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形式还没有变化,但是确立个体地位和政府职务的附加规定都已经被废掉或者是改动了。

行会理事会的推翻和并不完整的复原,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雇工和雇主原来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不光跟以前不一样,而且并不确定,又很别扭。主日警察被摧毁,国家的监督保障还不是很到位,手工业者面对着政府和雇主,并不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弄不清这两者到底哪一个能够维护自己或者应该收容自己。城市里的所有底层阶级都突然陷入了这种迷茫的无政府情况中,当民众重新出现在政治领域之后,这样的情况就带来了严峻的后果。

在大革命之前的那一年,国王的法令给司法体系的各个机构带来的混乱,一些新的法庭被建立起来,大量的法庭则被取消,关于管理权限的规定都被改变了。不过正像我在其他地方说的,在法国进行审判和执法的人员有相当多的数量。说句实话,所有的资产阶级都跟法院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牵连。每家每户的境况和财产一时间都受到了法律的影响,他们得到了新的却没有保障的位置。法令也让上诉的人变得十分不方便,在这次司法改革里面,他们难以重新确定自己可以引用的法规以及应该对他们进行审理的法庭。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在1787年接受的深刻变革让社会事务变得一团糟,之后又涉及到了所有民众,一直深入到了他们的个人生活当中。

我曾经说过,在占法国差不多四分之三部分的财务地区,整个地区的政府都被一个人控制着,他就是总督,他的所有行为都不受制约,他可以独断专行。1787年,人们把省议会放到了总督的旁边,总督变成了真正的地方管理人员。每个村庄都经由选举产生政府,并且用这个政府代替原来的教区议会,通常情况下,还会代替行会理事。

和原来的立法完全相对的立法不光让事务的运行产生了彻底的变化,还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相互之间的位置。它在每个地方都要同一时间实现,并且用几乎是同样的方法行施行,根本不管之前的传统和各个省份的特殊情况。马上就要被大革命灭亡的这个旧的政府,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大革命中央集权的非常多的特点。

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传统在政府部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人们使用一直沿用下来的混乱繁杂的法律,比使用新的更加简单的法律要流畅很多。

在旧的体制之下,法国国内有各种各样的根据各个省份的不同情况而演变出来的权力,每一种权力都没有明确的大家都知道的边界,每种权力的施加范围都跟别的很多权力相交叉。不过人们还是在事务的运行当中确定了很规范的而且比较简便的程序。那些数量很少的新的权力虽然经过了很认真的界定,但是相互之间依旧有相似的地方,在更广范围的杂乱无章当中相互排斥和混淆,经常相互之间抵消,没有什么效力。

另外新订立的法律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它所设立的每一种权力都是集体权力。最重要的是在开始的阶段,光这一个缺点就可以让法律无法执行下去。

在原来的君主专制体制当中,人们一直都只知道两种管理的方法:要是治理权交个一个人去管理,那他的所有行为都不用议会的支持;要是有议会的话,比如说三级会议省或者城市里的议会,那么治理权就不交给任何一个个体,议会不光领导和监督着各个行政机构,还通过它设立的各种临时委员会或者它自己亲自治理。

因为人们的脑子里只有这两种治理的方式,因此在他们放弃其中一种方式的时候,就只能选择另外一种。让人惊讶的是,在一个这么开放、政府在长时间内产生了相当大的效用的社会里,人们居然从来没有过把两种方式合而为一的念头,从来没有想到过把执行的权力和监督与取消的权力进行区分而不是去拆开。这样的想法表面看上去比较简单,但是从来没有人有过这种想法,到了这个世纪才有人发现了它。可以这么说,在有关政府的问题上,这是我们所作出的唯一的重大发现。我们会看到背道而行所带来的结果,人们将行政惯例放到了政治里,厌恶原来的体制和习俗的同时却在遵循着原有的习俗,在这个时候,人们居然在国民大会中应用了三级会议省和市政府曾经应用过的体制。还有,在那从前只是让行政有些困难的境况当中,是怎么一下子就冒出了让人恐惧的统治。

