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和南京国民政府不断寻求对日妥协方针,就是基于倍受国人非议的“力不如人”的思想。这里的所谓“力”,在蒋介石看来,首先就是指国力,其次则是指军力。国力不如日本,军事上又不是日本的对手,与其战则必败,自不如先谋求自身内部的统一、政权的巩固、工业的振兴、战力的提升,然后再逐步凭借实力与日本抗争。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南京国民政府在对日妥协退让的同时,也在不声不响地进行着强国的尝试。

鉴于战争迫在眉睫,国民政府首先着眼的自然是军事工业的建设与开发。国民政府最初成立时,军政部兵工署所属的兵工厂主要是汉阳、上海、南京、济南、巩县和华阴6厂,另有上海炼钢厂和开封炼硝厂等。这些工厂多创办于清朝,机器老旧,品质低下,生产的武器种类也主要只是一些制式不一的步枪和机关枪而已。由于兵器制式不一,大量还购自外国,各部队所拥有的武器种类陈杂不齐,零件不能互换,枪弹更不能通用,一旦发生对外战争,势必直接影响到部队的作战能力。淞沪抗战的爆发,使国民政府深切地感到武器弹药生产的迫切性,故开始着力于兵工厂的制造计划。

1933年1月,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出身,并曾赴德国柏林大学学习军事的俞大维就任兵工署署长,他一边推动兵器的研究、制造、补给保养一元化,一面大力整顿各兵工厂,推行制式武器之统一。在德国兵工署的帮助下,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的武器制造明显地有了起色。1934年12月22日,军事委员会召集有关单位讨论各式兵器战术要求诸问题,决定统一部队的武器制式。准备逐步定型并大量制造自己设计或仿造的诸如中正式步枪、捷克式轻机枪、二四式马克沁重机枪、八二迫击炮等制式兵器。制式武器中,步、机枪口径均为7.9毫米,枪弹能互相通用。1935年,以德国1924年式短管毛瑟枪为蓝本研制的七九步枪正式开始投入大批量生产,逐渐取代了各部队原先使用的八八式、九八式及元年式七九步枪,成为中央军制式武器。同年,仿制捷克式ZB26七九轻机关枪成功,开始适量生产。同年,还根据德国兵工署提供的技术资料,成功仿造出德国1908年式马克沁重机关枪,并投入生产。加上这时中国已能模仿法国1930年式八一迫击炮生产技术生产的八二迫击炮,并能自行生产从7.5厘米到15厘米的要塞炮弹和10-1000公斤的飞机炸弹、毒气弹、燃烧弹及照明弹等,中国轻型武器弹药的生产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基础。这些无疑为后来的抗日战争中的枪械弹药补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除此之外,空军在飞机制造和航空器材生产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除原有的韶关飞机制造厂,1934年国民政府还先后与美国和意大利的厂商签订了合办杭州和南昌飞机制造厂的协定。到1937年8月,杭州飞机制造厂不仅建立了起来,而且连同大修在内,已经生产和修理了200架飞机。南昌飞机制造厂虽未能大批投入生产,但也制造出萨夫亚S81式轰炸机3架。海军方面,虽只有江南造船所一家工厂,但到1937年上半年,也已成功制造出2艘巡洋舰、4艘炮舰、10艘炮艇,并改造完成2艘巡洋舰、4艘炮舰和5艘炮艇。

