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后,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中国的独立和解放奋斗了近30年的中国共产党成了执政党,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成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新中国的历史学研究中,中国近代史研究分外受到重视,国家级的专门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机构最早建立,大学历史系里普遍设立中国近代史教研室,中国近代史的教学和中国近代史知识的普及成为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

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书甚多,不下百多种。我们列出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如下:

一、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人民出版社,1955年修订版。

二、胡绳:《中国近代史提纲》,中央党校1955年印本,1960年修订印本。

三、戴逸:《中国近代史稿》,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58年。

四、林增平:《中国近代史》,两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

五、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62年初版,1964年再版。

六、李侃、李时岳、李德征、杨策、龚书铎:《中国近代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1版,1994年第四版。

七、刘大年主编《中国近代史稿》,全三册,人民出版社,1978-1984年。

八、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

九、苑书义等:《中国近代史新编》,全三册,人民出版社,1981-1988年。

十、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史(1840-1949)》,群众出版社,1999年。

十一、董守义等:《中国近代史教程》,上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新中国建立半个世纪以来,中国近代史书的编纂,较之1949年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概括起来有如下特点:

第一,新编的中国近代史,大多明确标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编书的指导思想,以阶级分析方法作为观察近代中国历史进程、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基本方法,在历史事实的叙述过程中,体现了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曲折奋斗的途程中,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分析与论定,确定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前途等,从而进行一系列论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基本性质。对中国近代史的描述,是建立在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这种分析基础上的。这样的分析和叙述,对于读者了解近代中国社会的本质特点、了解近代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了解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是有莫大好处的。这个进步是1949年前大多数中国近代史书难以比拟的。

第二,关于中国近代史的时限。中国近代史开端于鸦片战争,这个问题在1949年以前编纂的中国近代史书中已经基本解决。中国近代史的下限何在,1949年前编纂的史书中并无定论,大体上是终止于史书停笔前,也有的书明确终止于辛亥革命和清王朝的覆亡。范文澜在194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以及由华北大学历史研究室据此编写的初中历史课本《中国近代史》,基本上明确了中国近代史的时限为:1840-1919年是中国近代史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以后是中国近代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如果考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则中国近代史的完整时限应为1840-1949年。这就是说,中国近代史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历史。这本来是有关中国近代史的一个科学的定义。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学术讨论中,似乎形成了一个没有正式结论的共同认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划在1919年,1919年以后至1949年称为中国现代史。在这样的认识下,范文澜在1955年《中国近代史》的“九版说明”中特别指出:“《中国近代史》上册,是1945年我在延安时写的,当时原想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的历史一气写下来,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划归上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划归下编,本书则是上编的第一分册。现在因为近代史与现代史已有明确的分期,故将此书改称为《中国近代史》上册。”这一改动,对以后中国近代史书的编纂影响甚大,中国近代史的时限概念几乎就定在1840-1919年。尽管这个概念在学科建设上是不准确的,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可以说是对1947年范著《中国近代史》对中国近代史时限概念的一次倒退。尽管中国近代史学界的主流认识如此,但实际上许多研究者并不赞成。

举几个例子。中国人民大学教员林敦奎1956年6月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第六次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应延长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接着,荣孟源在1956年第8期《科学通报》发表《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文章,开宗明义说:“有人说,中国近代史的断限应从1840年起,到1949年9月止。我赞成这个意见。”他分析道:“从鸦片战争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社会性质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这一百一十年的历史应该作为一个历史时期,叫做中国近代史。假如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起到目前止作为中国现代史,那么所谓近代史只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的一半,而现代史却包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两个不同性质社会的历史。这样就其科学性来说是不妥当的。……1949年以前,我们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作为现代史,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作为近代史,那时中国社会性质没有改变,按两段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来区分历史是应该的。但在今天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中国社会性质已经改变,中国革命性质已经改变了,再保守着旧日的样子划分历史阶段就不妥当了。”再接着,李新在为《中国通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下)教学大纲》(初稿)所写的前言中说:“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止,这个社会的性质是基本上没有改变的。因此没有理由把它划分为近代史(1840-1919)和现代史(1919-1949),而应该把它写成一部完整的包括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的通史。……为了方便起见,把它称为近代史也是可以的。”显然,李新也是同意中国近代史实际应该包括1840-1949年的历史的。此后,在《历史研究》编辑部组织的讨论中,李荣华、赵德馨也同意上述主张。刘大年1959年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以及1964年在向外国历史学者介绍新中国的历史科学时,也持这种观点。刘大年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历史前进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十几年前的‘现代’,已经很快为今天的‘现代’所代替。时至今日,我们再用‘近代’去概括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的历史,用‘现代’概括五四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的历史,显然是非常不合理了。”范文澜在1956年7月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中国近代史讲座所作的报告,在讨论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问题时说:“中国近代史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里帝国主义勾结中国封建势力进行侵略和压迫、国内各阶级在不同的时间上和不同的程度上进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也就是说,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他这里用的年限是1840-1949年。第三,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旧中国的中国近代史著作没有进行分期。胡绳有感于此,于1954年在《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引起了近代史学者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1957年,《历史研究》编辑部汇集了三年来学者讨论的文章予以出版。这是中国近代史学界学习唯物史观、寻求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建立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的宝贵记录。中国近代史如何划分时期,看起来是编写近代史教科书的一个具体问题,但是依据什么标准分期,却涉及到历史观问题,涉及到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理论与方法问题,涉及到对叙述和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主要任务的认识,以及用什么来做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历史发展过程进行正确的分期,对读者认识中国近代史的发展规律、进行历史主义的教育是有很大意义的。胡绳批评了那种拿帝国主义侵略形态作划分时期标准的看法,认为“只看到侵略的那一面,而看不到或不重视对侵略的反应这一面,正是历来资产阶级观点的近代史著作中的主要缺点之一”;同时也批评了单纯用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来做划分时期标准的做法,认为那样会走到经济唯物论的立场上去,对中国近代史分期,必须全面考察当时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的变化并不是亦步亦趋地随着基础的变化。胡绳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依据毛泽东有关中国近代史的说明,提出了“基本上用阶级斗争的表现来做划分时期的标准”的重要意见,并且把中国近代史划分为七个时期。范文澜根据近代中国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以及两个主要矛盾相互转换的矛盾论原理,把中国近代史划分为四个大的阶段,他同时认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在中国近代史上当然有头等重要的进步意义,必须予以详尽的叙述,不过,中国资本主义到底是弱小的,中国资产阶级对历史上的贡献到底是有限的,它和中国封建主义作斗争,始终没有力量从矛盾的次要方面转化到主要的一面,更不用说对帝国主义有什么大的斗争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曾因为有了中国资本主义而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中国近代史只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决不能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把近代史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仅仅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来划分中国近代史的阶段是不全面的,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当然,其他学者还提出了其他的分期法。

