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秦国用武力统一六国之前,中华大地已经出现了大一统的发展趋势,但是,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现实局面却是在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才开始形成的。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建立起统一的政权,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强化统一。从此,“大一统”就由一种观念变为现实;而“大一统”的观念,又在新现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秦始皇的大一统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确立“皇帝”的至尊称号
秦王政统一中国后,第一件急着想做的事情,就是要重新给自己确定一个称号。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自称“帝”,企图与“五帝”并举,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没有行通。已经一统天下的秦王政,以为过去的这些称号都过时了,都不足以显示出自己的尊崇,于是说:“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
于是他下令大臣们拟定新的君王称号。经过一番商议,丞相王缩、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然而,秦王对此并不满意。他只采用了一个“皇”字,而在其下加一个“帝”字,将“三皇五帝”的人神尊崇集于一身,创造出“皇帝”这个新头衔授予自己。
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皇帝”称谓的出现,不仅仅是简单的名号变更,而且反映出一种新的统治观念的产生。在古代,“皇”有“大”的意思,人们对祖先神和其他一些神明,有时就称“皇”。“帝”是上古人们想象中的主宰万物的最高天神。秦王政将“皇”和“帝”两个字结合起来,一是说明了他想表示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是上天给予的,即“君权神授”;二是反映了他觉得仅仅做人间的统治者还不满足,他还要当神。
因此,“皇帝”的称号,乃是秦王政神化君权的产物。
于是秦王政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称“始皇帝”。他又规定:自己死后皇位传给子孙时,后继者沿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万世。秦始皇梦想皇位永远由他一家继承下去,“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
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1)废除谥法。谥法起于周初,是在君王死后,依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但秦始皇认为,像这样“子议父,臣议君”都是违反君臣父子关系的事情,太不像话,更没意义。于是他宣布废除谥法,不准后代臣子评价自己。
(2)天子自称为“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均可使用,但秦始皇限制只有皇帝才能自称“朕”。
(3)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诏”。
(4)文书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书面文件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
(5)只有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
以上这些规定,目的是突出天子的特殊地位,强调皇帝与众不同,强化皇权在人们心目中的神秘感。秦始皇幻想借助这些措施,使他的皇位千秋万代地在其子孙后代中传续下去。
2. 统一文字
殷商以后,文字逐渐普及。作为官方文字的金文,形制比较一致。
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器刻款、陶文、帛书、简书等民间用字,则存在着区域间的差异。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推行。秦统一后,诏书发到桂林,当地人均不认识。于是,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
李斯等人以战国时秦人通用的大篆为基础,吸取齐鲁等地通行的蝌蚪文笔画简省的优点,创制出一种形体匀圆齐整、笔画简略的新文字,称为“秦篆”,又称“小篆”,作为官方规范文字,同时废除其他异体字。李斯、赵高、胡毋敬又分别用新颁布的文字,编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等,作为儿童识字课本,向全国推行。
