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这个字眼相对来说处境就不那么尴尬。很多年来,我一直认为,只要有了对美的追寻,人生就有了充足的意义。在这个蓝色星球上,一代又一代的人前仆后继,他们必然有着一种什么使命,或是想达到某种目的,而唯一能够让我信服的目的就是不时产生出一些伟大的艺术家。我断定,艺术作品是人类行为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创造物,有了它们,人类所有的苦难、无尽的劳作以及不断的追寻便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所以,米开朗基罗会在西斯廷大教堂的穹顶上绘制出数不清的人物形象,莎士比亚会在自己的剧本中写下那么多振聋发聩的演讲词,而济慈也会写下无数的优美颂歌,这些在我看来已经足够。千百万人无声无息地苟且,在世间忍受苦难,最后撒手人寰,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后来我的思想有所改变,目光不再仅仅关注那些完美的艺术作品,也将其中所包含的美好生活包括了进去,这样可以让我显得更加体察民情,但实际上我所珍视的依然在于“美”这个字。但是现在,这些观念也早已被我摒弃,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我发现,美是一个休止符。当我认定某事某物极富美感时,自己唯一能做的只是带着崇敬之心站在它的面前凝神观看,啧啧称赞它带给我近乎完美的享受,但我却无法长久保存这种感受,也无法将其无数次地复现在眼前,因此,即使是世上最完美的艺术品,最终也只能使我感到厌倦。后来我发现,自己要想得到更为持久的满足感,似乎更应该多多欣赏一个正在努力使技法臻于完美的艺术家的作品,正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完美之境,所以允许我的想象力在其中自由驰骋。如果一件作品已经到达完美之境地,一切都已蕴含其中,我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已经无事可做。而我一刻也不想让自己的头脑停歇,所以会厌倦那些被动的欣赏。在我看来,完美之美就像一座山的顶峰,如果你已经征服了这座高山,那唯一能做的就是一步一步走下来,直到山脚为止。所以,完美虽值得追求,但却让人感觉无福消受。我并非故意对我们的生活语含讥讽,但现实情况确实是,偷着不如偷不着,追到不如追不到。如果你是登山爱好者,挑战珠峰时,爬到8840米的时候就应该准备下山,这样的你才算有大智慧。

据我推测,谈到美,不管是精神层面还是物质层面(更多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物质层面),那它一定可以满足我们的审美趣味。但是这听起来有点儿像废话,就像你想知道水有哪些特性,别人告诉你:如果你把手伸进水里,你的手就湿了。我读过很多相关的书,想要找到一些艺术界权威通俗易懂地对我进行艺术方面的指导。我知道很多人都醉心于艺术,对此造诣很深,我跟他们其中一些人也有过亲密接触,可让我担心的是,不管是从他们身上,还是从那些书里,我都没有学到太多对我产生很大益处的东西。其中有一件事让我十分好奇,而且它时常在我眼前出现,让我无法忽略,那就是在审美过程中没有永恒之说。博物馆里陈列着数之不尽的艺术作品,在某个时代它们被认为美不胜收,可现在我们看来会觉得它们毫无价值。在我现在生活的年代,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些诗歌或者绘画在人们心目中逐渐失去美感的过程,这就像是清晨的白霜,乍看起来晶莹剔透,笼罩原野,可太阳升起来后瞬间融化在阳光里,难寻踪迹。尽管我们人类极其自负,但即使这样我们也很难认为我们对美感的判断有任何终极价值。我们现在认为美轮美奂的,极有可能被将来的某一代人所嘲笑;而我们所嗤之以鼻的,在过去和将来都有可能受到无限的追捧。似乎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只是某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如果想找出绝对之美,那必将会徒劳无功。即便承认美是能够给人生带来重大意义的价值观念,那也必须提前声明:美的标准时刻处在变化之中,因此无法进行定时定量的分析说明。我们和先人的审美趣味很难一致,就像是我们无法闻到他们当时闻到的玫瑰花香一样。