推进兵工生产毕竟远水不救近火,随着淞沪战争的发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全国性的防御问题。淞沪战争一爆发,它就通令实施全国防卫计划,将全国划分为4个防卫区和1个预备区,集结兵力,“以便与暴日周旋”。1932年5月,国民政府基于淞沪战争的教训,还开始展开了区域性国防计划的制定,决定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安徽、江西、福建各个紧密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中心地区的省份,进行力所能及的国防建设。蒋介石明确要求参谋本部拟定相应的国防计划,争取在5年内使上述各省的国防建设有较大的进步。经过两年之久的研究,此项计划于1934年完成。1933年长城抗战发生后,蒋介石一面提议制定上海防御方案,决定在苏州、杭嘉、南京三地区各驻一个师,以防范战事扩大至上海;一面下令制定华北国防计划。1934年3月,他在批示《民国二十三年度国防大纲》时,将全国划分为沿海、沿江、沿陇海线、沿津浦线、沿胶济线、沿平汉线、沿平绥线、沿京沪杭线、沿杭江线及江浙皖闽赣边区10个国防区。1935年军事委员会制订的《民国二十四年度国防计划大纲》,则进一步将全国划为3道防卫区域,以察冀晋绥区、山东区、江浙区、福建区、粤桂区为第一线;以察冀区、山东区、河南区、安徽区、江西区、湖南区为第二线;以晋绥区、宁夏区、甘肃区、陕西区、湖北区、四川区、贵州区、云南区为第三线。大纲要求各区陆军应利用地区建筑道路,集结物资,完成作战的前期准备。大纲并根据对日作战的需要,制定了甲、乙两案。《民国二十五年国防计划大纲》据此更进一步将全国划分为4个区域,即:抗战区,包括察、绥、冀、晋、鲁、豫、江、浙、闽;警备区,包括皖、赣、湘、桂;绥靖区,包括甘、陕、川、宁;预备区,包括陕、川、鄂、湘、桂、赣、云、新、青、藏、康。设置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机关的同时,设冀察、晋绥、山东、江浙、福建、粤桂6个国防军总指挥部,一个由陕、甘、川、鄂、湘、赣、云、贵8省组成的预备军总指挥部。《民国二十六年国防计划大纲》提出的对日作战方案则更具体。其甲案取守势,强调以平汉路为重点,集中兵力与日军进行会战,万一失利,则向预设阵地后退,“于不得已,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歼灭日军。乙案则以拒敌入侵为目标,主取攻势。计划将全国分为山东、冀察、河南、晋绥、徐海、江浙、闽粤7个作战区,及陕甘宁青、湘鄂赣皖、川康、滇黔、广西5个警备区,部署5个方面军在各区担负战斗任务。

国民政府的对日作战思想,着重于防御战和持久战,故沿海、沿江要塞及其国防工事的建设,就成为这一时期着眼的一个重点。淞沪抗战发生后,吴淞要塞区的主要炮台即被日军摧毁,长江门户洞开,而长江方面其他江防要塞,如江阴、镇江、江宁、武汉等区,以及沿海的镇海、虎门、长洲等处,除武汉要塞曾于1929-1930年间修筑过以外,其余各区要塞还都是清朝光绪年间所筑的露天式炮台,且年久失修,火炮陈旧,早已失去要塞价值。再加上江苏至山东漫长的海岸线无任何防御设施,一旦战事爆发,日军便可轻易实施登陆。在此情况下,军事委员会不得不先后成立了江防要塞实施委员会和城塞组,负责统筹修筑炮台、增装新炮和修理整建国防设施等项工作。蒋介石对此高度重视并反复督促,他于1933年3月明确要求军事委员会派遣海陆军相关人员赴江苏、安徽、江西和湖北各地江岸察看构筑潜伏式炮兵阵地的适合地点。10月他又提出,江海各要塞应以江阴、江宁塞为中心,乍浦与镇海为南区,海州与通州为北区,芜湖与马当为西区,“可先定一中南北西各区之整个方案与修筑步骤之计划,同时定一各要塞各步计划之图案与详细方案,如现无此要塞图案之顾问,则不惜重资另聘,并须从速也。然后照所定之案,逐步施行”。据此,国民政府开始大量从德国等国购置重炮,并在各要塞区成立了工程处,展开了新建和修理要塞的工作。至1937年上半年,全国已有江宁、镇江、江阴、宁波、虎门、马尾、南通、连云港等9个要塞区整建完毕,拥有炮台41座、各种要塞炮273门。

