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的治学之道与史学成就
陈梧桐[1]
顾诚(1934—2003)是著名的明清史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成长起来的史学家的杰出代表之一。生前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古代史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明史学会理事。
出生于江西南昌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的顾诚195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上学期间曾参与故宫博物院档案部(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档案整理,并以故宫档案为基础,参与严如煜的《苗防备览》和有关方志,撰写过7万多字的论文《清代乾隆年间的苗民起义》,这是他接触明清史的开端。毕业后留系在史学史组工作,又在白寿彝教授的指导下,从事明代史学研究,撰写过《王世贞的史学》《从王鸿绪的〈明史稿〉到钦定〈明史〉》等论文,从此培养了对明清史的兴趣和爱好。后来,被调到世界近现代史教研室,“**”开始后又被调到外国问题研究所,但他始终未能忘情于明清史的研究。下班归来,就一头埋进明清史籍之中,摘抄排比,辨伪考证,并在1965年6月16日《光明日报》史学版上发表了他的学术论文《对朱元璋政权性质转化问题的商榷》。1971年林彪事件发生,他把星期日和业余时间全部用来阅读明清史籍,摘抄史料,并利用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跑到南京图书馆去查阅地方志和其他史籍。“**”结束后,1977年10月调回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从此一直从事明清史的教学与研究。教学之余,他一心扑在研究工作上,孜孜矻矻,刻苦钻研,先后出版了《明末农民战争史》和《南明史》两部里程碑式的专著,并发表《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等一批极富创见的论文,对明清史的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2]
一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后成长起来的史学家,顾诚非常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但他坚决反对用某些所谓“理论”做框架填充一些二、三手材料的研究模式。他深知,史学的社会价值和功能是学术价值和功能的延伸和补充,它是以学术价值和功能为前提和基础的。恢复历史真实面貌,探索历史发展规律,必须占有大量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不能在低水平上停滞不前。因此,史料的收集、鉴别和考证便成为史学研究的第一步。没有扎实的第一步,所谓恢复历史真实面貌,探索历史发展规律,只能是空中楼阁。
顾诚继承北京师范大学老校长陈垣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重视史料收集与考辨的优良传统。他说:“以前陈垣先生曾经谈过研究历史应当在收集材料上做到‘竭泽而渔’。明清史料浩如烟海,往往力不从心,但作为一种治学的律己精神,作为一种努力的方向,总是应该的。”[3]每研究一个问题,他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有关的材料进行广泛的收集,尽可能做到没有大的遗漏。他不仅跑遍京中各大图书馆和档案馆,而且利用各种机会到外地去收集资料,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如为撰写《明末农民战争史》,仅地方志,就查阅了起义军到过的府、州、县的志书1000多部。《南明史》一书,仅征引书目就多达579种,至于查阅而未征引的史籍数量就更多了。这些征引的书目,除了治南明史者比较熟悉的史籍外,更有罕见的管绍宁、辛升、余煌、王锡衮、连城璧、佘一元、孟乔芳、李国英、张王治、卫周胤、刘武元、胡有升、曹烨、佟国器、耿兴宗、张怡、吴晋锡、曹大镐、素心室主人、柳同春等人的一大批著作。其中,有不少是谢国桢《晚明史籍考》列为“未见之书”或未加记载,系由顾诚首次发现并首先征引的史籍。
