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后,艾略特来到了克拉里奇酒店。他到后不久,我立刻跑去见他。他给自己定做了几套衣服,看到我,便详细地介绍起他选的是什么料子以及出于什么原因,听得我有些不耐烦。最后,我终于找了个空插进话去,问他拉里的婚礼举办得怎么样。

“就没有举办成。”他冷冷地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

“举办婚礼的前三天,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怎么会有这怪事!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没有吵架。当时万事俱备,就等着举行婚礼了。我负责把新娘交给新郎。婚礼之后,他们即刻乘东方快车去度蜜月。要是问起来,我倒觉得这样对拉里更好。”

我猜想伊莎贝尔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了艾略特。

“到底出什么事了?”我问。

“你肯定记得那天咱们在里茨饭店吃过饭,伊莎贝尔带索菲去了莫利纽克斯服装店。还记得索菲穿的那件衣服吗?简直不能看!你注意那件衣服的肩部了吗?一件衣服剪裁得好不好,全看肩部合体不合体。当然喽,莫利纽克斯服装店的衣服,可怜的索菲是买不起的。你也知道伊莎贝尔是个非常慷慨的人,念着她们自小就认识,她提出要送给索菲一件衣服,至少能让索菲在结婚时穿得体面一些。索菲自然高兴得不得了。

“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尔约索菲三点钟到她家里来,二人一同去服装店最后试样。索菲来了,但不幸的是伊莎贝尔要带两个孩子去看牙医,四点钟之后才回到家,而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到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去了,于是急忙往那儿赶,到了那儿才知道索菲压根就没有去。伊莎贝尔只好作罢,又回到了家里。那天,他们约好要在一起吃晚饭的。拉里按时赶来,伊莎贝尔一见他就问索菲在哪里。

“拉里被问蒙了,急忙给索菲的住处挂电话,但没人接,于是他说自己要到那儿去看看。吃饭的人等啊等的,始终没见他俩露面,最后只好自己吃了。你们在拉佩街巧遇索菲之前,她过的是什么日子,你应该是知道的。最为不幸的是,你竟然能想到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拉里跑了一整夜,把她常去的地方找了个遍,但一无所获。他往她住的公寓楼跑了一趟又一趟,而看门人总说她没有回来。他花了三天的时间马不停蹄地找,而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第四天,他又去公寓楼打听,看门人说她回来了一趟,把东西打了一个包,乘出租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心里非常难过?”

“我没见他人,只是听伊莎贝尔说他感到挺难过的。”

“索菲没留下纸条什么的吗?”

“什么都没有留。”

我沉吟良久,最后问道:

“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老伙计,恐怕跟你的看法完全一致。她坚持不下来了,又故态复萌,继续过她的那种醉生梦死的日子了。”

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可我仍觉得有点儿蹊跷,不明白她为何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开溜。

“伊莎贝尔怎样看?”

“她当然心里不好受。不过,她是个理智的孩子。她告诉我说,她一直觉得拉里要是娶了那样的女人,一定会是场灾难。”

“拉里怎么样啦?”

“伊莎贝尔对他体贴入微。她说难就难在他不愿谈及此事。他一定会恢复过来的。伊莎贝尔说他压根就不爱索菲,和她结婚完全是出于一片侠肝义胆。”

可以看出,遇到这突发事件,伊莎贝尔表现得如此淡定,内心八成会感到幸灾乐祸。我敢肯定,下次见到她,她一定会说早就知道会有这种后果。

不过,再次见到她,差不多是在一年之后了。那时,我本可以陈述索菲事件的利害关系,叫她三思,可是鉴于当时的处境,我没有了这份情绪。我在伦敦一直住到圣诞节前夕,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家里,中途没有在巴黎停留。我着手写一部小说,这以后的几个月里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对于艾略特倒是时不时见上一面。他的健康显然在不断恶化。尽管如此,他仍坚持参加社交活动,看了让人心痛。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不断举办宴会,要我驱车三十英里赶去参加,而我却不肯,这叫他很是气恼。他觉得我不喜欢社交,却喜欢待在家里写作,显得有些太自命不凡了。