在多半的总督都这样各自为政的状态中,1787年的省议会得到了自治的权力。这种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管制,担负着确定兵役税和对兵役税的收缴进行监督的责任,还可以确定有哪些公共项目需要实施。公路和桥梁工程处的所有官员都受省议会的直接领导,上到工程监察,下到工程中的监工。议会需要让他们执行它认为可以执行的事情,向上面的官员报告属下的绩效,并且向领导提出对他们进行奖励的建议。对村子的监督和保护基本上全都交给了省议会,对绝大部分诉讼案件的审理都要由议会来进行,而之前是由总督来负责这件事情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职责。在上面所说的这些职责中,有很多是不适合交给一个集体的并且没有责任心的政权来执行的,而这些将要履行职责的人都是第一次执掌权力。

总督被人们放到了没有什么权力的位置,同时却还又保留着它,这最终让所有的事情都变得杂乱无章。人们把总督的统治一切的权力废除之后,又强硬地塞给他一个监督和协助议会工作的权力,就好像那个被除去职务的官僚在某一天可以明白将他的职位夺走的立法原则,而且还能帮助它去铺展开来。

人们把对待总督的方法,也应用到了总督代表的身上。在他本来占有的那个位置,现在在他的身旁,人们设置了一个区议会,区议会需要服从省议会的管理,并且要根据相同的法则来办事。

根据1787年设立的省议会的条令和会议记录当中提到的情况,我们知道,议会刚刚建立起来就开始和总督进行暗地里甚至经常是公开的斗争,总督技高一筹,经常让继承人没有丝毫办法。在一个地方,议会说它费了多少周折才从总督那里抢来了那些最重要的资料。而在另一个地方,总督却斥责议会的人员夺走了听说是诏书授予他的权力。他向官员们控诉,官员们就经常不表态或者表示质疑,因为这不管对于他还是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是一样的,这是一个新奇而又不明确的论题。某些时候,议会通过商讨,觉得总督的治理很糟糕,他所主持建设的道路路况很差或者维护不完善,他任由那些本应由他监督和保护的村庄被摧毁而丝毫不过问。议会总是在某项不了解的立法当中摸索,难以作出决定,它们到处去征求建议,不停地去搜集各种各样的观点。欧什省的总督宣称他可以阻挡省议会作出的决定——省议会以前同意公社自主收税;省议会却果断地说,以后关于这件事,总督只能提出他的见解,不可以发布命令。与此同时,省议会还向法兰西岛省议会寻求建议。

夹在这些苛刻的批判和讨论之间,政府工作的进展通常很慢,有的时候还会止步不前:在这个时候,社会生活好像中止了。洛林省议会的声音反映了其他省议会的观点:“各个方面的事务都止步不前了,每一个有良心的民众都因此而感到伤心。”

在另外的某些状况中,这些新成立的政府因为动作过多和盲目自信而出现过错。它们全部都怀揣着一份躁动和不安的狂热,想要一下子就把原有的形式改变掉,立马治愈那些长年积存下来的毛病。以它们以后会对城市进行监督管理为理由,它们开始自己动手去处理公众事务。它们原本想把所有都变好,最后却把一切都变得一片混乱。

要是人们现在愿意平静下来思索一下,这么长时间里政府在法国所处的重要的位置,政府每天所要面对的庞大的好处,需要政府处理或者帮助的所有事务;要是人们明白是因为政府而不是依赖自己,每个人才可以有成就事业的希望,才可以让他们所在的行业得到帮助,他们的吃穿才能有保障,道路才得以修筑,才可以保持和平稳定,才可以得到应得的福利。要是每个人都想到这些,那他们就会知道,在政府遭受伤害的同时,他们自己也会受到伤害。

