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非
1920年年初,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将前往突尼斯办事,问我是否愿意同去。我立即表示同意。我们在3月出发,先到阿尔及尔,又沿海岸线东行,抵达突尼斯,再南行到苏塞(Sousse)。在苏塞,我朋友和我道别,办他的事去了。
我终于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一个非欧洲国家,不使用欧洲的语言,基督教观念并不盛行,居住着不同的种族,人们的脸上印着异域历史传统与哲学的烙印。我常希望能够有机会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一下欧洲人,以完全不同的环境为镜子,看一看欧洲人的样子。我不懂阿拉伯语的确是一种遗憾,为了弥补这一点,我更加留心地观察当地居民和他们的行为举止。我常去一家阿拉伯咖啡馆,一坐就是几小时,听人们谈话,尽管我一个字都听不懂。不过,我仔细观察人们的手势,尤其关注他们的感情流露。我注意到,他们与欧洲人交谈时,手势会有微妙的变化。我因此知道,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也了解了离开自己地盘的白种人是什么处境。
欧洲人认为东方人冷静而又淡漠,我却觉得那是一种面具,我感到面具的后面有一种难以解释的不安和躁动。奇怪的是,一踏上摩尔人的土地,我便莫名其妙地被一种印象吸引了,我一直想,这儿的土地有股怪味。这是一股血腥味,好像泥土中浸透了鲜血。我蓦地想到,这片狭长的土地已经经历过三种文明的冲击:迦太基文明、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技术时代会对伊斯兰教产生何种影响,要留到来日再判断。
离开苏塞以后,我向南行至斯法克斯(Sfax),又从那里进入撒哈拉沙漠,来到绿洲里的城市托泽尔(Tozeur)。城市坐落在轻缓的高地之上,位于高原的边缘,高原脚下,微温的淡盐泉水大量涌出,通过成千条小水渠灌溉了绿洲。茂盛的枣椰树在头顶形成绿荫,下面生长的桃树、杏树和无花果树皆欣欣向荣,果树下有一片苜蓿,绿得不可思议。几只翠鸟像珠宝一样绚丽,轻快地飞过绿丛。绿荫之下相对清凉,有罩着白袍的人在树下徘徊,其中有很多热恋的情侣紧紧拥抱在一起——一看便知是同性间的情谊。我感觉穿越回了古希腊时期。那时候,同性恋是男性社会及以其为基础的城邦制的黏合剂。显然在此地,男人只与男人讲话,女人只与女人讲话。外人能见到的女人很少,她们都像修女一样,戴着厚重的面纱。我也看到过几个不戴面纱的女人。我的翻译告诉我,那些便是妓女。走在大街上,一眼望去,清一色的男人和小孩。
我的翻译证实了我的印象,此地同性恋盛行,其被视为理所当然。他还立即向我求欢。这个热诚的人一定没有注意到,有一些想法如晴空霹雳般震撼了我,给我指明了观察的角度。我感觉仿佛回到了许多世纪以前,那时的世界要天真得多,人们天真如少年,借助于《古兰经》知识,准备摆脱他们源自上古的原始而蒙昧的意识状态,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准备在外力侵入时保护自己,威胁已从北方传来。
这种恬静而古老的生活方式让我沉浸在了遐想之中,这时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怀表,这是欧洲生活节奏加速的象征。这无疑是悬挂在毫无戒备的众灵魂头顶的乌云。我突然觉得,这些灵魂就像是猎物,虽然看不到猎人,却隐约地感到不安,嗅到了猎人的气息。“猎人”是时间之神,时间的连续仍近乎永恒,他毫不留情地将之切碎,成为天、小时、分和秒。
离开托泽尔,我将前往奈夫塔(Nefta)的绿洲。清早,日出后不久,我和翻译就上路了。我们的坐骑是腿脚灵活的高大骡子,驮着我们走得飞快。临近绿洲之时,迎面过来一位一袭白衣的独骑者。他器宇轩昂,昂首而过,未向我们致意。他骑着一头黑色的骡子,挽具有银质条纹和装饰。他仪态高雅,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他肯定没有怀表,更不用说腕表,他明显而又不自觉地保持着此地一贯的风采。他没有欧洲人那几分抹不掉的傻气。的确,欧洲人深信自己早已不是从前的样子,但又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他的手表告诉他,“中世纪”与进步是同义词,它已悄悄降临,并已从他身上永远地夺走了一些东西。他的包袱减轻了,以稳步增加的速度继续着旅程,走向模糊的目标。他以幻影般的胜利,如轮船、火车、飞机和火箭,来补偿失却的重量和随之而来的缺失感。而这一切却夺去了他的延续感,把他载入了另一种速度至上、越来越快的现实中。