“这是一个非凡的季节,让人激动不已,老伙计。”他对我说道,“把自己关在家里闭门谢客,任大好时光白白流淌,简直就是犯罪。你来里维埃拉,偏偏挑了一个死气沉沉的地区居住,我就是活上一百年也弄不懂。”

可怜、善良,又有点儿傻气的艾略特,显然是活不到那把岁数了。

6月份,小说的初稿已经完成。我觉得自己该休息休息了,于是打起行囊,搭乘一只独桅纵帆船(夏天我们经常乘坐此船去福斯湾洗海水浴),扬起风帆,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由于海风时起时停,我们的帆船大部分路程都靠备用马达突突突地驱动。中途在戛纳港住了一夜,到了圣马克西姆和萨纳里又各住了一夜,然后就到了土伦。

我对土伦港素有好感。港湾里法国舰队的船只让你见了立刻产生一种浪漫和亲切的感觉。在土伦古老的街道上溜达,叫你永远也不会厌倦。我流连于这儿的码头,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观看上岸休假的水兵三三两两地闲逛,有的与女友相依相伴,观看平民百姓迈着悠闲的四方步来来往往,就好像除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再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了。土伦港水域辽阔,各种轮船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分流到各个码头去,于是你就有了一种印象:此处是终点站,包罗万象,是一个融合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特征的地方。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水色天光弄得有点儿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会插上翅膀,带你踏上金色的旅途,到天涯海角去。你幻想着自己坐上一条古老的船,在太平洋上远航,来到一片珊瑚海滩,周围长满了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的船抵达了太子港,停泊在码头旁,你从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上,又是欢呼,又是挥手致意。

我们的船是在快到中午的时候抵达的。下午的时间刚过了一半,我上岸沿着码头走去,一边走一边东瞧瞧西看看,看那些店铺,看那些从身边走过的路人,看咖啡馆外边坐在遮阳篷下的客人。突然间,我一眼瞧见了索菲。与此同时,她也看见了我。她嫣然一笑,冲我打了声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独自坐在一张小桌子旁,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请坐下来喝一杯。”她说道。

“你也陪我喝吧。”我说着,在一把椅子上落了座。

她上穿一件法国水手的那种蓝白条子海魂衫,下穿一条大红裤子,脚蹬凉鞋,露出几个大脚趾,趾甲上涂了红色的指甲油。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发色是淡金色,近乎银色。她浓妆艳抹,一如当初在拉佩街遇见她时那样。从桌上的小碟可以看出她已经喝过一两杯了,不过并无醉意,好像见到我没有觉得讨厌。

“巴黎的朋友们还好吗?”她问。

“也许都好着呢。自从那天咱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们。”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哈哈笑了起来。

“最后我还是没有跟拉里结婚。”

“这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我觉得自己不是抹大拉的马利亚 ,不配得到耶稣基督的化身拉里的拯救。我做不到,先生。”

“是什么原因使得你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脑袋傲然朝起一扬,小奶子、水蛇腰,再加上她的那身装束,俨然就是个小顽童。不过,必须承认:上次见面时,她一身红装,显得有些俗气,带几分凄惨,而现在却媚人多了。她的脸和脖子被阳光晒成了紫铜色,而这种肤色令涂了胭脂的脸蛋和抹了睫毛油的眉毛显得分外刺眼—她身上的俗气也不乏妩媚之处。

“想听我说一说吗?”

