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我衷心希望有一位博览群书、品味不凡的人士来指导我的阅读。我在青年时期花了不少时间去读一些对我来说没有太多价值的书籍,每次回想起来,都禁不住无奈地一声长叹。我在读书方面没有得到过什么有效的指导,唯一的一次就是在海德堡时,“指导教师”和我住在同一家庭中,我暂且称呼他为布朗。[1]

布朗当年二十六岁,他曾在剑桥上学,离开剑桥后从事了一段时间的律师行业。他当时积攒了那么一点儿小钱儿,而当年的物价水平也比较低,所以靠那些钱他也可以活得相当不错了。他觉得律师这个行业很无聊,于是下决心要在文学领域开创一片天地。他来海德堡是为了学习德语。自从当年认识他以后,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他六十多岁去世。

在我们相识的这四十年时间里,前二十年他一直在想自己到底可以写点儿什么,而真正写出来的作品却并不多;后二十年他一直在想:要是命运肯眷顾他的话,他在写作方面的成就一定比现在大得多。他写了很多诗歌,这在我看来非常难得,因为在我看来他这个人既缺乏想象力又没有多少**,而且韵律感也不强。他花了很长时间来翻译柏拉图的《对话录》,但实际上这些书早已经有人翻译过了。我隐约感觉他曾经尝试着翻译过不少书,但却没有一本是能够真正翻译完成的。他这个人完全缺乏恒心和毅力,而且还多愁善感、爱慕虚荣。尽管身材不高,但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脸上也有着完美的轮廓,还有一团卷发。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脸上总是一副仿佛在沉思的愁苦表情,他的长相让人感觉特别像是我们通常所以为的诗人的样子。

他的一生都过得非常懒散,等他年岁大了以后,头发基本上掉光,面容十分憔悴,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苦行僧,你可以把他当成大学里边的一个研究员,长年累月地待在实验室或者书房里,勤勤恳恳地做那些平常人完全不感兴趣的研究。他的表情所透露出的精神气质让人感觉他一定信奉怀疑主义,而且他已经完全洞悉存在的秘密,最终发现一切都是虚无。他本来是有点儿钱的,但禁不住他大手大脚,很快就挥霍一空了,而且,就算身无分文,他也不想去工作,而是靠别人的施舍度日,所以经常入不敷出。尽管如此,他却依然自鸣得意,这倒是使他能够从容的应对贫困,遇到失败也会无动于衷。据我想,他就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狂妄自大、不知廉耻的骗子。他的整个人生就是一个巨大的谎言,但是,在弥留之际,他要是知道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那他应该感到庆幸,因为不管怎么说,他的人生也不算是虚度。实话实说,他确实颇有一些个人魅力,而且绝不会去嫉妒别人。尽管由于自私他基本上不会去帮别人的忙,但是他也绝不会去做恶事,与其说他心地善良,不如说他连作恶的能力都没有。

他倒是酷爱文学,我们经常在海德堡的小山上一起散步,那可是长时间的散步。他与我谈起了关于读书的问题,他跟我提到了意大利和希腊的文学作品,实际上,事后想起来他对这些也不过是一知半解,但是当时却燃起了我作为青年人所惯有的想象力。于是我开始学习意大利语,当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刚刚皈依宗教的信徒所产生的那种狂热。他当时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对很多文学作品产生了五体投地的崇拜之情。但实际上这些作品并没有当时我所想象的那样好。但是我不会因此而责怪他。

我们见面时,他发现我正在读《汤姆·琼斯》,这是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他告诉我说,读这样的小说当然不会有什么坏处,但是他更推荐我去读《彷徨中的戴安娜》,因为那会使我受益更多。那时他是一个柏拉图主义者,他把雪莱翻译的《会饮篇》送给了我。他还对我提到了勒南(Renan)、纽曼主教(Cardinal Newman)和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但是他认为阿诺德也是一个庸才。他跟我提到了斯温伯恩(Swinburne)的《诗歌与民谣》(Poems and Ballads),还有奥马尔·海亚姆(Omar Khayyam)的作品。他用心背下了很多四行诗,在我们散步的时候,他会忘情地对我朗诵。我当时对他喜恶参半,喜欢他是因为他的那种由物质世界所带来的浪漫享乐主义引发了我的**,厌恶他是因为他对我讲述这些作品的方式经常让我感到尴尬,因为他在背诵这些诗歌的时候,就像是一个高教会派教堂的助理牧师,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地下小教堂里用单调乏味的语气去朗读连祷文。

