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天后,我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安顿下来,不光去了几次伦敦,还向贾格斯先生指定的商铺订购了我需要的一应物品。我也与波克特先生进行了一次长谈。他对我的前途比我自己还要了解,他告诉我,贾格斯先生对他说过,送我来接受教育,并不是为了将来谋个好差事,只要我的学识能达到上流社会年轻人的一般水平,与我的身份地位相称即可。对此,我没什么可反对,自然只能默许。
他建议我先去伦敦的几个地方游览一番,学习一些我所需要的基础知识,我的所有功课都由他为我讲解和指导。他觉得,只要他给我得当的帮助,我就不会遇到丝毫阻碍,很快就可以不用除他以外的任何帮助了。除此之外,他还说了很多类似的话,对我没有任何保留,可谓令人钦佩。我可以立即声明,他在履行与我的契约时是如此热情、如此诚实,也使我在履行与他的契约时务必做到热情与诚实。如果他作为一个老师表现得漠不关心,那毫无疑问,我作为学生,也将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他没有给我这样的借口,我们彼此都公正地对待对方。自从他成为我的导师,我从不认为他有任何可笑之处,在我眼中,他是一个严肃、诚实和善良的人。
这些事情都谈妥之后,我也开始认真学习。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能保留在巴纳德旅馆的卧室,不仅可以让自己的生活有一些变化,还可以在与赫伯特交往时向他讨教礼仪。波克特先生并不反对这个安排,但是再三要求,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必须先知会我的监护人。我觉得他之所以如此体贴周到,是因为考虑到这个计划可以为赫伯特节省一笔开支。我去了小不列颠,把我的愿望告诉了贾格斯先生。
“如果可以把租用的家具买下来,”我说,“再购置一两件小物件,我就可以在那儿住得很舒服自在了。”
“完全可以!”贾格斯先生轻笑一声,说,“我早说过你的开销会越来越多。好吧!你想要多少钱?”
我说不知道。
“说吧!”贾格斯先生反驳道,“到底多少?五十英镑?”
“用不了这么多。”
“那五英镑?”贾格斯先生说。
这一下砍掉的太多,我只好狼狈不堪地说:“啊!不够。”
“不够?”贾格斯先生问,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头歪向一边,眼睛盯着我身后的墙壁,等着我回答,“那要多多少?”
“很难确定一个具体的数目。”我犹豫地说。
“得啦!”贾格斯先生说,“还是说清楚吧。两个五英镑,够吗?三个五英镑,够不够?那四个五英镑总够了吧?”
我说四个五英镑应该够了。
“四个五英镑够了?”贾格斯先生皱着眉头说,“那么,你算算四个五英镑是多少?”
“我算算四个五英镑是多少?”
“啊!”贾格斯先生说,“是多少?”
我笑着说:“我想你算来是二十英镑吧。”
“别管我算的是多少,我的朋友,”贾格斯先生说着,会意而又充满矛盾地摇了摇头,“我只想知道你算的是多少。”
“当然是二十英镑。”
“文米克!”贾格斯先生打开办公室的门说,“为皮普先生出具一份书面指令,付给他二十英镑。”
这种强硬的办事方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且是很不愉快的印象。贾格斯先生从来不笑。他穿着一双大靴子,擦得锃亮,还嘎吱嘎吱响。他穿着这样一双靴子耷拉着大脑袋,紧皱着眉头等人回答时,有时会故意把靴子弄得嘎吱响,仿佛靴子有所怀疑,发出了冷笑。现在他碰巧出去了,而文米克又活泼健谈,于是我对文米克说,我搞不懂贾格斯先生的态度是什么意思。
“你告诉他数目,他会把这当作一种恭维。”文米克答,“他其实不是非要你算清楚。啊!”见我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啊”了一声,继续说:“这无关私人的感情,是出于职业习惯。仅此而已。”
文米克正坐在办公桌前嚼着一块又干又硬的饼干,这是他的午饭。他不时地把一些碎屑扔进自己张开的嘴巴里,好像是在把信件投进邮筒。
“我一直觉得,”文米克说,“他像是设置了一个捕人陷阱,并守在一旁。突然之间,随着咔嚓一声,你就被陷阱套住了!”