我们越是深入撒哈拉沙漠,我越是觉得时间过得缓慢,甚至有时光倒流的错觉。摇曳的热浪更是强化了我如梦如幻的状态,当我们抵达绿洲边缘的第一片棕榈树林和民居时,我感觉这里的一切都恰如其分,一如既往。
翌日清晨,我被旅馆门外陌生的嘈杂噪声吵醒了。旅馆门前有一个很大的开放广场,头天晚上还十分空**,现在却挤满了人、骆驼、骡子和毛驴。骆驼长吁短叹,声调不一,宣泄着它们长久以来的不满,而毛驴则粗腔横调地长鸣不止,与骆驼一应一和。人们都十分兴奋,到处跑动,扯着嗓门喊话,还不时比画着。他们看起来粗鲁而机警。翻译解释说,这天是一个大节日,人们正在庆祝。几个沙漠部落趁夜晚赶来,要为隐士做两天农活。隐士是负责贫困救济的长官,在绿洲里拥有许多田地。人们到这儿来是要开辟一块新土地,并为之修建灌溉水渠。
在广场另一端,突然灰尘弥漫,一面绿旗展开,鼓声大作。几百个身强力壮的人提着篮子和短而宽的锄头列队而行,队首是一个相貌庄严的白胡子老人。老人表现出无可比拟的自在尊严,他俨然已有百岁高龄。他就是隐士,骑着一匹白骡。男人们围着他起舞,击响了小鼓。这一场景充满了狂热的兴奋、嘶哑的高呼声,空中弥漫着尘土和热气。整支队伍狂热而坚定地群簇而过,开入绿洲,犹如奔赴一场战斗。
我小心地保持了一段距离尾随着队伍,翻译也不想鼓励我走近一些,直到我们来到“工作”的目的地。在这里,人们的兴奋有增无减,大家豪迈地击鼓、呼喊。整个工作地点就像一个受到骚扰的蚂蚁窝。一切工作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男人们扛着满装沉重泥土的筐子,踏着鼓点跳起了舞,其他人非常麻利地掘挖土地,开挖沟渠,筑起堤坝。隐士驾着白骡,缓步穿过这一片热火朝天的场景,明显是在发号施令,姿态庄严温和,因高龄而略显疲惫。他所到之处,人们便更加忙碌,喊声更高,节奏亦更快了,在这样的背景中,这位圣者安然闲适的姿态显得尤其突出。到了傍晚,人群明显已精疲力竭,人们躺在骆驼旁边,很快就沉入了梦乡。夜里,狗吠声常常此起彼伏,像一场浩大的合唱,之后一切归于完全的沉寂,直到晨光熹微之时,报告祷告时刻的人开始大声祷告——那声音总是会把我彻底弄醒——召唤人们去做晨祷。
这一幕让我有所体悟:这些人跟着感觉走,受到了鼓动而陷入狂热之中。他们的意识一方面负责他们的空间方位感,传递来自外界的印象;另一方面也受到内部冲动和情感的刺激。但是,他们的意识并不习惯于思考,自我几乎毫无自主权。这种境况与欧洲人区别不大,但是,我们终究要复杂一些。欧洲人起码具有一定的意志力与明确的目的性。欧洲人所缺少的是生活的张力。
我无意陷入这种原始的魔力之中,但心理上还是受到了感染。在外部则表现为肠炎,多亏了当地的大米汤和甘汞,我几天后就痊愈了。
我头脑中充斥着各种想法,最后又回到了突尼斯。在登船返回法国马赛的前夜,我做了一个梦,我觉得这个梦是这一段经历的总结。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一直习惯于同时生活在两个层面里,一是意识层面,它力求理解却又不能,二是无意识层面,它总想表达些什么,但除了梦之外找不到更明确的表达途径。
我梦见我到了一个阿拉伯城市,和其他这类城市别无二致,城里有一个城堡,即所谓的旧城区。城市坐落于广阔的平原之上,有城墙环绕。城墙为方形,有四个城门。
市中心的旧城区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在现实中的阿拉伯国家并非如此)。有一座木桥跨过河水通向一扇深色的马蹄形大门,门大开着,而我正站在桥头。我很想看看城堡的内部,便迈步上了桥。大约走了一半,有一位英俊、皮肤黝黑的阿拉伯青年迎面向我走来,他颇有王公气派。我认出这位披着白色连帽斗篷的青年正是城堡中的王子。一走到我面前,他就向我发动了攻击,意欲击败我。我们扭打在一起。打着打着,我们撞坏了栏杆。栏杆断开,我们俩都掉进了护城河里,他竭力把我的头按到水中,想要淹死我。不行,我想,这太过分了。于是我也把他的头按到了水中。我虽然这样做,可是心里却为他感到惊叹,但是我毕竟不想被他杀死。我也无意杀死他,只想让他晕过去不再打我。
