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山河破碎下的浩劫与抗争
中华古文明史,从目前的考古资料看,至少可追溯到四千三百年以上,但“总的看来,只有春秋、战国时期才是中国古代最大、最重要的变革期”,“唐宋之际的变化,肯定不如前一时期大”。近年来,一些学者热烈研究和宣传唐宋变革论,但是,依据前人治史的马克思主义结论,第一,唐宋同是以租佃制为主的农业社会;第二、唐宋同是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的国家;第三,唐宋的思想文化界中占统治地位者,同是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专制主义。“以上三条是根本性的,说明唐宋之际的中国社会并没有出现如同春秋、战国时期或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那样的剧变”[1]。
《孟子·梁惠王上》批评说:“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对治史者而言,“察秋毫之末”,就是要力求拥有尽可能多的历史细节知识,尽管任何高明的史家,也做不到对任何历史细节知识无所不知,一网打尽,而随着研究的拓展和深入,正常情况应是觉得自己不懂者愈来愈多,而非愈来愈少;“见舆薪”者,要求尽可能地把握历史发展的全局和大局。两者缺一不可。前述的三条是否可以说是“见舆薪”呢?若能把握以上三条,过度热议,什么情况和变卦都要勉强地挂靠到“唐宋变革论”上,有的又说不出其所以然,是否有此必要?
中华古史发展到宋朝,宋朝是当时全世界最高度发展的农业文明社会。宋代文明超过唐代文明,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宏大的进展。近代史家从宋代文明中发现若干近代文明的原始征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宋代文明已经接近,或者行将蜕变为近代文明。相反,从主流方面看,宋代文明正是传统文明的延续、深化和堆积。一种文明愈是发展得过于成熟,则蜕变为一种新的更高的文明,似乎就愈是积重难返,步履维艰。
在宋代文明的正常发展中,受到了两次严重的冲击和破坏,第一次是公元12世纪女真人的南下,第二次是公元13世纪蒙古人的南下。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虽多,而发生于公元12世纪的宋、金战争,是范围广、持续久、破坏大的民族战争,留下的史料又远多于前代。即使在宗泽和李纲身后的近一百年,自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广阔地域,大多人口稀少,经济凋敝,没有恢复到北宋末年的水平。[2]南北分裂的局面,严重地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给各族人民造成深重的苦难。从另一方面看,前辈学者张家驹先生将西晋与东晋之交的永嘉之乱、唐中叶安史之乱和北宋与南宋之交的靖康之难,列为深刻影响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文化等演变的三个重大事件,大量北方汉人逃避战祸而南下,对经济和文化重心的南移,产生重大影响,[3]是很有见地,值得重视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征服,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4]女真族侵入中原,吸收了先进的汉族文明,固然使本民族取得了飞跃的进步。但是,这却是以先进文明被严重摧残,出现大破坏和大倒退为代价的。
近一千年间,中国北方主要是女真和蒙古两个民族互为雄长。女真族及其遗裔满族先后侵入中原,灭亡辽、北宋和明,建立了金朝和清朝。特别是清朝,在开疆拓土方面有其成就。但就坏的方面说来,金朝和清朝确有一些共同之处,例如:
