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看清这封警告信,便转身离开了圣殿区的栅门,快步来到舰队街,在那里雇了一辆晚班的出租马车,去了考文特花园的哈默斯旅店。在那个年代,无论多晚,都能在那里找到铺位,伙计打开便门放我进去,接着点燃了放在架子上的一排蜡烛的头一根,直接带我去了他清单上标出的第一间空房。那个房间位于一楼的后面,像个地下室,里面的四柱床活像个暴虐的怪物,霸占了大部分空间,一条腿专横地伸进壁炉,另一条腿伸到门口,把可怜巴巴的小脸盆架挤到了一边,显得它自己神威无比,不可一世。

我要求点上夜灯,于是伙计拿来道德高尚的年代风靡的粗灯芯草烛灯,然后退了出去。这玩意儿像个手杖化成的鬼魂,只要稍稍一碰,就会折断,哪里能有什么光亮?锡铁皮做成的灯座高得像一座塔楼,蜡烛就插在底座的底部,像是在单独囚禁,蜡烛通过锡铁皮上的圆孔在墙上投下怪异的影子,如同一个个瞪得溜圆的眼睛。我躺在**,双脚生疼,疲惫不堪,心中苦恼至极,我发现我不仅不能让自己闭眼,也不能让那个愚蠢的百眼巨人阿耳戈斯[4]闭上眼睛。因此,在这个昏暗的夜里,四周一片死寂,我们就这么凝视着对方。

多么悲痛的夜晚啊!多么焦急,多么凄凉,好似永远也没个头!客房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那是冷掉的煤烟和炽热的煤灰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我抬起头,看着床铺华盖的四角,像是看见那里有很多从肉铺飞来的青蝇、从市场飞来的蠼螋、从乡间爬来的蛆虫,它们守在那里,只等着夏天的来临。于是我开始琢磨这些虫子会不会掉下来,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轻轻地落在了我的脸上。这么一想,我更觉得浑身不舒服,像是有个更讨厌的东西爬上了我的背。我醒着躺了一会儿以后,突然在寂静中听到了一些怪声。壁橱在低语,壁炉在叹息,小脸盆架在嘀嗒作响,五斗橱里偶尔传来琴弦拨弄的乐声。大约在同一时间,墙上的眼睛释放出了全新的眼神,每一个圆睁的眼睛里似乎都写着“切勿返家”四个字。

夜晚的幻想联翩而至,深夜的噪声向我袭来,却怎么也抵挡不了“切勿返家”几个字。不管我想到什么,这句话总是无孔不入,就像一种身体上的疼痛。不久之前,我在报纸上读到,一位不知名的绅士在夜里来到了哈默斯旅店,竟然在**自杀了,第二天一早被人发现躺在血泊之中。我突然想到,他所住的一定就是我住的这个地下室,于是我连忙下床仔细查看,但没有发现血迹。我又打开门,向过道里左右张望,看到远处亮着灯光,知道伙计就在灯光边上打盹儿,这才放下心来。但是,在这段时间里,许许多多的问题在我的脑海里不停乱转,比如我为什么不能回家,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普罗维斯在家里是否安全,这些问题占满了我的脑袋,根本没有空间去想别的事。即使我想起艾丝特拉,想到我们白天的告别相当于永别,想到分别时发生的种种,想到她的神情和语气,想到她编织时手指的动作,即使我念着她,“切勿返家”四个大字也一直无孔不入。我身心俱疲,终于睡着了,那句话却成了一个巨大而朦胧的动词,非要我列举出种种变化形式不可。像什么祈使语气、现在时态:你不要回家,不许他回家,我们不要回家,你别回家,不许他们回家……接着又要变成委婉的语气:我也许不能回家,我也许不可以回家,我或许不能回家,我不可以回家,我不会回家,我不应该回家……就这样渐渐逼得自己心烦意乱,在枕头上翻了个身,又盯着墙上那一个个圆睁的眼睛。

我吩咐伙计七点把我叫醒。显而易见,在见其他人之前,我必须先见文米克一面,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我必须去沃尔沃斯找他,在这件事上,他在那里给我的意见才是发自肺腑的。我在这个客房里度过了一个悲惨的夜晚,伙计敲了一下门,不待他敲第二下,我就从不安的睡梦中惊醒过来。走出房间,我不禁长出了一口气。

八点钟,我到了文米克所住的“城堡”,城垛进入了我的眼帘。碰巧那个小仆人带着两个热面包卷进了堡垒,我便和她一起穿过后门,过了吊桥,没打招呼就来到了正在给自己和老爹沏茶的文米克面前。从一扇开着的门可以看到老爹还躺在**。

“喂,皮普先生!”文米克说,“你终于回来了。”

“是的。”我答,“不过我没有回家。”

“那就好。”他搓着手说,“为防万一,我在圣殿区的每个大门都给你留了便条。你是从哪个门回来的?”