另外,一位名叫程邈的衙吏因犯罪被关进云阳的监狱。在坐牢的十年时间里,他对当时字法演变中已出现的一种变化(后世称为“隶变”)进行总结。他的这一行为令秦始皇非常赏识,于是将他释放,还提升为御秦统一文字
史,命其制定一种新字体。程邈经过努力探索,制定了出来。这种新字体的特点是:将篆体圆转的笔画变成方形,字形扁平。这种文字书写起来更为流畅、快捷,很受欢迎,尤其是深得方文传抄者“徒隶”的青睐,所以很快流行开来,后人叫它为“隶书”。隶书打破了古体汉字的传统,奠定了楷书的基础,提高了书写效率。
秦始皇下令进行的统一和简化文字工作,是对我国古代文字发展、演变做的一次总结,也是一次大的文字改革,对我国文化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3. 统一度量衡和货币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和货币制度很不一致。秦统一后,规定货币分为金和铜两种:黄金称上币,以镒为单位,一镒为二十两;铜钱为下币,统一为圆形方孔,以半两为单位。金币主要是皇帝赏赐用,铜币是主要的流通媒介。铜币圆形方孔,对应了古代的“天圆地方”之说,同时在使用上也很方便。所以在我国货币史上,圆形方孔的钱币占据主要地秦统一六国货币
位,通行时间也最久。
秦国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在国内对度、量、衡的标准做过统一的规定。秦始皇以原秦国的度、量、衡单位为标准,淘汰与此不合的制度。秦朝在原商鞅颁布的标准器上再加刻书铭文,或另行制作相同的标准器刻上铭文,发到全国。与标准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在田制上,秦王朝规定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这一亩制以后沿用千年而大致不变。
4. 统一车轨
战国时期,各国车辆形制不一。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定车宽以六尺为制,这样的车,可以通行全国。
5. 统一风俗
秦统一全国后,秦始皇对建立统一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也很重视。
公元前219年,他来到泰山下,这里原是齐国故地,号称“礼仪之邦”。
秦始皇就令人在泰山所刻的石上记下“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糜不清净,施于后嗣”,予以表彰。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男女之间界限分明,以礼相待,女治内,男治外,各尽其职,从而给后代树立好的榜样。而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叫在会稽刻而留下的铭文,则对当地盛行的**泆之风大加鞭笞,严令“禁止**泆”,以杀奸夫无罪的条文来矫正吴越地区男女之大防不严的习俗。
秦王朝还在各地设置专掌教化的乡官,名叫“三老”。这一制度为秦以后历代承袭,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色。这些“三老”掌管教化,凡是有孝子贤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以及学识可为民效法的人,都要在他们的门上制匾加以表彰,以兴善行。
6. 构筑四通八达的全国交通网
由于长期战争,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各地都修筑了不少关塞堡垒,大大限制了交通运输的发展,也阻碍了各地之间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公元前221年)即下令“治驰道”。再过一年,开始出巡各地。公元前215年,下令拆毁各地阻碍交通的关塞堡垒。
公元前212年,又令大将蒙恬修了一条由咸阳向北延伸的“直道”。在秦始皇统一南方百越的战争中,南方地区也开辟出一系列交通线。这样,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先秦已有的各地交通线的基础上,通过修筑驰道、直道等,构筑起了全国性的交通网。这是秦王朝缔造“大一统”的又一重要内容。
秦始皇在公元前220年之后几次巡行全国所经过的线路和秦王朝其他几条交通要道,为当时沟通全国干线,建立以咸阳为中心的辐射状交通网起到了积极作用:
(1)咸阳至芝罘。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东出函谷关,经洛阳、定陶,进入山东半岛,登泰山,然后过黄、胜、成山,登芝罘山。又转而南临琅琊,过彭城,渡淮水,转去长江中游的衡山和南郡,最后向北经武关回咸阳。秦始皇此次东巡前半段所经路线,尤其咸阳到芝罘一线,是横贯王朝腹地的一条大动脉。
(2)咸阳至云梦,会稽至琅琊。这两段线路,是秦始皇三十七年最后一次出巡所经过的。当时秦始皇先达武关,然后沿丹水、汉水到云梦(今洞庭湖及武汉附近)。再沿江东下,经丹阳,至钱塘,随后上会稽山。再经过吴地,在江乘(今江苏镇江市)渡过长江,辗转到达琅琊。
这次出巡经过的线路中,从咸阳至云梦,是先秦就已存在的秦楚大道,秦始皇南下经过这一线,说明此线仍作为秦王朝的重要干道之一。然而云梦至会稽,再至琅琊一线的特点,则是水陆联网,水道和陆路相互补充、延伸,构成一个网络。