我并没有说捕人陷阱很不近人情,只说他的技术很高明。
“简直是深不可测。”文米克说,“都深到澳大利亚了。”他用钢笔指着办公室的地板,表示澳大利亚正好位于地球的另一端。“要是有什么更深的,”文米克补充道,把笔移回到文件上方,“那就是他了。”
接着,我问贾格斯先生的生意是不是很不错,文米克说:“好极了!”然后,我又问事务所里是不是有很多办事员,他回答说:“用不上太多办事员,毕竟贾格斯只有一个,人们只要他,不希望假借别人。我们一共就四个办事员。要不要去见见他们?反正你是我们自己人了。”
我接受了这个提议。文米克先生把所有的饼干都投进“邮筒”,从一个保险箱里的现金盒里拿出钱交给我。保险箱的钥匙挂在他的背上,他像是拉出一条铁辫子一样从衣领里取出钥匙。之后,我们一起上楼。楼里光线昏暗,还很破旧,那些在贾格斯先生的房间里留下过痕迹的油腻肩膀,似乎已经在楼梯上拖着脚步走来走去好几年了。二楼前厅里有一个办事员,看起来既像个酒馆老板,又像个灭鼠工,块头很大,面色苍白,脸有些浮肿,正专心致志地接待着三四个衣着破烂的人,他对那些人很不客气,所有上门来光顾贾格斯先生生意的人,似乎都免不了受一番这样的冷遇。“他在收集证据,去老贝利街[1]用得上。”我们走出来的时候,文米克介绍道。三楼房间里的办事员是个矮胖子,活像一条小猎犬,头发披散着(似乎从他还是条小狗的时候,就忘记了剪毛),也在接待一个视力不太好的人。文米克先生告诉我,那个客户是个熔炼工,他的熔炉总是烧着,我若是有什么东西需要他为我熔化,他必定答应。这人满身是汗,仿佛正在干活儿。内室里还有一个办事员,此人耸着肩膀,像是害了面部神经痛,用一条脏了吧唧的法兰绒围巾裹着脸,身上的黑色旧衣如同涂了一层蜡,他伏案而坐,正在抄写另外两个办事员起草的文件,供贾格斯先生使用。
整个事务所即是如此。我们回到一层,文米克带我走进我的监护人的房间,说:“你都看过了。”
“请问,”我说,又看到那两个面目可憎的人像用焦躁不安的眼神瞪着我,“那两座人像是什么人?”
“那两个吗?”文米克说着站到一张椅子上,吹掉可怕的石膏脑袋上的灰尘,将其取下架子,“这两个人挺有名的,都是我们的客户,让我们名声大噪。这个家伙(哎呀,你这个老无赖,肯定趁夜下来,朝墨水台里偷看了吧,所以眼眉上才沾上了一点儿墨水)谋杀了他的东家,却没留下一点儿证据,可真是老谋深算啊。”
“这个头像和他像吗?”我从那暴徒边上退开后问道。文米克吐了口唾沫在头像的眉毛上,用袖子擦了擦。
“太像了,简直就和他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个头像是在纽盖特监狱制作的,那时候他刚刚被捉住。你特别喜欢我,是不是,狡猾的老东西?”文米克说。为了解释这个亲切称呼的来历,他摸了摸胸前的胸针。胸针上有一位女士和一棵垂柳,垂柳边是一座坟墓,坟墓上有一个骨灰瓮。他说:“这是他为我定制的!”
