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第一部小说叫作《兰贝斯的丽莎》(Liza of Lambeth),完成后,我把它寄给了一位出版商,他们马上决定要将这本书付梓。有一段时间,费舍尔·昂温(Fisher Unwin)[1]一直在出版一系列的短篇小说集,他称之为“笔名丛书”(The Pseudonym Series),这套短篇小说集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其中就包括约翰·奥利弗·霍布斯(John Oliver Hobbs)的几篇小说。读者们都认为这些小说写的风趣幽默,新颖活泼,这使得作者的名字深深地印在读者的头脑中,也确立了这本短篇小说集的声望。我写了两篇小故事,自己感觉题材和篇幅很适合这个短篇小说集,于是便寄给了费舍尔·昂温。没过多久,他便把我写的故事寄了回来,还写了一封信,问我能不能把这两篇小故事扩展成一部中长篇小说。这对我是极大的鼓舞,于是我马上开始动笔。因为白天我都要在医院工作,所以只有到了晚上才能静下心来写作。我当时每天六点钟回到家,便开始阅读《每日星报》(Star),这是我在兰贝斯桥(Lambeth Bridge)的拐角处买来的。草草用过晚餐后,我便会赶紧收拾好桌子开始工作。

出版人昂温对与他签约的作者都非常苛刻。他很能够揣摩年轻作家的心理,他知道,这些人因为年轻没有经验,所以只要有出书的机会就欣喜若狂,马上与出版商签约,对于收益如何却不去过多考虑。他很快与我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中规定,在小说销售到某个固定数量之前我将不会得到任何版税。[2]因此,尽管小说很畅销,但我却没有从中赚多少钱。昂温很懂得如何营销,他把我的小说送给了几位大人物去阅读,因此这本小说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就连威斯敏斯特的领班神父贝斯尔·威尔伯福斯(Basil Wilberforce)都会在教堂里帮我鼓吹几句。我所在的医院里有一位很有声望的妇产科专家,他对这本书的印象相当不错,于是提出可以让我在他手下工作。我当时已经通过了期末考试,很快就可以毕业了,但是我当时觉得自己的小说一定会大卖,于是决定放弃医疗行业,所以我婉言拒绝了这位专家的好意,事后想起来,当时还真有一些不明智。小说出版后几个月,应读者要求又再版了一次,我当时已经确信自己完全可以靠写小说来养活自己。一年后我从塞维利亚回来,很快收到了昂温寄来的一张支票,里面是我的版税收入,大约有二十英镑。

根据这本书的销量来看,小说的可读性还算比较强,但是这也要归功于我的运气好,因为我在医院实习的缘故,有机会和当时的下层人民接触,而在当时,这些人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引起其他小说家的注意。在我出版这本小说之前不久,亚瑟·莫里森(Arthur Morrison)出版了《穷街轶事》和《来自加戈的孩子》,这两本小说描写的也是下层人民的生活。他成功地把读者的目光吸引到了这一领域,所以我应该对莫里森心存感激。

我当时对写作了解并不多,尽管与同龄人相比也算是不少了,但是我喜欢毫无选择性地读书,只要听说过一本书,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过来啃,看看书里面讲的是什么东西,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我受益。我从很多书中都获益不少,但对于我的写作影响最大的是莫泊桑的小说。我从十六岁时开始阅读他的小说,只要一去巴黎,我都会在下午的时候去位于奥德翁(the Odeon)的长廊里去转一转,搜罗一些书来读。有些莫泊桑的小说被印成了单行本,而且是那种便于携带的类型,每一本只需75生丁(法国货币单位,就像我们中国的1分钱)。我买的都是这种版本,还有一些小说没有这种便携本,每本要卖到三个半法郎,这对于我来说就太贵了,我就只能拿书店当图书馆,争取在里面多读一些,那儿的售货员都穿着浅灰色的制服,她们不太注意我,所以我可以非常随意地一本一本读下去。就这样,在二十岁之前,我基本上已经读过了莫泊桑的所有小说,尽管他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受人欢迎了,但我们必须承认,他的作品质量还是蛮高的。他的小说语言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故事讲述也很有章法,他知道如何把要讲的故事尽力渲染,营造出最为浓郁的喜剧效果。我总是认为,比起当时深刻影响了英国年轻人的本国小说家,莫泊桑是一位更出色的导师。在我的这本小说里,我在描述过程中既没有夸张,也没有太多自己的发挥,我只是忠实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那段时间,我要么在医院的门诊部当导诊,要么作为妇产科书记员在这一地区四处走动,就算是没事干的时候,我也会在这一地区闲逛。我这人缺乏想象力(我认为想象力也是需要训练的,很多人在年龄增长之后会比年轻时更有想象力,这可能和一般人的想法正好相反),所以我只能忠实而又直接地记录我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所以说这本小说的成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并不能因此就断定我以后可以靠写作为生。但我当时并没意识到这一点。

