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学院的经历不仅让我更为了解人性,而且还学到了许多关于科学和科学方法的基础知识。在此之前,我只是关心文学和艺术领域。在那个年代,对于那些与科学有关的科目的要求不是太高,但即使这样,这些课程还是引领我进入了以前从未踏足过的一些新鲜领域。我开始熟悉其中的一些原则,我初步涉猎的这样一个科学世界全部都是物质化的,其中的很多观念正好与我先前的设想不谋而合,所以我很快就欣然接受了。普柏曾说过:“莫要轻易赞同他人的意见,除非这些意见与自己的观念不谋而合。”
我很高兴地了解到,人类(本身也是自然因果的产物)的思维只不过是人脑的一种生理活动,它就像身体的其他活动一样要遵循因果法则,而这一法则同样适用于一切事物的运动,大到天空中的星星,小到微观世界里的原子。宇宙只不过是一部巨大的机器,每一件事都是由先前所发生的事情所决定的,因此极少会出现意外情况。有了这样一种想法,我感到欢欣鼓舞,异常振奋,这种观念不仅仅与我喜欢喜剧的本能相吻合,而且还使我心中充满了获得解脱后的轻松,带着年轻人那种如洪水猛兽般猛烈的**,我极度赞同适者生存这样的学说。地球只不过是一个用泥巴团成的圆球,正在围绕着一颗逐渐冷却的二等恒星不停旋转,而使人类得以产生的进化过程会不断迫使人类去适应环境,从而剥夺了人类的一切不必要的特征,而只留下了要对抗寒冷所必需的身体机能,直到最后一刻,地球作为一颗已经冰冷的火山坟场,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来维持哪怕一丁点儿的生命迹象。了解到这样的科学解释,我感觉有些心满意足。我相信我们都是可怜的木偶,都要面对无情的命运,我们无法挣脱无情的自然法则,我们命中注定要为了生存而被迫参与到无休无止的争斗中,但获胜的希望极其渺茫,最终只能一败涂地。我了解到,人类都在被一种原始而凶猛的自我中心主义所驱使,所谓的爱只不过是大自然在我们身上玩的肮脏的小把戏,目的只是为了种族的延续。我敢断定,不管人类为自己制定了怎样的人生目标,他们都被欺骗了,因为人类不可能达成自己的任何目标,除非是那种非常自私的个人享乐。
有一次,我帮了一个朋友的忙(为什么要帮忙呢?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带有完全自私自利的目的,但是我还是会忍不住去想除了这一目的还有没有其他的),我的朋友想表达一下他的感激之情(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我当时的善意显而易见,如果可能的话,我都想着要不要做好事不留名),他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回答说赫伯特·斯宾塞的《第一法则》。我心满意足地读完了这本书。但是我对于斯宾塞那种伤感的信念时有些不耐烦,他认为这个世界正在一天一天的堕落下去,我们那些遥远的子嗣早已不知道什么叫艺术、科学和工艺,他们只能蜷缩在大山洞里,衣不遮体,束手无策地看着黑夜或者冬季来临。斯宾塞对此感到伤心,而我想到这些竟然兴奋无比。我是一个彻头彻尾、无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但在同时,由于我精力充沛,所以整体来说我可以从生活中获得无限乐趣。我急切地想为自己赢得一个知名作家的声誉,只要有任何的机会,我就会让自己参与到变化无常的世事中,以获得最为丰富的人生体验。获取人生体验的另外一个方式就是阅读。我酷爱阅读,只要手边有书,我就很难把它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