第一,是进入中原之初的强烈破坏。酷烈的战祸遍及宋朝除四川、广南和福建以外的各路,对经济和文化造成很严重的破坏。金军所到之处,特别是对他们无法占领的地区,一律在事实上予以杀光、烧光和抢光。华北的广大汉族人口“或长驱不返(被抓去当奴隶),或迎敌而殂。威临而坠井、坠河者有之,势胁而自刎、自缢者有之。士民共戮,善恶同诛。有千里而离乡者,有一门而尽殁者。尸盈郊邑,血满道途”,“男女无分,白骨交横”[5]。“杀人如割麻,臭闻数百里”。人口的大量死亡,招致了恐怖的瘟疫;瘟疫的流行,又招致更多人口的死亡。[6]广阔的原野“井里萧然,无复烟爨”[7],到处是惨不忍睹的景象。“淮南荐罹腥膻**,且群盗继之,民去本业十室而九空,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8]。后建炎三四年(公元1129—1130年)金军渡江作战,更是在撤兵地区施加十分残酷的焚戮。对明州“焚其城,惟东南角数佛寺,与僻巷居民偶有存者”,“遍州之境,深山穷谷,平时人迹不到处,皆为虏人捜剔,杀掠不可胜数”[9]。金军又在临安府城“纵火,三日夜烟焰不绝”[10]。“临安府自累经兵火之后,户口所存裁什二三”[11]。平江府被金军“纵火延烧,烟焰见二百里,凡五昼夜”[12],“金人焚劫之余”,“士民死者近五十万人,得脱者十之一二而已”[13]。在建康城,“凡驱而与俱者十之五,逃而免者十之一,死于锋镝敲榜者盖十之四。城中头颅、手、足相枕藉,血流通道,伤残宛转于煨烬之间,犹有数日而后绝者”。后宋人收拾尸骨,“得全体四千六百八十有七,断折残毁不可计以全者又七八万”[14]。另一路金军则又在洪州等地实行屠城。[15]至于清军入关后的大肆屠戮,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亦为史家所熟知。
金军具有刚脱离原始社会的强烈野蛮性。后绍兴三年,在饶风关之战后,金军“野无所掠,杀马而食,马且尽,遂杀(两)河签军(而)食之”[16]。“(两)河签军”是指河北与河东强行签发的汉人(金初称南人)当兵者。后完颜宗弼(兀术)在绍兴和议前攻入宋淮南一带,“辎重俱尽,有食奴婢者”,最后“辎重、骡马依稀四分,奴婢十中无六、七”。[17]残忍之至,充分地暴露了女真贵族的兽性。
第二,金朝和清朝都不同程度地强制推行落后的奴隶制,使北方社会发生严重倒退。金初女真民族显然处于奴隶社会的发展阶段。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时,“遂命诸将传梃而誓曰:‘汝等同心尽力,有功者,奴婢、部曲为良,庶人官之,先有官者叙进,轻重视功。苟违誓言,身死梃下,家属无赦。’”[18]可知当时女真社会成员大致分三类:一是奴婢、部曲,即奴隶,乃是相对于良人的贱人;二是庶人,即平民;三是有官者,即奴隶主贵族。金朝入侵中原,强制推行奴隶制,将大批汉族人口驱掠为奴。“其所得汉人,并削发,使控马荷担,得妇女,好者掠去,老丑者杀之”[19]。很多汉人被金军抓去当奴隶,用铁索锁住,耳朵上刺了“官”字,立价出售,在燕山府等地甚至专设买卖奴隶的市场。驱掳的汉人过多,就大批大批地坑杀,或者转卖到西夏、蒙古、室韦和高丽。奴隶的价格极为低廉,十个被俘的奴隶,到西夏只能交换得一匹马。[20]女真贵族还大放高利贷,“下令欠债者以人口折还”,使很多人沦为债务奴隶,[21]有时则干脆“豪压贫民为奴”[22]。按照女真社会的法律,罪犯的家属可以充当奴隶。在金朝的户籍中,“凡没入官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没入官奴婢,隶太府监,为官户”。此外,还有属于私人的“奴婢户”。这些都算是金朝的正式户名。[23][24][25]在奴隶制下,奴隶的来源不外有战俘奴隶、罪犯奴隶、债务奴隶等,金朝初期几乎是应有尽有。贪婪的女真贵族通过军事、政治、经济等手段,部分地破坏了中原农业社会固有的土地租佃关系,而扩大其奴隶制经济。这在华北广大的汉文明地区起着巨大的反动和倒退作用。[26]
第三,古代汉人长期保留蓄发习俗,《孝经·开宗明义章》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汉人将蓄发看得极重,按宋朝法律:“髡发,徒一年半。”[27]金朝强迫华北的汉民“剃头辫发”,[28]“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当正典刑”[29],“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30],甚至“削发不如法者死”[31]。这在当时自然是对汉人的极大侮辱,严重地激化了民族矛盾。这类似于后来清朝初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政策。女真统治者还强征中原汉人当兵,时称“剃头签军”[32]或“两河签军”。汉人签军在金军中地位最为低贱,充当苦力,“冲冒矢石,枉遭杀戮”[33]。