此时梦中场景转变。他与我一同坐在城堡中心有八角拱顶的大房间里。房间是白色的,非常朴素和典雅。沿着浅色大理石墙摆着低矮的长沙发椅,我面前的地板上平摊着一本打开的书,奶白色的羊皮纸上写着黑色的字,字体华丽。那不是阿拉伯文,我看着倒是更像西土耳其斯坦的维吾尔文。我曾见过吐鲁番摩尼教的断简残篇,所以对这种文字感到熟悉。我不懂内容,但我感觉这是“我的书”,是我写的。刚才和我打了一架的青年王子坐在我右手边的地板上。我向他解释说,既然我打败了他,那么他必须读这本书。但是他拒绝了。我用胳膊圈住他的肩膀,以一种父亲般的慈祥和耐心强迫他读这本书。我知道这非常必要,最后他便屈服了。
这个梦里的阿拉伯青年,是那个骑骡遇到我们却没有致意的骄傲的阿拉伯人的替身。作为旧城区的居民,他是自性的化身,抑或是自性的信使和使者。因为他所居住的旧城区是一个完美的曼荼罗:城堡由方形城墙围绕,四面各有一个大门。他企图杀死我,这回应了雅各与天使搏斗的母题。他就像——用《圣经》的语言说——主派出的天使,上帝的使者,他想要杀死人类,因为他不认识他们。
实际上,天使本是我创造出来的。但是,他只懂得天使的道理,对人类则一无所知。所以,他初见我时与我为敌,但是我没有让步,反抗了他。在梦的后半部分,我成了城堡的主人,他坐在我脚边,被迫读书以理解我的思想,或者不如说——学习理解人类。
显然,同阿拉伯文化的接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从不反思的人,比我们更加接近生活。他们情绪化的本性强烈地暗示了我们身上的历史积淀,那些我们才刚刚克服、跨越了的积淀,或者只是我们认为已经克服了的积淀。这很像童年,我们想象自己摆脱了它,但是稍有挑拨,我们马上就会产生崭新的挫败感。的确,对进步的狂热使我们陷入危机四伏的境地,我们对未来的幻想越发幼稚,逃离过去的愿望亦越发强烈。
另一方面,童年还有一种特性,便是由于其天真和无意识,它能比成年期更完整地勾勒出自性的形象,勾勒出一个完整的人的纯洁的自性化过程。因此,儿童的和原始的眼光会唤起成年人、文明人心中的某些憧憬——这种憧憬与人格中未被满足的欲望和需求有关。为了建立适应环境的人格面具,那一部分人格被从全局中抹去了。
在前往非洲旅行,寻找欧洲氛围外的角度去观察心灵的举动之下,我亦希望在无意识中找到自己因身为欧洲人的影响和压力而消失于无形的那部分人格。这一部分人格无意识中站在了我的对立面,而我也的确试图去镇压它。按照它的本性来说,它想要让我变得无意识(将我按到水下)以杀死我。但是,我的目标是通过自省使它变得更有意识,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过渡方式。阿拉伯人黝黑的脸色表示他是一个“阴影”,但不是一个人的阴影,而是种族的阴影,他与我的人格面具无关,却关乎我的人格完整性,即自性。作为旧城区的统治者,他一定是自性的一种阴影。以理性主义为主流的欧洲人发现许多关于人类的东西都很陌生,他还引以为豪,却不知道他的理性是以牺牲生命力为代价的,而他人格的原始部分,却因此被贬入了暗无天日的境地。
这个梦揭示了北非之行对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首先,我的欧洲意识可能会无意中遭到无意识心灵的强烈袭击,这是我所遇到的危险。从意识上说,我丝毫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相反,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优越,因为我每走一步都会想到欧洲精神,这是不可避免的。我本身是欧洲人,对那些与自己的组成不同的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成见,且将自己与他们划清了界限。但是,我心中存在的无意识力量让我措手不及,它们如此强烈地从陌生人身上体现出来,造成了激烈的冲突。梦用蓄意谋杀象征了这一冲突。
