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记五朋友们经常笑话我,说是我下巴上的胡子长得很像恩格斯。这话令我甚觉惭愧,如果一个人的智慧不像那位智者的话,徒有胡子的相像岂不是可笑而可悲么。

恩格斯在论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母亲作为自己子女的惟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那时以来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崇高的社会地位。”到了吉玛山之后, 我才切身体会到了这段话的意义。

在吉玛人这里, 男人不娶,女人不嫁,作为配偶的当事人都居住在各自的母家,维系他们关系的不过是感情而已。倘若感情不复存在,双方便中止来往,彼此再无瓜葛。作为家庭的最重要的所属,子女与财产,都归于女方, 男方没有任何支配的权力。

我觉得这里的男人和女人在感情的交往中,双方是相当平等的。然而, 当男人失去了对自己子女和财产的支配权时,他在生活中的位置也就可想而知。

我时常陷入冥想,在大自然中,雄性与雌性的关系从来不曾有过恒定的形式,从来都是因类而异, 因地而异, 因时而异,万状纷呈, 变动不居的。

有那样一种昆虫,雄虫完成**之后就会死去,雌虫将受精卵产在雄虫的尸体中, 以此作为营养,使后代得以成长。那种虫类是一次**配的生物,毕其生于一爱,心无旁鹜。

有那样一种鸟,雌雄相悦后,雌鸟便产卵育儿。雌鸟孵出后代, 需要连续卧于卵上几十天,这样才能保持恒定的温度,使雏鸟得以孵出。在此期间,雄鸟忠贞不二,每日衔食哺喂雌鸟。可是, 当它们的后代能翔飞自食之后,雄鸟便离巢而去,另觅新欢了。

人类呢?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一直是一种群婚动物。这种动物的性生理和性能力,都是与群婚相适配的。女性排卵,每月一次;男性排精,一毫升精液里竟有六千万以上的精虫。许多高等动物都有所谓的**期,使它们的**行为受到种种局限, 而人类不论是男性或女性,都不存在这种限制。

正是由于具有了这样强大的**和生殖能力,加之智力的进化,人类才得以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繁衍下来。

我想,如果不是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人类的这种群婚形式是不会改变的。“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 而且是男子之手, 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这种婚姻制度的明显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地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 而确定出生自一定父亲之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特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你结婚了,你就是与对方与社会缔结了一种合同,一种契约,承诺担负起维持家庭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我想,群婚状态下的人们是不会对男女之情寻求所谓“专一”或者“忠诚”的,这种要求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后的事。

人们不懈地寻求“永恒的爱情”,恰恰证明了它的虚幻,人们热烈地讴歌“始终不渝的忠诚”,恰恰印证了此举的不易。

它们并非是那种依据人类的本能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做到的事情, 而是必须以压抑和牺牲人类的某些本能作为代价,才可能实现的。

我想,其实人类的爱情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像罢了,这一点我们只要观察一下人的发育过程,就不难明白。人在童年时期,性腺尚未发育,那时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产生不了性的意识,于是,便也无所谓爱情。爱情是随着身体的性发育渐趋成熟而产生的,青春期的到来带来了美妙的青春期幻想,那就是爱情的初始。人类特有的思维能力给那种性幻觉和性想像涂上了绚丽的审美色彩,于是它便进入了音乐、雕塑、绘画、文学和其他各门类的艺术。惟其如此,人类的性行为方式才超出了一般动物单纯的**活动, 而有了特异的升华。

然而, 究其实质, 它仍旧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像。

好了, 我们应该看清楚了:期望一种感觉、一种幻觉、一种想像, 可以一成不变,可以永远存在,是多么荒谬可笑。

实际止,经历过火热爱情而后建立了家庭的大多数男女,在经过多年的家庭生活之后, 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变成了彼此生活的合作者与陪伴者。

完全依赖爱情而建立起来的家庭并非是最稳固的,期望通过家庭这种形式来实现永恒爱情的人,往往会大失所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每一个家庭不过是一个经济组织, 它要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存发展和家庭后代的产生延续, 以使整个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关注和要求的是缔结合同的双方信守合同, 以保障家庭的稳定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也就是说, 它向每个家庭成员要求的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是基于性本能的个人的感情,这是个不稳定的变数;另一方面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的要求,这是个不变的常数。这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必然会给人带来无数的烦恼和痛苦。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特定的民族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社会的产物。 当我审视和鉴定我自己的时候,我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我所在的这个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 它很早就从母系社会蜕变而出,形成了 日益完整的夫权制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女人的一生是从属于男人的, 男人用聘礼的形式买来了女人,女人作为男人的性工具,她的终极目的就是生育属于男人的后代。就像猪马牛羊越多,标志着一个男人越富足一样,女人和孩子的数量也是一个男人富裕的标志。于是,越富裕越有地位的男人,就越要多娶女人多生孩子。 与此相适应的社会道德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三从四德”,是那部女人必读的经典(女儿经)里所提出的各种要求……

我所处于的这个时代, 实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仅仅五十年。也就是说,这个制度不过是从二十世纪中叶才刚刚开始。在此之前, 男人娶妾纳小是很正常的、被法律所认可的行为。

然而, 时代毕竟变了, 随着女性日益广泛地参与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女性终于开始争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写在了法律的旗帜之上。可是,传统的道德文化依然根深蒂固, 即使在标榜着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里,仍旧处处遗留着夫权思想的残余。我是一个男人, 那是我的房子和钱,那是我的老婆, 那是我的孩子他通常要随我的姓当我闭目沉思的时候, 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自已。和周围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在少年时代他们浪漫地憧憬过爱情,在青年时代他们热烈地追求过爱情,进入中年之后,爱的潮水在家的港湾里已经平稳舒缓波澜不惊。于是,他们渴望港外的汹涌,有机会就可能出港去探奇求险,但是在一番汹涌之后,他们还会回来享受港湾里的那份安稳平静。他们有了驾驭风浪驾驭自己的能力,不会轻易地翻船。他们有了对于社会规则的洞悉,不愿受到那些规则的惩罚使自己损失太多。他们中有些人或许会在某次出港之后一去不返,但那不过是另一个港湾的锚泊罢了, 用不了多久,他们又会重新上演出港与泊留的旧剧。

他们心底那种出港的**想必是与生俱来的,那是一种难以更改的宿命。先祖把基因密码遗传给了他们,那是他们生命的组成部分。

即使到了老年, 只要生命之树尚绿性的欲望仍在,他们还会可歌可泣地回味爱情渴望爱情……

我说过, 我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夫权传统的民族的男人。 自从来到吉玛山,进入了这个母系社会,我才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观念我的行为,早已无可更易地被铸造成型了。

自从我听了冕诺的指点, 到我的哦耶家去帮忙犁地之后,我在不知不觉中, 已经成了她们家的常客。作为常客,这就是说,我和哦耶相会的时候, 不必非要半夜三更悄悄地从女楼的窗口潜进她的房间了。 只要我愿意, 我可以敲开她家的院门,从那里直接走进去。

然而,待遇的提升,不仅没有给我带来喜悦,反而使我增添了新的烦恼。

每次当我赶往那处山坡, 去帮助我的哦耶犁地的时候,平措都会出现在那里。我不想和他打交道,但却忍不住会时常地打量他。那种时候, 我会觉得他魁梧的身板就像一堵无处不在的墙壁,遮挡住了我的视线,遮挡住了我的去路。对于他,我的目光是冷淡的,或许还含着敌意。然而,平措却总是友善地对我笑。他那对温润的大眼睛酷肖牛眼,那头拉犁的健牛的眼睛。

二牛抬杠。两头牛,一根杠,两个男人,一个女人……我和平措是并行的两头键牛, 我的哦耶就是那根杠子么?

