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之邀游东园,
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
接我苜蓿间。
持之我入紫深宫中,
行缠之傅欂栌间。
雀来燕。
燕子见衔哺来,
摇头鼓翼何轩奴轩。
剔除了几个“之”字,这首诗的意思是明白的:一只快快活活的蝴蝶,被哺雏的燕子叼去当作小燕子的一口食了。
这几首动物题材的乐府诗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它们是一种独特题材的诗,不是通常所说的(散体和诗体的)“动物故事”。“动物故事”,或名寓言,意在教训,是以物为喻,说明某种道理。它是哲学的、道德的。“动物故事”的作者对于其所借喻的动物的态度大都是超然的、旁观的,有时是嘲谑的。这些乐府诗是抒情的,写实的。作者对于所描写的动物寄予很深的同情。他们对于这些弱小的动物感同身受。实际上,这些不幸的动物,就是作者自己。
二、这些诗大都用动物自己的口吻,用第一人称的语气讲话。《蜨蝶行》开头虽有客观的描叙,但是自“接我苜蓿间”之后,仍是蜨蝶眼中所见的情景,仍是第一人称。这些诗的主要部分是动物的独白或对话。它们又都有一个简单然而生动的情节。这是一些小小的戏剧。而且,全是悲剧。这些悲剧都是突然发生的。蜨蝶在苜蓿园里遨游,乌鸦在桂树上端坐,原来都是很暇豫安适,自乐其生的,可是突然间横祸飞来,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枯鱼过河泣》、《雉子班》虽未写遇祸前的景况,想象起来,亦当如是。朱矩堂曰“祸机之伏,从未有不于安乐得之”,对于这些诗来说,是贴切的。
三、为什么汉代会产生这样一些动物题材的民歌?写动物是为了写人。动物的悲剧是人民的悲剧的曲折的反映。对这些猝然发生的惨祸的陈述,是企图安居乐业的人民遭到不可抗拒的暴力的摧残因而发出的控诉。动物的痛苦即是人的痛苦。这一类诗多用第一人称,不是偶然的。这些痛苦是由谁造成的?谁是这些惨剧的对立面?《枯鱼》未明指。《蜨蝶行》写得很隐晦。《雉子班》和《乌生》就老实不客气地点出了是“王孙”和“游遨**子”,是享有特权的贵族王侯。这些动物诗,实际上写的是特权阶层对小民的虐害。我们知道,汉代的权豪贵戚是非常的横暴恣睢、无所不为的。权豪作恶,成为汉代政治上的一个大问题。这些诗,是当时的社会生活的很深刻的反映。
这些写动物诗,应当联系当时的社会生活来看,应当与一些写人的诗参照着看,——比如《平陵东》(这是一首写五陵年少绑架平民的诗,因与本题无关,故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