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波乔克先生的大宅位于集镇的大街上,满堂都是胡椒籽和谷粉的气味,但凡是卖粮食的和卖种子的,家里都是这股子味。他铺子里有很多个小抽屉,要我说,他这人可太有福气了。我偷偷看了下面的一两个,只见里面放的是绑扎好了的牛皮纸包,我不禁琢磨,那些花籽和球茎会不会盼着有一天可以冲出牢笼,在晴朗的天气下绽放盛开。
我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已是我到达后的第二天清早。前一天晚上,他们直接把我送去阁楼睡觉,那儿的屋顶是倾斜的,放床架的边角十分低矮,我估计屋顶瓦离我的眉毛还不到一英尺。也在同一天清晨,我发现种子和灯芯绒之间有一种特殊而密切的关系。彭波乔克先生穿灯芯绒裤子,他店里的伙计也穿。不知怎的,他们的灯芯绒衣服上都有股味,很像种子的气味,而种子也有一股味,很像灯芯绒的气味,搞得我都分不清哪是灯芯绒、哪是种子了。与此同时,我还注意到一件事,彭波乔克先生的生意之道,似乎就是瞧着街对面的马具贩子。马具贩子做买卖的法子,则是盯着马车匠,而马车匠立身处世的方法,则是把双手插在衣兜里,注视着面包师傅,面包师傅则双臂抱怀,盯着杂货商,杂货商站在店门口,打着哈欠凝视着药剂师。整条大街上,只有钟表匠一门心思扑在自己的生意上。总有一群穿着粗罩衫的农夫透过店铺橱窗看他,他却一只眼睛上戴着放大镜,伏在小桌上专心工作。
八点钟的时候,我和彭波乔克先生在店面后的堂屋里吃早饭,小伙计则在前面铺子里的一袋豌豆上,就着茶吃一块黄油面包。和彭波乔克先生相处,实在不是什么有趣的经历。他就信我姐姐那套理论,觉得给我口饭吃,也要羞辱我一顿,折磨折磨我,他只给我吃面包屑,黄油少得不能再少,还往我的牛奶里兑了很多温水,如此一来,倒不如干脆不放牛奶。除此之外,他说起话来句句不离算术。我礼貌地向他道早安,他却傲慢地说:“七乘九是多少,孩子?”我才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肚子里空空如也,他这么追着我问,我又怎么答得上来呢?我饿得前胸贴后背,连一口饭食还没咽下去,他就开始不停地提出一大堆问题,整个早饭时间都不得消停。“七乘七呢?”“七乘四是多少?”“七乘八?”“七乘六?”“七乘二得多少?”“七乘十又是多少?”等等,等等。我每次答完一道题,才咬了一口面包,或呷了一口茶,下一道题又来了。他却优哉游哉地坐在那里,一点儿脑筋也不动,吃着熏肉和热面包卷,好家伙,恕我直言,就他那副吃相,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也一点儿都不夸张。
如此一来,到了十点钟,我们动身去哈维沙姆小姐家时,我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不过我有点儿提心吊胆,拿不准到了那位女士家里,自己该如何表现。不到一刻钟,我们就来到了哈维沙姆小姐的家门前。她住在一幢旧砖楼里,阴森森的,装了不少铁栅栏。有些窗户是封着的,至于没封的,低楼层的窗上都装着生了锈的铁条。房子前面有个院子,院周围也装了铁栅栏。按了门铃后,我们便耐心地等人来开门。趁着我们在门口等着的当儿,我偷眼往里瞧了瞧(即使这个时候,彭波乔克先生竟然还不忘提问:“七乘十四呢?”但我假装没听到),只见房子边上有一个大啤酒工坊,里面不光现在没人酿酒,似乎很久都没人酿过酒了。
有扇窗户突然打开,一个清晰的声音问道:“是谁?”带我来的彭波乔克先生马上答:“彭波乔克。”那个声音回了句:“知道了。”窗户关上后,一位年轻的小姐拿着钥匙,穿过院子走了过来。
“他就是皮普。”彭波乔克先生说。
“这就是皮普吗?”年轻的小姐道,她长得挺标致,还带着几分高傲,“进来吧,皮普。”
彭波乔克先生迈步也要往里走,她却把门一合,拦住了他。
“喂!”她说,“你也想见见哈维沙姆小姐?”