随着江海要塞修建工作的展开,国民政府也开始着手大规模构筑侧重于城防和交通线防御的国防工事。构筑这种以钢筋水泥结构为主的防御工事,主要目的是为陆军提供重兵器掩体、机关枪掩体、炮兵观测所、指挥所、掩蔽部等,要求能够承受步兵各种枪炮及百磅以下的飞机炸弹的攻击。至1937年上半年,已经完成的国防工事计有:江浙区的首都阵地、南通据点、京沪阵地、沪杭阵地、京杭阵地、宁波阵地、温台据点,河南区的豫北阵地、归毫阵地、开郑阵地、巩洛阵地,晋绥区的晋东阵地、晋北阵地、绥东阵地、绥北阵地,徐海区的徐州阵地。另外,武汉区亦沿武胜关至城陵矶、田家镇一带,构筑了武汉外围的国防工事。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开始着手军事整理工作,以求增强军队的战斗力。1933年4月由军事委员会提出的《军事整理草案》指出:“抗日剿共,为目前军事上之两大目标,国家养兵百余万,而近年来能使用于抗日者,约三十余万,使用于剿共者三十余万,其余大半数之部队,则多为维持地方之用,然而即上述三种任务,以此多量之部队,尚不能胜任愉快,则不能不归咎于军队质之不精,故急宜整理者一也。近年以来,军费占收入百分之八十以上,因而政治无从建设,经济随而破产,结果,则军队亦必随而崩溃消灭,故为国家政治经济计,为军队本身计,急宜整理者二也。”而整理的目的,则在于“就目前各部队现有之经费,按适于国际战争之编制,实行现时颁发之饷章,酌予编并,而后加以物质之补充,及严格之纪律、技术之训练,务于最短时间,能完成抗日剿共任务之使用”。这一整理工作在6月召开的战后国防整理会议中最初确定为10个师的整理计划。一年以后,又进一步确定为60个师的整理计划,即准备利用3-4年的时间,分6-8期,每期编6-10师,最终将全国的军队编成60个陆军师。而为了应付“国际战争”,即对日作战的需要,军政部亦决定要花几年时间整建完成一定数量的炮兵、装甲兵、铁道兵和通信兵等特种独立部队。

在这方面,空军的发展更受到重视。至1934年5月航空署改组为航空委员会的时候,南京中央直属的空军已有轰炸、航空、侦察、驱逐等共6个中队。随着军事整理工作的展开和统一局面的初步形成,2年之后,国民政府属下的空军部队已拥有各式飞机314架。其中编为3个轰炸机大队、3个驱逐机大队、2个侦察机大队、1个攻击机大队,共辖27个中队,另外还有4个直辖中队,总共有31个中队。除新疆、西藏以外,全国各省还陆续建起了260多个机场,仅由航空委员会保管的场、站就达到130多处。同时,航空委员会还派遣了将近90人分别前往意大利、德国和美国等国家学习飞行与航空机械等专门技术。