这样想了,越发觉得心里闷气。

有过那样的黄昏,我到哦耶家去了,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陪着我坐在火塘的旁边。她们给我上茶,酥油茶,浓浓的香香的,还有烤得软酥酥的核耙。心爱的女人在火光里摇曳,一跳一跳,一闪一闪,宛如一个幻影。这种时候, 我就觉得核把更私酥油茶更厚,心里真是惬意得很。

这种时候,平措却来了。看到我,他没有丝毫的不悦或尴尬,他打着招呼,就挨坐在我的身边。熟识得像是朋友,亲热得犹如兄弟。他也有浓香的酥油茶,他也有烤得软酥酥的核耙陡然间,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酥油茶和核耙全都失了滋味。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等一会儿,是我走,还是他走。

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她们稳稳当当地坐着,不紧不慢地唠着,脸上一派祥和与平静。

我觉得已经很晚很晚了,平措终于站起来,告辞离去。 出门之前,他向我笑了笑。我不喜欢那笑,那笑里有一种优越感,仿佛他是大哥我是小兄弟,他在向我谦让。

那一夜, 虽然是我留在我的哦耶的女楼里,但是我的心情简直糟透了。

事后,我认真地想过,我是不是应该离开吉玛山了?我在这个地方,滞留得已经太久太久。我到吉玛山是来采风的,邂逅我的哦耶,不过是一段浸染了异域色彩的风情。就像天上流走的一片云,就像海子边吹拂的一阵风, 它美丽, 它清爽,但它毕竟是要一掠而逝的。

我艰难地做出决断,给自己定下了行期:三天之后离开。

我和我的哦耶,还有三天的缘分。

对于我来说,这有些像死刑宣布后的绝望。我渴求那因绝望而带来的癫狂,我要每分每秒钟都和我的哦耶在一起!

当晚,我在冕诺那儿早早地吃了饭,就匆匆地赶往我的哦耶家。站在她家院门前的时候, 月亮才刚刚升起。那条卷毛大狗钻出来了, 它对我已经熟识,喷着鼻息,在我身边摇头摆尾地蹭来蹭去。开门的是老母,看到是我,她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有一点意外和惊奇。

老母把我迎到火塘边,却不见我的哦耶出来。我疑惑地坐下,正想开口问,老母已经把苦荞酒给我端了上来。

“于, 喝完这碗酒,你就走吧。”老母和善地说。

“为什么? 出了什么事?”

“没事,于。远道的来了,远道的。”

在老母的解释中, 我终于明白,今夜我的哦耶要与另一位“依塔”在一起, 我应该像平措那样,微笑着离开。

然而,我做不到。

那个男人是谁?他是做什么的?远道的,他来自昆明?

中甸?西昌?成都?他是在外赶马的吉玛人,还是偶然到吉玛山来的外族的客商?

我的身体变做了火塘,有许多火苗在不可抑制地蹿跳。

我执拗地对老母说, 我要见见她, 见见她,说几句话就走, 只说几句话……

老母望望我,起身去了。

不一会儿,她复又回转来。

“她会跟你说话的,于,她会见你的。今天不行,今晚不行。”

我什么也不再说,从火塘边起身离去。

骑在黑走马的鞍背上, 一个人郁郁不乐地往回走, 我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沮丧。黑走马仿佛知晓我的心思, 它聋拉着脑袋, 闷不出声,连个响鼻也不曾打。一路的沉默,我在那沉默中将嫉妒燃做了火, 火又焚成了灰。等我见到冕诺的时候,灰已经冷了。

“明天,冕诺,能送我走吗?”

“于,怎么了,你?”冕诺望着我笑。

“不怎么, 我是该走了,”我的声调很平静,似乎不带任何情绪,“我来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唉,于,走吧走吧。升起来的月亮,还是要落下去的;

飞过来的雁鹅,还是要飞回去的。于,你终归不是我们吉玛山的人。”

是的,我不是吉玛人。我接受了吉玛女人给我的爱, 可是我却承受不了这爱带给我的痛苦,我无法适应吉玛人男女之间那种相处的方式。我想,如果我像冕诺一样长年在吉玛山生活的话,我一定会在嫉妒的煎熬中辗转而死。

冕诺此刻正歪靠在毛毡上,嘴上轻松地衔着一根烟,双手不紧不慢地搓拧着皮绳。

看得出来, 与我对坐的冕诺,很快乐,很悠闲, 丝毫没有苦恼的神情。

我说:“喂, 冕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娶个女人,成个家?”

“于,你说什么, 成家?”冕诺停下手,把身子坐直了,“家,你们汉人的,我见过。一进屋, 大的, 小的, 哭, 叫。

背呀,抱呀。男人样样做,煮饭喂猪担水浇地……有什么好?”

冕诺脸上是一副不屑的样子。

我对他无话可说, 只能苦笑着咧咧嘴。

第二天,在冕诺的伴随下, 我俩一起向楠碧河边走去。隐隐的,似乎已经听到哗哗的水声了, 眼前却只能看到储红色的泥土铁灰色的山石和葱郁的草木。那河是藏在大山心底里的,它藏在前面的峡谷中。峡谷是大山心底绽裂的伤口,楠奢河就在那道深深的伤口里呜咽。

冕诺扛着两个胀鼓鼓的胶皮轮胎, 它们用皮绳绑紧了,一个穿戴在冕诺的脖子上, 另一个垂挂在他的肚皮前。那就是我们的船,冕诺就要用它送我渡过楠旁河。我不想循来时的老路回去,老路通昆明, 而渡过楠碧河则可以入四川。那一程,还有许多可看的地方。

楠碧河并不太宽,但是水流湍急, 两岸全是陡崖,所以既无桥可架又无船可渡。冕诺说,在下游的地方,倒是有一座破旧的藤索桥, 可是那得走很远很远的路。不如在这里过河,一袋烟的工夫就漂过去了。漂楠碧河,用下海子的木船不行,浪一冲,船就翻。抱着轮胎却能漂过去, 冕诺常这么做,送过货,也带过人。

我站在崖这边, 向河对岸眺望。对岸的山石树木似乎就在面前。隔着深深的峡谷, 隔着湍急的水流, 它们是那么的切近而熟悉,又是那么的遥远而陌生。只要渡过河到了那边,我和吉玛山, 我和我爱着的哦耶,就要从此相别,天各一方了!

我情不自禁地转身向楠袭河的上游伫望,河水升跌游移,折折回回。在尽头处,仿佛被两岸挤逼过来的石崖扼断。

我的哦耶就在那儿,她就在河上游的寨子里。

我的心猛地撕裂开来。不, 我离不开我的哦耶!不,我离不开我的孩子!直觉告诉我,她正在鼓胀起来的肚腹中怀着我的孩子!

“于,走吧, 我们。”冕诺的脚在水边探着,那两个轮胎在水中一颠一颠地晃。

“冕诺, 我问你,你能让三个人一起过河吗?”

“没问题,于,把四个轮胎绑在一起,可以过四个人。”

“那好,你去再绑一个轮胎,我要再带一个人。”

决断是在一瞬间定下的, 我即刻轻松了。我要带我的哦耶走,我要带我的孩子走。从此,她可以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从此,他们将进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那是我带给他们的。

我就是这样心情轻松而又兴奋地踏进了我的哦耶家。

蜡染的头帕像雨后的芭蕉叶一样鲜亮,双耳坠着两颗晶莹欲滴的红玛瑙,使她那黑玛瑙一样的双眸愈发明丽。那就是我的哦耶,像我初次见到她时一样动人。

她在木纺机前端坐,正织着一匹细麻布。她从容不迫地踏着脚,织机不慌不忙地应和着,叭嗒叭嗒, 叭嗒叭嗒, 笨拙得很,朴实得很,可爱得很。

我站在她的身边。她停下来,望着我说:“你来了么?于“我要走了。”我说。

“于,我知道,你会走的。”她温柔地眨了眨眼睛。

我心里便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于,我会想你的。”

那声音是从她心底里发出的。

我猛地抓住她的手,激动地说:“跟我走吧,我这就带你走!”