我当时并未分辨出这些干扰的真正性质,直到若干年后,我在热带的非洲逗留时才恍然大悟。事实上,它是“从心里变黑”的第一丝迹象,这种精神危险威胁着客居非洲、漂泊无根的欧洲人,我们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一危险的紧迫程度。“哪里有危险,哪里也生救渡”——每逢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荷尔德林的这句话。救渡即指我们能够借助警示性的梦,使无意识的欲望上升到意识层面。这些梦表明,我们身上有某种东西,不仅不消极地臣服于无意识的影响,还会迫切地迎上,让自己与阴影同一化。正如童年记忆会突然占据意识,其伴着极为生动的情感,让我们感觉时光倒转,好像回到了原来的情境之中。这种陌生而迥异的阿拉伯环境便唤醒了一种原本众所周知,却被忘得一干二净的史前史的原型记忆。我们应铭记被过度泛滥的文明掩盖的一种生活可能性,它仍存在于某些地方。如果我们想天真地重温这种生活,便会退回原始野蛮的状态。因此,我们宁愿忘记它。但是,这种生活可能性可能会以冲突的形式重新出现,此时我们就得用意识接纳它,对比检验这两种可能:我们当下的生活和我们已经遗忘的生活。因为,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已被我们遗失的可能是不会再度涌现的。在活跃的心灵结构中,没有一个部分仅遵从机械的规则,每一部分都要适应整体的架构,与整体相联系。也就是说,心灵有其目的,也有一番意义。但是,意识没有整体观,通常理解不了这番意义。因此,我们只能暂时满足于注意这种现象,寄希望于将来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揭示我们与自性的阴影相冲突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我当时对这一原型性经历的本质连一点儿模糊的概念也没有,对历史上类似的情况则知道得更少。不过,尽管我并未完全理解这个梦的含义,它却一直在我的记忆里徘徊,同时我强烈地期待着下一次重访非洲的机会。这个愿望五年之后才得以实现。
2 美国:普韦布洛印第安人
(未发表手稿片段)
为了使用批评的杠杆,我们总是需要一个外部的支点。在心理学中尤其如此,比起其他科学,心理学素材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会更多地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我们从来没有机会从外部观察我们的国家,我们怎么能意识到自己国家的特色呢?从外部观察,指的是从另外一个国家的视角来观察。为此,我们必须获取关于外国集体性心灵的充足知识,而在这个吸收同化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不相容的东西,包括民族偏见和民族特色。但凡他人使我们恼怒的地方,都会让我们了解自己。作为瑞士人,在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英国的时候,方才了解了英国。作为欧洲人,在我发现自己无法融入世界的时候,才了解欧洲和我们的弊病。我通过与美国人交往,通过美国旅行的经历,才获得了对欧洲特性的深刻洞察。在我看来,对一个欧洲人来说,最有效的莫过于时不时地在摩天大楼之上俯瞰欧洲。我第一次在遥远的撒哈拉沙漠远观欧洲景象。撒哈拉有一种文明的氛围,其与我们的关系,多少类似于古罗马与现代的关系,我开始意识到,就连在美国,我也依然囿于白种人的文化意识之中。于是我有了一个愿望,通过退回一种更低水平的文化来进一步进行历史比较。
接下来的一次旅行我去了美国,和一群美国朋友前去访问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人,即建造城市的普韦布洛人。“城市”一词用在此处未免言过其实。实际上,他们建造的不过是小村庄罢了。不过,他们拥挤的房子一个挨着一个,连同他们的语言和整个风俗,都颇有“城市”的意味。在那里,我第一次有幸和一个非欧洲人及非白种人谈话。他是陶斯(Taos)普韦布洛人的首领,年龄在40~50岁,很有智慧。他名叫奥奇维艾·比昂诺(Ochwiay Biano,意为“山地湖泊”)。和他交谈比和欧洲人谈话还要顺畅。当然,他沉浸在他的世界里,正如欧洲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但是欧洲人的世界算什么!和欧洲人交谈的时候,我经常会陷入河口沙洲,那些事物人们早已熟悉,却从未理解过。但与这位印第安人交谈时,船只却能够自由地驶向深沉而陌生的大海。随后,我们不知道何种情境更令人欢喜:是发现新的领域,或是温故而知新。