由于几近“竭泽而渔”的广泛搜集与深入发掘,顾诚的论著史料都异常地丰富,真正做到了“言必有据”“无一字无出处”,从不主观臆测,空发议论,没有水分和泡沫。不仅如此,由于广泛搜集与深入发掘,顾诚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各种史料,从许多彼此抵牾、互相矛盾的记载中看出破绽,发现疑点,从而为进一步进行研究,推翻传统的观点打下基础。比如明代的疆土管理体制,以往的史籍记载含混不清。《明史·兵志》说:“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度地要害,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这种记载,容易使人误以为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就像现代的兵营一样驻守在州、县的版图之内,只有行政系统的郡县才是明代的地理单位。这样,明代的疆土就只有行政系统管辖的十三布政司和两直隶。许多涉及明代疆域和疆土管理的论著,也是作如此表述的。但是,顾诚在阅读《明实录》和《清实录》时,却敏锐地注意到大量卫所是呈现为一种地理单位的记载(如水旱地震灾害、兴建城池之类)。不仅边疆地区的卫所管辖着大片土地,就是内地的许多卫所也管辖着不少的土地,如天津卫(今天津市)、中左所(今厦门市),规模比现代的兵营要大几百数千倍。这些都促使他进一步思考:如果说卫所仅是明代的一种军事组织,那么,入清以后约100年来为什么还保存那么多明代的军事组织呢?他从清代文献如实录、官员奏疏、地方志中常见的改卫所为州县或在内地把卫所人丁、田地并入附近州县的诸多记载,联系到史籍中有关“实土卫”与“非实土卫”的说法,以及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将明代大片边疆地区划归某某都司、行都司管辖的做法,推断出“卫所在明代建立以来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军事系统管辖下的地理单位”的结论,这就为他研究与撰写《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等论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广泛深入的搜集与发掘,顾诚掌握了大量的原始资料,特别是当时人记当时事、当地人记当地事、当事人记亲历事的原始记录,从而弥补史籍记载的缺略,彰显历史的真相,推翻传统的结论。比如历史上著名的富翁沈万三(沈富),《明史·高皇后传》说他在洪武年间“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朱元璋以“匹夫犒天子军,乱军也”的罪名想诛杀他,后经马皇后的规劝将他释放,谪戍云南。董谷《碧里杂存》、谢肇淛《五杂俎》、黄《蓬窗类记》、孔迩《云蕉馆纪谈》等野史笔记也都说他是元末明初的富户。但顾诚却从乾隆《吴江县志》中找到“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的记载,对以上诸说产生怀疑。后来,他从曾在沈家当过私塾教师的王行的《半轩集》中,查到其为沈万三之子沈荣及孙沈森所撰的《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推算出洪武元年沈荣的年龄为62岁,沈森39岁,上距沈万三的出生至少在80年以上。而云南是洪武十五年为明军平定的,如果沈万三此时还在人世,并在云南平定后立即被充军该地,那他的岁数至少也该有95岁以上,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沈荣甫墓志铭》又载,沈荣继承“先君子”之“先志”,曾建造“积善堂”,表明积善堂建造时沈万三已经去世。而据释妙声《东皋集》中《沈氏积善堂》一诗描述的语气判断,诗成于元末之时。《四库全书总目·东皋集》也说:“妙声入明时,年已六十余,诗文多至正中所作,故顾嗣立《元诗选》亦录是集。”可知《东皋集》在元末至正年间即已结集梓行,积善堂在至正年间即已建成,而此前沈万三已经去世。顾诚还从《逆臣录》及弘治《吴江志》中,查到沈家在洪武二十六年牵连到蓝玉案而遭谪戍的记载,从而推断《明史》及野史笔记所载沈万三向朱元璋进献大批金银,后被谪戍云南,显然是将沈万三后人之事错挂到沈万三头上的讹误。[4]
但是,顾诚没有满足于史料的广泛收集和发掘,他更重视的是史事的考证,力求史实的准确无误。在《南明史·凡例》第一条,他声明“这部书以学术价值为前提,不满足‘言必有据’‘无一字无出处’,而是力求在史实上考订准确。有些问题难以下结论,只好暂时存疑,同时在正文或注解中指出疑点所在”。其实不仅《南明史》如此,他的其他论著也莫不如此。顾诚从不轻信每一部史书和每一条史料,从不盲从某种成说,如历来受到高度评价的浙东学派黄宗羲等人的著作,他就认为“往往出于偏私心理任意歪曲史实,甚至造谣生事”[5],不可全信。他对所见到的史书,所搜集到的史料,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鉴别和考证,去伪存真,力求做到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顾诚具有扎实的考证功夫。他对史书和史料的考证,广泛地运用各种方法,特别是反证法、考寻史源法和二重证据法的运用更为熟练,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反证法是我国传统史学常用的一种考证方法,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曾对此做过系统的归纳和总结。顾诚对史书和史料的考证,经常运用这种方法。如《江阴城守记》一文,署名为长洲韩菼作,前有“康熙乙未孟冬月长洲慕庐氏韩菼谨识”的序言,史学界一些人遂误信其为韩菼所作。顾诚查阅各种史籍,发现曾任清朝礼部尚书的韩菼死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不可能在殁后11年的康熙乙未年即康熙五十四年再撰写这篇序言,证明此文的作者绝非韩氏。他将文中所记江阴城守的记载与许重熙《江阴城守后记》、沈涛《江上见闻》及《清史稿》、《清实录》的记载相比对,发现此文对城内的抗清活动记载翔实,而对城外清军的活动不甚了解,所记攻守双方战斗伤亡事多不符实,如说清朝七王、翼王、十王都在城下阵亡,即纯系讹传。最后,他根据该文序言所说“江头片壤,沾国家深仁厚泽,百有余年矣”,推断此文应写于清军入关的百余年之后,文中又言“圣朝宽大,锡以通谥”,而给明末尽节诸公赐以通谥是清高宗在位时的事,进而推断该文应是“乾隆年间一位有心者整理旧文,托名于韩菼”的作品。