我曾试图从审美专家所写的著作中去寻找,人性中有什么可以使我们得到美的感觉?那些感觉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经常有人谈论审美本能,这个术语经常能够使它在人类的原始动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像饥饿感和性欲一样,同时又使它具有了一种特殊的品质,能够满足人类在哲学层面上对于统一性的不懈追求。所以审美的根源出自于表达的本能、旺盛的活力以及对于绝对观念的神秘感觉,也许还有什么因素,但现在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以我的浅见,这完全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一种身心状态,从某方面来说它基于一些很强烈的本能,但又结合了人类的一些特性。这些特性是进化过程的结果,就是说它们在我们生存的各种环境下逐渐产生。有人说这与性本能有很大关联,这似乎也是事实,因为很多人都承认,那些具有独特审美趣味的人在**方面都会离经叛道,走向极端,甚至到了病态的程度。回过头来继续讨论身心状态:在我们的身心构造中还有一些东西能够释放出特殊的音调、节奏和色彩,这些会深深地吸引住其他人,所以,在我们所认为的美好事物中,肯定有生理方面的因素。同时,我们之所以能够在某些特定事物上找到美感,是因为他们让我们回忆起了我们曾经的爱,不管是人物、地方,或者某种情景,或者时光的流逝已经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多愁善感的韵味。换言之,事物之美在于我们曾经相识。另外还有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情况:有些事物非常新奇,会让我们惊叹不已,这同样能够带来美感。所有这些都说明,只要与某种事物建立了某种联系,不管是相似性还是差异性,这种联系都会影响我们的审美情趣,也只有这种联系才可以解释丑陋所带来的审美价值。我没听说过有人研究过时间对于美感体验的影响,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讨论价值的话题。并非我们生来就能认识到某些事物具有美感,实际上,以往每个时代的人们从中所获得的快感都会叠加到这件作品本来的美感之上,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作品现在看来属于绝对的经典,其美感不言而喻,但是当它刚刚问世的时候却默默无闻,很少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我的观念里,我们现在所认为的济慈的颂歌之美要远远高于他刚刚写出来的时候,在这段时间里,有那么多人从中获得了前进的力量或者心灵的慰藉,这些情感都会使它本身的美感更加丰富。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审美体验绝非简单之事,实际上,它极为复杂,包含了各种因素,这些因素有时还会互相冲突。也许在看到一幅油画或听到一场交响乐时,你回想起了一个久违的场景,因此让你的心中充满了感动,或者让你的心瞬间融化,于是泪水夺眶而出,或者通过你丰富的联想将自己带入了一种神秘的狂热之中,这些都很有可能发生。如果某些所谓的审美专家告诉你,你现在应该理性分析绘画或者音乐在结构或者技法方面的高明之处,而不要沉迷于个人的情感之中,因为这样做不符合审美规律,那他们真是不讲道理。很多时候审美体验就是这样发生的,这是我们审美情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和他们所提的那些同等重要。

那么一个人面对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时到底会是什么反应呢?一个人在欣赏绘画或者聆听音乐时会是一种什么感受呢?举个例子吧,如果我正在卢浮宫欣赏提香的《埋葬耶稣》或者在歌剧院欣赏瓦格纳《纽伦堡的名歌手》中的五重唱,我当然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感受,那自然很兴奋,而且会让你欢欣鼓舞,这种感觉中会包含一些理性因素,比如对于创作者技法的惊叹,但同时也充满了感官享受。这是一种极其幸福的感觉,我仿佛在其中获得了一股力量,让我能够从世俗的羁绊中得到解放;同时我的心变得十分柔软,充满了对受苦受难者的怜悯与同情;我还感觉很放松,心境平和,超然物外。实际上,在有些情况下,某些绘画、雕塑或者音乐会让我变得情绪激动,那种感觉很难用文字来描述,如果非要我描述的话,我想到了某些神秘主义者曾描写过他们与上帝相互沟通时的感受,我只好借用他们的言辞。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认为,通神的感觉不仅仅是宗教的专利,除了祈祷和斋戒之外,你还可以找到其他途径。这个问题到此还不算完,我曾进一步问过自己:这种情感到底有什么用?毋庸置疑,它让人感到身心愉悦,而身心愉悦本身肯定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这种愉悦为什么会比其他的类似感觉更为高级呢?在有些人看来,它们的地位十分崇高,用“愉悦”两字来描述不免有贬低之嫌。边沁曾经说过,身心愉悦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程度相同,儿童追逐打闹和纵情朗诵诗歌没有什么区别。按照我们上面的理论,边沁岂不是很傻?神秘主义者倒是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确凿无疑的答案:他们认为,身心愉悦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除非它能够强化人的品质,并使人们更有能力采取正确的行动。这就是说,身心愉悦的价值在于它所起到的实际作用。