“你看,”奥奇维艾·比昂诺说,“白种人个个面目狰狞。他们嘴唇薄,鼻子尖,脸上因皱纹而坑坑洼洼、扭曲变形。他们的眼睛直勾勾的,总是在寻找什么。他们在寻找什么呢?白种人每时每刻都有欲求,他们总是心神不宁,得不到满足。我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我们不理解他们。我们觉得他们疯了。”
我问他为什么认为白种人都疯了。
“他们说他们用脑袋思考。”他回答道。
“哦,当然是用脑袋。那你用什么思考?”我惊奇地问他。
“我们用这个。”他指着心脏说道。
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为我勾勒出了白种人真实的肖像。好像直到这时,我所见到的全是多愁善感、雕琢粉饰的图片。这个印第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欧洲人的弱点,揭示了我们视而不见的事实。我觉得心中升起了一团无形的迷雾,一种未知却非常熟悉的东西涌上心头。迷雾之中,一个又一个意象浮现出来:先是罗马军团杀入高卢,随后出现了尤利乌斯·恺撒、大西庇阿和庞培的面貌,清晰得毫发毕现。我看见罗马雄鹰盘旋在北海和白尼罗河的岸边。接着,我看到了奥古斯丁用罗马长矛尖把基督教教义传给不列颠人,查理曼大帝迫使异教徒皈依基督教的光荣之战,还有十字军烧杀劫掠的队伍。我心中隐隐如针扎,了悟了十字军古老的浪漫主义原是虚空。哥伦布、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和他们派出的征服者,带着炮火、刀剑、折磨和基督教教义来了,甚至连边远的视太阳为天父以及活在宁静梦中的印第安村庄都不放过。我还看到传教士强迫太平洋岛屿上的人穿上一种衣服,衣服上面携带的烈酒、梅毒和猩红热足以杀死他们。
这已足够了。我们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所说的殖民、向异教传教、传播文明,还有另一张面孔——就像捕食的鸟带着残忍的专注搜寻远处的猎物——江洋大盗才有的嘴脸。装饰我们徽章的雄鹰和其他猎食者形象,在我看来都恰当地表现了我们的真实本性。
奥奇维艾·比昂诺对我说的其他事情也让我刻骨铭心。我觉得这些事情与我们会晤时特殊的气氛秘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果略去不提,我的叙述就会不完整。我们的谈话地点在主楼五层的屋顶上。其他印第安人的身影间或出现在屋顶上,他们裹着羊毛毯,陷入了深深的冥思,像那东升西落的太阳,每天都会升起在晴朗的天空。我们周围是一片用风干砖(泥砖)盖的低矮方形房屋,有特色的梯子连接地面与屋顶,或者从屋顶通向更高层的屋顶(在早先更危险的时代,门常常开在屋顶上)。我们眼前是起伏的陶斯高原(海拔约7000英尺),一望无际,在地平线上有几座锥形的山峰(古代的火山),高度超过12 000英尺。我们身后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潺潺流过房前,河的对岸有一个次级村落,红土坯房层层叠起,通往村落的中心。这一场景奇妙地模仿了以摩天大楼为中心的美国都市景观。在河的上游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有一座绝世独立的山,它是这里唯一的一座山,没有名字。故事说,在山顶云雾缭绕的日子里,人们便会消失在山巅,去践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普韦布洛印第安人大都沉默寡言,对涉及他们宗教的谈话更是守口如瓶。他们心照不宣地将自己的宗教习俗当成秘密,而且这一秘密受到了严格的保护,所以我绝望地放弃了直接提问的尝试。在此之前,我从未遇到过如此秘密的气氛。文明社会的各种宗教都是众人能够接近的,其圣礼早就不再是秘密。然而在这里,所有教友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大家都了然于心,白种人却丝毫不能介入。这一奇观异景让我想到了厄琉息斯(Eleusis),那秘密的仪式只为本民族所知,从未泄露。我理解了保萨尼阿斯(Pausanias)或希罗多德(Herodotus)写“我无权说出那个神的名字”时的感受。我认为,这并不是故弄玄虚,而是一种倘若泄露,便会导致团体或者个人毁灭的重大秘密。保住这个秘密,普韦布洛印第安人就能保持自尊心,抗拒白种人的统治力量。它给印第安人带来了团结和统一。而我确信,普韦布洛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团体,只要他们的秘密不被亵渎,就会存在下去。