“不。”她的手从我的手中滑脱了出来。

“为什么?”我愣了,疑惑不解地望着她。

“不为什么,于,不为什么。”她平静地转过身,重新开始织她的布,“你看,于, 我得织布,我得种稗子种燕麦, 我得管这个家。”

“你难道不明白嘛,”我几乎是对她嚷叫着说,“你可以丢开这些,跟我去过另一种生活呀!”

她摇摇头,不紧不慢地织她的布。叭嗒叭嗒,笨拙得很,朴实得很,执拗得很。

我感觉到了顽强,那种笨拙朴实和执拗里,有一种冷漠的顽强。

我被那顽强碰疼了。

我痛楚地叫着:“你是离不开别的男人吧?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不是在我的皮肉上, 用你的牙齿告诉我,你爱我吗!”“是的,于,”她真诚地点点头,“可是, 我也爱他们啊。”

我听到我的牙齿响了,我有些刻毒地嚷:“我知道了,你会在所有男人的皮肉上, 用牙齿说,你爱他们!”

她仍旧不紧不慢地踏着她的织机,“不, 于, 我只对我喜欢的男人那样做。”

我开始冷静下来。片刻的停顿之后, 我一字一板地说:

“你应该跟我走。你怀着我的孩子,我要我的孩子!”

织机声戛然而止。

她久久地盯着我:“于,这是我的孩子, 我的。”

那是一种雌兽护惠的目光, 一只随时准备投入搏斗的雌兽。

她变得陌生、疏远。

我无法与这陌生和疏远沟通。

我是第二天早晨才离开吉玛山的,跟着冕诺, 我一步一步地向河中走去。 当楠奢河水浸湿我的小腹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哦耶那张低俯下来的汗湿的脸, 我想起了她用牙齿留下来的女书。

我的小腹处一阵阵颤抖起来,那是她在用牙齿向我述说她的挚爱么?

河水将我漂起来了, 圆轮胎上露着脑袋, 我像戴着枷。一个浪头接着一个浪头打来, 我这个戴枷的男人就身不由己地被激流拖拽而去。

我最后地回望了一眼旋转的吉玛山。哦, 我的孩子呀,你就这样留在你母亲的身边了! 我无从得知你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你是男孩,你将成为另一个平措或冕诺,在山坡上用二牛抬杠犁地,赶马走西昌下四川。如果你是女孩呢,你将扎起蜡染的头帕束上手绣的花腰带,在梦姆湖边围着葬火唱歌,站在女楼上等待你的“依塔”到来……

哦, 我的孩子啊。

泽玛吉的女儿果错举行穿裙礼,采尔珠是一定要去庆贺的。这不只是因为泽玛吉和采尔珠是亲姐妹,更重要的是果错行了穿裙礼,就要过继到采尔珠家,做女继承人。十三岁的男孩子行了“穿裤礼”,就是男人,十三岁的女孩子行了“穿裙礼”,从此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人了。

采尔珠给陆洁讲了关于“穿裙礼”和“穿裤礼”的来历。

在吉玛人的传说中,当初人和其它动物一样,都是没有生命年限的。后来,上天要让天下的动物生死有秩,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上天将在一年之中最长的那个夜晚,依次发出各种寿限的呼喊,应者就可以取得那种寿限。到了那个夜晚,人和所有的动物一样,都睡着了。上天喊出“一千岁”的时候,苍鹰听到了,它扑着翅膀应了一声,于是,苍鹰得到了一千岁的寿命。

上天喊“一百岁”的时候,老虎听到了,它张大嘴巴吼了一声,老虎就得到了一百岁的寿命。上天是很想照顾人的,它把石块扔到人的房顶上,然后才喊出“七十岁”,可是,人睡得很死,只有卧在树下的狗吠了一声,七十岁就归了狗。直到上天喊到“十三岁”,人才从酣睡中惊醒,慌忙做了应答。十三岁的寿命对于人来说,实在是太短了,上天就和狗商量,让它和人做了交换。条件是人要照顾狗,让狗和人一起生活,不管人吃什么,都要有狗的一份……

因此,在吉玛人看来,十三岁以前的孩子不过是家中需要照顾的一只小狗,十三岁后,他们才成了人,那是他们新生命的开始。

吉玛人的家庭举行“穿裤礼”和“穿裙礼”,是一桩很隆重的事。远近的亲属都要前来祝贺,同寨子的人也喜欢赶热闹吃它一回乐它一回。陆洁随采尔珠赶到泽玛吉家时,天色已近黄昏,院子的中央燃起了火堆,主人和来客围在火堆周围,说着笑着,空气中弥漫着煮肉烤肉和开了坛的苦荞酒的香味。采尔珠是主客,被泽玛吉请到了内圈,陆洁自然也随着跟了过去。

满院子的人都是吉玛人的打扮,服饰不同的陆洁一露面就引来了不少注意的目光。泽尔车双眼亮亮地盯着陆洁说:“漂亮,陆。漂亮,陆。”

因为是参加“穿裙礼”这样的聚会,所以陆洁特意换上了西装,还别上了一枚胸针。在泽尔车的目光下,陆洁下意识地用手抚了抚西装上衣的领口,微笑着回答:“谢谢,泽尔车。

其实,吉玛人的裙子更漂亮,我真想穿上那么一条呢。”

“真的,陆,我一定让姐姐泽玛吉给你做一条。在我们依卡寨,再找不出泽玛吉做的那么漂亮的裙子了。穿上它,你准会像我们吉玛人的。”

泽尔车是在郑重地许下一个诺言,他的神情分外认真。

“好啊好啊,穿裙子那天,也要给我行一个‘穿裙礼’。”

陆洁开心地笑,仿佛看到自己真的穿上了那样的裙子,扎上了那样的头帕。

“会的会的,陆,我会请邻家的丹朱米做你的妈妈,给你穿裙,请达曼大巫师做主持,给你行礼。”泽尔车点着头,连声地应承。

陆洁不解地说:“为什么要请邻家的母亲做我的妈妈呢,我来做你妈妈的女儿不是挺好吗?”

“不行,陆,”泽尔车率直地说,“你做了我妈妈的女儿,我就不能握你的小指,上你的女楼了。”

陆洁明白,她不能再和泽尔车聊下去了。她怕再聊下去,泽尔车又会说出什么痴话来。于是,陆洁指指果错那边说:

“好了好了,泽尔车,你别搞错了,今天的主角是果错呀。”

十三岁的果错是当然的主角,小姑娘这时候正靠在母亲泽玛吉的身旁,清瘦的脸上露出许多羞涩。如果说丰满红润的泽玛吉是晶莹绽露的熟石榴的话,果错还只是个又小又硬的青果。男人们的目光大多从果错那里一滑而过,然后就落到了泽玛吉的身上。

陆洁看到泽玛吉的时候,不觉怔了征,今天的泽玛吉似乎与往日陆洁见过的那个泽玛吉不同。不同在哪里,陆洁也说不清。怔了一会儿,陆洁自己笑了,今天的泽玛吉显然刻意修饰过,或许,这就是让陆洁感到不同的缘由吧。

达曼大巫师的帮手们将一袋燕麦和一只风干的璋子拖到了火堆前,那是“穿裙礼”要用的东西。待一会儿,达曼大巫师念诵祷词的时候,果错就要双脚分别踩着那袋燕麦和璋子,手中紧紧握住巫师伸过来的巫棒。那是一种象征,它表示日后果错将在丰衣足食的基础上,得到神的庇佑,会有如意的“依塔”,会有许多许多的孩子……

泽雨是在达曼大巫师快要出场的时候忽然钻出来的,这小家伙犹如一只火狐,一下子就蹿到了火堆前。他先用两只脚踏在燕麦袋上,然后摇摇晃晃地分出另一只脚,去踩旁边的璋子。他的个头实在太小了,那段距离对于他就显得太远了一点儿,他把脚探出去的时候,身子一晃,就扑通一声滑跌在地上。

人群里响起一阵哄笑,做姐姐的果错也禁不住掩着嘴乐。

泽玛吉慎怪着喊:“鬼头,做什么乱?”

