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对管理行为具有引导和规范的作用,管理行为必须按时、准确地指向目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率效益,确保目标成功。制定目标事关管理者的工作绩效,也事关管理者的成败,因而在一定准则和原则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目标,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管理者如何才能利用目标来进行团队管理,让团队走得又快又远呢?

目标领导法

所谓目标领导,其实就是管理者通过确定正确的发展目标,来实现组织发展的恰当定位,激发被管理者的积极性,推动团队发展的工作方法。目标是管理者行为的一个基本要素,确定目标是实施引导功能、推动团队发展的先决条件。能否确定正确的发展目标,能否实现团队发展的恰当定位,是考察管理者预测能力高低和分析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可见,确定目标是管理活动的起点,它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重要的依据。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目标一旦定好,决策问题已经解决了一半”。

目标领导法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最高目标:保持引导功能

美国管理学家和领导学家杜拉克认为,一般团队中存在三种错误管理因素:一,过分强调管理者个人的技术,以致每个层次的管理者只顾自己的专业技术而忽略团队的总目标,使整个团队成为散沙;二,过分重视最高管理者的个人所好,以致人人尽力讨好,而忽略工作的真正需求,使整个团队成为数位主管人的马屁虫;三,不同层次、不同的意见无法统一,致使没有执行标准,团队无法高效运转。关于如何走出这些误区,杜拉克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他提出了以“目标”贯穿各管理层次的方向。

这里所讲的“目标”,也就是与个人价值观相结合的最高目标,因此保持最高目标的引导功能就能成为目标领导法的核心。众所周知,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着“愿景目标接受随层次降低而逐渐递减”的现象,即越是在组织下层的员工就越难以接受组织的经营或发展目标。“目标接受递减率”的存在要求领导者必须要保持最高目标的导引功能,使最高目标能够内化为每一个人的价值追求。

2.目标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目标分解的原则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谓“纵向到底”就是把最高目标一级一级从上往下分解,从组织目标到次级组织目标,再到更次一级的组织目标,最后到个人目标。这一层层展开的过程,是以延伸到每一个人作为终点的。在这个分解的过程中,形成了若干条“手段—目的链”,因为通常上一级实现目标的手段就是下一级的目标。所谓“横向到边”是指在目标的横向分解中,每一个相关的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地设立自己的目标,而不能出现“盲区”和“失控点”。横向分解后的分目标是处于同一层次的,是实现上级目标的不同手段。可见,为达到总目标必须有部门目标(横向的)和层级目标(纵向的)来支持,这样就把组织的追求、管理者的追求以及团队追求、个人追求统合在了一起,在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左右相连、上下一贯的目标网络,这样的目标体系才能使整个组织更加紧密、更有力量。

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其目标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最高目标。即能够内化为个人心中的价值目标,它是支撑整个组织的精神力量,是整个组织的价值导引,也是构建独特的领导文化的关键所在。第二,总目标。也称基本目标,反映整个组织基本功能和发展方向的总体目标,总目标明确规定组织最基本的活动方向,这是目标分解的基点。第三,职能目标。规定了组织内部各种具体的活动项目,指明人们应当从事或应当开展的工作,本质上反映的是组织内部具体的工作职能和部门追求,这是在总目标基础上进行的第二层目标的分解。第四,工作目标。这是在职能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的更深一层的目标分解,规定的是目标主体在某一阶段内所应完成的各项具体工作,以及完成工作应达到的程度要求,如时限、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3.有效选择“挑战性目标”

目标理论的奠基人爱德温?洛克提出,困难的目标会引起比容易目标更高的行为表现水平,具体的困难目标会引起比没有目标,或那种“尽力去做”的泛泛的目标更高水平的行为表现。而所谓挑战性目标就是这种既高又具有现实性的目标。高是指达到目标要有一定的困难,甚至是很大的困难;现实性就是指这项目标不是不可及的,选定这一目标有其不可辩驳的客观依据,即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性因素是具备的。这就像运动员登山,他们热衷于新的高度,也只有新的高度,而不是曾经达到的高度,才能激发他们的**与斗志。

作为管理者,在制定挑战性目标时要因时、因人而异。一般来说,挑战性目标比较适用于那些能力较强、潜力较大的人才,挑战性目标会使他们的才能发挥到极致。同时管理者也应注意,在制定挑战性目标时,应该坚持这样的原则:不断强化必胜的信念,同时要把握好挑战性目标的难度,以免使其产生副作用—挫伤人才的积极性。

目标是一种激励力量,这个看法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并非所有的目标都可产生良好的激励作用。制定目标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目标,只有那些形式简明、内容集中并能为下属所接受的目标才能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那些不能实现的、过于笼统的总目标,在刚提出时可能会对员工产生很大的鼓励效应,但目标长时间停留在抽象的层面而无法实现时,那么这一目标非但不能转化为强化管理者权威的积极力量,反而会成为侵蚀、瓦解管理者权威的消极力量。

因此,作为管理者,在运用目标领导法时也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目标的实现对被领导者来说一定要是有益的,即被领导者在目标实现之后能够从中受益;其次,目标的实现对整个组织来说一定要是有益的,即目标的实现必须有利于组织的发展。这样目标领导法才能真正发挥所长,管理者才能用目标为团队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