为了提升部队的战斗力,南京国民政府还在兵制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自清朝中期以来,中国一直习用的是募兵制。在募兵制的情况下,当兵不是国民为国家所必尽的一种义务,而成了一种挣钱谋生的职业,因此士兵很难在思想上树立起保家卫国的观念,兵员在素质上难以提高。当兵既然是为了谋生,自然也就成了少数无法在农村谋生的人的事情。民间不存在后备兵员,战争一来,兵力动员马上就成为问题。对募兵制的这种弊端和征兵制的好处,国人早有了解,一时却很难改变。正如1928年立法院军事委员会提议拟订兵役法草案中所说:“吾国征兵之议喧嚣已久,本党政纲业经规定,然卒未能实施者,以兹事体大,户籍法未定也。”因此,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就已经提出了实行兵役制的问题,只是它不能不先行建立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的建立,哪怕是户籍法的起草与实施,也是一件要投入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的事情。因此,虽然1928年立法院已经通过决议从事起草户籍法,但直到4年之后,即1932年12月,国民政府立法院才最终公布了《户籍法》。《户籍法》公布后,内政部又要制定实施细则。结果《户籍法》的具体实施一直拖到了1934年。国民政府在1934年4月27日才得以正式通令从当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户籍法》。而实际上,《户籍法》在各地具体实施,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户籍法》开始推行后,兵役法的制订和推行就有了一定的可能性。在此之前,军政部曾拟定《陆军兵役法草案》,实际上其做法仍属募兵性质,故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和自治法起草委员会一致认为它与孙中山的主张不合,故再将此一草案交中央政治委员会审核。经政治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兵役法原则5项,其中仍保留了募兵的成分。该原则一方面规定“中华民国之男子均有服兵役之义务”,另一方面则将兵役分为国民兵役与常备兵役两种。前者凡年满18-45岁之男子,除非自愿充任常备兵,否则都得接受国民军事教育,并于国家需要时服国民兵役。而常备兵役,则凡年满20-25岁之男子且经体验合格者,均可充任。一、二等兵服兵役2年,余为3年。此法于1933年6月17日经国民政府正式公布,经1935年3月2日修正并定于1936年3月1日施行。《兵役法》共12条,将兵役分为国民兵役与常备兵役两种。国民兵役是基础兵役,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应征入伍后为现役,为期3年,期满后为正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演习,战时召集回营。正役期满为续役,至40岁为止,任务同正役。但《兵役法》并不彻底,因该法规定:“在地方自治未完成之区域,得就年龄合格、志愿服兵役之男子募充之。”

1935年11月,国民党五大通过了《请改良兵役制度,实行征兵案》和《兵速行全国征兵制案》,确定1936年为《兵役法》实行之年。次年3月,兵役主管机关根据《全国陆军整理计划》所规定的将全国陆军整编为60个师的规划,把全国分为60个师管区和11个预备师管区,每个师管区以配备一个调整师为主,一个整理师为从,实施征兵、训练国民兵役和管理退伍在乡军人等措施。军政部为此从1936年起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6省成立了淮阳、徐海、温处、金严、安庐、芜湖、淮泗、寻饶、豫东、豫西、豫南、襄郧共12个师管区。7月起,各地兵役机关开始调查、检查、抽签等征兵事宜。9月8日,国民政府发布《推行兵役制度昭告国民令》,宣告:“凡我国民须知服兵役为人人应尽之义务。际此国步艰屯之时,宜有发愤自强之计。征兵制度为充实自卫力量根本要图,各国行之已久,急起直追,未容再缓。务期全国人民一致醒悟,共策进行。其依法应服兵役者,尤当淬励奋发,踊跃应征。”至12月,全国共完成征兵近5万人。中国18岁以上男子开始尽义务服兵役,即由此开其端。次年春天,军政部又进一步在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成立了金陵、南抚、赣南、豫北、荆宜、衡郴、宝永、建延8个师管区,在上述各省以及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广东、广西、云南、山东、河北、山西、绥远、宁夏等省还另外成立了预定的师管区,设置了19个师管区筹备处,以便广泛推行征兵事宜。

征兵固然能够使兵员的质量得到一定的保证,但要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还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和训练。由于初办征兵,可担任练兵的军训教官严重欠缺。在此之前,蒋介石明确提出:“高中及大学生毕业时,应先习军事教育三个月,方给文凭。”中央应设一国民军事训练处,“将全国优秀者轮流军训”。据此,国民政府自1934年起就已经开始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山西、河北、云南等省及南京、上海、青岛三市各高中以上学校中推行军事训练,每届毕业学生临毕业前都必须集中受训3个月时间,高中及相当高中受训合格者即为预备军士,专科以上学校受训合格者即为预备军官。到1936年,已经训练高中学生22万人,专科以上学生6万余人。培养出预备军士17490人,预备军官887人。1937年抗战爆发前,更进一步培养出预备军士224000人和预备军官64340人。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兵役法,想要指望训练总监部提供给各学校的为数不多的军事教育官,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因此,国民政府不得不首先统一培养各县军训教官,然后分配给各省任用。在1936年间,根据新颁布的《壮丁训练实施纲要》,当年还训练完毕壮丁50余万人,正在训练者还有约100万人。训练总监部还分4期举办训练班,培养了大批军训教官。