考寻史料来源的方法,也是我国传统史学常用的考证方法之一。陈垣是运用这种方法的行家里手,早年曾在高等学校开设《史源学实习》的课程,将这种考寻史料来源的学问称为“史源学”。顾诚也常用这种方法来考订史料,其成名之作《李岩质疑》就是运用这种方法的成功事例。李岩问题因郭沫若的名著《甲申三百年祭》而流传甚广,但顾诚细读清初几部有关“流寇”的专著以及众多当时任职官员的文集、相关记载、档案、方志,却未能查到一条可以证明李岩存在的材料,反而找出许多表明有关李岩生平事迹的记载全不可靠的证据。他追寻这些记载的源头,发现它们是来自化名西吴懒道人创作的小说《剿闯小史》以及由其修改补充而成的《定鼎奇闻》《新世宏勋》《樵史通俗演义》等作品。这些小说既收集了邸报之类的材料,具有部分的真实性,而又羼入大量作者虚构的情节,其中就包括了李岩的故事。但由于小说出现既早,又在民间流传甚广,到清初史家编纂有关“流寇”的史籍时已是真伪莫辨,便被误采入书。康熙十年成书的计六奇《明季北略》就是个典型。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引用最多的史籍,恰恰正是这部史籍。因此,他断定,李岩其人确如明末清初河南人郑廉所说的是“乌有先生”[6]。
二重证据法为王国维所倡,陈寅恪曾列举三目以概括之:“一曰取地下之宝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纸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7]。有关南明抗清斗争的史事,南明的当权人物总是夸大自己的功绩,而清朝官方则是极力加以歪曲和污蔑,使得有关的记载混沌不清,甚至歧异迭出,令人不知所从。顾诚往往借助二重证据的考证方法,将明清双方的资料进行对比互证,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如张名振、张煌言三入长江之役,就是依据清朝的档案,参以张煌言的诗文,再用当时亲身见闻者的记载做补充,得出三入长江之役都发生在甲午年(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公元1654年,但其第三次发生在阴历十二月,按公历推算已至1655年)的结论。[8]
顾诚对史事及史料的考证,往往是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以此之长补彼之短,从而解开了许多前人未曾弄清的历史谜团。如朱文正的事迹、靖难之役中耿炳文与沐晟家族、明代的卫籍、李自成起义的前前后后、车厢峡之困、“荥阳大会”与“分兵定向”策略、李自成起义军从何入豫与何时称帝、山海关战役前后的吴三桂、史可法与马士英的定策继统、李自成牺牲的时间与地点、鲁监国诸部在浙江的起义、隆武帝亲征与何腾蛟迎驾、郑成功与二张在沿海的抗清活动、吴楚党争、孙可望与李定国的内讧、四川军阀的内争、夔东十三家的抗清斗争、“韩王定武”政权、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等许多明清史的重大问题,记载极为混乱而又众说纷纭,顾诚均细加考订,辨明真相,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因此,他的论著不仅史料异常丰富,而且考证非常扎实可靠。
二
顾诚是一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不仅治学严谨,精于考证,富有朴学精神,而且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能够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和辩证法运用于史学研究之中。在改革开放以后,面对国外学者各种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纷纷涌入,他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不动摇。他主张,对国外的各种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采取开放的态度,但绝不能一概照搬,正确的态度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善于吸收国外有益的知识和有利于加速学术研究进程的科学方法,扬弃那些并无学术价值的唯心主义模式”[9]。