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真和美似乎都不具有真正内在的价值,那么善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在我分析“善”这个字之前,我要先说一说“爱”,因为有些哲学家认为,两者可以相互包容,而且把爱看作是人类的最高价值。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的价值观相互融合,赋予了爱一种神秘的意义,这个字的内涵能够让人产生一种感觉,让我们觉得它比一般意义上的善更激动人心,而相比起来,善显得有些枯燥乏味。爱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最为简单质朴的,说得更直白一些就是两性之爱,还有一种我们称之为仁慈之爱。我觉得,就算柏拉图也没能将二者严格地区分开来。他似乎把伴随着两性之爱产生的那种亢奋、那种力量感以及被提升的活力归结为另外一种爱的形式,他称之为天堂之爱,而我更倾向于称之为仁慈之爱;当然,这就免不了要沾染上尘世之爱那无法根除掉的邪恶,因为尘世之爱会过期,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世间最大的悲哀不是人类的灭亡,而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了爱作为纽带。如果你所爱的人不再爱你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人生中的一种不幸,而且,你基本上对此无计可施。拉·罗什弗科发现,如果有一对恋人,其中一位深爱着对方,而对方只是被动地接受而绝少付出,那这样的一种不协调必然会使他们无法在爱情中获得完全的幸福。不管人们多么讨厌这种事实,多么愤怒地想要否认它的存在,毋庸置疑,情爱都根源于人体性腺的某些分泌物。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一直面对着同一个人,那我们很难从中获得无限的欢愉。随着时光的流逝,两人之间的吸引力会逐渐变小,这是因为那种性腺已经日渐萎缩。对于这一点,人类不敢面对事实,他们在不断地欺骗自己,认为爱情会转变成一种稳固而持久的情感,并心安理得,全盘加以接受。情感?真是可笑!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情感就是一种生活习惯、一种找到共同爱好的感觉、一种安逸的状态以及渴望有人陪伴的需求。那是一种舒适的感觉,早已没有了爱情所带来的巨大喜悦。我们生来喜欢改变,改变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每时每刻呼吸的空气一样必不可少。有没有这种可能:因为获得爱情的冲动如此之强烈,而且又是我们本能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因此它需要从法律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今年的我们肯定和去年不是同一个人,而我们所爱的人也会有相应的变化,如果改变后的我们还能继续爱着对方,那真是一种幸运的巧合。但其实,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要我们有所改变,我们就会重新寻找我们所爱之人,为此,我们会奋不顾身,而在别人看来却非常可怜。当我们刚刚坠入爱河时,爱情的力量显得无比强大,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段爱情将会天长地久;一旦爱火将要熄灭,我们将感到羞耻,感到上当受骗,责备自己过于软弱,岂不知,我们应该接受心灵的改变,因为这是人性发展的自然结果。人类的各种体验使他们把爱情与其他相互交织的情感紧紧相连,他们有时会对此会产生怀疑,忽而赞美,忽而诅咒,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其实就在转瞬之间。人类的灵魂在不断争取自由,他们通常会把这种爱情中的自我付出的看成是一种无耻的堕落。这种情感所带来的喜悦将会是人类情感的极致,但却很少算得上纯粹。爱情所抒写出的每一个故事基本上都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很多人都讨厌爱情的力量,愤怒地期盼能够从这种负担中挣脱出来。他们曾经热烈地拥抱爱情所带来的锁链,但同时也知道这种锁链的本质,从而又心生恨意。爱情并非总是盲目的,如果你全身心地爱上了一个你明知不值得去爱的人,那这段爱情所带来的痛楚简直无与伦比。