跌在地上的泽雨又爬了起来,再次跳上鼓鼓的燕麦袋。他毫不犹豫地迈开腿,终于双脚叉开着,在燕麦袋和干璋子上站稳。

这一来,小家伙就博得了一片喝彩。小家伙威风凛凛,脖子上挂着银项圈,青布帕裹头,麻布衣麻布裤,完全是一副成年吉玛男子的打扮。他甚至在肚皮上还挂了腰刀。当然,它又小又短,不过是那种类似匕首的东西罢了。

在众人的喝彩声中,煞有介事的泽雨呜呜啦啦地喊着,抽出短刀在空中挥了一阵。泽玛吉笑着,去抓这个调皮的鬼头。

泽雨这才慌忙做个鬼脸,然后鱼一般敏捷地钻回人群里。

这些场景对于陆洁来说,无疑新鲜而又刺激,令她有些目不暇接。忽然,有什么敏感的东西在她的视野中闪了一下,陆洁顿时愣在了那里。

片刻后,陆洁才意识到,她方才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面孔是,是于潮白的!

陆洁的心跳骤然加快,她仔细地观察着对面的人群,然而,那张一闪而逝的面孔却再也找不到了,陆洁看到的,只是几个陌生的吉玛男子。隔着火堆,那几个男子的面孔犹如风中的树叶,在火光和热气中颤颤摇摇地作抖。他们之中身体最魁梧的那个男子,眉骨高,颧骨也高,越发衬得深眼窝中的眸子燃烧般地发亮。旁边的那个呢,肤色犹如乌木,一对小眼睛眨巴眨巴的,似乎总是在笑。其他的几位男子和这两个男子一样,也是个个谈笑风生,神情自如。从他们与众不同的举止上看,与其说他们是彬彬有礼的客人,倒不如说他们更像随随便便的家人。

陆洁低声问采尔珠:“那几个男子是些什么人?”

采尔珠告诉她,高眉骨高颧骨的男子叫平措,老爱眨眼睛的那个叫冕诺。

陆洁再问,怎么这几个男人看上去不大一样呢?

采尔珠抿着嘴乐了,她夸赞了一番陆洁的眼力。吉玛人有句话,走到山上的,虎最大;走到家里的,舅最大。他们几个人,都是这家孩子的舅舅呀。

陆洁于是恍然大悟,这几位男子,想必都做过泽玛吉姐妹的“依塔”。

那么于潮白呢,她方才看到的那张熟悉的脸,仅仅是幻觉吗?

陆洁独自在那里胡思乱想,这时候,“穿裙礼”开始了。

达曼大巫师牵着果错的手,将她领到火堆前。泽玛吉满脸喜悦之色,她捧着一袭白麻布裙,走到果错的身边。在众人的注视下,她双手微微颤抖着,为女儿穿上了裙子。

新裙子又宽又大,显得有些发硬。裙摆和肩背处篷鼓了起来,使得身体瘦小的果错望上去就像一只白蝴蝶。

白蝴蝶轻盈地站在了燕麦袋和干璋子身上,达曼大巫师庄严地把巫棒慢慢伸过来,果错满脸虔诚地将它握紧了。

接着,达曼大巫师把另一只手抚在果错的头上, 口里念念有词:

戴不烂的镯子是你的,穿不完的麻布是你的,爱不完的依塔是你的,生不完的孩子是你的。

噜确喻——

枫香芽越抽越新鲜啦,更藤花越开越惹眼啦,陆洁正听得入迷,忽然觉得又有熟悉的东西闪过。那是于潮白的眼神,是于潮白的眼睛在盯着她!

陆洁偏转头,这样一来,她就面对面地看到了泽雨。

泽雨显然是对陆洁外衣上闪亮的胸针发生了兴趣。小家伙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脸上挂满了好奇。

陆洁向泽雨笑了笑,小家伙也笑了。他索性靠上来,想用手去触摸那枚胸针。

“你喜欢它?”

“喜,欢。”小家伙点点头。

陆洁就动手将胸针摘下,递到了他的手里。

胸针对于泽雨这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件稀奇的东西。他兴高采烈地捧在手中,专心地玩着。如此一来,陆洁就看得十分清楚,这孩子的眼睛是鱼脊形的,眼睫又长又浓,而且略微向上翻卷。

陆洁有些惊奇,怪不得方才她觉得是于潮白在盯着她。泽雨这孩子的眼睛长得实在是太像于潮白了……

怪了,他怎么会像于潮白呢?陆洁沉思起来。

陆洁的沉思被泽玛吉打断了,“穿裙礼”已经结束,火堆四周已经有人唱起来跳起来。泽玛吉来请采尔珠和陆洁到屋里坐,她们俩的位置应该在正房的火塘边。

陆洁跟在采尔珠的身边,说说笑笑地向正房那边走。

一股熟悉的气息飘过来,陆洁毫不费力地分辨出,那是“散花”烟的气味。

循着那气味,陆洁看到了一个身穿吉玛服装的男人。那男人背对着陆洁,急急地朝相反的方向走,似乎在有意避开陆洁。

他是于潮白?

对,入乡随俗,于潮白完全有可能去弄一套吉玛男子的服装, 自己穿在身上。他走过那么多的地方,拍过那么多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他不是也曾穿过各式各样的服装吗?

陆洁一边想,一边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

“于潮白。”她叫了一声。

前面那男子好像将身体晃了晃,但是并没有停下脚,也没有回过头。

他似乎走得更快了。

陆洁的心也跳得更快,“散花”烟的气味儿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陆洁加快脚步跑了上去。

“于潮白!”

陆洁从背后拉住了那男子。

男人回过头,陆洁呆住了。

乌木般的脸膛,眨个不停的眼睛,他不是采尔珠说的那个冕诺吗?

冕诺笑嘻嘻的,手指缝里还夹了一根没抽完的“散花”烟。

于潮白右手的小指是残缺的,残了一半的小指像个侏儒,可怜巴巴地傍着显得更高更长的无名指。而冕诺的小指很完整,当食指与中指夹着那根“散花”烟时,小指也张扬地翘着,显得很得意。

有着完整小指的冕诺显然不曾向什么女人立过什么誓,做过什么保证。对于男人切小指立誓的象征和意义,陆洁事后曾经一再地回忆和思索过。她记得于潮白当时从那个装尿不湿用品的大塑料袋里掏折刀时的动作和神态,他看上去很像一个从冰箱里偷东西吃的孩子。那些发誓再不与方玲来往的话,在于潮白的嘴里咕哦着,犹如一块嘲来嘲去舍不得咽下的糖果。那段小手指呢,被于潮白用刀子分娩离体之后,在陆洁的眼前闪着血光,负罪般地颤抖不已……

每当此时,陆洁就会像患了强迫症似的,让一个念头反反复复地在脑袋里打转:切掉的为什么是小指?切掉的为什么不是大拇指、或食指、或中指。

结论看来很清楚哄,只切小指,表明毕竟还是小事一桩,无伤大雅。

陆洁对男人的誓言早已失去信心, 岂止是誓言,其实应该说,她对雄性这种动物已经失去信心。陆洁和母亲一样,在家中养只猫都要选择母的。母猫恋家,不像公猫那样守不住窝,成天往外跑着“找啊找啊找啊找……”。当然,母猫在一年里的某些时候也会爬到房顶上,成夜地像婴儿一样喊叫,可是,只要等母猫下过患,她们就会变得越发恋家,整天蹲守在那里,像守着一个不变的誓言。