奥奇维艾·比昂诺在谈到他的宗教观念时所发生的感情转变令我惊讶。在日常生活中,他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克己和尊严,近乎宿命的平静。但是,一谈起与他的秘密有关的事物,他就会落入一种令人惊讶的掩盖不住的情绪里——这一事实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就像我之前所说的,直接提问则一无所获。因此,在我想要了解关键事实的时候,我便尝试性地发表一点儿评论,观察我的谈话对象的表情,那些情绪化的表情是我非常熟悉的。如果我偶然猜中,他就会保持沉默或者支支吾吾,同时显出掩饰不住的深刻情感——他的眼中时常含着泪水。他们的宗教观念对他们来说不是理论(确实,能让一个男人流泪的理论大概十分奇特吧),而是事实,与相应的外部现实一样重要并激动人心。
我和奥奇维艾·比昂诺坐在屋顶上,炙灼的太阳越升越高,他指着太阳说:“在那里移动的不正是我们的天父吗?谁能说他不是呢?怎么可能有另外的神?什么都离不了太阳。”他的兴奋溢于言表,逐渐升温。他搜肠刮肚地寻找词句,最后赞叹道:“一个人在山里又能做什么呢?没有太阳,他连火都生不起来。”
我问他有没有想过,太阳可能是一个炽烈的火球,一个隐形的神创造了它。我的问题没有令他惊讶,更不用说愤怒了。显然,这个问题并没有触动他,他甚至也不认为我的问题愚蠢。这个问题让他无动于衷。我觉得好像碰到了一堵不可逾越的高墙。他只是答道:“太阳是神,谁都明白。”
尽管每个人都不能否认太阳的伟大,但是看到这些成熟而庄严的人在谈到太阳时,竟表现出难以自持的情绪,我还是觉得新奇,我深深地被打动了。
还有一次,我站在河边仰望高山,它们比高原还要高上6000英尺。我正在想着,这是美洲大陆的屋脊,人们在这儿生活,向着太阳,就像这里的印第安人裹着毛毯站在村落最高的屋顶上,仰望太阳无言地沉思。这时,一个因压抑而颤抖的深沉声音,在我身后对着我的左耳说:“难道你不认为一切生命皆来自这座山吗?”那是一位年长的印第安人,他穿着鹿皮鞋悄无声息地走到我身边,向我提出了这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我望了一眼山上倾泻而下的河水,知晓了造就这个结论的外部意象。显然,一切生命都来自这座山,因为凡是有水的地方都有生命。这是显而易见的。通过他的问题,我感觉到一种与“山”一词有关的情绪翻搅起来。我想起了在山顶举行秘密仪式的故事,于是答道:“谁都明白你说的是真理。”
遗憾的是,谈话很快就被打断,我没能进一步探讨水和山的象征意义。
我注意到,普韦布洛印第安人虽不愿谈论他们的宗教,却随时准备激烈讨论他们和美国人的关系。山地湖泊(指奥奇维艾·比昂诺)说:“美国人为什么不放过我们呢?他们为什么禁止我们跳舞?我们想要我们的年轻人从学校回来,去基瓦会堂(举行仪式的场所)受教于我们的宗教,美国人为什么百般阻挠?我们从未妨碍过美国人呀!”他沉默了许久,又继续说道:“美国人想要消灭我们的宗教。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安宁?我们做的事,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美国人。是的,我们做这些是为了全世界。每个人都能从中获益。”
我从他的兴奋中觉察出,他所指的是他们宗教中某种极为重要的元素。因此我问他:“你认为你们的宗教行为会造福全世界吗?”他极富生气地答道:“当然。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说着,他用一种独特的姿态指着太阳。