与两性之爱相比,仁慈之爱就没有这种转瞬即逝的色彩,而这一特点是两性之爱与生俱来的缺陷。当然,仁慈之爱中并非完全没有**的因素,这就像是两人在跳舞,一个人在跳舞时可以从那种有节奏的动作中获得莫大的快感,但他却不必总想着与舞伴上床。只要你对跳舞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那就是一种有益的锻炼。在仁慈之爱中,**本能得到了升华,并为之涂上了一层温暖而又极具活力的色彩。仁慈之爱属于善的一部分,也是其中最使人身心愉悦的一部分,它使得人的善良本能在其严苛的本质之外增加了优雅的气度,也使人们在做出善行的过程中不显得那么艰难,因为善良本能中所包含的一些道德因素固然形象高大,却会让人感觉望而却步,比如自律、自我约束、耐心、规则以及容忍,这些都是在履行善良职责时不可缺少的,但却偏于被动,不那么激动人心。良善可以说是这个表象世界中唯一可以被看作终极目标的价值观念,道德便是它最好的奖赏。很抱歉最终得出的结论却如此平淡无奇,我确实为此感到羞愧,我本性中有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恶劣品质,我本可以用一句震撼人心又模棱两可的话来结束这本书,或者最后加上一条愤世嫉俗的妙语,我的忠实读者们很快就能够看出其中的奥秘,呵呵一笑,掩卷而去。我以前经常这样做,但这次我似乎真的已经无话可说,因为再说多了那些话都会像是高台教化或者教科书的风格,现在我宁愿绕一大圈,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结论。
我这个人很少会对某人某物产生那种崇敬到五体投地的感觉,因为这世上值得如此投入的人或物实在不多,很多人或物都被贴上了这样一个亮闪闪的标签,但实际上却完全名不副实。有时候,我们对一件事没有那种想主动接近的好奇心或者兴奋感,但迫于各种文化或者社会的压力,我们只能对其致以传统意义上的崇敬。如果你真的想对历史上的伟大人物(比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亚和斯宾诺莎)献上自己真正的敬意,那最好的办法不是顶礼膜拜,而是努力设法接近,最后产生“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这样的理想效果,这才是对他们最好的赞美方式。只有拉近距离,才能让他们的形象在我们的心中鲜活起来。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偶尔遇到了真正的良善之人或者美德善行,我发现自己心中的崇敬之感同样会油然而生,也许那些人不像我想象的那么聪明,但这完全无关紧要,因为我看到了他们的实际行动。当我很小的时候,经常遭遇各种不幸,我会整夜整夜地做梦,在梦里,我感觉我的学校生活完全是一种梦境,当我醒来后,我会发现自己安坐家中,由母亲陪伴,母亲的去世把我伤得很重,五十年的时间也没有把伤口完全抚平。[1]我已经有好久不再做那样的梦,但却时刻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我以往的生活只不过是太虚幻境,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由命中注定,它们自然会那样发生。尽管我在其中尽心尽力地扮演我自己的角色,但我依然可以不时跳出圈外,看着幻境何时才会戛然而止。回看我的人生,其中有失败也有成功,我犯错无数,有时欺骗别人,有时被生活所欺骗,有时欢欣鼓舞,有时又痛不欲生,奇怪的是,这一切似乎不像发生在现实中。它们总是让我感觉模模糊糊,而且缺少实质内容。也许我的心找不到任何地方可以寻得安宁,于是又像自己的祖先那样努力追求上帝和永生,但实际上,这些却完全不符合我的理性。在这样一个处处冷漠的宇宙里,邪恶无处不在,不可避免,从摇篮一直陪伴我们到坟墓里面。良善之心既不是对此的一种挑战,也不算是一种回应,也许它只是对我们的独立人格进行一种肯定。这是有幽默天赋的人对我们悲剧命运的荒谬性所作出的反驳。与美相比,善同样完美,却并不乏味;与爱相比,时间无法减损它的光辉,但是良善之心一定要通过正确的行动来进行表现。可问题是,在这个毫无意义的世界里,有谁知什么行动才算正确?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正确的行为肯定不以自己个人的幸福作为最终的目标,如果幸福感偶然出现,那也是一种恰巧相逢。我们都知道,柏拉图曾责成他的学生们放弃整日冥想的平静生活,而去勇敢地驶入凡尘琐事的漩涡,因为他认为,履行职责要比追求幸福更为高尚。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时刻都会面临人生道路的选择,我们明知自己的选择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唯一的理由是你觉得那样的选择才算是对的。那到底什么是正确的行动呢?在我看来,最好的答案莫过于弗雷?路易斯?德里昂(Fray Luis de Leon)所说得一句话:人生之美无它,只不过是每人各尽天命,各司其职。这一人生准则可谓中肯,它没有要求你去做完全超出个人能力之事,只要对自身有足够的了解,每个人都可以将其付诸实施。重要的话就要多说一遍:人生之美无它,只不过是每人各尽天命,各司其职。
[1] 毛姆一辈子都把他母亲的最后一张照片放在床头,连同她的一缕长发,这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两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