正由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顾诚的明清史研究,能够透过现象抓本质,发现诸多史事的内在联系,高屋建瓴地把握全局,提出许多富有创见、新颖独到、耐人寻味的见解。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是生产力发展的历史,是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在《明末农民战争史》和《南明史》等论著中,顾诚都坚持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应“以哪一种势力取胜对中国社会生产破坏最小,最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前进为褒贬的标准”,从而确定论述的中心和主线。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他用具体史实说明自万历中期以来,朝政日益腐败,土地高度集中,赋役征敛日加繁重,水利失修,灾荒频仍,以朱明王朝为代表的封建统治已经极度腐朽,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这时全国的主要矛盾是汉族内部的阶级矛盾,主要的历史任务是推翻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的以朱明王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随后爆发的明末农民大起义,把斗争的矛头指向朱明王朝,特别是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军,在接管黄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后,不仅没有对生产造成什么破坏,而且还扫**或狠狠地打击那些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贵族官绅势力,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因此,全书便以大顺军、大西军的起义活动作为论述的中心和主线,再现了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罗汝才、贺一龙、马守应等农民领袖的斗争精神和英雄业绩。
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率领大顺军攻占北京,崇祯朝廷宣告灭亡。紧接着清兵入关,占领北京,大顺军被迫西撤,南京的明朝高级官吏拥立福王建立弘光朝廷,掀开了南明历史的篇章。以往的诸多著作,都以南明几个朱家朝廷的兴衰为中心来论述南明的历史。顾诚不赞同这种做法,他认为虽然在清兵入关后的一个短暂时期,满汉地主阶级曾互相勾结,共同镇压起义农民,南明的弘光朝廷也实行“联虏平寇”的政策,表明当时的主要社会矛盾仍然是阶级矛盾。但清军在占领黄河流域之后,自以为取天下易如反掌,立刻暴露出征服者的凶残嘴脸,稍遇抵抗即滥加屠戮;并加紧推行圈地、投充、缉捕逃人等一系列适应其落后生产方式的措施,使本已满目疮痍的社会经济遭到更加惨重的破坏;攻占南京后又悍然将剃发令推向全国,强迫广大汉族人民改变风俗习惯。民族矛盾因而急剧激化,上升为全国的主要矛盾,抵御清军的征服,解除满洲贵族强加到汉族与其他民族身上的民族压迫枷锁,也就成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10]所以,不论是清军刚入关时大顺军的抗清,还是清军攻占黄河流域后南明各派势力反抗满洲贵族民族压迫政策的斗争,就不仅是正义的行动,而且也是有利于保护中原内地先进的生产方式,有益于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的。不过,在南明的抗清斗争中,各派势力的表现是不尽相同的。“综观南明长达二十年的曲折历程,不能不承认原来的大顺军和大西军始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把视线放宽一点,郑成功之所以能在明清之际扮演抗清主角之一,同他继承了海盗出身的郑芝龙的部众和资业有密切关系。换句话说,腐败透顶的明王朝自甲申(1644)以后,实际上已经没有自立的能力,同气焰方张的清朝周旋了二十年,主要是靠曾被视作‘大逆不道’的‘流寇’和‘海盗’。没有这种大换血,朱明朝廷早就灰飞烟灭。”因此,顾诚的《南明史》不以南明几个朱家朝廷的兴衰为中心,而基本上是以大顺军余部、大西军余部、郑成功队伍的抗清斗争为主线来展开论述的。书中不仅充分肯定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刘体纯、李来亨、袁宗第、郝摇旗、郑成功等人的斗争精神和英雄业绩,同时还高度赞扬了山东、江阴、嘉定、英霍山区、皖南、陕西等地百姓和各支义军在自发的抗清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英勇无畏、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这样的论述,就不仅从理论与史实的结合上揭开南明抗清运动之所以能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长达20年斗争的奥秘,而且对那种把南明抗清斗争纯粹看作残明腐朽势力的垂死挣扎的错误观点,也是一个有力的驳斥。