昂温要求我再写一本关于贫民区的小说,而且这次的篇幅要更长一些。他跟我说,读者们需要的就是这些东西,而且他预见,既然我的上一本小说已经起到了破冰的作用,那么这一本肯定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功。但当时我却不是这么想的,我比他更要野心勃勃,我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绝对不要追逐成功,而是要努力超越以前的自己。在我的观念里,我绝对不会把赌注押在所谓的“地域小说”上面,我都不知道这种观念是从哪里得来的,也许来自于法国文学对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我已经写了一本关于贫民区的小说,这已经使我对这一领域基本失去了兴趣。

我当时已经完成了一部与上一部完全不同的小说,我把它寄给了昂温,我猜想,当他收到后肯定会感觉非常沮丧。这部小说的场景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故事取材于马基雅维利所写的《佛罗伦萨史》。[3]我之所以写这样一部小说,是受到了安德鲁·朗(Andrew Lang)的启发。我之前读过一些他所写的关于小说艺术的文章,在其中一篇里他写道,年轻作家都应该试着写一部历史小说,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获得成功。这是因为,年轻人的生活阅历还不够丰富,不足以让他们写好当下的生活,而历史事件为其提供了故事和人物,年轻作家的青春热血和浪漫**让他们可以行文流畅,文思泉涌,而这正是历史小说的行文所必需的。我当时对此深以为然,现在才知道这种说法多么荒谬。首先,年轻作家并非不能写好当下的生活,对此而言他们的生活阅历已经足够丰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了解并非只有到了老年才算足够,如果你的青少年时期是在此度过的,那你自然可以写得真切动人。关于你的家庭,你童年时照顾你的仆人,学校里的老师以及同龄的少男少女,孩子们对这些了如指掌。而且他们眼光犀利,一眼就可以看到本质。[4]一般我们都认为成年人过于世故,很难真正**心扉,但其实,他们在面对孩子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有太多的戒备,而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落入了孩子们的眼里。还有,孩子们非常熟悉他们生活的环境——乡间的田野或者城镇里的街道,他能够记清每一个细节,而等到你年岁渐长以后,过去的事情会显得纷繁复杂,你的注意力已经十分涣散,再也不能集中注意力来描述童年时的场景了。而历史小说自然需要广泛的人际交往经历,这样才可以用生活中有着不同的行为举止和截然不同的处世观念的人们作为原型,创造出鲜活的历史人物。另外,重现历史场景不仅需要广博的知识,同样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而这些都是一般年轻作家难以具备的。可以这么说,事实与安德鲁·朗所说的截然相反,小说家应该在事业的后期涉足历史小说领域,这时他的生活阅历以及常年积累的处世哲学已经使他对于这个世界有了广泛的了解,而且,多年来他对于人性也已知之颇深,他对于人性已经具备了一种直觉,这使他不仅能够理解而且还可以重塑历史人物。我写的第一本小说完全基于自己的所见所闻,但是现在,由于安德鲁·朗的误导,我竟然一门心思想涉足历史题材。

这本小说是在假期中完成的,我当时待在卡普里。当时的我**满怀,每天早晨六点必然醒来,然后手不释笔地一直写下去,直到肚子咕咕叫了才恋恋不舍地去吃早餐。随后,我会在海边度过上午剩余的时光,同时在脑子里构思下面要写的内容。

[1] 费舍尔·昂温,以英俊潇洒著称,漂亮的蓝眼睛,帅气的黑胡子。有两件事情比较出名:艳丽的领带和易怒的性格。他在19世纪70年代创建了自己的出版公司。此人喜欢冒险,又善于讨价还价。他发掘的著名作家包括叶芝、高尔斯华绥、H·G·威尔斯、乔治·莫尔和约瑟夫·康拉德。

[2] 具体规定如下,出版印数为2000册,卖出的前750册没有版税,后面的1250册有10%的版税。

[3] 小说名为《一个圣徒发迹的奥秘》。

[4] 这就是作者急于写出《人性的枷锁》的部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