我感到我们此时触及了极精极微的根基,逼近了这个部落的秘密。“毕竟,”他说,“我们是居住在世界屋脊上的民族,我们是天父——太阳父亲的儿子,我们依靠我们的宗教,每天帮助天父东升西落。我们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还是为了整个世界。如果我们停止我们的宗教仪式,不出十年,太阳就不会再升起了。那时永恒的黑夜就会降临。”
我顿时明白了每个印第安人的“尊严”和安然镇静来自何处。这一切均源于他们太阳之子的身份。他的生命具有宇宙性的意义,因他协助天父及众生的保佑者每日升起和降落。若与我们自己的自我辩护比较,即我们用理性给生命规定的意义,就只能显出我们的贫乏。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质朴一笑置之,用聪明来伪装自己,这纯粹是出于嫉妒,若不这样做,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有多贫乏,有多破败不堪。知识没有使我们丰富起来,知识使我们越来越远离神话世界,而那本是我们最初的家园。
如果我们暂时撇开欧洲的理性主义,置身于这个孤寂高原山间的清新空气中,一侧连接着广袤无垠的大陆草原,另一侧通向太平洋;如果我们亦将关于世界的详细的知识置于一旁,代以无边无际的地平线,而对更远处的事物一无所知,我们便能够真切地理解普韦布洛印第安人的观点。“一切生命皆来自这座山”让他们深深地信服,这个印第安人也同样确信,他住在无边世界之脊,是最接近上帝的地方。他独有神圣之耳,他的仪式能最快地抵达遥远的太阳。山的神性,耶和华在西奈的显灵,尼采在恩加丁获得了准允——这一切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仪式能够通过魔力影响太阳,这样的观念乍看之下固然荒谬,但如果进一步审视,虽然依然不合理性,但却比最初假设的要熟悉得多。我们的基督教——像其他宗教一样,碰巧——也含有这一观念,即特别的行为,或者某种特殊的活动能够影响上帝——例如,特定的仪式、祈祷或者神所喜欢的美德。
人类的仪式是对上帝施影响于人的反应和回答。或许不只如此,也许还是一种“激活”,一种有魔力的强迫性行为。人类觉得自己能够有效地回答上帝全能的影响,能够做一些对上帝很重要的事情来报答上帝,这一切会引发自豪感,使人类个体获得一种超自然的尊严。“上帝和我们”——即使这不过是一种无意识暗示,但这种对等关系无疑是普韦布洛印第安人那令人羡慕的静谧的底蕴。这样的人的确是自得其乐的。
3 肯尼亚和乌干达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卢梭
我去伦敦参观温布利博览会的时候(1925年),那里对英国统治之下的各部落的精彩介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决定稍后便去热带非洲旅行。
同年秋,我和两个朋友,一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启程前往蒙巴萨(Mombassa)。我们搭乘的轮船叫“沃尔曼号”,同行的人有很多英国青年,欲前往非洲各殖民地任职。船上的气氛显示,这些旅客不是在游山玩水,而是要去闯天下。自然,船上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不过严肃的潜流也很明显。而事实上,在我返航以前就听说了几位旅伴的命运。在后来的两个月之内,有几个人在热带死去了。他们死于热带疟疾、细菌性痢疾和肺炎。死者之中,有一位年轻人还曾与我同桌进餐,就坐在我的对面。另一位是艾克利博士,因建立了中非大猩猩保护委员会而扬名,就在此次旅行前不久,我还在纽约见过他。
在我的记忆中,蒙巴萨又湿又热,欧洲人、印度人和黑人的居所隐藏在棕榈和杧果的树林里。那里景色优美如画,是一个天然港湾,上方有一座老旧的葡萄牙堡垒。我们在蒙巴萨逗留了两天,傍晚乘窄轨火车前往内地的内罗毕,很快就融入了热带的夜晚之中。
沿着海岸地带,我们经过了许多黑人的村庄,人们围着小火堆坐着闲谈。不久,火车开始爬坡。民居消失了,夜色沉沉。气温逐渐变得凉爽,我便睡着了。伴着第一缕阳光,白昼来临,我便也醒了。火车穿行在滚滚红尘之中,正在一块陡峭的红色悬崖边转弯。我们上方有一块参差不齐的岩石,上面一个瘦高的黑褐色人影一动不动地站着,倚着一根长矛,俯视着火车。他的身旁耸立着一大棵仙人掌。
