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爱情!不论多疯狂,不是都大有意趣?
——《葡萄牙修女书简》
于连把信函复看了一遍。晚餐钟响,他心里想:“在这位巴黎洋娃娃看来,我一定非常可笑。把我的所思所想如实告诉她,真是荒唐!但也许并不尽然。这种情形下说实话,合乎我的身价。
“不过,为什么要问及我个人的看法?这样提问,实在不大得体。这种做法,也不合定规。她父亲固然付我工资,但区区对丹东的看法,不属于尽职的范围。”
于连走进饭厅,看到拉穆尔小姐身穿重孝,一时忘了自己的恶劣情绪。全家更无一人穿黑,所以她显得特别惹眼。
整个一天,他都十分亢奋;吃过晚饭,心情才算完全平复。所幸,那位懂拉丁文的院士也在座。于连思忖:“照我揣想,打听爵府小姐穿孝即令算蠢事,谅这一位也不会十分取笑我。”
玛娣儿特看起于连来,神情很特别。于连想:“正像瑞那夫人给我描述的那样,这就是此地女子爱娇的表现了。今天早上,我对她不够客气。她有雅兴想跟我聊聊,我没理这个茬儿,在她眼里,身价反倒更高了。反正是魔鬼,也没什么可损失的。她心气高傲,目中无人,过后准知道怎么报仇出气。那就听便吧!但和我失去的那一位,多么不同呀!那是风韵天成!何等的清纯朴实!她有什么想法,我比她本人还知道得早,我能眼看着她想法怎么萌生出来。在她心里,唯一能跟我抗衡的,是怕孩子死去的恐惧;这是种合情合理、十分自然的爱怜,即使我为之痛苦,也依然觉得其可取。我真是个笨蛋。当时幻想巴黎的种种,竟妨碍我去赏识那妙曼的女人。
“多大的不同啊,天哪!我在这儿见到了什么?不是飞扬浮躁的虚荣心,便是差等不同的自尊心,此外就什么也没有。”
餐毕离座。于连想:“别让我的院士给人拉走。”趁众人纷纷朝花园走去,于连便走近院士,貌极温顺谦恭。院士对《艾那尼》演出获得成功[19],非常气不过,于连就顺水推舟:“如果还是下密诏就能抓人的年月,那就好了……”
“谅他就不敢了。”院士说着,做了一个悲剧演员塔尔玛的夸张姿势。
途见一朵鲜花,于连便引维吉尔《农事诗》中的词句加以赞美,认为诗写到像戴利尔神甫,就罕有其匹了。总之,把院士拍得一五一十。然后,闲闲说起:“我猜想,拉穆尔小姐大概得了一笔遗产,才为那位叔伯戴孝。”
“怎么!你还住在这户人家,竟不知道她的怪癖,”院士戛然止步说,“不过,也怪,这类事情她母亲倒会允许。咱们背后说说,这户人家恰恰不是靠性格力量辉映于世的。但玛娣儿特小姐个性特强,抵得上一家人,大家都听命于她。须知今天是四月三十日!”院士说到这儿打住了,狡黠地看了于连一眼。于连报以微微一笑,大有心领神会之慨。
“听命于她,穿黑戴孝,与四月三十日有何关联?”于连心里筹思,“我真比想象的还蠢。”
“我得承认……”他对院士说,眼神还在诘问究竟。
“咱们到花园里转转吧,”院士神色欢愉,看到有机会可以浮言巧语一番了,“怎么!阁下真不知道一五七四年四月三十日发生的事?”