要提升部队的战斗力,除了改善兵源和实施一般性的军事教育,包括军校和军队教育计划之外,国民政府军委会还特别重视军官的训练。从1933年起,军委会每年夏天都在江西庐山举办庐山军官训练团。第一期的庐山军官训练团分3期举行,每期为14天,于两个半月内全部训练完毕,受训军官多为上校以下少尉以上之各级军官。第一期有22个师送学员受训,受训人数为1840人;第二期又加入10个师,受训人员增加至2757人;第三期再增加4个师,受训人员增加至3241人。庐山军官训练团最初是针对第五次“围剿”作战而设计的,因此,最初的设计旨在“坚定其对于主义之信仰,陶冶其高尚之道德。同时涵养其精诚团结与牺牲奋斗之精神,并锻炼健全体力,增进其对匪作战之技能”。受训单位多为驻赣、粤、闽、湘、鄂5省的“剿共”部队,受训人员多为中下级军官。其训练方式、动作以及各种战术都是针对与红军作战的需要而设定的。而第二年度庐山军官训练团举办时,因“围剿”南方根据地的“剿共”作战告一段落,情况就不同了,其内容的设计开始直接针对未来的对日战争了。训练工作仍分3期进行,每期3周,蒋介石亲任训练团团长,陈诚为副团长兼教育长。受训单位已扩展到全国各部队,包括东北军、晋军、西北军、中央军各军系。参训的著名将领就有中央军系的桂永清、孙元良、黄杰、霍揆彰,东北军系的何柱国、缪澂流、何立中、沈克、万耀煌,西北军系的孙桐萱、刘汝明,晋绥军系的孙楚、杨耀芳、李生达,以及第17路军系的朱耀华等。蒋介石对此亦十分满意,他在1934年7月9日开学典礼的讲演中不无兴奋地宣称:“此次开办军官团,是我们中华民国全国的军官集合在一个地方来受训的第一回,其意义为何等重大!”他明确要求各派的军官们,“认定自己是一个中华民国的国民,是中华民国国民革命的军人,要来担负复兴民族,完成革命,实现总理的三民主义之责任,竭尽我们做国民做军人和做革命党员的本分”。随后,他还特别就应付可能出现的对日作战问题做了“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的专题演讲,着重说明了在中日两国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他对未来中国以空间换时间、以劣势胜优势的应付日本的政略和战略构想。

1935年,因蒋介石随“追剿”红军的中央军入川,再加上日本发动华北事变,暑期军官训练团遂移到四川峨眉山举行,着重教育训练川、滇、黔等西南各省的地方军官。蒋介石自兼训练团团长,四川省主席刘湘为副团长,陈诚为教育长。针对当时日本制造华北事变情势严峻的情况,蒋介石在演讲中明确表示:“我们本部十八省,那怕失去了十五省,只要川滇黔三省能够巩固无恙,一定可以战胜强敌,恢复一切的失地,复兴国家,完成革命!”庐山军官训练团以及峨眉山军官训练团的最大成绩,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军队派系之间的畛域,使过去老死不相往来、甚至相互敌视的军官们之间有了交流和熟悉的机会,从而使不少军官加强了国家的观念,同时也相应地提高了蒋介石在地方派系军人中的威望。一位受训的东北军军官曾经写道:“庐山训练的最大成果,为大家都感觉国家需要统一,要统一由军人做起,尤其统一意志集中力量,才能御侮图存,在精神上、意志上趋向于中心信仰最高领袖,每个受训学员都有一种新的醒悟。”

准备对日作战,要指望在武器生产方面赶上日本,指望靠加强海防、江防、城防工事及要塞,乃至改革兵制、训练军官,就能够在两军对峙中使自己处于优势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仅这时国民政府能够投入到武器研发生产以及要塞、城防工事上去的财力极其有限,而且兵员的素质和军官爱国心与团结心的养成,也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蒋介石等人对此自然也心知肚明。何况他们深知中日两国的差距,远不是一个武器和训练的问题,更主要还是国力的悬殊。要提升中国的国力,根本上还必须以工业和交通的发展为基础,全面加强经济和国防建设。