(3)咸阳至碣石,碣石至九原。秦始皇三十二年出巡北方就是沿着此线经太行山东麓,过上党、邯郸、东垣、蓟县(今北京市)到达碣石(今河北昌黎北)。又从碣石向西北,经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上谷、代郡、雁门、云中至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
(4)咸阳至陇西。秦始皇二十七年首次出巡即沿此线。先沿通向洮河河谷的大路,到达渭水发源地陕西,又翻过六盘山口到北地(今甘肃宁县西北),再至鸡头山(今甘肃平凉市西),然后过回中,沿泾水返回咸阳。
(5)从咸阳至巴蜀。在这条交通线上,遍布着高山深谷,行路异常艰难。先秦已沿岸搭设栈道,到秦始皇时已有数条栈道可通巴蜀。一是陈仓道,二是褒斜道,三是石首道。其中起自陈仓(今陕西宝鸡),经褒水而达汉中的陈仓道,虽然绕行较远,但易于通行,成为联结秦岭南北的主要通道。
(6)从云阳至九原。这条道路笔直,极为壮观,又称“直道”。它是为了便于调动兵力,防御匈奴南下掠夺,由蒙恬率军修建的。其起点是云阳(今山西淳化西北),一直向北,到终点九原。
(7)岭南新道。在统一南方百越的战争中,秦王朝又开辟了一系列交通线。主要有赣南—兰浦关—溱水—番禺(今广州);湘南—阳山关—溱水;九嶷山—湟溪关—连江—番禺;湖南潇水—广西凡步—贺江—苍梧;灵渠(今广西兴安运河)。其中以灵渠最为著名,它沟通了湘江上游与漓江上游,使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联结起来,成为进入岭南的水陆交通线。
从上可以看出,秦王朝四通八达的全国交通网,犹如“大一统”帝国的动脉和经络。
7.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秦始皇灭六国后,继续向西南、东南和两广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并在北方有效地遏制了匈奴族的骚扰,使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得到进一步发展。
(1)统一百越。秦统一前,分布在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一带的许多部族,总称为“百越”,其中著名的分支有于越、闽越、南越、东瓯、西瓯、骆越等。于越分布在今浙江绍兴一带,很早就建立了越国,战国时期为楚所灭。秦灭楚后,它就成为秦的一部分。瓯越也叫东瓯,分布在今浙江省南部瓯江流域。闽越在今福建省福州一带。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乘势统一了瓯越和闽越,并在那里设置了会稽郡和闽中郡。
南越分布在今广东、广西的岭南广大地区。这一地区很早就与中原有密切的交往。秦统一六国后,随即着手统一岭南各地。
公元前217年,秦派屠睢率领秦军向岭南进兵。由于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军粮运输困难,为此,秦始皇派史禄在今广西的兴安县境内,凿了一条连接湘水和漓水的运河,以作为运粮的通道,这就是著名的灵渠。经过几年的艰苦作战,秦军征服了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一带,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
秦始皇又迁徙中原几十万人去“戍五岭,与越杂处”。五岭是指越城、都庞、萌渚、骑田、大庾五岭,它们在湘、赣和粤、桂等省区边境。
所谓“岭南”,即指五岭以南的地区。从此,两广地区和祖国其他部分紧紧地结合在了一起。中原人民大量迁徙到岭南,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和百越人民劳动生活在一起,加速了民族融合和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2)统一西南。古代分布于今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的少数民族,总称为“西南夷”。它们中的大部分,在战国时期已成为楚国和秦国的一部分。秦王朝又以成都平原为基地,向西、向北两方面扩张到今大渡河以北和岷江的上游,占据了邛(今四川省蒙经县东一带)、印清(今山战边县东一带)、冉(今四川省松潘县一带)和龙(今四川省茂县北一带)等部族地区。又派常安向南开通了一条“五尺道”(即宽五尺的道路),从今天四川宜宾延伸到云南的曲靖,并在沿线控制了不少据点,还在那里设置官吏。
(3)北击匈奴,修筑长城。分布在蒙古高原的匈奴是我国北方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主要从事游牧,以强悍和精于骑射著称。匈奴与华夏族很早就有了密切联系。在内蒙古发掘的战国时期数百座墓葬中,有不少铁、铜器的造型和中原地区的形状相似,显然这是受到了中原地区文化的影响。战国时期,赵国一度在今内蒙古河套一带设九原郡,抵御匈奴的南下。战国末年,赵国与秦国忙于战争,匈奴趁机占领了河套及其以南地区。
公元前215年,秦王朝派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北伐匈奴,收复了赵国的旧地。第二年,在阴山以南、黄河以东重置九原郡,并新设44个县,统属于九原郡。公元前211年,又迁犯人三万户到今河北、榆中一带垦殖,加强了两族人民经济、文化的融合与交流。