“哈维沙姆小姐要是愿意见我,我就……”彭波乔克先生答道,那样子难堪极了。
“啊!”那姑娘说,“可是你看,她并不想见你。”
她这话说得不容置喙,一点儿商量的余地也不留,彭波乔克先生虽然面子上过不去,却也不便违拗。但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干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临走时,他还责备了我几句:“小家伙!你在这里一定要守本分,让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的人面上有光!”我生怕他会折回来,透过大门问我“七乘十六是多少”,好在他没有。
那位小姐锁上院门,我们穿过院子。路面铺得十分平整,很干净,但每条缝隙里都长满了草。一条小路连接着前院和啤酒工坊。小路上的木门开着,路尽头的酒坊里也开着门窗,可以看到高耸的围墙。酒坊里空空****,早已废弃不用了。冷风阵阵,那儿似乎比木门外冷得多。大风怒号着,吹过酒坊敞开的门窗,仿佛在大海之上,狂风哐啷哐啷卷过索具。
她看到我总盯着酒坊瞧,便说:“小家伙,你就是把那里现在酿的烈性啤酒喝个精光,也不会有事。”
“是的,小姐。”我不好意思地说。
“小家伙,那儿以后还是别酿啤酒为好,不然酿出来也是酸的。你说呢?”
“看起来是这样的,小姐。”
“倒不是说有人想去酿酒。”她又道,“早就没人那么做了,那地方肯定就这么一直空着,直到房倒屋塌的一天。至于浓啤酒,地窖里有的是,能把整个曼诺庄园都淹没了。”
“小姐,这所房子叫曼诺庄园?”
“小家伙,这只是其中一个名字而已。”
“不止一个吗,小姐?”
“还有一个,叫萨提斯。这可能是希腊文,也可能是拉丁文或希伯来文,也许三种都是,反正在我看来都一样。这个词的意思是‘满足’。”
“满足庄园。”我说,“小姐,这名字实在古怪。”
“不错。”她答,“不过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当时取这个名字的本意是,无论谁拥有这所房子,都会觉得满足,没有其他欲求。想来从前的人一定很容易满足。不过,孩子,还是别磨蹭了。”
她一口一个“小家伙”地叫我,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还算不上客气,可其实她和我差不多年纪。她是个姑娘,人长得漂亮,又那么镇定,当然看起来比我大。她很是瞧不起我,好像她已经二十一岁,是女王殿下。
高大的正门上交叉绑着两根铁链,我们则从侧门进入房子内部。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所有过道都黑咕隆咚,只有一支她刚才放在那里的蜡烛亮着。她拾起蜡烛,我们又穿过几条过道,上了楼梯,四周仍然一片漆黑,唯有蜡烛为我们照明。
最后,我们来到一个房间门口,她说:“进去吧。”
我答道:“小姐,你先请吧。”我这么说,真不是因为客气,而是我有点儿怯场了。
听到我的话,她答:“别傻了,小家伙。我不进去。”她说完便轻蔑地走开了,更糟糕的是,她把蜡烛也带走了。
我浑身不自在,还有点儿害怕。尽管如此,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敲门,于是我敲了敲房门,里面有人叫我进去。我照做了,走进一个十分宽敞的房间,里面点着许多蜡烛,非常明亮,却不见一丝阳光。从家具来看,我觉得这里是一间梳妆室,不过许多样式我见都没见过,更不知是做什么用的。但最显眼的是一张桌子,上面铺着桌布,还带有一面镀金镜子,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张贵妇梳妆台。