他推荐的作家中有两位真心值得我们去崇拜,那就是沃特尔·佩特尔(Walter Pater)和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如果你对他们有真心的崇拜,那么说明你是一位真正有教养的绅士,而不是一位附庸风雅的纨绔子弟。我准备好了按照他说的去做来达到预期的结果,尽管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在阅读《沙帕特刮脸轶事——一个阿拉伯的故事》(The Shaving of Shagpat:An Arabian Entertainment)的时候经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这本小说在我看来超级好笑。然后我又一本一本地阅读梅瑞狄斯的小说,我觉得它们写得都非常棒,但实际上,我心里也知道我是在装,有时候这样一种情绪会让我对自己感到厌烦。我的崇拜之情也是假装出来的。我之所以崇拜这些作家,是因为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就应该崇拜这样的作家,我当时其实是在用自己的热情来麻醉自己,拒绝倾听自己内心深处很微弱的抱怨之声。现在我知道这些小说中充满了浮夸的语言,但奇怪的是,现在我读起这些小说来依然可以回忆起我当初读这些小说时的感受。它们对我而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它们可以让我回忆起当年那些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的视野和思路都已被唤醒,重新进入了那些年轻时五彩斑斓的美梦。正因如此,现在当我读完一本梅瑞狄斯的小说,比如《伊文·哈灵顿》(Evan Harrington),我会感觉到里面的人真诚得让人感到气愤,里面的傲慢自大让人感到厌烦,里面的浮夸用语让人觉得难以忍受,我下定决心这辈子绝对不会再读他的小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已被融化,我不得不承认这种阅读体验真的值得回味。

与此同时,我也读过佩特尔的书,但却没有如此愉悦的阅读体验。我发现他的文章非常乏味,就像奥马·塔德玛(Alma Tadema)的绘画一样。如果有人喜欢他这种写作风格,我真觉得很奇怪,他的语言完全没有流动性,也无法营造适当的气氛,就像是火车站餐厅里的壁画一样装饰得很用心,却不能给人艺术的感觉。他对生活的态度写的有些与世无争,有点儿目空一切,假扮绅士风度,装的自己跟个学究似的,这一切都让我厌烦。我们应该带着热情来欣赏艺术,有时就算热情过度也没关系,但是绝不能像温吞水一样故意装作理智,还担心大众那些挑剔的眼光,这位作家就是这样性格软弱。当然我也没有必要猛烈地抨击他,我和他无冤无仇,说出上面这番话纯粹是对事不对人。文学界有不少这种类型的作家,他颇具代表性,这类作家就是因文化而产生自负心理的典型。

文化的价值在于它对于性格的影响。如果它不能使人们的品性变得高尚,变得强健,那么它就毫无用处。它的用处就存在于实际生活之中。文化的目的并非是美,而是善。我们经常看到,文化会引起一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情绪。我们在生活中都见到过一位学者在纠正别人引用的话的错误时那种带有讥讽意味的微笑。如果某个人夸一幅画画得好,而某位专家并不喜欢那幅画,他的脸上就会出现痛苦的表情。读过一千本书不如耕耘过一千亩地,能够正确地描述一幅画不如能够指出一辆抛锚的汽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所运用的都是专业知识,一位股票经纪人有他的专业知识,一位工匠也有他专门的手艺,如果你认为只有知识分子的知识才是有价值的,那我认为这是一种可笑又可怜的偏见。真善美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灵中或者具体表现上,而不是少数人的特权。并不能因为这些人上过昂贵的贵族学校,或者经常泡在图书馆里,要么经常光顾博物馆,就认为这些人应该享有特权。艺术家如果心安理得地利用别人,那就是一种道德上的缺陷;如果他认为自己的知识比别人更重要,那他就是一个傻帽儿;如果他不能够非常舒服地与别人平起平坐,那他就是一个笨蛋。阿诺德坚持自己对于平民的反对观点,实际上,他是在开文化的倒车。

[1] 此人的真名为约翰·艾琳厄姆·布鲁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