经过20世纪50年代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近代史学界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科学性和革命性问题、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指导思想问题、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问题,大体取得了共识。从60年代到80年代出版的几种中国近代史读本,体现了这次讨论的结果。其中两本是1962年出版的:一本是郭沫若主编、刘大年组织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编写的《中国史稿》第四册,一本是翦伯赞主编、邵循正和陈庆华编写的《中国史纲要》第四册。以后陆续有李侃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刘大年主编的《中国近代史稿》、胡绳编著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以及苑书义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新编》。这几本书虽然出版较晚,反映的仍是那次讨论的结果。

第四,关于政治史或革命史体例问题。中国近代史书的撰写,即使在1949年以前,不管是持有何种史观的作者,都具有时代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除了个别例外,中国近代史往往写成近代政治史。1949年以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冲动一直在继续,反映在中国近代史领域,不管是写旧民主主义革命史,还是写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往往强调了政治史或者革命史的那一面。后来有学者批评这是“革命史观”。这种批评不一定准确,但是一部近代史写成了政治史或者革命史,这是大家都有感受的。

包括拥有众多读者的范文澜著《中国近代史》,内容也是偏重于政治史。这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重要时期,在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期,在需要用中国近代史的知识体系为中国的革命和前途呼喊的时期,显然是有道理的,反映了时代的需要。但是,在那场革命胜利以后,在讲究科学体系的时候,从中国近代史的学科建设看,这却是需要改进的。长期保守那种状况,学术界不会满意,读者不会满意。20世纪60年代初,参加撰写《中国史稿》第四册的作者们,看到了这一点,努力作出改变。依照《中国史稿》第四册主持人刘大年的看法,1840年至1919年近代中国80年的历史,明显地表现为鸦片战争至太平天国失败、1864年至戊戌变法与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及1901年至五四运动爆发的三个不同时期。在那几个时期里,帝国主义、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相互关系、他们的矛盾斗争各有特点。其中社会经济状况、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是结合在一起的,统一的。因此,新的著作要求根据历史演变的时间顺序讲述事件;不只讲政治事件,也要讲经济基础、意识形态,不只讲汉族地区的历史,也要讲出国内各民族在斗争中与全国的联系和相互关系。《中国史稿》第四册这种写法,就是总结了建国以来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理论建树和研究成果,加以概括和升华,给中国近代史搭起了一个新的架子,有些地方做出了可喜的概括。该书是作为干部读物撰写的,出版后成为指定的高等学校教材,印数很多。1982年全国近代史专家在承德举行学术讨论会,会上有的研究者评论说:60年代最有影响的近代史著作是郭沫若主编、实际上是刘大年写的《中国史稿》第四册。这个评论指出了那本书在一段时间里流行的情形。可惜这本书不到18万字,虽然有一个较好的框架,但正如评论家所说是“有骨头无肉”,不能算是一部丰满的近代史书。“**”结束,刘大年主持编写《中国近代史稿》,就是用这本书作为提纲。它的缺点是没有从110年的全程来看待中国近代史,没有照顾到中国近代史领域迄今为止的新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近代史的专题研究有了很大进展,对中国近代史的体系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这部计划写成五册的书最后没有完成,成为了近代史研究所的又一部半本《中国近代史》。胡绳的著作,规模较大,条分缕析,议论恢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作者刻意追求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力量,对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对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上几本书,尽管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论述上学者们可能有不同意见,但是它基本上确定了中国近代史教科书的编写体例和框架,确认了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考察中国近代史的历史进程,确认了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确认了近代中国的基本任务是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在具体编写上大体接受了三个革命**的概念。但是,“**”中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他们鼓吹“儒法斗争继续到现在,影响到将来”的奇谈谬论,要“大批资产阶级”,滥用、歪曲阶级斗争理论。“四人帮”的“儒法斗争”是他们从事篡党夺权的政治手段,由于打着学术的旗号,使中国的学术文化事业,包括中国近代史研究,遭到空前破坏。20世纪70年代末,刘大年曾经指出:“新近出版的近代史读物,重复劳动多,新增加的东西少,说来说去,总是一个简单公式:‘两个过程,三个**,八大事件’,陈陈相因,了无新制,缺少专题研究的艰苦功夫。”这个批评,对于往后重复产生的中国近代史书,无疑也是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