第四,大规模地掠夺田地,清朝谓之圈地。金朝为了巩固对中原的统治,以女真族为主的猛安谋克户迁居华北,实行所谓“括地”[34],即强制没收汉民耕地,大量霸占田产,然后对猛安谋克户“计其户口,授以官田”[35]。其实类似于清朝初年的圈地运动。[36]这自然严重影响了广大汉族农民的生计。
第五,金朝的女真人进入中原后,“狃于宴安,习成游惰,非复曩时之旧”[37]。“游惰之人,不知耕稼,群饮赌博,习以成风,是徒烦有司征索课租而已”,“致竭一路终岁之敛,不能赡此不耕不战之人”[38]。在相当程度上说,女真人的汉化即是腐化。金朝迁居中原的以女真人为主体的猛安谋克户,也与清朝八旗子弟同样,经历了类似的腐化和衰败命运。
女真贵族的种种倒行逆施,激起了以汉族为主的各族人民激烈的、顽强的、持久的反抗斗争。
在东北的金太宗御寨,有几千名被驱掳北上的汉族奴隶。他们以上山砍柴为名,置办长柄大斧,计划举行起义,并劫持金太宗,杀过黄河。由于叛徒的告发,起义被扼杀,首谋者都遭金人杀害。[39]
燕山府刘立芸聚众起义,攻破城邑。他告谕民众说:“吾欲致南北太平。”起义者纪律严明,“蕃、汉之民归者甚众”[40]。蓟州玉田县(今河北省玉田县)爆发杨浩与智和禅师领导的起义,队伍发展到一万余人。易州(治易县,今河北省易县)的刘里忙年仅十八,他领导的起义军也有一万多人。他们把截山险,邀击金军,对金朝形成一定威胁。[41]
河北与河东路人民举行强烈反抗。“逃避之人,连绵不绝”,“各收集散亡士卒,立寨栅以自卫,持弓刀以捍(贼)。金人屡遣人多方招诱,必被剿杀”[42]。“河北百姓皆以白绢为旗,刺血,上书‘怨’字,迎杀金贼”[43]。“恩、冀之间,农民自置弓剑,保护一方,谓之巡社”,“相州以北,有山寨约五十余处,每寨不下三万人,其徒皆河北州县避贼者”[44]。
河东路代州(治雁门,今山西省代县)五台山和尚真宝率领一支义军,与强敌周旋,宁死不屈。[45]在文水县(今山西省文水县),保正石頳(chēng 古同赪)率领的队伍占据山险,屡败金军。石頳坚持斗争八个月,被完颜粘罕(宗翰)军所俘,钉在车上,臀部插入利刃,以施加肢解的酷刑相威胁,石頳毫无惧色。完颜粘罕(宗翰)亲自劝降,石頳厉声回答:“爷是汉人,宁死不降!”最终被害。[46]宋太原府将官(正将、副将或准备将)杨可发在繁峙县(今山西省繁峙县)召集二万多人的队伍,以五台山僧李善诺等为先锋将,遭完颜粘罕(宗翰)大军的攻击,义军战败,杨可发刺腹自杀。[47]另一武官何宏中也“收合散亡,立山棚七十四所,号令所及,千里而远”[48]。石州(治离石,今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也聚合一支几万人的抗金义军,为首者号称“阎先生”。[49]
解州(治解县,今山西省运城市西南)的邵兴和邵翼兄弟团聚义兵,占据神稷山抗金。金兵俘虏了邵翼,企图胁迫邵兴投降。邵翼大骂敌人,惨遭杀害。邵兴誓不降敌,屡次痛击金兵。此外,由邵云领导的一支民间抗金武装,也同邵兴会合,两人“约为兄弟”,坚持斗争。[50]小吏张昱“聚众数千”,一度占守慈州(治吉乡,今山西省吉县)。[51]
河东红巾军看来不是一支统一的队伍。宋时百姓起而造反,或为盗匪,往往“私制绯衣巾”[52]。红巾军即是头裹红巾,以作抗金义军的标志。他们到处建立山寨,“每党不啻数千人”,“旌旗缤纷,鼙鼓震叠”,声势其盛。[53]有一回,红巾军在泽州(治晋城,今山西省晋城市)、隆德府(治上党,今山西省长治市)一带袭击金营,金左副元帅完颜粘罕(宗翰)几乎被俘。女真贵族无法对付神出鬼没的红巾军,只能屠戮无辜的平民以泄愤,结果“亡命者滋益多,而红巾愈炽”[54]。
建炎初,北方抗金义军中有两支影响很大、声势甚盛者。一是五马山的抗金义军。河北西路庆源府(治平棘,今河北省赵县)赞皇县有一座山,“上有五石马”,取名五马山。[55]山上聚集一支起义军,由马扩和赵邦傑指挥。他们以宋高宗之弟信王赵榛的名义作号召,“两河遗民闻风响应,愿受旗、榜者甚众”,组成号称几十万人的武装。[56]金朝真定府获鹿县(今河北鹿泉市)知县张龚也起兵响应。刘里忙、杨浩、智和禅师等领导的燕云地区起义队伍,也和五马山建立了联系。[57]
二是王彦领导的“八字军”。河北西路招抚司都统制王彦率七千人马,自北京大名府渡河出征,攻拔卫州新乡县(今河南省新乡市)后,遭金军围攻。宋军在突围的战争中溃散了。王彦冲出重围,收得残部七百多人,退守卫州共城县(今河南省辉县市)的西山。为了表示宁死不屈的斗志,王彦和他的部属们都在脸部刺上“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字。[58]两河忠义民兵傅选、孟德、焦文通、刘泽等部纷纷响应。最后,王彦一军发展到十多万人的队伍,与金军战斗近百次,收复绵亘数百里的地区。金军屡次进行围剿,有一次甚至围攻王彦的山寨,都以失败告终。“八字军”的威名很快传遍天下。[59]