我有幸接触过很多具有很高审美能力的人。我说的不是艺术创作者,在我看来,艺术创作者和艺术欣赏者大不相同:创作者之所以要进行创作,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有一种冲动,要将自己的个性特征形之于外,他们可不管自己能创作出什么东西来,如果碰巧他们的作品中富有美感,那纯属偶然事件,这才不是他们创作的目的,他们的目的是要卸下精神上的重担,让自己的灵魂得到解脱。他们会采用各种手段,要么是笔,要么是颜料,要么是泥土,要么是乐器,这要看他们在哪方面擅长了。我现在要说的是那些把欣赏和研究艺术作为自己毕生事业的人。我实在找不出崇拜这些人的理由,他们极度虚荣又狂妄自大,虽然自己缺少一些生活中所必需的基本技能,他们却胆敢瞧不起那些由于生活所迫而中规中矩履行职责的淳朴劳动者。只是因为多读了几本书,多看了几幅画,他们就开始洋洋得意,自诩高不可攀。艺术只是他们用来逃离现实生活的一种工具,他们瞧不上世间任何平凡的东西,否认人类各种基础活动的价值,比如做工或者种地。他们和那些瘾君子一样可恶,也许他们会显得更可恶一些,因为那些瘾君子们从没有想过给自己找一个底座,然后站在上面傲视芸芸众生。艺术的价值就像神秘路径的价值,主要看它的效果如何。如果它只是带来身心的愉悦,这种愉悦不管在精神层面上有多大好处,它都没有多大意义,甚至都不如美酒佳肴的意义更大一些,如果它能够带来的是一种慰藉,那倒是不错,这个世界上充满了难以逃脱的罪恶,人类有必要不时找个避难所,来让自己暂时躲避世间的纷扰。但是,不能只是一味逃脱,人们还应该从这些作品中找到新鲜的力量,来勇敢面对现实。如果艺术被认为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东西,那它必须教给人们谦卑、宽容、智慧与慷慨。因此,艺术的价值并非在于美感,而在于激发正确的行动。

如果审美是我们人生中的一项重要价值,那么假如有人说,能够让人类欣赏艺术作品的审美意识只是某一个阶级的专利,这似乎很难让人信服。如果只有少数人才拥有对艺术的欣赏能力,那我们很难相信这样的艺术会是人生的必需品,但是有一些美学家就是这样宣称的。我不得不承认,年轻时的我简直愚不可及,当我思考与艺术相关的问题(我把自然之美也看成是一种艺术,因为这种美感也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就像人类绘画或者作曲一样)时,我会把它们看作人类智慧的最高表现,也是人类存在的最好证明,只有少数精英才有能力去欣赏它,这种想法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这种观念在我内心盘桓了很长时间,但最终还是被我抛弃了。现在的我坚信,如果某种艺术只是一小撮儿人的世袭封地,其他人根本无缘涉足,那这样一种艺术表达方式以及以此作为炫耀资本的那些人几乎完全不值一提。艺术只有在人类整体都可以欣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才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只在一个小圈子里流行的艺术只不过是一种高雅的玩物,有它不多,没它不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严格区分古代艺术和现代艺术,它们都是艺术作品,没有太多不同。艺术本身有着无穷的生命力。如果有人试图通过详细阐述其历史的、文化的和考古方面的价值,来赋予某件艺术品鲜活的生命,那样做真的没有任何意义。我才不会去关心一座雕像是古希腊人的杰作,还是某位现代法国艺术家雕刻的,唯一重要的是它在此时此地给我们带来了审美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又能够激励我们去采取正确的行动。如果你不想让某件艺术作品只成为一种自我陶醉的工具或者自高自大的来源,那它必须能够有助于培养你的良好品性,并使你更有可能采取正确的行动。因为我不善于做逻辑上的演绎法,因此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这样一种结论,那就是说,一件艺术作品必须由它所造成的结果来进行判断,如果结果并不让人满意,那只能证明它的价值不高。一位艺术家只有在无意中才能取得这样的效果,这一事实听起来很奇怪,但作为事物本质的一方面却必须被接受,而且我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你不想教育别人的时候反而最有可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教育意义,这就是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举个例子来说,蜜蜂辛辛苦苦制作蜂蜡完全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谁能想到,人类却将它用作了各种不同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