战国时,各国为了割据称雄,在本国周围建筑了护卫性的长城。秦统一后,将中原地区的长城拆毁。为了巩固北方的边防,又将原来秦、赵、燕北边的长城连接起来,并修缮补建,筑起了一条东起辽东(今朝鲜平壤西北海滨),沿黄河、阴山,西到临洮(今甘肃岷县)的万里长城。
就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昂首屹立在了北起河套、阴山山脉和辽河下游流域,南到今越南东北和广东大陆,西起陇山、川西高原和云贵高原,东至大海的辽阔的土地上,成了东方的巨人,也是世界的巨人。
8. 创立中央集权的政权机构
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也为了替子孙万代奠定基业,秦始皇吸取了战国时期设置官职的具体经验,建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秦代国家机构设置的大致情况如下:丞相:又分左丞相和右丞相,是中央政权机构的最高行政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太尉:是中央的最高军事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军务。
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工作,协助丞相处理政事。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古代习称“三公”。“三公”以下设有“九卿”,它们分别是:
(1)奉常:负责宗庙礼仪。
(2)郎中令:执掌宫廷戍卫大权,统辖侍卫皇帝的诸郎。郎为帝王侍从官的通称。
(3)卫尉:掌管宫门的警卫。
(4)太仆:负责皇帝使用的车马。
(5)宗正:管理皇族事务。
(6)典客:主管少数民族事务。
(7)少府:负责山林池泽的税收和宫廷手工业,属于管理皇室私家财富的机构。
(8)治粟内史:负责租税赋得和财政开支。
(9)廷尉:掌管刑罚。
此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事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
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
詹事:掌管皇后和太子的相关事务。
将作少府:负责宫殿建造。
秦王朝所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汉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从秦朝的政权机构设置可以看出,为了使国家的军政大权能操纵于一己之手,实行皇帝的个人独裁,同时又要让政府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地运作起来,以加强对国家的管理,秦始皇对如何集权,又如何分权,是颇下了一番苦心的。其中,他对相权、兵权以及司法权进行了独到的处置。从这里我们最能看出秦始皇是怎样加强君主专制的。
丞相,秦时或称相邦、相国,他的职责是“掌丞(丞:帮助,辅佐)天子,助理万机”,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有“百官之首”之称。
秦国的丞相最早出现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虽然此前史籍中有“商鞅相秦”(《汉书·地理志》)一类的记载,但此“相”并非官名,因为商鞅担任的是“左庶长”“大良造”。自秦武王任甘茂、樗里疾分别为左、右丞相以后,丞相才正式在秦国成为官职。
自设丞相以后,秦国的一些国君就将军国大事全部委于丞相,以至于出现了像魏冉那样擅权的丞相。吕不韦为相国,也是总揽一切军政大权。
因此,君权与相权之间既存在着互相依赖的一面,又存在着矛盾的一面:皇帝要依靠丞相处理政务,但丞相又最容易侵犯和削弱君权。这一点,虽然在丞相设置初期就意识到了,因而设了左、右二相,其目的就是要分散相权,便于国君控制。但以后的事实证明,以这种方法分散相权,还不能解决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秦始皇为此总结了历史经验,进一步缩小了相权。主要有以下举措:(1)丞相仅设为文官之长,武事由太尉掌管(其实此职未委授任何人)。太尉与丞相地位相等,同由皇帝颁予金印紫绶,即任官时授印,免官时缴印,印及缚印的绶带,因官职的高低而有所不同。
(2)以御史大夫分割相权。列于“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原为秦始皇参照六国官制在统一后所设。御史大夫地位低于丞相,标志是“银印青绶”,但他掌管监察,又参与处理朝政,对丞相起到了牵制作用。
(3)用博士侵削相权。秦王朝博士的地位和作用向来为人们所忽视,其实,博士在秦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些类似于顾问和智囊的人物,经常活动在秦始皇的左右,发表各种议论。由于秦始皇很迷信,他对“通古今”的博士也就格外信赖。秦始皇二十六年,天下初步统一,命令朝臣们议帝号时,丞相、御史大夫、廷尉与博士议后才向上回奏(《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四年“焚书”时,博士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因此,博士以其特殊的地位可以放谈各色言论,影响始皇,影响朝政,从而在事实上构成了对相权的一种侵削。