宋金战争本质上是一次民族战争,是女真奴隶主和以汉族为主的各族人民之间的武装斗争,是奴役和反奴役之争,是野蛮和文明之争,是分裂和统一之争。
宋高宗、黄潜善、汪伯彦等投降派,视河北与河东之土地如异域,人民如弃物,他们一方面害怕金朝,另一方面也害怕和憎恶北方抗金义军。李纲、宗泽等抗战派当然十分重视北方的义军抗金。李纲坚持设河北西路招抚使司和河东经制使司,就是为了联系与组织北方的义军,收地两河。他不幸罢相后,河北西路招抚使司和河东经制使司相继撤销,而镇守东京开封府的宗泽事实上成为抗金的中心人物。两河、燕雲等地的抗金健儿渴望接受宗泽的领导和指挥,宗泽也迫切需要他们的支援和配合,双方建立了密切而广泛的联系。
[1] .王曾瑜:《唐宋变革论通信》,《纤微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
[2] .南宋关于淮南东路、淮南西路、京西南路和荆湖北路地荒人稀的记载很多。《揽辔录》,《攻媿集》卷111《北行日录》记录了金朝河南地区的荒凉景象。《金史》卷47《食货志》也说,即使到金章宗初年,“河南地广人稀”。
[3] .《张家驹史学文存》第198—20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2页。
[5] .《金文最》卷65李致尧《汾州葬枯骨碑》。此文虽说是河东路汾州的情况,各地大抵如此。
[6] .《会编》卷96《靖康遗录》,《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庚申朔。
[7] .《会编》卷36《靖康遗录》。
[8] .《历代名臣奏议》卷260汪藻奏,《会编》卷149。
[9] .《要录》卷31建炎四年二月丙子。
[10] .《要录》卷31建炎四年二月庚辰。
[11] .《宋会要》食货38之19。
[12] .《挥麈后录》卷10。
[13] .《要录》卷32建炎四年三月丁未。
[14] .《景定建康志》卷43《义冢》。
[15] .《要录》卷30建炎三年十二月乙未。
[16] .《中兴小纪》卷14,《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卷24。
[17] .《会编》卷215《征蒙记》。
[18] .《金史》卷2《太祖纪》。
[19] .《会编》卷36引《靖康遗录》。
[20] .《会编》卷98《燕雲录》,《要录》卷40建炎四年十二月辛未,《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
[21] .《要录》卷132绍兴九年秋。
[22] .《金史》卷84《耨盌温敦思忠传》。
[23] .刘浦江:《辽金史论·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土地争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20章《金代的土地制度》,载《漆侠全集》第5卷。
[24] .关于金初奴隶制的扩张,详见王曾瑜:《宋朝的奴婢、人力、女使和金朝奴隶制》,《涓埃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16章《金国建立后女真奴隶制的发展》,《漆侠全集》第5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
[25] .刘浦江:《辽金史论·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土地争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20章《金代的土地制度》,载《漆侠全集》第5卷。
[26] .刘浦江:《辽金史论·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土地争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20章《金代的土地制度》,载《漆侠全集》第5卷。
[27]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2《诱人婢妾雇卖》。又《旧唐书》卷79《傅奕传》:“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髠发之事。”
[28] .《会编》卷115。