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上,顾诚也着力贯彻这一原则。对明末农民战争和南明史上的众多历史人物,他都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把他们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按照他们对主要社会矛盾和历史任务的认识及其活动所起的客观作用,实事求是地分析其功过,表明自己的褒贬态度。综观他的历史人物评价,具有如下的鲜明特点。
首先,坚持历史主义的原则,把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进行具体分析。如对明末农民战争早期起义农民及其领袖人物的受抚问题,顾诚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进行分析,指出在起义爆发的初期,揭竿而起的农民及其领袖在思想认识上都呈现幼稚的特征。他们尽管拿起了武器,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推翻朱明王朝宏伟事业的开始,而往往把仇恨集中在那些直接压榨欺凌自己的官吏和豪绅身上,一旦朝廷和地方官吏宣布“赦罪招安”和放赈,便会自投罗网,接受招安。他们既然尚未意识到朱明王朝维护的正是使自己遭灾受难的暴虐统治,出现这种现象也就毫不奇怪了。所以,“我们应当如实地把起义初期农民们的接受招安,看作觉悟尚低的一种表现,而不能过分苛责,一见‘受抚’就给加上投降、背叛之类的罪名”。
其次,在历史人物评价的社会价值标准和道德价值标准上,把社会价值标准放到首要的地位。以往的南明史籍,将拒不降清,以身殉国的史可法、刘宗周、何腾蛟、瞿式耜称为英雄人物而大加赞颂,将先后降清的钱谦益、孙可望彻底加以否定。顾诚认为“以是否死节作为忠佞的唯一标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临危受命固然值得肯定,因为他们在最后关头表现了民族气节”,但绝不能因此而不看他们对抗清复明活动的态度和功过。因此,顾诚虽然肯定史可法、刘宗周、何腾蛟、瞿式耜的民族气节,但却严厉批判史可法“在策立新君上的致命错误”,在军事上的“一筹莫展,毫无作为”;指责刘宗周“迂腐和褊狭”,“毕生追求的是一种‘自我完美’”,在弘光政权建立后他行为“极其诡异”,“客观上加剧了弘光朝廷内部的矛盾”,“在浙江各地绅衿开始起兵反清时,他却决定绝食自尽”,“他一生好名,与其说他是以身殉国,不如说他是以身殉名”(《南明史》);批评何腾蛟、瞿式耜“竭力维护崇祯朝以来的‘正统’观念,歧视和排斥原农民军。在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他们仍然保持着极深的阶级偏见,妄图凭借残明的文武官绅势力实现‘中兴’,这实际上是一条自取灭亡的道路”。对于钱谦益、孙可望,顾诚则认为他们“先后投降了清朝,大节有亏,自应遭到非议”,但钱谦益“内心念念不忘恢复明朝,实际行动上多次冒杀身之祸从事复明活动,也不容抹杀”;孙可望接管和改造永历朝廷,曾创造出一个足以同清廷抗衡的局面,“除他以外没有人做到过”,“总的说来功大于过”(《南明史》)。
再次,坚持辩证的分析态度。顾诚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坚持了辩证的态度,是功即言其功,是过即言其过,不以一眚掩大德,也不以一俊遮百丑,做到功过分明,是非清楚。例如对李自成,既高度赞扬“他把一生献给了反对阶级压迫和满洲贵族民族征服的革命事业”,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杰出的农民革命领袖”,同时也指出他在东进途中“顾前不顾后”,“没有留下较多的兵力扼守地方,又没有适时地组织必要的反击”,攻占北京后没有适时地调整财政政策,停止追赃助饷,改按土地数字征收赋税,并“在一片凯歌声中滋长了骄傲轻敌的思想,对于随着明王朝的土崩瓦解而必然出现的满洲贵族的武装干涉,缺乏清醒的估计”,从而导致了最后的失败(《明末农民战争史》)。对张献忠,既充分肯定他率领大西军与朱明王朝的黑暗统治英勇作战的英雄业绩,同时也指出他“在地主阶级策动的叛乱面前,用地域概念代替了阶级区分”,对蜀民“不加区别地滥加剿杀”;“过分迷信武力”,“不注意恢复社会生产,不重视维护社会安宁”;“麻痹轻敌”,“情况不明时硬充好汉,卒致以身予敌”(《明末农民战争史》)。对郑成功,在充分肯定他抗清与复台两大历史功绩的同时,也严肃地批评他的私心自用,“当顺治十年、十一年李定国、孙可望军威大振时,郑成功如果真心拥戴永历朝廷,亲率主力会师夹攻,江南必下无疑。可是他始终按兵不动,直到清军占领贵州,永历朝廷已经很难招架的时候,他才大举进攻南京。换句话说,郑成功的复明是以他为首的‘明’,在西南永历朝廷明军兵势尚盛时,他绝不肯出兵配合作战;他自以为最聪明的战略是西线明军败退已远,又还牵制着清军主力时大举出兵收取江南是最佳方案;相对于清廷权威集中,用兵总能着眼于全局,则是最坏的战略”(《南明史》)。