不过新的集团所存在的缺陷在村子里显得更加突出,它在那里不光把权力体系弄得混乱,而且还突然把人们相互之间的位置改变了,这让所有的阶级都开始产生矛盾和冲突。

1775年,迭戈向国王提出了改革农村行政体制的建议,那时他自己亲口跟我们说,他所遇到的最难办的事情,就是赋税增派的不公平。由于教区政务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赋税的确定、收缴和使用,如何才能让那些不按照同样的规则纳税甚至根本不交税的人,在教区的政务上一起执行一起商讨?所有的教区都包含了免除兵役税的贵族和教士、不缴纳或者缴纳一部分的农民还有那些全额缴纳兵役税的人。这就好像是三个根本不一样的教区,三个都要求有自己独立的政府。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事实上,任何其他的地区都没有农村里赋税的差距那么显著。民众被分成了不同的团体,并且通常都是对立的团体,农村的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如果想在村子里设立一个行政集团和一个自由政府,那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让人们缴纳同样的赋税,一定要让每个阶级之间的差距变小。

1787年,改革终于开始进行,不过人们那个时候做的却并不是想的那样。在教区的内部,原来的阶级差距和标志着这种差距的赋税不平等还是老样子,而人们则将所有的行政权力转移给了选举组织。这样的行为立马引发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如果是在选举市政官员的选举会议上,本区神父和领主是不可以占位次的,据说是因为他们是贵族和教士阶级,而在这个会议上,有权选举代表的主要是第三阶级。在市议会选举出之后,本区神父和领主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其中的成员,因为让这么重要的两个阶级跟地区政府完全不扯上关系,那是很不合适的。甚至那些领主没有参与选举的市参议员召开的会议,也可以由领主来主持召开,不过他不可以干涉多数的法案。举个例子来说,在人们开始确定和增收兵役税的时候,本区神父和领主就没有投票的权力。他们可都是不需要缴纳这个税项的。从市议会的角度来看,它跟这些人的人头税没有任何关系,人头税还是由总督按照特别的方法进行确定。

市议会的主席跟本该由他统领的议会之间是彼此分离的,人们怕他在议会当中会产生一些间接的作用,从而影响到他不属于的那个阶级的利益,所以要求把他的佃农的票数刨除在外。在寻求省议会对此的看法的时候,省议会表示这样做很公平,非常合理。教区里的其他贵族阶级不可以加入到这个由平民组成的市议会当中,例外的情况是,可以在通过农民的选举后,按规则进行特别说明,不过在议会里面他们只拥有代表第三阶级的权力。

领主在议会当中占据席位,只不过是为了彻底地顺从于他原来的属下,那些人一下子就成为了他的上司,相对于把他看成他们的领导者,还是把他看成他们的囚犯更好些。就是用这种方式,人们把他们集结起来,好像不是为了让他们相互之间更加靠近,而是要让他们更加明白相互之间有什么样的差异,他们的利益关系是怎么样的一种对立。

没有人知道行会理事到底还是不是那种没有威望、只靠着强制才能实现职权的政府官僚,还是他的位置跟他所代理的那个区域一同升高了。我发现了一封信,它是1788年一个村子的执达员的,因为人们选择让他接手行会理事的职权,他觉得非常生气。他说:“这违背了行会理事所应该拥有的一切特权。”总监回答了他,提出一定要改变这个人的观点:“要让他知道,同胞们选择他是他的荣幸。另外还要让他知道,新任的行会理事跟以前那个用同样名字的政府官僚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政府方面应该对他们更加尊敬。”

人们从另外一个方面发现,在农民形成了一种权势的时候,包括贵族在内的教区里的那些重要的公民,突然都开始和农民亲近了。在巴黎近郊的一个村子里,拥有高级裁断权力的领主不满地说,国王的命令让他连作为一个平民参加教区议会事务的机会都没有。而其他的一些人却准许他“因为对公众权利的忠心而担负行会理事的职权”。