自从于潮白和方玲出了那种事情之后,陆洁心里除了怨和恨之外,还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报复欲望。那情形有些像两个小孩子打架,如果谁被对方打了一拳,那是必须讨回来,才会善罢甘休的。

出于这种心理,陆洁那天晚上约了刘医生。事后,必须讨回什么的欲望固然没有了,但是陆洁却一下子变得心灰意徽,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致。陆洁有一种隐隐的预感.这样下去会出问题,迟迟早早一定会出问题的。

后来,问题果真出在了儿子佑生身上。

陆洁是学医的,学医的讲科学,不应该相信什么“报应”。

可是,事情发生之后,陆洁却痛心疾首地想,这是一种“报应”,不是报应于潮白和方玲,就是报应陆洁和刘医生,或者说于潮白方玲陆洁刘医生……统统全都报应了。

那个时候,陆洁的个人生活已经处于了一种惯性状态。所谓惯性,就是说既没有和于潮白离婚,也不答应于潮白回来,就那么听之任之地过下去。事实上,他们夫妻俩是分居了。

生活已经足够郁闷,况且又赶上了那个郁闷而褥热的季节。在那样的季节里,食品街上的每个摊点都像杀虫剂一样挥发着让人生疑的气味。陆洁扯着儿子佑生的手,在那些气味中穿行。佑生忽然停下脚说:“妈妈,我要吃鸡。”

陆洁这时候才意识到,她已经站在了一个活鸡店前。住在不同楼层的鸡们正从方格格铁丝房间里向外张望,旁边是烫鸡的热水桶,那里就像澡堂一样热气腾腾。热水桶的后面是褪鸡毛的转筒,轰轰隆隆地轰响着,犹如工地上的水泥搅拌机。

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于潮白都是在这里买活鸡的。他买下活母鸡回去炖,或者买了活公鸡回去红烧着吃。

这是于潮白给佑生留下的记忆吧,那记忆此刻在鸡店前复活了。

虽然佑生嚷着要吃鸡,陆洁却没有在这个店里买活鸡回去。依着陆洁的习惯,鸡是一定要买活的,回家自己做,吃起来才放心。可是,郁闷不乐的陆洁当时毫无买活鸡回去自己动手做的心思。如果买这里的鸡回家去,先要油腻腻地洗鸡,然后再洗高压锅,然后再切葱切姜片,然后再放花椒粒,然后煮开了撇沫,然后扣限压阀,然后煮二十分钟,然后……

昔日兴致勃勃去完成的这些程序,眼下竟变得那么烦琐。

于是,陆洁就在隔壁的卤腊店里买回一只烧鸡。

很久以来,陆洁吃饭就没有什么滋味了。陆洁曾经执著地思索过:守着一个男人吃,与自己一个人吃究竟有什么不同。

嘴还是那张嘴,肠胃还是那副肠胃,然而进食的效果却大相径庭。

这种不同的效果使陆洁对不争气的自己生出一些恨。

天很热,陆洁心不在焉地将烧鸡的一块胸脯肉放在舌体之上,不等臼齿做出咀嚼,不等味蕾生出感受,那块鸡肉就通过了咽喉,滑入了食道。那情形,有些像做X光造影时,吞食钡餐。

无滋无味,只是一块就有了饱意。

陆洁放下筷子,把注意力投向儿子。儿子吃得很专心,筷子和勺子都闲置在那里,使用的是最便捷的手。儿子那鼓鼓的两腮忙忙碌碌地蠕动不已,稍顷,就有一根根小小的骨头从唇齿间慢慢滑落。那些骨头都被小牙嚼瘪了,犹如榨过汁水的蔗渣。每当他嚼完一块鸡肉之后,都要舔一舔手,仿佛那油乎乎的小手也是食物的一部分。

咀嚼是无声的,发出响声的是对那些手指的吮吸和舔敌。

看着看着,陆洁就皱起了眉头。如果说嚼骨吸髓尚可容忍的话,那么舔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酷肖于潮白的,还有什么?

还有鼻子。鼻骨又尖又硬,像是刮削过的石头。还有眼睛,两条弯弯的长弧,犹如鱼的脊背。睫毛又浓又密,毫不安分地向上翻卷着……

“吃手吃手吃手,没出息!”

无名火忽然升起来,“啪”地一掌打过去,抓在小手里的那块鸡脖子就掉在了地上。

儿子哇哇哇地放声大哭。

打过之后,陆洁就后悔了,就心疼了。她赶忙把儿子抱过来哄。儿子委屈地伸手去搂她,把油抹了她一脖子。

心静了,陆洁自己也觉得奇怪,对男人的那种恨,怎么竟会转移到了像那个男人的儿子身上?

晚上睡觉之前,陆洁给儿子洗脸。儿子用于潮白的那双眼睛盯着她。陆洁心里预兆不祥地格登了一下,她隐隐地觉得,这件事不算完。

果然,半夜里儿子醒了,嚷着肚子疼,要拉屎。陆洁抱他起来的时候,感到儿子身上滚烫滚烫的。陆洁把孩子放到便器上,要他坐稳了,想去拿体温计给他测体温,不料孩子却“哇”地呕吐起来,喷射一般,糊了陆洁满头满脸。接下去,就是水泄, 口卜叶突突地,泄了一盆子。吐过了拉过了,再瞧瞧儿子,仿佛被晒干了烤干了,脸蛋儿顿然间小了一圈。

好不容易才收拾停当,让儿子躺稳了,胳肢窝里夹上体温计,陆洁忽然也有了便意。便意如急风暴雨般迅猛,陆洁扑向坐便器未及坐稳,嘴一张,“呢。”地一声,竟吐了起来。

大吐大泄之后,陆洁有一种几近虚脱的感觉。

儿子在**喊:“妈,我还拉。”

陆洁勉强挣扎着到**去抱儿子,她把胳膊伸到佑生脖子下面,却怎么也抬不起来。她只好勾下身子,想借用一点儿肩膀的力量。没想到这样一来,却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儿。原来,佑生已经拉在了**。

看看体温计,水银柱竟蹿到了三十九度以上,直逼那个标着四十的刻度!

陆洁眼前一阵发黑,她凭着从医的经验做出判断,孩子十之八九是得了急性中毒性肠胃炎。这种病来势凶险,必须及时救治。

陆洁已经没有力气带着儿子去医院了,她果断地给母亲打了电话。

接下来的情形就像一场恶梦,陆洁和儿子都住进了医院。

佑生抵抗力差,住院后一直处于半昏迷的状态。陆洁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躺在**一瓶一瓶地打吊针,只能眼巴巴地向儿子那边望一望。这就苦了陆洁的母亲,老人家守在两张病床前,急得团团转。

母亲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她俯在陆洁耳边,低声说:

“告诉佑生他爸爸,让他来一下吧?”

陆洁闭着眼,慢慢地摇了摇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陆洁沉沉地睡着了。

薄明时分,陆洁听到母亲在喊:“佑生,佑生!”