对何腾蛟,虽批评他“私心自用”,“妒贤忌能”,“急于争功”,在湖南战场上一误再误,坐失时机”,“一手断送了复明援赣的战略大局”,但也肯定他“被俘后坚贞不屈,保持了民族气节”(《南明史》)。对历来被列为“奸臣”“阉党”而屡受恶评的马士英,顾诚综合考察其一生的言行,指出他固然“不是救时之相”,“秉政时毫无作为”,但东林—复社人士加在其头上的罪名多为不实之词,将他列为“奸臣”“阉党”,“实属无中生有”。在弘光朝廷覆灭之后,他为唐、鲁两个朝廷所不容,却“没有转投清方,而是尽力以抗清的实际行动改变自己过去的不佳形象”,“曾经多次参加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会攻杭州之役”,失败后“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被俘就义,实属难能可贵”(《南明史》)。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顾诚坚决反对回到乾嘉时代,反对钻进象牙之塔为历史而历史,他认为,史学研究必须为现实社会服务,“史学的科学性,首先在于揭示隐藏在历史现象背后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现实斗争”[11],“历史科学的万古长青,就是教导后来者借鉴历史上成功的经验,避免重蹈失败的覆辙,使我们的事业做得更好一些,不要倒行逆施,为中华民族的兴盛做出贡献”(《南明史》序论)。当有人借口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同政治的关系密切而横加指斥时,顾诚即站出来为郭沫若辩护,义正词严地指出“史学有它自身发展的传统。但是,我们也毫不讳言任何一部史籍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它当时的政治条件下产生,又反过来为作者所选择的政治服务的。《甲申三百年祭》是时代的产物,又为推动历史前进做出了贡献。这正是它的优点”[12]。
正是基于史学家的社会责任感,顾诚在他的史学论著中,不仅结合具体史实的论述,随时总结其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而且在《南明史》一书中深入探讨了明清易代的原因及其教训。他反对那种把既成事实当作历史必然的说法,认为历史的必然性只有一条,就是社会要发展,要前进。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明朝覆亡以后,中国仍将建立一个封建王朝,社会仍将处于封建制度的框架之内。清军入关之后,天下大局并未确定,各个主要派别的势力都有可胜之机,谁掌握了这种机遇,谁就能战而胜之。接替明王朝的“可能是大顺王朝,可能是清王朝,甚至可能是孙可望掌握实权的朝廷,也不能排除在较长时间处于分裂的局面”(《南明史》序论)。最后的结局为什么是清胜明败呢?根本原因不是强弱异形,而是内部凝聚力的差异。“汉族和其他民族(如西北等地的回族,西南等地的多种少数民族)百姓反抗满洲贵族征服斗争终归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矛盾重重、钩心斗角,严重分散,抵消了抗清力量。多尔衮、福临等满洲贵族不仅代表着一种比较落后的生产方式,而且兵力和后备兵员非常有限,单凭自己的八旗兵根本不可能征服全国,汉族各派抗清势力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打倒了自己”(《南明史》序论)。内争、内耗必然要导致失败和灭亡,这是无数南明志士仁人用鲜血换来的惨重教训,值得后人深思与记取。
三
顾诚既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又有扎实的考证功夫。在史学研究中,他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史学与传统实证史学、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研究风格。这是顾诚史学研究的突出优点,也是他在众多同人中脱颖而出的关键所在。
在史学研究中,有的学者重视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运用,注重用宏观的方法揭示历史发展规律,但轻视微观研究,结果是徒托空言,无法真正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有的学者推崇传统的实证史学,埋头搞微观研究,搜集大量史料考证一件史事或一种古书,却忽视宏观研究,无法揭示历史演进的奥秘。顾诚深知,宏观研究必须以微观研究为基础,微观研究必须以宏观研究为指导和归宿,两者应该并重,不可偏废。在明清史研究中,他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史料的搜集、审核、考证入手,弄清每件具体的史事,然后在微观研究的基础上展开宏观研究,找出诸多历史事件的内在联系,探寻历史发展的趋势及其规律,从而拨开了重重的历史迷雾。