秦始皇不仅在官制上制约相权,在平日里也对丞相存在戒心。有一次,秦始皇到梁山宫,从山上看见李斯的车骑仪仗很是隆重,就表示不满。这话后来传到了李斯那里,李斯立刻削减车骑。当秦始皇再次见到李斯的车骑仪仗时,发觉已经减少了,马上意识到是有人向李斯泄露了自己的话,遂下令将当时在场的人全部处死。
秦王朝的兵权,理论上是交给太尉执掌的,但事实上从来没有一个人担任太尉之职,在重大军事行动中也从不见太尉出场。秦始皇始终亲自控制着兵权,太尉形同虚设。
秦朝的“三公九卿”制,确立了古代中国的一种分权原则,比如,有人就将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比喻为中国的“三权分立”。不过要注意,这种分散的权力最后又都集中到皇帝一人的权力之下。分权,只是为了让百官公卿之间互相牵制,更好地服务于皇权,也就是为了更好地集权。
9. 不封一尺土,实行郡县制
秦国统一天下后,围绕地方政权究竟是采用分封制还是郡县制,在大臣中展开了一场争论。丞相王绾认为,由于刚刚清灭六国诸侯,对那些辽阔而遥远的燕地、齐地、楚地等,中央无力统治,不如设置一些王,让他们到那里去加以镇服。王绾于是向秦始皇建议,对诸公子分封领地,建立属国,以维护中央。
对此,秦始皇没有马上表态,而是把王绾的这一建议交给群臣讨论。
大多数官员都以为分封可行,支持王绾。但廷尉李斯力排众议,反对封地立国。他说:“当初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那么多的子弟,可他们到后来视若仇敌,互相攻击。周天子不能制止。现在幸赖始皇帝领导的统一战争获取胜利,天下一统,各地都设立了郡县,各个子弟和功臣用国家的赋税收入重赏他们,这样做就很容易控制,使天下没有二心,这样才是安定国家的政术。设置诸侯不利于治理国家。”
秦始皇听后,十分赞同,说:“这么多年来天下征战不休,其根源就在于有诸侯王。仰赖宗庙先祖的神威,天下刚刚平定,又要重新设立王国,这是在种下战争的祸根,而想求得天下安宁发展,岂不是非常困难吗?”
于是秦始皇果断地决定,不采用分封制。后来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此评价说:“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攻伐之患。”
这话道出了秦始皇不搞分封制,在全国全面推行郡县制,是利在后世的大举措。秦王朝建立了统一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起先,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疆界的拓展和郡制的调整,郡的总数达到四十六个。它们是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今宁夏青铜峡以东),以上四郡为秦国早先设置。
太原郡、云中郡(今内蒙古大青山以南)、邯郸郡、巨鹿郡(今河《公羊传》书影
北白洋淀以南)、雁门郡(今山西北部)、代郡(今山西东北部及河北一部)、常山郡(今河北正定南),以上七郡为赵国故地。
上郡(今陕西至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河东郡(今山西沁水县西、黄河东)、东郡(今山东东阿以西、河南延津东)、砀郡(今安徽砀山西)、河内郡(今河南中部),以上五郡为魏国故地。
三川郡(今河南灵宝东)、上党郡、颍川郡(今河南登封以东),以上三郡为韩国故地。
汉中郡、南郡(今湖北武汉以西、今襄阳以南)、黔中郡(今湖南洞庭湖以西)、南阳郡、陈郡(今河南淮阳、太康、西华等地)、薛郡(今山东新汶、枣庄、济宁之间)、泗水郡(今安徽淮河以北)、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今湖南衡山周围),以上十一郡为楚国故地。
东海郡(今山东郯城以南)、齐郡(今山东境内)、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以上五郡为齐国故地。
广阳郡(今河北境内)、上谷郡(今河北张家口以东、北京昌平以北)、渔县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以上六郡为燕国故地。
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今广西西部、越南北部和中部),以上四郡为南越故地。
九原郡,此为匈奴故地。
秦王朝在郡下面设县或道,内地均设县,只在边地少数民族地区才设道。
县是秦代统治机构中非常关键的一级组织,属于秦王朝从中央到地方甚至一整套国家机器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比如,人民的户籍、征收的粮食均以县为单位保管,地方武装以县为单位编制,徭役也以县为单位征发。县的这种特点和职能,在秦代确立后,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秦代以来,中国整个基层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主要都称县。历史上县的数量,也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秦代县的数量不太清楚,估计有好几百个,汉代达一千五百多个,以后历代几乎在一千一百至一千二百个,唐代达一千五百多个,到中华民国增至两千个左右。