要是没有一位贵妇人坐在梳妆台边,我能否这么快认出来,可实在不好说。那人就坐在一把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搭在梳妆台上,用手托着腮,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女士,以后也不可能见到。
她穿着华丽,缎子和丝绸衣服上镶着花边,料子都是白色的。她的鞋子也是白色的。长而洁白的面纱从她的头发垂下来,发丝里别着新娘装饰花,可她的头发全白如雪。她的脖子上和手上都戴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桌上还有几件珠宝在熠熠生辉。四周散落着很多衣服,却全不如她身上那件华贵,还有好几只乱糟糟的箱子。她尚未穿戴完毕,因为她只穿着一只鞋,另一只则在梳妆台上,就在她的手边。面纱还没有拉伸整齐,表和表链也没戴,本应戴在胸前的花边也被丢在镜子边上,被乱七八糟地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些小饰品、帕子、手套、几朵花和一本祈祷书。
她穿着华丽,缎子和丝绸衣服上镶着花边,料子都是白色的。(第55页)
这些东西这一个那一个,我并非一下子全看在眼里,不过我一开始看到的东西,还是比我以为的多。我看到,我视线范围内的一切本都是白色的,应该说很久以前是白色的,如今通通失去光泽,褪色了,发黄了。我还看到,不仅结婚礼服残败了,花朵干枯了,就连穿着婚纱的新娘也凋落了,她眼窝深陷,除了一双眼睛还有神采,整个人都没有了光彩。我看到,曾经穿着新娘礼服的是一个身材丰盈的年轻女子,现在这个女子瘦得皮包骨头,裙子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有一次我去赶集时看到过一个恐怖的蜡像,也不知代表哪位要人的遗体在葬前供公众瞻仰。还有一次,他们带我去沼泽地上的教堂,看从教堂地下墓穴挖出来的一具骷髅,那具枯骨上的华服早就腐烂了。现在,蜡像和骷髅似乎有了一双会动的黑眼睛,正用那双眼睛看着我。我真想大叫,却又不敢这么做。
“是谁?”坐在桌旁的女士说。
“我是皮普,女士。”
“皮普?”
“彭波乔克先生家的,女士。我是来……玩的。”
“靠近点儿,让我看看你。到我边上来。”
我站在她面前,但不敢看她的眼睛,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看清周围那些小物件,我注意到她的表停在了八点四十分,房间里的钟也停在了八点四十分。“看着我。”哈维沙姆小姐说,“自你出生以来,我就没见过太阳,你不会怕我这样一个女人吧?”
很遗憾的是,我竟然壮起胆子,撒了个弥天大谎:“不怕。”
“你知道我摸的是什么吗?”她说着把一只手叠在另一只手上,放在左胸前。
“是的,女士。”(我想起了那个要挖我的心来吃的年轻人。)
“我摸的是什么?”
“你的心。”
“是一颗破碎的心!”
她说这句话时神色急切,语气很重,她的脸上还浮现一抹诡异的微笑,笑中透着一丝夸耀。她用手捂了一会儿胸口,才慢慢地拿开,好像她的手很沉似的。
“真没意思。”哈维沙姆小姐说,“我需要消遣消遣,我再也不想搭理那些成年男女了。你开始玩吧。”
想必就连我最喜欢争辩的读者也会承认,让一个不幸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玩耍,全天下再也没有比这更为难的事了。
“有时,我会产生一些病态的幻想。”她继续说,“想看别人玩就很病态。好了,好了!”她的右手手指不耐烦地摆动着,“玩吧,玩吧,快玩吧!”
有那么一刻,我生怕回去被姐姐教训,绝望之下,便想装成彭波乔克先生的马车,在房间里转一转,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干不来这样的事,只得作罢,站在那里望着哈维沙姆小姐,想来她肯定以为我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所以,我们看了彼此一会儿后,她说:
“不高兴啦?你也太固执了吧?”