还在1931年4月,即“九一八”事变爆发之前,国民政府就采纳了国际联盟派遣来华的专家沙特爵士的建议,成立了全国经济委员会,决定以其为经济计划制订及施行机关,统筹国营经济,直隶于行政院。但由于种种原因,其工作并未展开。“九一八”事变后,迫于形势,国民政府于9月26日正式任命蒋介石、宋子文、刘尚清、连声海、王伯群、孔祥熙、李书华、张人杰、张学良、李煜瀛、张嘉璈、李铭、周作民、晏阳初、虞和德、吴鼎昌、荣宗敬为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以蒋介石和宋子文分别为正、副委员长,朱家骅为秘书长。将近两个月之后,则进一步成立了筹备处;两年之后,即1933年10月,该委员会才得以最终宣告成立,由汪精卫、孙科、宋子文、黄绍竑、朱家骅、王世杰、张人杰、孔祥熙、邵元冲、张嘉璈、周作民、晏阳初、吴鼎昌、荣宗敬、陈立夫、钱新之、陈光甫、刘鸿生、史量才、王晓籁、徐新六、叶恭绰、叶琢堂、彭学沛等为委员。成立之后,即开始设立专门的审议机构,如公路委员会、水利委员会、卫生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农村建设委员会、湖北堤工专款保管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蚕丝改良委员会,另外还设立了实施机构,如公路处、水利处、卫生实验处、农业处、信托处、江西办事处、西北办事处、驻沪办事处等。这些机构的设置和工作,对运输交通、农业水利以及其他重要生产事业的发展和改良,都发生了相当的作用。

不过,相对于全国经济委员会而言,蒋介石显然更加重视全国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以及国家基本工业的规划与建设。就在“一·二八”事变发生之际,即蒋介石刚刚就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后不久,他就邀请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吴稚晖、张静江、黄郛到南京,详细讨论国家的分期建设计划问题。蒋介石还特别与黄郛单独商谈国防问题,黄郛随即提出组织国防设计委员会的建议,并由其连襟钱昌照向蒋上条陈,得到采纳。1932年11月1日,参谋本部创设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正式成立,由蒋介石亲兼委员长,秘书长翁文灏,副秘书长钱昌照。它网罗了相当一批知名的专家、学者,如丁文江、翁文灏、胡适、蒋梦麟、徐新六、刘鸿生、穆藕初等,负责参与调查全国资源及工业情况,并研究设计与国防有关的工业建设方案。国防设计委员会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计划,从一开始就是针对日本“将由东北进扰天津,更中窥青岛,南犯淞沪浏河及乍浦,或更扰及福州”这一可能性而拟订的。委员会中设有军事、国际、教育文化、经济与财政、原料及制造、交通运输、土地粮食及人口等7个小组,并着重开展了专门人才和西北地区资源的调查研究工作。1935年4月,南京政府的军事机构进行大改组,国防设计委员会由参谋本部改隶军事委员会,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更名为“资源委员会”,仍由蒋介石亲兼委员长,翁文灏、钱昌照分任正、副秘书长。其工作性质也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原来的军事、国际关系、教育文化三部分工作均告结束,集中全力直接负责重工业及国防工业的建设。1936年3月,资源委员会拟定出一项重工业建设计划,计划在3年时间里,完成江西吉安钨铁厂,湖南湘潭炼锑厂,湖南湘潭钢铁厂,湖北灵乡和湖南茶陵铁矿,湖北大冶、阳新和四川彭县铜矿厂,湖南常宁水口山和广西贵县铅矿厂,江西高坑、天河和湖南谭家山、河南禹县煤矿,以及其他各种氮气厂、飞机发动机厂、工具机厂、造船厂、电工器材厂、水电厂等等厂矿的开发建设和扩建工程,以奠定冶金、燃料、化学、机器和电气5种工业的基础,争取尽快实现自给自足。1937年2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据此特别通过《五年建设计划》,不仅批准了资源委员会的重工业建设计划,而且力主中央政府立即全力推进钢铁、机器、电力、制酸、制碱、酒精、染料、造纸、人造丝及炼油等基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由于各方面高度重视,资源委员会的上述计划很快就得到了落实。无论在冶金工业、机器制造工业、电气工业,还是化学工业和染料工业方面,计划中的项目都相继开始进入到筹备甚至是实际作业的过程了。