声音很远,尾音很长,仿佛老人正披着迷蒙的夜色,徘徊在看不到尽头的长路上,不停地呼唤走失的孩子。

陆洁竭力撑开沉重的眼皮,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幅忙乱的情景。母亲一边惊慌地喊叫,一边晃动着昏迷的佑生。值班的医生和护士赶来了,紧张地对孩子施行输氧抢救。

陆洁顿时清醒了,她摇摇晃晃地坐起来,向医生询问佑生的病况。

那位同行告诉她, 已经报了病危,下一步情况怎么样,还很难说。

就在此时,陆洁听到背后传来了异样的响动。那声音,有些像堆撂过高的书籍和报纸,忽然从书架上滑跌下来。

陆洁回过身,看到母亲已然颓倒在地。

老人的高血压病发作了,弄得医生和护士们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洪水漫天, 山崩地裂,陆洁体会到了一种末日来临的感觉。那一刻,她的精神简直要崩溃了。

于潮白的出现犹如一个奇迹。硬鼻刚颧蓬发长须。当男人的面孔映在白墙上的时候,陆洁在恍惚中竟觉得那是一个幻影。幻影在现实中动了起来,他向陆洁投去会意的一瞥,旋即扑到了佑生的床前。

就在那一瞥间,陆洁感到豁然轻松了。那情形就像落水的人攀到了船帮,终于可以放心地喘息。

于潮白在佑生的床前俯下身子,紧紧地握住了儿子的手。

昏迷中的孩子口唇翁动,居然叫出了一声“爸爸!”

这情景使得陆洁大为震惊,在以后的日子里,陆洁不止一次地回想起他们父子在病床前相见的这一幕。尽管事后母亲曾经说过,于潮白赶来是因为她打了电话,然而陆洁还是不能摆脱那种奇怪的想法:儿子的大病或许正是为了召唤他的父亲,那是孩子思念父亲的一种特有的方式。

自从有了于潮白守护在儿子的身边,佑生的病情有了奇迹般的变化。不久,孩子的体温降了下来,呼吸也趋于平稳。当佑生终于脱离危险,神志清醒过来的时候,于潮白竟然像个孩子似的哇哇大哭,弄得陆洁也不住地落泪。

儿子出院的那天下午,于潮白弄来了一辆轿车,载着陆洁和佑生回了家。进了家门陆洁才发现,房间已经被仔细地打扫收拾过了,冰箱里装进了许多新买进的食品。于潮白换过衣服,就钻进了厨房里。天刚刚擦黑,他就张罗出了一桌漂漂亮亮的饭菜。

那些色彩纷呈的菜肴都装在花纹考究的细瓷盘里,看上去有些像刻意雕凿的工艺品。桌布上有手绣的花,隔着半透明的一次性塑料台布,显出一种如云如雾的朦胧。餐桌的上方,悬着一组日式木框吊灯,它们将木质色的柔和的灯光投照下来,给丰盛的饭桌平添了许多居家的温馨。

儿子佑生像往常一样,坐到桌前就东捣捣西戳戳,寻找那些他喜欢吃的东西,满脸都是心满意足的神情。陆洁呢,坐在她通常坐的那把靠背椅上,那位置紧挨着儿子,可以不时地对孩子施以照料。陆洁对面的那把靠背椅通常都是于潮白的,他自己独占一方,不言自明地显示出了他在家庭中的位置。

于潮白用他忙碌不停的劳作,无声地表述着他对这个家庭的依恋。他终于忙完了,当他一边解着围裙,一边来到餐桌前时,他望了望面前那把原本属于他的椅子,显出了一丝踌躇和迟疑。

“快坐呀,爸爸,”儿子佑生叫着,“你做的菜真好吃。”

陆洁没有说话,只是抬头望了他一眼。

于潮白在对方的目光里没有看到反对的意思,于是,他立刻轻快地拉开那把靠背椅,然后舒舒服服地坐了上去。

于潮白几乎是刚一落座,就找到了他往昔坐在那个位置上的感觉。他谈笑风生,时不时地与儿子打趣,逗得孩子哈哈大笑。他开怀畅饮,喝得风摇树动,泥石横流。

陆洁意识到了,于潮白这是在有意营造一种热闹,一种快乐。他需要持续不断的热闹,他似乎怯于安静。那种沉稳的静态会带来冷峻的审视,他会在那审视下无所措手足。

于是,大张声势的热闹和快乐就有了一种小合翼翼的讨好的味道。

于潮白的这种苦心,使陆洁隐隐地生出了一丝怜悯。

刻意的热闹终于在深夜到来之前归于停止,那套面积不大的单元房里充塞着安静。房间里的人呢,就像果冻布丁似的被安静凝固在那里。

陆洁在卧室里哄儿子入睡,于潮白则坐在门厅的沙发上一张又一张地翻着报纸。他的外衣就搭在沙发的靠背上,差不多伸手可及。仿佛他是偶然到这里来坐坐的客人,随时都有可能站起身,拿着外衣离去。

其实,儿子佑生早已入睡,陆洁的陪睡,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此时,陆洁正一动也不动地侧卧在双人**,大睁着两眼,在那凝固的寂静里,宿鸟一般谛听着于潮白那边传来的响动。

于潮白没有说过要走,陆洁也没有说过可留,于是,悬念般的结局就成了一种难耐的煎熬。

他们两人都在寂静中等待,那寂静中有一种焦灼,还有一种顽劣。于潮白的顽劣。

他不会走的,不会走,陆洁这样想着。

听到响动了,是沙发放松的吱吱声,于潮白一定是站起来了。

好像有拿衣服的声音,他把外衣拿起来了么?

皮鞋的摩擦声,软皮底擦着坚硬的地板砖。他是在向大门的方向走去吗?他要打开大门,然后回身说一声,“我走了”.就把他们母子留在这片寂静里么?

软皮底吱吱嚓嚓地向卧室移来,终于移到了床边。

床头灯是橘黄色的,像橘子那样有一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那味道在陆洁的心里涌着,陆洁没有动,她仍旧脸朝内,侧着身子躺在**。

再没有声响了,很静很静。

陆洁忽然明白了:他是来看一眼佑生,然后就走的。他就要走了!

陆洁一下子转过了身。

果然,于潮白就在床边上站着,呆呆地望着酣睡中的佑生。他的外衣搭在胳膊肘上,显然是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陆洁把佑生半抱起来, 向床里边放了又放。随后,她的身子也朝床里边让了一让。

大床的一侧就空了出来。

喜出望外的于潮白立刻放下外衣,向大床俯降而下。那真是一架大型客机,在软着陆的一刻,大床震撼般地颤跳了,继而发出一声深长的呻吟。陆洁觉得,那仿佛是她自己。

在大**重新找回了位置的于潮白,此时把脑袋探向了儿子。那是一个侵犯领空的动作,佑生俨然成了一块飞地,要到达那里必须从陆洁的上方掠过。于是,陆洁就看到了依次掠过上空的草莽般的长发, 山峰般的鼻尖,峡谷般的嘴角和石壁一样的胸廓……

于潮白在吻着儿子。

那是投入的吻,深情的吻,温热的鼻息一波一波地传过来,舌唇的亲昵啧然有声,犹如虎熊舔甜着幼患。

陆洁感到体内有地热在涌动,泊泊的温泉四处奔流,仿佛在寻找一个能够态意喷发的出口。

陆洁闭上了眼晴,等待着对方在回程时可能会有的侵犯。

于潮白果然如期而至。那是返程中自然而然的苍临,先是耳际的痰痒,双唇嘀含了耳轮和耳垂之后,就缓缓地滑向颈脖。滑落,滑落,陆洁在那滑落中不由自主地仰起下巴,双肩也抬耸了起来。

有了细碎的响声,那是于潮白在动手剥脱衣服,他剥脱了他自己,然后又剥脱陆洁。他剥得那么急切,像猴子似的一边嗅着包谷的清香,一边迫不及待地,一层层地撕扯着包谷的外皮。

所有的障碍物都清除殆尽,男人的手伸向了陆洁的胸乳,在短暂的勘巡之后,便滑落而下,做着得陇望蜀的探索。

那种久违的感觉又回到了陆洁的身上,她感受到了男人桐体发出的**,她被那**蒸发起来,开始变做一团团的热气。

她知道男人这时候很急, 肾上腺素大量地分泌,血流加快,身体里就像燃着了火。

这应该是高涨期吧?

