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顺当当地进了桑菲尔德府,这似乎预示着我的前途会一帆风顺。在进一步熟悉了这儿和这儿的人以后,这种期望看来并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像她的外表那样,是位性情平和、心地善良的女人,受过一定的教育,有着常人的聪慧。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一向娇生惯养,所以有时不免任性。可是,由于她完全交我照管,没有人来乱加干预,阻碍我对她的教育计划,因而她很快就忘掉了她那些小小的胡闹,变得听话和好学了。
这家人家的其他几个成员,即约翰夫妇、女仆莉亚和法国保姆索菲,都是些正派人。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都依次过去了。一月的一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因阿黛尔着了凉来替她请假,阿黛尔自己也在一旁热切地附和,这使我回忆起在我小的时候,这种偶尔的假日对我是多么珍贵,于是我同意了。整个漫长的上午,我都端坐在图书室里,感到十分疲倦。正好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了封信要寄出,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送信去干草村。两英里的路程,将是冬日午后一次愉快的散步。
一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通到干草村。走到中途,我在路边通向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把斗篷裹紧,双手藏进皮手筒。我并没有觉得冷,虽然天气冷得彻骨。
突然间,从远处传来一阵清晰的嘈杂声。
这嘈杂声是从小径上发出的。有匹马正朝这边跑过来,眼下小径的曲曲弯弯还遮着它,可是它正在渐渐走近。我刚想离开台阶,由于小径过窄,我只好坐着不动等它过去。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除了嘚嘚的马蹄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急促的跑动声,一条大狗紧贴着榛树干悄悄地溜了过来。它那黑白相间的毛色在树丛衬托下特别醒目。接着,马儿出现了,这是匹高头大马,上面还骑着一个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赶路,可是只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一个走滑了脚的声响,一声“见鬼,怎么搞的”的惊叫,接着是扑通摔倒在地的声音,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住了。人和马都摔倒在地上,他们在覆盖着薄冰的路面上滑倒了。那只狗急忙蹦跳着跑了回来,一见主人陷入了困境、听到马儿也在呻吟,便狂吠起来,使得暮色苍茫的群山发出了回声。狗的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高大的躯体十分相称。它绕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和马匹嗅了一阵,就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近旁没有别的人可以求救。我依从了它,急忙朝那位行人走去。这时,他正竭力想从马身上挣脱出来,他使了那么大的劲儿,我估计他伤得不会太厉害,不过我还是问了他:
“你受伤了吗,先生?”
“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面回答,一面爬起身来,先是跪着,然后站直了身子。我照他说的做了。随后,马儿开始喘息,跺脚,马蹄嘚嘚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声,这有效地使我退避到几码之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局以前,我是赶不走的。结局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一声“走开,派洛特”的叱喝,狗也不做声了。这时,赶路人弯下腰,摸摸自己的腿脚,似乎是在试试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什么地方有了伤痛,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才坐过的台阶跟前,坐了下去。
我想我准是一心想给他帮点儿忙,或者至少是想表示一点儿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眼前。
“要是你受了伤,需要人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叫个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说着,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结果却痛得他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哎哟!”
天色还没有完全变暗,月光正渐渐明亮起来,我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黝黑,面貌严峻,满脸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露出恼怒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尚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有点儿羞怯。
“天这么晚了,先生,在没有看到你确实能骑上马之前,我是绝不会让你独自一人留在这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时,他朝我看了看,在这以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
“我觉得你自己倒真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你从哪儿来?”
“就从山坡下面来。只要有月亮,在外面待晚了,我也一点儿不害怕。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为你到干草村跑一趟。说实在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就住在这山坡下面——你是说就住在那座有雉堞[1]的房子里?”他指指桑菲尔德府。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这么说,他不住在这儿?”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我说不上。”
“当然,你不是那家人家的女仆,你是……”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说着,他又对我的衣着仔细打量起来。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试着动了一下脚,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
“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
“好的,先生。”
“那就试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你不害怕吧?”
我试图抓住马笼头,可是那是匹烈性马,不让我挨近它的头。我一次次的努力都失败了,而且我对它那不断跺地的前蹄也怕得要命。过路人坐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大笑起来。
“我看,”他说,“山是永远都带不到穆罕默德跟前的,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跟前去[2]。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接着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按在我肩上,立即就制服了马,接着便跳上马鞍。他这样做时,难看地扭曲着脸,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脚。
“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可能早点儿回来。”
他用带马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后脚站起,接着便疾驰而去,那狗也紧跟着跑去。人、马、狗一下子全都无影无踪了。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了,也过去了。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然后一路下山,快步往回赶路。
我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费尔法克斯太太不在。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孤零零地直蹲在炉前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炉火,样子就像小径上碰到过的那条。我打了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另外也想打听一下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莉亚进来了。
“这是哪儿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刚到。”
“真的?那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
“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厅里。约翰去请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儿意外,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
“马是在干草村小路上摔倒的吗?”
“是的,在下坡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
“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拿来了蜡烛。她进来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又把这消息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治伤。她说罢就忙着去吩咐准备茶点,我也上楼去脱外出时的衣着。
[1]又称垛口,是古代城墙或城堡顶部筑于外侧的连续凹凸的齿形矮墙。
[2]传说伊斯兰教主穆罕默德为显示奇迹,命令萨法山到他跟前来,山没有移动,他说这是因为真主仁慈,不让山来压死大众,因此他要自己到山跟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