“这位女士是不是身份特殊?”我说。
“那倒不是。”文米克说,“只是他的一个小玩意儿而已。(你也喜欢小玩意儿,是吗?)不,他那件案子没有牵扯任何女士,皮普先生,不过有一个除外,但不是这个苗条的贵妇人,她也不会负责照管骨灰瓮,除非里面有酒让她喝。”文米克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胸针上,他放下石膏像,开始用手帕擦胸针。
“另外那个是不是也遭遇了同样的下场?”我问,“他的神情也是那样的。”
“你说对了。”文米克说,“确实是一模一样的神态。像是一边鼻孔里塞了一根马毛和一个小鱼钩似的。是的,他的下场是一样的,我向你保证,在这里,落得这种下场很自然。这个花花公子,犯了伪造遗嘱罪,还将立遗嘱的人杀死了。”说到这里,文米克先生又对着头像说起话来,“不过呢,你还是个上等人哩,伙计。你说你能写希腊文。是呀,你就会吹牛!你就是个大骗子。我从没见过你这么会扯谎的人!”文米克先摸了摸他最大的一枚纪念戒指,才把已故的朋友放回到架子上,说:“他是在临死前一天派人买了这枚戒指送给我的。”
他把另一座石膏像也放回架子上,从椅子上下来。我突然想到,他身上那些首饰是不是都是这么来的。他在这件事上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胆怯,于是当他站在我面前,拂去双手上的尘土时,我冒昧地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是的,”他答道,“都是那种礼物。就这么一个个地送来了。的确是这样的。送来了,我就收下。都是珍品,也算财产吧。可能不值多少钱,可毕竟是财产,也便于携带。你有大好的前途,可能瞧不上眼,可在我看来,我的人生箴言向来都是‘对于方便携带的财产,能捞多少就捞多少’。”
我称赞他高见,他听了,继续友好地说:“等你有空了,请赏光来沃尔沃斯,到我家里做客,我那里有床,你可以留下来过夜,那我真是不胜荣幸了。我没有多少东西给你看,不过,我倒还有两三件奇珍异宝,可以供你赏玩一番。我那里有一座花园和一座凉亭,都是我的心头好。”
我说我很乐意去他家做客。
“谢谢。”他说,“那么,等你方便的时候,一定要光临寒舍。你和贾格斯先生吃过饭了吗?”
“还没有。”
“好吧,”文米克说,“他会请你喝酒,上好的葡萄酒。那我就请你喝潘趣酒,味道很不错的。现在我告诉你一件事。你什么时候去贾格斯先生家里吃饭,一定要留意他的女管家。”
“他的女管家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吗?”
“你一见就知道了,她就跟一头被驯服了的野兽差不多。”文米克说,“你也许会说,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但我要告诉你,这还要看那头野兽最初野蛮到什么地步,以及驯化花了多大的力气。到时候,你就能知道贾格斯先生有多大的实力了。千万要仔细留意。”
我告诉他我会的,听他这么一说,我来了兴趣,好奇心大盛。我告辞离开的时候,他问我是否愿意花五分钟时间去看看贾格斯先生“办公”。
出于几个原因,尤其是因为我不清楚贾格斯先生到底在办什么公事,我便一口答应下来。我们来到城里的一个治安法庭,那儿聚了很多人,死者(活着的时候钟爱胸针)的一个血亲(从杀人流血这一点而言)正站在被告席上,很不自在地嚼着什么东西。我的监护人正在讯问一个女人,也许该用“盘问”这个词,不过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女人、法官和在场的所有人,都对他肃然起敬。只要有人说了哪怕是一句他不赞同的话,他就立即要求将那人说的话“记录下来”。有人不招供,他就说:“我一定会把你的嘴撬开!”如果有人招供,他就说:“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他一咬手指,治安法官们就浑身战栗;小偷和抓小偷的人都战战兢兢地听他发言,只要他有一根眉毛转向他们,他们就吓得魂飞魄散。我根本搞不清楚他站在哪一边,在我看来,他像是把全法庭的人都放在磨坊里碾碎了。我只知道,当我踮起脚尖偷偷溜出去的时候,他正和法官较劲。他斥责主持法庭的老法官,说他那天在法官席上的种种行为,实在不配作为英国法律和正义的代表,气得法官的腿在桌子下面直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