺治十一年十二月己未“漕运总督沈文奎奏言:滨海之地,奸宄易藏,有叛首朱周者,纠众煽乱,辄称伪军门及伪东平王各号,啸聚于楼房基等处,为事内人所首,旋即被擒,并获伪敕印及叛党陈德等,地方隐患得以消除”。按,清方审理档案虽然是第一手材料,实录依据档案删削成文,准确性很高,但正如上文所说,仕清汉族官员很可能采取“舍车保帅”的办法,故意把朱周说成“叛首”,实则未必。朱周的活动只能证明他是全部密谋中一股势力的首脑,所谓“东平王”不符合明朝制度,“朱三公子”更是闪烁其词,既可暗示为“朱三太子”,又可落实为朱明宗室中某一支派的第三个儿子。至于“督师阁部”不过是永历朝廷在清统治区内为招徕人心而颁给的虚衔(像上文提到的陈璧,此类人物甚多)。清方文书虽极力夸张他的地位,实际上从未把他看成南明朝廷的重要人物。联系到同一年清方破获山西、河南复明运动的密谋,真正的“主犯”之一傅山被朝廷和地方官包庇下来,次犯和稍有牵连的人物却被处斩。其中微妙关系由此可想而知。
[86] 顺治十二年“漕运总督蔡士英残题本”,见《明清史料》己编,第三本,第226—230页。
[87] 《田间文集》卷十二,杂文《长干寺遇旧中官述往事记》。
[88] 方文:《嵞山集》卷九,七言律。
[89] 李邺嗣:《杲堂诗文集·杲堂诗续钞》卷五七言律诗。
[90] 李邺嗣:《杲堂诗文集·杲堂诗续钞》卷五七言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