然后是平台期,然后是恢复期。男人就会像只懒狗似的瘫软在那里,心中溢满得手后的快意。

陆洁冷静地想着,冷静地看着。她想到了于潮白和方玲的事儿,她看到了于潮白和方玲在一起**的样子。

“对不起,我不想,我一点儿也不想。”

陆洁的声音很低,然而很坚决。

于潮白停住了。

在那停顿里,男人雄健的锐气开始挫折下来。

陆洁还要再接再厉,“我太累了,我要休息。”

这话表达的意思很清晰。

“那,好吧……”

仿佛遭受了沉重的打击,男人一下子变得十分沮丧。他像石头一样滚落下来,然后便一动也不动了。

陆洁的心里升起了一种幸灾乐祸的兴奋,升起了一种施用了惩罚的快意。

她就那么心满意足地拥着儿子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陆洁醒来。她发现大床的半边是空的,于潮白不见了。

循着奸声,陆洁来到书房。她看到于潮白蜷缩在小**,身上胡乱搭盖着一床厚被,正窝窝囊囊地睡得满头大汗。

陆洁替他把被子往下拉了拉,半笑着想:这个办法不错,该处罚时就处罚。等过个三五天,再说解禁的事吧。

采尔珠找到陆洁的时候,陆洁正站在院子里东张西望,神情看上去有些怔忡。满院子都是跳呀唱呀的吉玛人,服饰不同神情不同的陆洁就显得很特别了。

采尔珠说:“陆,转眼不见,你,哪里去了,干什么?”

“我在找。”陆洁说,“我看到冕诺了。”

采尔珠笑了,“冕诺?正屋的火塘那里,大家都在。”

是的,冕诺已经不在这里了,冕诺想必是进了正屋。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陆洁全然没有印象。

陆洁无法向采尔珠解释,她本来要找于潮白,结果找到的却是冕诺。陆洁只好自嘲地苦笑了一下,然后就随着采尔珠进了正屋。

正屋内和院子里一样热闹,主人和宾客们围着火塘,一边开怀地吃喝,一边唱着跳着。冕诺果然就坐在男宾群里,他摇晃着宽大的身板,吼着他的粗嗓门,和众人一起唱歌。看到陆洁进来,冕诺举起盛满苦荞酒的木碗,把他那对倒睫的红眼向陆洁这边挤了一挤。

陆洁刚刚挨着采尔珠坐下,一个大木碗就递到了她的面前。大木碗里盛装了苦荞酒,亮晶晶的酒液在陆洁的眼前不住地晃动。

“陆,接住,快。泽雨端不稳的。”采尔珠一边笑,一边嚷。

大木碗几乎遮住了泽雨的小脸儿,陆洁只能看到乌木碗下孩子那细细的脖颈。那脖颈上套着一个银项圈,银项圈上串缀着一些形态各异的小饰物。那些小饰物和乌木碗一起,都在微微地颤摇。

“谢谢,泽雨。”陆洁连忙从孩子的手里端下乌木碗。

陆洁探过身,想在孩子的小脸上亲一下。泽雨却像一只小兽,敏捷地跑开了。当当嘟嘟,银项圈上的那些小饰物们也顽皮地跳**着,发出一串串声响。

喝了酒的客人们借着酒兴, 叫着嚷着,要果错给大家唱歌。

小姑娘就在母亲的身旁站了起来,火塘里的火很亮,橘红色的火光在果错那清瘦的脸上跳闪着,她带着掩不住的羞涩,轻声唱了。

屋里的火塘四时都是暖的呀它暖不过我的妈妈。,身上的披毡四时都是软的呀它软不过我的妈妈。

地里长得最高的是兰麻,家里待我最亲的是妈妈……

小姑娘的声音颤颤悠悠的,神情也显得有些楚楚可怜。

呜呜的哭声就是在这时候响起来的,先是低低的,犹如困在沟谷里的山风在徘徊呜咽。接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响,好像一匹走马,孤独地在歧路上嘶鸣。

陆洁看清楚了,哭的人是冕诺。

冕诺泪眼汪汪地盯着果错,他那宽大的肩膀晃动着,身子一起一伏,黑脸膛上挂满了鼻涕和泪水。在哭声里,冕诺还不时地抬起一双大手,揉着倒睫的双眼。

冕诺,这个粗犷的汉子,他听了小姑娘唱歌.居然会哭“他这是怎么了?”陆洁不解地问采尔珠。

“陆,他醉了,别管他,他今天该醉的。”采尔珠不经意地笑着。

仿佛在证实采尔珠的话,冕诺摇摇晃晃地端起木碗,一仰头,苦荞酒顺着两个嘴角淌下来,流湿了脖子和半敞的反板黑羊皮外衣。

“醉了,醉了。”

“唱个醉歌吧,冕诺!”

众人起着哄。

冕诺听了,胳膊一扬,手里那只乌木碗就像鸟似的,划着弧线飞了出去。

接着,冕诺用胳膊在脸上一抹,鼻涕泪水和酒液都揩在了反板黑羊皮衣的袖子上。

“哈哈哈。”

他忽然响亮地笑出了声。

他唱了。那个笑嘻嘻抽烟的洒脱的冕诺不见了,那个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哭的冕诺不见了,眼前是另一个冕诺,一个流云般自由寒露般苍凉阴雨般伤感霹雳般坚毅的赶马人。

泥池里的麻渍了七七四十九天,征一条征一条拉的都是长丝呀。

木机上的布织了七七四十九天,抛一梭抛一梭抛的都是长丝呀。

麻布的头帕织好了,赶马的哥哥还没有回来。

冕诺的嗓音是悠长的,一句一句地顿挫着,宛如矮走马蹄声嗒嗒,一步一步地独自前行。在收尾处,忽然高起来,渐弱渐无,仿佛那走马已转过山崖,渐远渐逝了。

众人齐声叫好喝彩,然后推推操操地掩掇起一个女人,要她对唱。

陆洁看清楚了,那是泽玛吉。

如果说冕诺给陆洁的印象是伤感和激烈的话,那么美丽的泽玛吉则显得从容而平和。泽玛吉的脸上是蔓藤花一样的笑,她张开口,歌声宛如海子里的水,不慌不忙,一波一波地**漾开来。

花丛不是蜜蜂的家,采了蜜你就走吧。

月亮在山那边升起来,升起来还要落的。

露水在叶子土亮起来,亮起来还要干的。

不变的只有梦姆湖边的吉玛山,不灭的只有妈妈火塘里的火。

泽玛吉的从容与平和,似乎使得冕诺更为冲动。待泽玛吉的歌声一停,冕诺几乎立刻接了上去。

游来游去的是海子里的鱼,**来**去的是妹妹的心。

海子里的鱼好捞,妹妹的心难摸!

虽然只唱了几句,却有一种沉郁的伤感和痛切。

冕诺唱完,在场的女人们都会心地笑着,男人们却不说话。

陆洁疑惑地问采尔珠:“这是怎么回事呀?”

“冕诺,过去是,最早是,依塔,我姐姐的。”采尔珠向陆字翻解释,“他烦恼,想不开,他到汉人那里去多了, 自己找的采尔珠嘲笑地向冕诺那边挤了挤眼。

这时候,冕诺已经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果错的面前。他用一双大手抚住了果错的脸颊,然后轻轻地吻着果错的额头。

小姑娘闭了眼,显得很温顺。

待果错再睁开眼睛时,冕诺的一双大手已经从她的脸颊上移开。那手在反板黑羊皮衣的袋子里掏啊掏啊,终于掏出一件亮光闪闪的小东西来。

是块手表,这东西在吉玛山可不多见。

冕诺把那手表戴在果错的手腕上,果错欣喜而羞涩地看看手腕,再看看冕诺,忽然一低头,离开冕诺,回到了泽玛吉身边。

众人一起哄笑起来,泽玛吉也拍着女儿的脸蛋儿笑。

陆洁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再间采尔珠:“果错,是冕诺的女儿吗?”