我点了点头。此时,侍者把我为自己要的啤酒以及为她要的白兰地和苏打水送了来。她用刚抽完的一根粗丝卷烟的烟屁股又燃起了一根。

“那三个月里,我滴酒不沾唇,一口烟也没有抽过。”她见我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哈哈一笑解释说,“我指的不是纸烟,而是鸦片。那感觉简直是活受罪。有时跟前没人,我就可着嗓门吼叫,能把屋子都震塌。我会对自己说:‘我受不了了,再也受不了了!’和拉里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是那么糟糕,而他一旦不在跟前,人间就成了地狱。”

我一直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就更加注意打量起她来,发现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说明她又在吸毒了。她的一对眼珠子特别绿,绿得惊人。

“伊莎贝尔要送我一件婚礼时穿的衣服,不知现在那件衣服怎么样了。那件衣服漂亮极了。当时说好我去找她,然后我们俩一块儿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在这方面,我得佩服伊莎贝尔,关于衣服的知识,没有她不知道的。我到了她家,管家说她带琼去看牙医了,给我留了话,说她马上就回来。我走进客厅,见咖啡壶和杯子还放在桌子上,于是便请求管家给我煮一杯咖啡。那时,能提神的只有咖啡了。他说这就为我去煮,走时顺手将空咖啡杯和咖啡壶拿走了,盘子里有一瓶酒却没有拿走。我看了看,发现那酒正是你们在里茨饭店热议的波兰货。”

“那是齐白露加酒。记得艾略特说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尔的。”

“你们对那酒赞不绝口,说闻起来赛过仙醪。我起了好奇心,取下瓶塞闻了闻。果真名不虚传,酒香扑鼻。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管家把咖啡送了进来。咖啡的味道也很好。人人都夸法国的咖啡好,那就让他们喝去吧,反正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在这异国他乡,我唯一思念的东西就是美国咖啡了。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还是挺不错的。我当时感觉很糟,一杯咖啡下肚,精神便好了些。我看看桌子上放的那瓶酒,心里像有个馋虫在拱动。我骂了自己一句,下定决心不受其引诱。我又点起了一支烟,心想伊莎贝尔马上就会回来的,可是左等右等不见她来。我感到发毛,坐立不宁。我最怕等人,而屋里连本书都没有。我走来走去的,欣赏着墙上的画,眼光却不停地瞟向那瓶可恶的酒。后来,我想干脆倒一杯出来,欣赏欣赏吧。倒出来一看,那颜色十分漂亮。”

“是淡绿色的。”

“一点不错。怪就怪在,它的颜色就跟它的酒香一样诱人。那种绿色就像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花心里看见的绿色一样。我迫切想知道它喝起来是不是也同样诱人,觉得反正品上一口也于我无害。我原打算只呷一口,却听见了响动,以为伊莎贝尔回来了,便咕咚将一整杯酒吞下了肚,怕的是被伊莎贝尔瞧见我在喝酒。不过,那不是伊莎贝尔弄出的响动。天呀,一杯酒让我感到飘飘欲仙。自从戒酒以来,我还从未产生过如此美妙的感觉。我感到周身又充满了活力。假如伊莎贝尔及时回来,我恐怕已嫁给了拉里。真不知道是祸是福呢。”

“她没有回来吗?”

“是的,没有回来。我很生气,觉得她太看不起人,叫我那样等她。此时,我低头一瞧,见杯子里又斟满了酒,心想可能是自己无意中斟上的。信不信由你,我不知道酒是怎么斟满的。再把酒倒回瓶子里吧,好像怪不值得的,于是我便将它喝了下去。没得说,那酒简直就是琼浆玉液。我喝后觉得自己好像变了个人,直想开怀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未感到如此惬意过。

“那个老家伙曾说波兰人大杯大杯地喝酒,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你还记得吗?我心想:哼,管它三七二十一的,波兰人能喝,我也能喝。于是,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给杯子里斟酒,斟得满满的。管它什么琼浆玉液不玉液的,喝!后来的情况我就记不清了,只记得等我罢手时,瓶子里的酒已所剩不多。这时,我觉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一走,却差点跟伊莎贝尔撞上。刚出她家的门,我就听见了琼的说话声,于是急忙跑上楼梯。等她们母女进了门,我才连滚带爬冲下楼,钻进了一辆出租车。我叫司机赶快把车开走。司机问我到哪儿去,我却冲着他哈哈大笑不止,觉得自己的行为滑稽到了极点。”