“发生在哪里?”于连讶然。
“格雷佛广场呀。”
于连听了,大为诧异,一时里没明白过来。他的性格与悲剧趣味十分投契;期待有个哀感顽艳的故事可听的好奇心,使他两眼闪出光芒,这正是说故事的人最乐意看到的。院士找到一只还没听过这故事的耳朵,喜出望外,便细说从头,告诉于连:一五七四年四月三十日,那个世纪的美男子博尼法斯·特·拉穆尔,与其友人,皮埃蒙特绅士阿尼拔尔·特·柯柯纳索,在格雷佛广场被斩决处死。博尼法斯是玛葛丽特·特·纳瓦拉皇后倾慕的情人;“请注意,”院士提醒说,“拉穆尔小姐的芳名,就叫玛娣儿特-玛葛丽特。博尼法斯还是玛葛丽特之弟阿朗松公爵的嬖近,同时又是他情妇的丈夫纳瓦拉亲王的密友——纳瓦拉亲王接位后,史称亨利四世。
“一五七四年狂欢节的最末一天,王室驻跸在圣日耳曼古堡,守着可怜的查理九世,为王上行将晏驾。这时,有两位亲王被太后喀德琳·特·美第奇幽禁在宫里,这两位亲王的好友博尼法斯,亲自督率二百骑兵去营救,进逼到宫墙之下。坏在阿朗松公爵临事畏怯,博尼法斯才落入刽子手的魔爪。
“但玛娣儿特最为感动的,据她亲口告诉我,那是七八年前,她才十二岁,因为这是一个有头脑的女孩子……”说到这里,院士举目望天,“这场政治灾难中,她最感激动的,是玛葛丽特王后躲在格雷佛刑场附近一幢房子里,敢于向办‘红差’的索要她情人的首级。当晚午夜时分,王后捧着这颗头颅,驱车到蒙马特山脚下,亲手葬在一座小教堂里。”
“会有这种事?”于连听得大为动心。
“玛娣儿特小姐很看不起她哥哥,因为,你也看到,乃兄对这段往事毫不萦怀,逢四月三十日也不戴孝。那次有名的刑诛以后,为怀念博尼法斯对柯柯纳索的高谊——这位柯柯纳索是意大利人,本名叫阿尼拔尔——这户人家,男子都取这个名字。”院士压低声音说,“据查理九世本人说,在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惨案[20]中,这位阿尼拔尔,是位杀人不眨眼的谋士……但,亲爱的索雷尔,你和这家人同桌共餐,这些事怎么能不知道?”
“所以呀,有两次拉穆尔小姐在餐桌上管她哥哥叫阿尼拔尔。我还以为听错了呢。”
“这含有责备的意思。奇怪的是,这种怪癖,侯爵夫人居然容忍得下……谁做这位大小姐的丈夫,就够他受的了!”
接着还说了五六句风凉话。院士眼里闪着快活和恶意的光芒,于连大起反感,心里想:“我们两人都倚靠这户人家,却在背后说主人坏话。不管院士大人说什么,都该见怪不怪才是。”
有一天,于连无意中撞见院士跪在拉穆尔侯爵夫人面前,为他内地的侄儿谋求烟草征税官的职位。晚上,拉穆尔小姐的使女——也像从前艾莉莎那样在追求于连——给了他这个看法:她侍候的这位大小姐之所以穿黑衣服,绝不是为惹人注意。这种古怪的举动,纯系禀性使然。这位博尼法斯——玛娣儿特是由衷钦敬的,他得到那个世纪最聪慧的王后垂青,为营救朋友而肝脑涂地。要知道这朋友是什么身价!那是一位王储,即后来的亨利四世。
于连习惯于瑞那夫人天然质朴的举止,所以在巴黎女子身上,只看到矫揉造作。愁绪一上来,就找不出话来对她们说。唯独对拉穆尔小姐是例外。
他开始有所改变,不再把气度高华的那种美,看作心灵枯索的表记。他跟拉穆尔小姐有过几次长谈。晚饭后,拉穆尔小姐有时与他一起在花园里散步,从客厅那排敞开的落地长窗走过去。一天,她告诉他,说在阅读多比涅的史书和布朗多姆的著作。“居然读这类怪书,”于连心里想,“但司各特的历史小说,侯爵夫人又不准她看!”