“不是的,女士。我很为你遗憾,非常非常遗憾,因此一时半会儿玩不起来。你若是嫌弃我,我姐姐肯定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我但凡能做到,就一定会做的。只是这里是那么新鲜和陌生,还那么精致,感觉凄凄惨惨的……”我连忙住口,生怕自己说得太多,或者已经说了不该说的话。我们又深深地看了对方一眼。
再次开口之前,她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扫了一眼她身上的衣服,又看了看梳妆台,最后,她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
“对他而言很新鲜。”她喃喃地说,“在我眼里却很陈旧。他觉得如此陌生,我却觉得非常熟悉。不过在凄惨这一点上,我们两个倒是观点一致。叫艾丝特拉来。”
她一直凝视着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像,我还以为她仍在自言自语,便没有言语。
“叫艾丝特拉来。”她重复道,朝我瞥了一眼,“这事你能做到的。叫艾丝特拉来。去门口叫。”
一想到要在一幢陌生房子的神秘过道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对着一个既看不见也不会迅速做出反应,还很瞧不起人的年轻女士大喊艾丝特拉,再加上觉得这样大声喊出她的名字是对她的冒犯,就感觉这几乎和听命玩耍一样糟糕。好在艾丝特拉终于回应了,她手中的烛光像一颗星一样,在长而黑暗的过道里移动过来。
哈维沙姆小姐招呼她走近些,从梳妆台上拿起一件珠宝,先是放在她年轻漂亮的胸前比了比,又放在她那头秀丽的棕色头发上试了试效果:“亲爱的,这将来是你的了,你戴上一定好看。去和那孩子玩牌吧,我看着。”
“和那孩子玩?他不过是个干苦力的小子,平头老百姓一个!”
我听到了哈维沙姆小姐的回答,却又不敢相信她竟会那么说:“怎么?你可以伤他的心呀。”
“小家伙,你玩什么?”艾丝特拉极其不屑地问我。
“小姐,我只会玩抢邻居[9]。”
“那就把他抢光吧。”哈维沙姆小姐对艾丝特拉说。于是我们坐下来玩牌。
就在那时,我开始明白,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停止了,就像那块表和那口钟一样,很久以前就停止了。我注意到哈维沙姆小姐把珠宝放回到了她拿起的地方,分毫不差。趁艾丝特拉发牌的当儿,我又瞥了一眼梳妆台,看到了那只鞋子。鞋原来是白的,如今已经发黄,而且从不曾有人穿过。我低头看了看哈维沙姆小姐那只没穿鞋的脚,发现她脚上的丝袜从前是白的,现在则是黄的,都踩得拉丝了。假如不是一切都停止了,假如不是所有褪色腐朽的东西全都静止不动,那么,这枯槁之人身上的残破新娘礼服也不会那么像寿衣,而那长长的头纱同样不会像裹尸布了。
我们打牌的时候,她就坐在那儿,活像一具尸体。婚纱上的褶边和装饰,看起来像粗纸。我当时并不知道,古代尸体偶然被挖掘出来,一见光就会化为粉末,然而,从那以后我常常觉得,她那副模样,要是有阳光照射进来,她一定会立刻灰飞烟灭。
“这明明是J嘛,这小家伙却说是杰克!”第一把还没玩完,艾丝特拉就鄙视地说,“他的手,真粗啊!他的靴子,真是又笨又厚!”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手很丢人,但此时此刻,我竟开始觉得我长了一双难看的手。艾丝特拉这么瞧不起我,她的蔑视好像会传染,我也有点儿看不起自己了。
她赢了,我来发牌。我知道她在等我犯错,结果我还真犯了错,把牌发乱了。她指责我又愚又笨,是个小苦力。
“你怎么不回敬她两句?”哈维沙姆小姐看着我们玩,对我说道,“她对你说了许多难听的话,你却没说她一个‘不’字。你觉得她怎么样?”
“我不想说。”我结结巴巴地说。
“那就在我耳边说。”哈维沙姆小姐弯下腰说道。
“我认为她太骄傲了。”我低声回答。
“还有呢?”
“我觉得她很漂亮。”
“还有呢?”
“我认为她非常无礼。”(这会儿,艾丝特拉看着我,脸上露出极其厌恶的神情。)
“还有别的吗?”
“我想我该回家了。”
“她是个美人,你却再也不想见她了?”