这样做已经太迟了。在富有的阶级向农民们靠拢,想要和他们成为一体的时候,农民们却回到了原来的孤独态势,不愿意敞开胸怀。某些教区的市议会不愿意让领主加入,还有一些市议会更加苛刻,拒绝接纳那些已经变富裕的平民。下诺曼底省议会说:“我们得到消息,很多市议会不愿意接受没有在当地居住的教区平民地主,虽然他们有参加议会的无可置疑的权力。还有的议会竟然排斥在那里没有资产的佃农。”

所以,当人们还没有开始变动那些针对国家政府的重要法律的时候,附属的法律里面就已经满是奇特、矛盾和不确定。原本存留的事物被撼动了,基本上每一项法令条文都被中央政府废除掉或者面临着改动。

这次规模宏大的改革发生在法国的政治革命之前,它对所有行政法则和所有的行政传统进行突发性地改变。现在的人们已经很少谈到他们了,不过在那个时候,它就已经算是这个伟大的民族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最大的震动之一。这是第一次革命,它对第二次革命施加了非常显著的影响,让第二次革命有别于那个时期之前世界上所发生的同类型的事情,或者是那个时期之后所发生的同类型的事情。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动摇了整个国家的政治体系,最终将君主专制废除掉,但是它对附属法律的改动并不是很深入,可以说是根本没有变动传统和习俗。司法和行政仍然维持着旧有的样式,还是照着以前的惯例去做事。听说在内战的情况最严峻的时刻,英国的12位法官仍然在执行他们一年要进行两次的巡回刑事法庭。所以那时的一切都没有受到震动。革命的影响得到了限制,英国的上层社会虽然在动**,但是基础却毫不动摇。

从1789年开始,我们目睹了法国的很多深刻改变整个政府体系的革命。多数的革命都是十分突然并且凭借武力实现的,它对当前的法律进行公开的毁坏。不过革命带来的动乱从来都没有持久过,也没有广泛过。民族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很少有感觉,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

自从1789年以后,行政体系在政治体系的残留中一直都保留着。人们更换了国王的身体或者是中央政权的模样,不过日常事件的推进没有中止,也没有变得混乱,人们在处理和他们本身相关的琐碎事情的时候,仍旧遵守着他们熟知的规则和习惯,他们还是依靠着那个他们长期以来打交道的上级政府,并且经常跟一些官僚往来。要是每一次革命政府都被看成是削去了头颅的话,那么它的身体则在毫发无伤地生存,一样的行政人员还在施行着一样的职责,他们利用各种法令条文来传播他们的思想和经验。他们以国王之名,之后又以共和国之名,最后又以皇帝之名进行审判和行政。之后,命运轮转,他们重新开始以国王的名义、共和国的名义、皇帝的名义进行审判和行政,从来都是同样的人,用着同样的方法。统治者的名字是什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的职责不是怎么去做一个子民,而是怎么去做一个好的行政官和法官。当第一次的动乱平静下来之后,国家里就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动作了。

在大革命爆发的时刻,政府的某个部分刚从原来的状态被彻底颠覆——政府的所有官员突然都被换掉了,所有的规则都被改变了——虽然这个部分只是附属的,但是它时时刻刻都被民众感受到,而且用最长久最明显的方式对他们的福利施加着影响。最开始国家好像并没有在这次规模巨大的改革中被波及,但每一个法国人都察觉到了一种轻微的特殊震动。所有人的位置都改变了,所有人的习俗都变得混乱了,所有人的职责都受到了阻碍。一种规范的程序依然在控制着那些最为重要而广泛的事情,但是没有人知道应该听从谁的命令,应该找谁去处理事情,关于那些组成了日常社会生活的更加琐碎的私人事件,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

在国家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无法维持平稳的时候,最后的那个冲击就让它整体晃动起来,形成了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最剧烈的震**和最恐怖的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