[29] .《大金吊伐录》下《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
[30] .《要录》卷28建炎三年秋。
[31] .《会编》卷132引《金虏节要》。
[32] .“剃头签军”一词,见《金佗稡编》卷4《鄂王行实编年》。
[33] .《宋会要》兵15之3。
[34] .《金史》卷47《食货志》。
[35] .《要录》卷138绍兴十年。
[36] .刘浦江:《辽金史论·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土地争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20章《金代的土地制度》,载《漆侠全集》第5卷。
[37] .《历代名臣奏议》卷350卫泾奏。
[38] .《金史》卷109《陈规传》。
[39] .《会编》卷98《燕雲录》,《要录》卷12建炎二年正月。
[40] .《要录》卷16建炎二年七月。
[41] .《会编》卷98《燕雲录》。《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说杨浩是燕山府潞县知县,玉田僧名一行,又说刘买(里)忙是中山府人,与《燕雲录》有异。
[42] .《忠愍集》卷1《使还上殿札子三道》,《历代名臣奏议》卷333。
[43] .《石林奏议》卷2《申大元帅府缴纳告谕军民榜牒状》。
[44] .《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
[45] .《宋史》卷455《僧真宝传》。
[46] .《朝野遗记》作“石頳”,《会编》卷143《金虏节要》作“石竧”。
[47] .《会编》卷51《中兴遗史》。杨可发外号“杨麻胡”,《金史》卷82《郭企忠传》也有关于杨麻胡的记载。
[48] .《中州集》卷10何宏中传,《齐东野语》卷11《何宏中》。
[49] .《金史》卷82《郭企忠传》。
[50] .《会编》卷104,卷117,《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卷16建炎二年七月,卷31建炎四年正月丁巳,《宋史》卷448《邵雲传》。《会编》和《要录》都说邵翼是邵兴之弟,据《忠正德文集》卷8《丙辰笔录》说,邵隆(邵兴后改名隆)“与其兄纠率乡民,屡与敌战。兄为敌获,大骂而死”。
[51] .《会编》卷111,《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戊戌。
[52] .《斐然集》卷18《寄张相》(其七),又《金佗稡编》卷4《鄂王行实编年》:“凡不为红头巾者,随我!”也是同样意思。
[53] .《山右石刻丛编》卷19杨丹《襄垣县修城记》。
[54] .《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壬辰。
[55] .《读史方舆纪要》卷14。
[56] .《会编》卷115,卷116,《要录》卷13建炎二年二月辛巳,卷15建炎二年四月。
[57] .《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
[58] .《会编》卷113,卷198王彦行状和《宋史》卷368《王彦传》作“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后四字在《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乙卯条中,被清人修《四库全书》时删去。《会编》卷198《林泉野记》,《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6《高宗御批陈(思恭)奏札跋》作“誓杀金贼,不负赵王”,前四字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八字军》中,或被清人纂改为“誓竭心力”,见《武英殿聚珍版书》。《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作“尽忠报国,誓杀金贼”。
[59] .《会编》卷198王彦行状,《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乙卯,《宋史》卷368《王彦传》。
[60] .《会编》卷3,《金史》卷45《刑志》,卷46《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