“你回你的公寓了吗?”我这是明知故问,因为我知道她没有回公寓。

“你把我当什么傻瓜了吧?我知道拉里会到公寓楼找我的。那些常去的地方,我一个都不敢去,而是到哈基姆那里去了。我知道拉里是绝不会找到那里的。再说,我想过过烟瘾呢。”

“哈基姆是个什么地方?”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在他那里,只要你出得起钱,他就可以给你搞来鸦片。他很够朋友,要什么人就给你弄来什么人—大人、小孩、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都弄不清自己睡过多少男人了。”说到这里,她咯咯一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全都有。我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可是,我的内心并不踏实,觉得在巴黎不安全,老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那些兔崽子,你不给他们钱,他们就不和你上床。所以,我离开哈基姆那里,回到公寓楼,给了看门人一百法郎,让她见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我当下便打点行装,连夜乘火车来到了土伦。到了这里,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

“来了后,你就一直待在这里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继续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是水手们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包了一个房间—就是那家海事商务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说着,她**劲十足地嗅了嗅鼻子,“那味道香喷喷的,有点儿刺鼻。大家各在各的房间里抽鸦片,给你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旅馆不干涉你的事,你带谁回房间都无所谓。他们会在凌晨五点来敲你的门,提醒水手起床归船,所以你就不用担心会误了行期。”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又不间断地说了下去,“我在码头边的书店看见了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呢。”

刚才路过那家书店,我曾停下来看橱窗,注意到在一堆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你可能不会多么感兴趣的。”我说道。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说。读书我可是会读的。”

“恐怕写作你也会写呢。”

她飞了我一眼,随即爆发出一串笑声。

“是的,小时候经常写几句歪诗。恐怕都是些涂鸦之作,但我那时的感觉很好。我想这些是拉里告诉你的。”说到此处,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生活艰辛,应该学会苦中取乐。有乐不取,就是个大傻瓜。”说着,她倔强地把脑袋朝后一扬,“我把书买来,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我明天就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留在你的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一艘海军的摩托艇开到了码头边,一群水手争先恐后上了岸。索菲用眼睛在他们当中搜索着。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的一个挥了挥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离开我们。他是个科西嘉人,和咱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喜欢拈酸吃醋。”

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看到我,先是迟疑了一下,见索菲向他招手,便来到了我们的桌前。他高高的个子,紫红脸膛,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黑眼珠神采奕奕,鹰钩鼻,一头鬈发乌黑乌黑,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时,说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他不会说话,但长得漂亮。”索菲用英语对我说。

“你喜欢粗野豪放类型的,是不是?”

“越是粗野豪放越合我的心意。”

“总有一天,你的喉咙会被他们割断的。”

“这一点也不奇怪。”她咧嘴一笑说,“社会垃圾,早死早好。”

“你们能不能讲法语呢?”水手厉声说。

索菲冲他微微一笑,笑容里含着几分嘲弄,接下来讲了一通法语,语调流畅,夹杂着一些俗语,美国口音很重,但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在对他讲,说你长得漂亮,怕你不好意思,才讲的英语。”随后,她对我说:“他身体很棒,肌肉发达得就像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索菲的一番奉承叫水手怒意顿消。他得意地把胳膊一弯,鼓起胳膊上的二头肌。

“你摸摸看。”他说道,“来呀,来摸呀。”

我摸了摸,表示自己羡慕得不得了。我们在一起聊了几分钟。之后,我付了酒钱,起身要走。

“我得告辞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了那本书。”

“不会的。”

我跟他俩握手道别,然后抽身离开了。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了那本小说,在书上写了我和索菲的名字。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龙沙 那首广为引用的精美小诗,又想不出别的什么可写,便将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了书上:

亲爱的,让我们看看这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了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自己也常住在那里。天蒙蒙亮,就会被大喇叭吵醒,叫唤人们快起来上班去;阳光如烟似雾,照在港湾平静的水面上,给幽灵一般的船只披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次日,我们的船扬帆驶往卡西斯。我准备在那里买些酒,然后到马赛去,在马赛再换乘一艘预订好的船。一个星期后,我回到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