“什么他的女儿?”采尔珠认真地摇着头,“果错是泽玛吉的女儿,果错是我的女儿!”

“哦,对对对,是泽玛吉的,是你的,”陆洁说,“我的意思是,果错和冕诺,他们之间。”

陆洁比画着,她指指冕诺,再指指果错。

“是的,会的,”采尔珠向陆洁点着头,“冕诺是果错的一个舅舅,是舅舅。”

陆洁于是对吉玛人所讲的“舅舅”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乌木一般挺拔粗犷的冕诺与瘦削的果错有什么相像之处呢?陆洁看了又看,也没有找到他们两人之间的共同之处。再看看泽玛吉,小姑娘长的是那种细眯着的长眼形,而她的母亲泽玛吉则是黑玛瑙一样的圆眼。

陆洁想,如果冕诺的双目不是眼睫倒卷的话,或许那小姑娘的眼睛会和他相似的吧。

采尔珠向她姐姐那边走过去了,两姊妹亲热地谈着什么。

她们俩长得真像,穿戴也大体相似:都是那种红梨形的脸蛋儿,都穿着白长裙包着蓝头帕,腰间都扎着手绣的花腰带,双耳都坠着晶莹欲滴的红玛瑙……

红玛瑙耳坠!

陆洁心里豁然一闪:这不是于潮白在札记里写过的他的哦耶的耳饰吗?

或许,这就是今天陆洁和泽玛吉一见面,就觉得她有些异样的原因吧。

莫非于潮白在札记里提到的哦耶不是采尔珠,而是泽玛吉?

如果是这样的话,于潮白到吉玛山就是来找泽玛吉的,泽玛吉应该知道于潮白在哪儿。

陆洁觉得浑身发热,她不由自主地向泽玛吉那边走去。

陆洁没有能够接近泽玛吉,因为冕诺已经站在了泽玛吉身边,他低声地急切地与泽玛吉谈起了什么。陆洁很识趣,她想她应该等冕诺与昔日的哦耶说完了悄悄话,她再过去。

可是,冕诺没有给陆洁机会。两人谈着谈着,泽玛吉变得情绪激动起来,随后,她就匆匆地跟着冕诺离去。

陆洁失去了眼前的机会,她觉得心里很乱。她失神地站在那里,周围是那些洋溢不休的欢乐。陆洁觉得有点儿透不过气,她没有想过,欢乐竟也可以让人窒息。

于是,陆洁也悄悄地走了出去。

泽玛吉家的院子是由四座木楼围圈而成的,陆洁出了院门,随意地踱着,在不知不觉之中,她已经绕着那些木楼转了一周。当陆洁重又站到院门前,看着院内的灯火,听着院子里传出的喧闹声时,她禁不住哑然失笑了。她想到,世间的一切原本都是在天地中敞开的,所谓不可解脱,不过是自己对自己的围圈;所谓走投无路,不过是只会循走旧途,却不知道可以向别的地方出一出脚罢了。

于是,陆洁就向生着篙草的地方迈了一脚。

一脚接一脚,她就那样走在篙草里,走向了无遮无挡的旷野,走向了无拘无束的夜风。游走在朦胧的月色里,陆洁仿佛成了一条鱼,她变得轻松自在和欣快起来。

忽然听到有哗哗的水声隐隐地作响,哦,寨边就是楠碧河,前面就是楠碧河。走啊,去看看那条夜色下的河流吧。

当陆洁这样惬意地走向旷野的时候,泽玛吉却又回到了正房, 回到了热闹的人群里。

重新回来的泽玛吉显得有些神色不安,亲友们和她说笑,她只是心不在焉地应付一下。她的目光始终游移不定,她在那并不大的正房里四下走动着,张望着。忽然,她用双手扑打着身体,高声叫道:“泽雨,泽雨!”

人群中出现了片刻的平静,然后是嗡嗡的议论。

“出了什么事?”

“母鸭在说,她的小鸭不见了。”

有人笑着,到院子里和院门外帮忙寻找。

那些人匆匆回来之后,脸上都没有了笑意。

泽雨的确是不见了。

陆洁事后回忆,那天晚上声音是她的向导,她是被声音诱导着向前,向前。同样,后来也是声音使她停下了脚。

诱导她向前的是水声,是楠碧河的流水。隐隐传来的水声在低语,似乎要告诉她什么。她听不清楚,她应该再靠近一些,再靠近一些,把耳朵贴上去……

那声音宛如松鼠踏搔着树枝树叶,沙沙拉拉的,时隐时现,时有时无。那应该是一只调皮而又警觉的松鼠,它为什么没有睡觉?它在寻找什么?……

陆洁用心谛听着。

蓦然间,又有一种细碎的声响从侧前方传来。那不是河水声,河水声只是背景,只是铺衬,这声音分明是人语,是人在低声地说话!

陆洁变得恍惚起来,她觉得她被声音包围了。在空洞的月光下,那是一种虽然看不见,但却无处不在的包围。它足以让人恐惧,让人焦躁。

“谁在那儿?谁!”

在寂静的旷野里,陆洁的叫声犹如螺号。

“是我,陆,怎么了?别怕。”

身后的嗓音是泽尔车的,就在陆洁要回身的同时,她看到侧前方的大树下有两个人影在闪动,一高一矮,在月光里显得有些朦胧。

是的,是两个人影。陆洁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看看,泽尔车已经来到了她的身旁。

泽尔车的脸上挂满了关切,他喋喋不休地解释,他所以跟着陆洁,是因为不放心。他看到陆洁出来的时候,神情有些不大对头。

“是嘛,我刚才又让你担心了吧,我刚才叫得吓人么?”陆洁自嘲地笑着说,“我是忽然看到那边的树下有两个人,才忍不住嚷起来的。咯,在那边,就在那边。”

咦,奇怪,就在陆洁指给泽尔车看的时候,两个人影却变做了一个。高的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矮的。

那个矮小的人影向他们移过来。

看得出来,那是个孩子。

“那是谁?谁。”

泽尔车一边叫着,一边迎过去。

“泽尔车,舅舅。”

那个小人影一颠一颠的,跑得更快了。

那个小人影站在了他们的面前,那孩子一身麻布衣裤,青布帕裹着小脑袋,脖子里套着挂满缀饰的银项圈,肚皮上还煞有介事地佩着小腰刀。

是泽雨!

“咦,孩子,你怎么在这儿?”陆洁大感意外。

泽尔车一把将泽雨抱起来。

“鬼头,是你自己么?一个人到处跑。”

泽雨满不在乎地伸出手,指着幽深的旷野叫道:“舅舅,舅舅。”

“说什么,鬼头,”泽尔车亲热地拍打着泽雨的屁股,“告诉我,是哪个舅舅呀?”

泽雨摇摇头,再次伸手指定了黑暗嚷道:“舅舅,舅舅一阵微风拂过,陆洁又隐约地嗅到了一股熟悉的香烟味儿,那是泽雨身上带来的。陆洁不由得仔细打量起面前的泽雨,那孩子也瞪大眼望着她。陆洁留意到了,这孩子的眼睛是鱼脊形的,睫毛又长又卷……

她仿佛一下子猜到了什么,她离一个谜底已经不远。

她明白,她没有看花眼,刚才的确是两个人。

另外的那个人应该是于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