我如实相告。

“我今天得去其他大门把那些字条毁掉。”文米克说,“如果可以,最好不要留下书面证据,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有心人利用呢?这可是一条黄金规则。我现在要求你一件事。你介不介意为老爹烤一下这根香肠?”

我表示乐意效劳。

“你可以去干你的活儿了,玛丽·安妮,”文米克对小仆人说,“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明白吗,皮普先生?”她走后,他眨了眨眼睛,补充道。

我感谢了他的友谊和谨慎。我为老爹烤香肠,他在老爹的面包卷上涂黄油。我们一边忙活着,一边低声交谈。

“皮普先生,你知道,我和你,我们相互理解。”文米克道,“我们现在说话,是以私人的交情,在今天之前,我们也处理过机密的事。在事务所里讲的是公事。不过我们现在没在事务所。”

我衷心地表示同意。我太紧张了,把老爹的香肠弄得像火把一样点燃了,只得赶紧把火吹灭。

“昨天早上,在我曾经带你去过的一个地方,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件事。”文米克说,“即使你我都知道那个地方是哪儿,可以避免的话,也最好不要提名字……”

“最好不要。”我说,“我理解。”

“昨天早上,我在那儿偶然听到,”文米克说,“有这么一个人,不可以说他不是在殖民地谋生的,也不可以说他身上没带着大笔的钱财,我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谁……就不说这个人的名字了吧……”

“不必了。”我说。

“……这个人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引起了一个小乱子,那地方有很多人去,而他们去那里,并不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还不得不由政府出钱送他们去……”

我一直端详他的神情,竟把老爹的香肠烤得像烟花一样噼啪响,搞得我和文米克都无法集中注意力。我连忙向他道了歉。

“……这个人之所以引起乱子,是因为他从那个地方消失了,从此不知所终。”文米克说,“这件事引发了种种猜想,人们想到了各种可能。我还听到,你在花园街的住处曾被人监视过,很可能还会再度受到监视。”

“是谁在监视?”我说。

“关于这一点,还是不要细谈了。”文米克闪烁其词,“这可能与我在事务所的职责有所冲突。在那个地方,我听说了这件事,以前也听说过很多其他的怪事。我告诉你这些,倒不是说这是什么很准确的情报,只是一个我听来的消息而已。”

他一边说,一边从我手里接过烤叉和香肠,把老爹的早餐整齐地放在一个小托盘上。但在把小托盘端进去之前,他先拿着一块干净的白布走进老爹的房间,系在老人的下巴下面,搀扶他坐起来,把他的睡帽歪戴着,让老人看起来十分潇洒。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早餐放在老爹面前,说:“你都好吗,老爹?”老人兴高采烈地答道:“很好,约翰,我的孩子,我很好!”我和文米克心照不宣,都清楚老爹穿着不整,因此我权当什么都没看见,只是假装完全不知道这些情况。

“对我的监视,对我的住处的监视(我以前就怀疑有人在监视),”文米克回来后,我对他说:“与你提到的那个人有关,是吗?”

文米克看上去很严肃:“我知道的不多,因此不能完全确定。我的意思是,一开始也许不是,但现在确实是,以后也可能是,或者说,很有这个可能。”

看得出来,他之所以含糊其词,全是因为对“小不列颠街”的忠诚,况且他已经说了这么多,我非常感谢他,因此并未一再追问。但是,在炉火边沉思了一会儿后,我告诉他,我想问他一个问题,他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他觉得怎么做是对的,就怎么做。他不再用早餐,双臂抱怀,捏着衬衫的袖子(他认为在家里不穿外套才舒服),他向我点点头,示意我把问题提出来。

“有个品行恶劣的人,真名叫坎培森,你听说过吗?”

他又点了点头,作为回答。

“这人还活着吗?”

他再次点点头。

老人兴高采烈地答道:“很好,约翰,我的孩子,我很好!”(第366页)

“他在伦敦吗?”

他又向我点了点头,紧紧抿着邮筒投信口一样的双唇,最后向我点了点头,便继续吃早饭了。

“现在,”文米克说,“提问结束了。”他强调了这句话,还重复了一遍,意思是要我注意分寸:“现在我来讲讲听说那件事后我都做过什么。我到花园街找你没找到,便去了克拉利柯商行找赫伯特先生。”

“你找到他了吗?”我焦急地说。

“找到了,我没提任何名字,也没说任何细节,只是告诉他,你不在的时候,要是有人住在你的住处,或是住在附近的街区,别管这个人是汤姆、杰克还是理查德,最好给那个人另找个地方。”

“他肯定吓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吧?”