“兵马未到,粮草先行”。不论是从工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国防需要的角度,交通建设都是基础要件。对此,孙中山在被国民党奉为圭臬的《实业计划》一文中,就曾明确指出:“谋国家之建设者,必先致力于交通。“1931年11月国民党三届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生计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针案》,就明确提出了近期发展铁路交通的目标,即整理现有铁路线,完成早在建设中的粤汉、陇海两铁路线,努力建设由广东至云南,由云南至四川,再由四川至陕西并与陇海线相接的铁路线。淞沪抗战开始后,南京至上海的铁路交通问题益显突出,1932年国民党四届三次会议对此极为重视,明确要求国民政府积极建设京沪、沪杭甬两条铁路线。到1936年底,上述几项铁路建设计划相当部分已得到实现。粤汉铁路全线通车,陇海铁路也东展至连云港,浙赣铁路通车到南昌。同时建成同蒲、苏嘉、杭甬等铁路线。受此鼓舞,1937年2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由蒋介石等提出的《中国经济建设方案》的提案,明确主张对铁路的修筑,“应以国防运输及沟通经济中心为原则,使成为全国交通干线”,力争用5年时间修筑8139公里的铁路线。铁道部据此拟定的铁路修建计划,准备在5年之内修筑广州至赣州、广州至梅县、贵阳至昆明、自成渝线至隆昌和贵阳、自粤汉线之衡阳至桂林、自贵阳至柳州和桂林、海南岛之海口至榆林、粤汉路之黄埔支线,以及津浦路之蚌埠至正阳关支线等9条铁路线,共8500公里。

上述铁路修建计划因为抗战很快爆发而未能具体实施。但公路建设方面的进展则较为明显。自1932年开始,全国经济委员会就已经着手推动公路建设,力图建成全国性的公路系统。当年5月,该会即会同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省政府,组织了苏、浙、皖三省道路专门委员会,主持兴造京杭、沪杭、苏嘉、京芜、宜长、杭徽等6条重要公路。同年11月,国民政府出于“剿共”的需要,由军事委员会出面,在汉口召开苏、浙、皖、赣、鄂、湘、豫七省公路会议,决定在1936年以前由全国经济委员会分期督造完成这七省的公路联络网。此项计划意在兴造京陕、汴粤、京川、洛韶、商祁、京鲁、京闽、海郑、沪桂、京沪等11条公路干线,连同60条公路支线,总长22300余公里。1934年6月,随着“剿共”战争范围的扩展和修建全国公路网的需要,全国经济委员会进一步将陕、甘、闽三省以及赣、粤、闽边各公路加入督造范围,并将由苏、浙、皖三省道路专门委员会改组而成的苏、浙、皖、赣、湘、鄂、豫七省公路专门委员会,改组为公路委员会,采取中央与地方合作进行的方针,推进公路网的建设。而为开发西北,全国经济委员会直接主持了西兰和西汉两条公路的建设,并协助修建了由绥远至新疆、山西,甘肃至新疆、青海等各条公路。1935年中央军尾随红军进入西南各省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亦专设川黔公路监理处,于1935-1936年间修通了川陕、川鄂、川湘、川黔、川滇、川康及黔湘、黔桂、黔滇等长达6000余公里的公路。至1937年上半年,全国公路里程已经达到11万公里之多,原来漫无系统、互不联系的各省公路线路已基本贯通,全国公路网也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