秦代推行的郡县制的影响是深远的。今天中国的省县制,就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逐渐演变发展而来的。
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官员,郡一级设守、尉、监等。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主要掌管政务。郡尉负责军事和治安,不干预民事。监御史负责监察官吏,直属于中央的御史大夫。
县一级设令(或长)、丞、尉。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他们主要掌管政务。县尉掌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郡县的主要官吏,都由皇帝任免。
县以下还有乡、里和亭两种不同的政权系统。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是治安组织。
乡:乡是隶属于县的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能主要有四:摊派徭役;征收田赋;查证本乡被告案情;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官设有“三老”“啬夫”“游徼”(音jià o )。“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收赋税;“游徼”掌捕盗贼。多数乡官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
里:乡以下是里。里设里正或里典(为避秦始皇名讳,而改“正”为“典”)。里中设置严密的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揭,一人犯罪,邻里连坐。
亭:亭属于治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县尉的派出机构。亭有亭长,下面还设有“亭父”“求盗”各一人。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要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
秦始皇构建的一套严密而又完整的地方与基层的政权系统,强化了国家对老百姓的管理。这套系统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开创了此后两千多年国家的基本形态。
通过以上九个方面的大一统举措,秦王朝在新的生产力基础和文明程度之上,继承和发展了商、周二代的王朝传统,将“统一”的中国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形态——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帝国。
点 评
从夏商的方国联合起,到西周统一而权散的王国,再到秦朝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中国历史演进的轨迹。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政治变革的本质在于从建构在西周分封制、宗法制之上的国家形态,向新的、更为成熟的国家形态的转化。所谓的“礼崩乐坏”实质是旧制度、旧秩序的瓦解,同时也反映了新制度、新秩序的萌生。各个分裂的、走向独立的国家,既导致了旧的国家形态的崩溃和终结,又通过各自范围内的政治实践,创造出新的国家形态的胚胎和雏形。秦国经由改革和兼并战争,创立了秦王朝,最终促成了这一转化。秦帝国所创立的国家形态,在经过汉代的进一步完善以后,具有了一种异乎寻常的稳定性。
由秦汉到清代,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随着朝代的更替,只是不断地重复。
因而,古代中国主要是以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的形象屹立于世的。这一形象最初是由秦王朝塑造的。虽然在汉语中,随着秦王朝的灭亡,代表秦人、秦朝的“秦”字很快地被斩断了与“中国”的关联,仅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群人、一个诸侯国或一个朝代的概念存在,而不像继它后起的汉代,其“汉”字在汉代灭亡以后却继续作为“中国”“中国人”
的代名词而继续存在,并使用到今天。但在英语及其他一些外语中,如英语的China的原意就是指“秦”,称“中国”为“采依那”,法语为“细纳”,意大利语为“期纳”,德语为“赫依纳”,拉丁语为“西奈”,这些叫法,究其意义,都是“秦”的音译。“秦”(qín)是英语“中国”及其他外语中同源名称的原形。这多半是当时秦王朝(或强大的秦国)威名远扬,西域少数民族遂将东方的华夏族称为“秦人”,“秦人”的叫法逐渐西传,被其他语言所吸纳。
这一现象及秦朝所创立的国家形态对中国社会的巨大影响,无疑可以说,秦是大一统国家的开端。
骊山圆岳
绝对皇权下的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