“他的确吓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我还告诉他,现在把这个汤姆、杰克或是理查德弄到太远的地方也不安全,他一听,就更加不知所措了。皮普先生,你一定要把我的话听进去。在目前的情况下,既然来到了大城市,那就没有比大城市更安全的地方了。不必马上跳出来,最好先躲一阵子。等风声没那么紧了再作打算,现在绝对不可露头,更不能去呼吸国外的空气。”

我感谢他提出的宝贵意见,又问他赫伯特都做了什么。

“赫伯特先生吓得魂不附体,过了半个钟头,才想出一个计划。”文米克说,“他向我吐露了一个秘密,说他在追求一位年轻的小姐,而她的父亲卧床不起,你一定知道这件事。姑娘的父亲在船上当过乘务长,现在他的病床就摆在一扇凸肚窗边上,在那里他可以看到船只在河上来回航行。你大概认识这位小姐吧?”

“从未见过。”我说。

事情是这样的:那位小姐觉得我花钱大手大脚,有我这样一个朋友,对赫伯特没好处,因此,当赫伯特第一次提出带我去见她的时候,她对这个提议并未表现出太大的热情,赫伯特觉得有必要对我实话实说,希望我过些时间再去见她。当时我刚刚开始在暗中资助赫伯特的事业,对此倒也不以为忤,不过是一笑置之。他和未婚妻相见时缠缠绵绵,自然不急于请第三者加入。因此,尽管我确信克拉拉对我的敬重有所提升,尽管我和这位年轻女士长期以来经常通过赫伯特沟通讯息,互致问候,却从未见过她的面。不过,我并没有在文米克面前絮叨这些细节。

“那所带凸肚窗的房子在泰晤士河边,”文米克说,“位于莱姆豪斯和格林尼治之间的普尔,屋主是个非常体面的寡妇,她在楼上有一层带家具的房间出租。赫伯特问我,让那个汤姆、杰克或是理查德暂时住过去,我觉得怎么样?我觉得这样安排很好,原因有三,我来说给你听听。第一,你从未去过那个地方,那儿也远离热闹的街巷。第二,你自己不用去,却可以一直通过赫伯特先生得知汤姆、杰克或理查德平安的消息。第三,过一段时间,待到时机成熟时,如果你想把汤姆、杰克或理查德偷偷塞到一艘外国客船上,也非常方便。”

见文米克思虑如此周全,我深感安慰,便再三感谢他,请求他继续讲下去。

“好吧,先生!赫伯特先生是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处理妥当的,昨晚九点,他已经很成功地安排汤姆、杰克或理查德(管他是谁呢,反正我和你都不想知道)安顿下来了。此人以前所住之处的房主只知道他有事前往多佛了,可其实他只是被人带着从多佛街转了个弯,搬到另一个地方住了。眼下这种情况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那就是你没有参与其中,即使有人在留意你的行踪,也肯定知道你远在千里之外,正忙着别的事。如此一来,他们摸不清状况,对你的怀疑也就转移了,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才建议即使你昨晚回来了,也不要回家。这样,情况就更加混乱,越是混乱,对你就越有好处。”

这会儿,文米克吃完了早饭,看了看表,开始穿外衣。

“好了,皮普先生。”他说,手仍然插在袖子里,“我基本上已经做了我所能做的一切。但是,如果还需要我做什么,我自当愿意效劳,不过这只是从沃尔沃斯的角度,仅限于我们私下里的关系。这是新居地址。你今晚去那里见见汤姆、杰克或理查德,确定他一切都好,再返回自己家里,应该不至于有什么害处,这也是让你昨晚别回家的另一个原因。但你回家之后,就不能再去了。不要客气,皮普先生。”这会儿,他的手从袖管里伸了出来,我连忙拉住他的手握着。“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我要最后提醒你一下。”他把双手放在我的肩上,严肃地耳语道,“今晚一定要把他身上带的钱财都拿到手里。谁知道他会发生什么事呢?不能让动产出现任何意外。”

在这一点上,我实在无法向文米克说清楚我的想法,只好忍住不作评论。

“时间到了。”文米克说,“我得走了。如果你没有什么要紧的事要做,就在这里待到天黑再走,我建议你这么做。你看起来忧心忡忡的,和老爹安静地过一天,对你有好处,他马上就起来了。还记得那头猪吗?”

“当然。”我说。

“很好。你还可以吃点儿它的肉。你烤的香肠就是用它的肉做的,从各个方面来说,它的肉都是顶好的。即使只是看在老相识的分儿上,你也一定要吃吃看。再见了,老爹!”他兴高采烈地喊道。“我很好,约翰。我很好,我的儿子!”老人在屋里高声说。

我很快就在文米克的炉火前睡着了。我和老爹一起,差不多一整天都在炉火前睡睡醒醒,彼此相处得很愉快。我们午餐吃的是猪腰肉,还有自家种的青菜。我不时朝老人点头,睡眼惺忪的时候点,清醒时则带着善意点。天黑时,我辞别老人,留下他生火准备烤肉。看摆出的茶杯的数量,再看他不时瞥一眼墙上的两扇小门,可以推断斯基芬斯小姐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