有一天,玛娣儿特讲起亨利三世朝一女子的刚烈行为:发现丈夫移情别恋,便用匕首叫他偿命!这则轶闻是她刚从艾铎华的《回忆录》里读到的,讲述之时,两眼灼灼,闪出快意的光芒,证明她的赞赏真诚无伪。
于连面子上大感得意。一位备受尊敬的姑娘家,据院士说,还是能号令全家的,居然谦恭下士,差不多用近乎友好的态度,跟他说话。
“我想错了,这谈不上亲密,”于连转念一想,“我不过是悲剧里为推心置腹的需要而设置的一个亲信。我被这家人认为是饱学之士,那就得去读多比涅、艾铎华、布朗多姆等人的著作。这样,拉穆尔小姐讲起什么轶事掌故,就可以提出不同看法。我才不愿意当那种俯仰由人的亲信角色。”
他和这位举止骄矜却又显得容易相与的少女,言谈渐渐变得有趣起来。他忘了要扮演叛逆平民的可悲角色,觉得玛娣儿特博古通今,甚至通情达理。玛娣儿特在花园里的见解,跟客厅里的言谈大相径庭。有几次,她待他热诚而坦率,与她平时高傲而冷漠的行止,形成鲜明的对照。
“神圣联盟之战,是法国历史上的英雄时代。”有一天玛娣儿特对于连说,眼里闪耀着智慧和热情,“那时候,人人为他的憧憬而战,为他的党派争胜而战,而不是像您那拿破仑时期,为挣一块渺不足道的勋章。应该承认,那时的人不那么自私,不那么小气。我就喜欢那个时代。”
“博尼法斯·特·拉穆尔,就是那个时代的豪杰。”于连说。
“至少他有人爱,而有人爱也许是甜蜜的。当今哪个女子敢碰情人被砍下的脑袋,而不毛骨悚然?”
拉穆尔夫人把女儿喊了去。虚假,要行之有效,就该善于掩饰;但于连,像我们看到的,把崇拜拿破仑之情,半吞半吐间向拉穆尔小姐露了底。
于连一人留在花园里,心里想:“这就是他们比我优越的地方。他们先人的业绩,使后代能超越卑俗的感情,不用为日常衣食操心!”想到这里,不禁要叹苦经:“真是生而不幸!纵论天下大事,我配吗?组成我生活的,不过是一连串的伪诈,就因为缺少借以糊口的一千法郎。”
“先生,您在这儿出神,想什么来着?”玛娣儿特跑回来问。问话里有点体己的意味。她跑得气喘吁吁,为的是想马上能跟他在一起。自轻自贱,于连已受够了。仗着傲气,索性把刚才的想法如实说了出来。向阔千金叹穷身世,他为之脸红,便肆力用雄豪的口气,表明自己无求于人。在玛娣儿特眼里,于连反显得从来没有的漂亮,脸上有种平时所欠缺的灵气和坦诚。
三四个礼拜之后,于连在拉穆尔府的花园里边走边想心事,脸上已不见那种目空一切的狠劲,那是常年的自卑心理在他容貌上刻下的印记。他,扶送拉穆尔小姐到客厅门口刚走回来,那位千金自称因追她哥哥崴了脚。
“她靠着我胳膊,样子很怪,”于连心里想,“是我自己忘乎所以,还是她对我别有衷肠。她听我讲话,气色和顺,即使我说到自己因孤傲而颇多痛苦;而她这人,向来对谁都是趾高气扬的。她这表情给人在客厅里看到,一定会非常惊奇。可以肯定,她对别人从来不是这样和颜悦色的。”
这种奇特的友情,于连竭力不去夸大,而比之为披甲戴盔的交往。每次相见,在接续头天近乎亲昵的口气之前,两人心里差不多都要问一问:“今天,我们是友是敌?”于连明白,只要无端受到这位高傲小姐的奚落,哪怕只是一次,而不拿出些厉害给她看看,那就算完了。“要闹翻,还不如在一开始,为维护自己正当的自尊,总比受她鄙薄而反目好,因为我在个人的尊严上稍有怠忽,轻蔑的表示跟着就会来的。”