关于明代疆土管理体制、卫所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就是顾诚运用宏观与微观研究相结合方法的一个成功范例。他在搜集大量史料,得出明代卫所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军事系统管辖下的地理单位的基础上,对明代的耕地、人口数字统计以及卫籍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提出明代“全国土地是由行政系统和军事系统分别管辖”这个有别于传统看法的新论点[13],认为“明帝国的整个疆土是分别隶属于行政系统即六部—布政使司(直隶府、州)—府(直隶布政司的州)—县(府属州),军事系统即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直隶都督府的卫)—卫(直隶都司的守御千户所)—千户所两大系统的”。“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州县(其下再分为若干里甲)是一种地理单位,问题在于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单位,负责管辖不属行政系统的大片明帝国疆土”[14]。并对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明代耕地、人口统计数字发表了新的看法,指出明洪武、弘治、万历三个代表明前期、中期、后期的年代里,史籍中所出现的两种相距甚远的“全国”耕地数,其中较小的数字是户部综合州县耕地数,较大的数字则为行政系统与军事系统管辖耕地数的总和;现存明代册籍所载的全国人口数字,都是户部综合州县管辖的户、口数,而没有包括卫所辖区内的人口数,因此并不完整。后来,山西社会科学院的张海瀛从北京大学图书馆查到万历十年山西巡抚辛应乾主持编制的《山西丈地简明文册》,发现该册包括了山西布政司所属各府州的地亩、征粮数以及山西都司所辖耕地屯田与征收籽粒数[15],为顾诚有关明代耕地数的论断提供了实际例证。顾诚这一独创性的论断,是明清史研究的一大突破,它对明清两代的人口、耕地以及一系列相关问题的研究,无疑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顾诚运用宏观与微观研究相结合方法的又一个成功范例,是对南明三入长江之役及其相关事件的研究。在南明史中,顺治十一年相继发生李定国进攻广东之役和张名振、张煌言三入长江之役,在这前后还有钱谦益的复明活动,贺王盛、平一统等的反清之案,郑成功派陈辉北上之役与林察、周瑞南下之役,刘文秀进攻常德之役,顾炎武擒杀世仆陆恩之案,等等。过去有些学者曾对这些事件分别做过论述,但有许多情节一直未弄清楚,也未能看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未能真实地反映当时明清战局的全貌及其走势。顾诚先后发表《从会师广东之役看郑成功同永历朝廷的关系》与《顺治十一年——明清相争关键的一年》两篇论文,而后在《南明史》中又开辟《李定国的两次进军广东》与《1654年会师长江的战略设想》两个专章,对这些事件进行深入的研究。他先从各方面搜集丰富的史料,对各个事件逐一进行考证,纠正某些史籍记载的讹误,厘清其大体情节及其前因后果,然后对这些事进行综合考察,找出它们的内在联系,从而推断李定国进攻广东之役与张名振、张煌言三入长江之役是其中的核心事件,其他事件都是为这两大战役做准备或由它们派生出来的。两个关键事件中,广东之役是由李定国决策,经由与郑成功联络后形成,并由李定国亲自执行的。三入长江之役则是由内地隐蔽着的复明分子钱谦益、姚志卓、朱全古、贺王盛等人经过调查研究,秘密策划,东西联络后形成的,决策者是孙可望,积极执行者是鲁监国的部将张名振等人。南线战役的意图是同郑成功会师,首先收复广东,进而夺取福建、江西、浙江、江苏等省;北线的战略意图则是由东南沿海水师同西南明军主力会师,收复江南,取得这块财赋充盈、人才荟萃之地,作为扭转明清战局的关键。如果这两个战役能够实现,拥戴南明的各支抗清武装就将控制整个江南地区,全国形势必将大为改观。以当时的客观条件而论,它们都是切实可行的。但南线由于郑成功另有自己的算盘,不肯真心实意同李定国会师,北线的战役是孙可望图谋篡逆,使刘文秀有后顾之忧,不敢带领重兵南下,错失了战机。“此机一失,南明再无复兴之望”(《南明史》),抗清运动走入了困境。这些论述,见他人所未见,言他人所未言,对于把握南明历史发展的线索,总结复明运动的经验教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由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成功运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顾诚的许多明清史论著不仅史料丰富,考订扎实,而且论述深刻,创见迭出,成为令人瞩目的学术精品。治明清史者,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他的观点,都不能不接受他所考证和理清的史事,都无法回避他所提出的论断。顾诚关于明代疆土管理体制和卫所制度的论述,《明末农民战争史》和《南明史》两部专著,代表了当前这些研究领域的最高水平,这是他对明清史学做出的重大而卓越的贡献。
[原载于《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