“我也说不好自己还想不想再见她,不过我现在该回家了。”
“你很快就可以走了。”哈维沙姆小姐大声说,“先玩完这把再说。”
得亏一开始哈维沙姆小姐就诡异地笑过,不然我都要以为她的脸无法做出笑的表情了。她满脸警觉,一副沉思之色。很可能在她周围的一切都停顿的时候,这个表情便定格在了她的脸上,似乎没什么能让她再次露出喜色。她的胸脯向下凹陷,整个人弯腰驼背,她的声音颓废,低沉,听来没有半点儿生气。总的来说,不论身体抑或灵魂,无论内在还是外在,她都仿佛遭到过毁灭性的打击,已经彻底崩溃了。
这一把玩到最后,艾丝特拉吃光了我的牌。把所有牌都赢到手后,她把牌全丢在桌上,好像牌是从我手里赢来的,就没法入她的眼似的。
“你什么时候再来呢?”哈维沙姆小姐说,“我来想想。”
我正要提醒她今天是礼拜三,她便像先前那样,不耐烦地摆了摆右手手指,不让我说下去。
“好啦,好啦!我可不知道今天是礼拜几,什么年啊,月啊,我通通不清楚。六天后再来吧。听清楚了吗?”
“好的,女士。”
“艾丝特拉,带他下去吧。给他弄点儿吃的,他一边吃可以一边四处走走。去吧,皮普。”
我随着烛光往回走,就像我跟着烛光走过来一样。艾丝特拉把蜡烛放回之前那个地方。在她打开侧门前,我没有细想,只当现在肯定是晚上了。结果阳光忽地照射进来,我不由得大吃一惊,还以为自己在那个点着蜡烛的陌生房间里待了好几个钟头。
“你在这儿等着,小家伙。”艾丝特拉说完就消失了,门也关上了。
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我趁机瞧了瞧自己粗糙的双手和笨重的靴子。我自己也觉得确实叫人看不过眼。我以前从没为此烦恼过,现在却苦恼极了,只觉得它们粗俗不雅。我还决定去问问乔,那张人头牌明明叫“J”,他为什么教我是“杰克”。要是乔有教养就好了,那样我也能当个文雅人。
艾丝特拉回来了,她给我拿来了一些面包和肉,还有一小杯啤酒。她把杯子放在院中的石头上,把面包和肉递给我,可连看都没看我一眼,那样子傲慢无礼至极,好像我是一条讨人嫌的狗。我受尽了侮辱,心都被伤透了,她的白眼让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我又气愤又难受,形容不出到底是什么感觉,只有天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我的眼睛里才刚泛起泪花,那姑娘发现把我惹哭了,居然立即换上愉快的神情瞧着我。这下反倒把我惹毛了,我积聚起一股力量,生生把眼泪吞了回去,只是盯着她看。她朝我蔑视地向后一甩头,款款地走了。不过在我看来,她也知道自己过于肯定,满以为能深深地伤害我。
她走后,我四下张望,想找个地方藏起来,便躲到酒坊小路的一扇大门后面,用胳膊顶住墙,把前额抵住胳膊,号哭起来。我一边哭,一边踢墙,还使劲儿揪自己的头发。我心中苦闷,那种莫名的痛苦是如此强烈,必须好好宣泄出来。
跟着姐姐长大,使我变得性格敏感。在孩子们的小世界里,无论由谁带大,感受最深切的,感觉最深刻的,莫过于受到不公的对待了。很可能他们只是受到了小小的不公,可孩子们本就弱小,他们的世界也很小,而按照比例来说,他们的摇摆木马与健壮的爱尔兰猎狐马一样高大。我从小就受尽了各种不公的对待,也一直在心中不断地反抗。姐姐性情乖戾,有暴力倾向,从我会说话起,我就知道她一直在虐待我。我始终坚信,我虽是她一手拉扯大的,她却无权粗暴地对待我。她糟蹋我的身体,羞辱我的心灵,让我挨饿,不许我睡觉,用尽各种手段让我受罪,所以我才有那样的想法。我孤苦伶仃,无所依傍,常年过着这种日子,很大程度上我怯懦和极为敏感的性格便是这样形成的。
我使劲儿踹着酒坊的墙壁,扯自己的头发,暂时把心里难过的情绪都发泄了出去。接着,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从大门后面走了出来。面包和肉的味道都还过得去,啤酒下肚后,我全身都暖和了,人也兴奋了起来。我很快就打起了精神,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