有几次,玛娣儿特自己心情不好,便想用贵夫人的口气对他发话,虽然做得十分机警,于连还是毫不客气,顶了回去。
有一天,他突然打断她的话,正色问道:拉穆尔小姐可有什么话,要吩咐她令尊大人的秘书?听从她的命令,恭恭敬敬照办,都是他分内的事;此外,便无可奉告了。他是雇来办事的,不是跟她来谈心的。
于连傲慢不逊的作风和稀奇古怪的疑虑,把他在客厅里常感到的烦闷驱散一空。这客厅虽说竭尽富丽堂皇,却使人有临渊履薄,开不得一点玩笑之感。
“她要是爱上我,那才有趣呢!”于连想,“不管爱不爱,有个聪明姑娘做知心朋友也不错。我看到,在她面前,全家人都战战兢兢的,而匡泽诺侯爵更怕得厉害。这年轻后生,彬彬有礼,性情又温和,为人也诚笃,兼有家世产业种种胜长;我只要具备其中的一项,就心满意足了。匡泽诺爱她爱得发疯,理应娶她。拉穆尔侯爵叫我写过不知多少信,致两家的公证人,磋商婚约事宜。而我,手里捏着笔,深感屈居人下;但过了两小时,就在这花园里,战胜了这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因为,芳心的向背是一目了然的,直截了当的。或许她之恨他,正在于把他当成了未来的丈夫。她太高傲了,完全做得出来。至于她对我的好意,不过是把我当作一个心腹的底下人!
“不对!不是我太狂了,就是她在追我!我对她越冷淡,越敬而远之,她就越愿意与我接近。这可能是成竹在胸,假装真做的;可是我意外出现时,就看到她眸子立刻亮了起来。巴黎女子装假能装到这地步吗?装假不装假,于我何干!我有相貌,那就享享有相貌的好处。天哪,她多美啊!那蓝莹莹的大眼睛,直视我时,尤其从近处看,多么讨人喜欢!想想今年春天,与去年春天,是多么不同!那时我周旋于三百个恶毒而邋遢的伪君子中间,全靠性格的力量勉力支撑,那种生活是多么不幸!不过,我那时也差不多一样恶毒,并不亚于他们。”
疑心重重的时日,于连又会想:“这个姑娘在拿我开玩笑,跟她哥哥串通一气来愚弄我。不过乃兄缺少魄力,她好像很看不上眼!她对我说过,‘哥哥就是为人谨厚,别无长处。他的念头里,没有一种是敢于背离时俗的。常常要我出来为他辩护。’她是一个才十九岁的姑娘家。这个年纪上,一个人能整天装得假模假样,虚词诡说吗?另一方面,每当拉穆尔小姐睁着大大的蓝眼睛,带着别样的表情注视我的时候,诺尔拜伯爵总是悄然走开。这倒引起我的疑心:诺尔拜愤愤然,是不是因为他妹妹对府中的一个‘下人’另眼相看?因为我听舒纳公爵讲到我时用过这个称呼。”每思及此,愤怒就取代了其他一切感情,“这位公爵真够冥顽不灵的,爱用旧时的称呼?”
“不管怎么说,她是够漂亮的,”于连继续想道,目光如猛虎一般,“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然后一走了事。我脱身之际,谁要给我找麻烦,那他等着倒霉吧!”
这个念头成为于连唯一的思虑,无法再想别的了。他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天就像一个钟头。
每次打起精神想干点正经事吧,脑筋动动,便迷失在深思冥想里。过了一刻钟惊醒回来,心头怦怦直跳,脑子里乱糟糟的,迷迷惘惘想道:“她会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