这个地方确实荒凉,就连酒坊院子里的鸽笼也是破败不堪的,笼子的支撑杆被大风吹得歪歪斜斜,里面若是还有鸽子,它们准以为自己是在风雨飘摇的惊涛骇浪之上。但是,鸽舍里没有鸽子,马厩里没有马,猪圈里没有猪,仓库里没有麦芽,铜桶和大罐里没有散发出粮食和啤酒的气味。随着酒坊里最后一缕烟消散殆尽,这里就废弃了,所有的酒香都消散在了空中。侧面的一个院子里有一堆散发着酸涩味的空木桶,是酒坊鼎盛时期的纪念;然而,那股酸味太呛了,无法从中体会当年的啤酒是何种滋味,而我忽然想起,隐士与此情此景是何其相符。
过了酒坊是个花园,里面杂草丛生,围墙也已残破。墙不是很高,我踮起脚撑着墙向里张望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个破败的园子是整幢房子的后花园,杂草长得很高,缠结在一起,一条条青黄小径之间有一条用脚踩出来的小路,像是还有人不时来回走过。就在此时,我看到艾丝特拉正在那条小路上,背对着我越走越远;然而,她似乎无处不在。当我实在抵不住**,跳上酒桶走来走去的时候,就见她在院子的尽头,也踩在木桶上走。她背对我,用两只手捧着她那头松散的棕色秀发。她一直没有回头看,很快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可能进了酒坊里面。我说的酒坊,指的是一幢大房子,地面平整,地势很高,以前是酿啤酒用的,酿酒用具现在仍在里面。我刚一进去,就觉得阴森恐怖,便只站在门口环顾四周,看到艾丝特拉穿过一个个早已熄灭的火炉,上了一段窄小的铁楼梯,又从头顶上方一道高高的走廊走了出去,仿佛她要去天空里似的。
就在这个地方,就在这个时候,一件怪事发生了,不过那也可能是我的幻觉在作祟。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很久以后想起,只越发觉得奇怪。当时,我抬头看了一会儿冰冷的天空,觉得有点儿眼花,便把头转向一边,望着我右手边不远处的一个低矮角落,那有一根巨大的木梁,我竟然看到有个人吊在木梁上。那人穿着一身发黄了的白衣服,脚上只有一只鞋。我可以看到那个人的礼服的褪色镶边装饰像是土纸,当我看清那个人的脸,便认出正是哈维沙姆小姐,她的脸动了一下,仿佛是要喊我。见此情形,我吓得呆住,一想到刚才什么人都没有,我就更怕了,立即撒腿跑开,可转而又向吊着的人跑去,却发现那儿根本没人,这下子我的恐惧更是到了极点。
好在晴朗的天空投下了清冷的光线,院子上了闩的大门外有人走来走去,我又把剩下的面包、肉和啤酒一股脑儿都吃了下去,这才有了几分底气,我整个人总算又活了过来。即使有了这些帮助,要不是看到艾丝特拉拿着钥匙过来放我出去,我也不可能这么快恢复神志。我心想,要是给她看到我吓得魂不附体,她就更有理由看不起我了。我绝不可以给她这个机会。
她从我身边走过,得意扬扬地瞥了我一眼,仿佛我的双手如此粗糙,我的靴子如此笨重,对她来说是什么天大的美事。她打开院门,站在那里扶着门。我看也不看她,就走了过去,她却用一只手碰了碰我,对我又是一阵奚落。
“怎么不哭了?”
“我不想哭。”
“才不是呢。”她说,“你刚才哭到眼睛都快瞎了,现在眼泪又要流出来了。”
她轻蔑地笑了笑,一把把我推出去,锁上了门。我径直走向彭波乔克先生家,发现他不在家,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于是我请伙计代为转告他哈维沙姆小姐吩咐我再去的日期,就动身前往四英里外的铁匠铺了。我一边走,一边思索着我见到的一切,来来回回只想着自己是个贫穷的老百姓,是个苦力,双手粗糙无比,靴子又笨又重,还养成了粗鄙的习惯,把别人口中的J牌说成杰克。我比昨晚自己以为的还要无知,总的来说,我身份微贱,过着低人一等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