这一景象令我着迷——这是一幅完全陌生的画面,我并未经历过。但是,另一方面,这画面有一种极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觉得我曾经历过这个瞬间,我一向知道,将我与这个世界分离的只有时间。这种感觉就像回到了小时候的乡下,我似乎还知道,这个黑皮肤的人已经等了我五千年之久。
在游历荒蛮非洲的整个过程中,这一奇异的感情基调一直伴随着我。像这样的似曾相识感,我能想起来的还有一例。我曾与以前的上司——尤金·布鲁勒(Eugen Bleuler)教授一起第一次观察到了超心理现象。在那之前我曾想象,如果我见到如此奇幻的现象,一定会瞠目结舌。但是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却丝毫不觉得奇怪,我觉得它再自然不过了,视其为理所当然,因为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了。
我不知道这个孤独的黑猎人的形象触动了我的哪一根心弦。我只知道,千万年来,他的世界曾是我的世界。
恍恍惚惚中,我在午间抵达了内罗毕,该城位于海拔6000英尺处。这里的光线明亮刺眼,使我想起恩加丁,那里有从冬日低地的雾霭中射出来的耀眼阳光。我惊奇地发现,火车站里聚集的一群“工人”所戴的旧式灰白色羊毛滑雪帽,我在恩加丁也看到别人戴过,我自己也戴过。这种帽子广受好评,因为上翻的帽边可以放下来,像护面一样——在阿尔卑斯,它可以很好地抵御寒风,在这里则可以遮挡热气。
我们乘坐一辆小型福特汽车从内罗毕去往阿西平原,这是一大片禁猎区。从一座低矮的山丘上俯瞰下去,这片广袤的热带草原的磅礴气象尽收眼底。在靠近地平线的地方,我们望见了大群的动物:小羚羊、羚羊、牛羚、斑马、疣猪等。牧群低着头吃草,像一条缓缓流动的河。除了一只猛禽的凄厉叫声,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声音。这里有属于永恒之初的平静,一如既往的世界,处于 “无”的境界。因为到此时为止,没有人曾在此地认出这一个世界。我从同伴身边走开,走到看不见他们的地方,体验着孑然一身的感觉。我在那里是辨认出这个世界的第一人,却不知道在这一刻,我也是真正创造了这世界的第一人。
意识的宇宙性意义在这里变得十分清晰。炼金术士说:“凡自然未能完善之物,艺术使之完善。”人类如我,在无形中从事着创造活动,把世界当作一种客观存在,给它打上完美的标记。我们通常把这种活动归功于造物主,丝毫没有考虑,这样一来,我们便把生命和人类的心灵当作了设计精良的机器,其毫无知觉地运作着,遵循着已知、先定的规则。这样惨淡的机械化的幻想,让人类、世界和上帝的戏剧性消失无踪。再也没有“新的一天”通往“新的彼岸”,只有枯燥的计算程序。我想起了我的普韦布洛老友。他认为他的村庄存在的理由是帮助他们的天父太阳每天东升西落。我一度很羡慕他,因为他的信仰充满了意义,我也一直在绝望地寻觅我们自己的神话。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还知道了更多:人类在创造的完成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事实上,人类本身就是世界的第二个创造者,只有人类把世界当作客观的存在——若不是这样,在数以亿计的年岁里,世界就不会被听到,不会被看见,牧群只能在沉寂中进食、繁衍、死亡,低着它们的头颅。世界在“无”的最深沉的夜里运转着,默默地终结。人类的意识创造了客观存在和意义,人类在伟大的“有”的过程里找到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地位。
乌干达铁路正在建设中,我们乘火车来到它临时的末端,第64站。工人们卸下了我们的行李。我坐在一个运输箱上,这是一个装着食品的板条箱,每个都需要一名工人来搬,我点起烟斗陷入了沉思。我们似乎已到了普世的边缘,即地球上有人居住的地带的边缘,诸多小径从这里无穷无尽地延伸出去,遍布整个大陆。片刻之后,一位年长的英国人——看起来是一位牧场主,过来坐在我旁边,也掏出了烟斗。他问我们要去哪儿。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我们各自的目的地,他又问道:“你是第一次来非洲吗?我在这儿待了40年了。”
“是的,”我告诉他,“至少这个地方是第一次来。”
他的话似乎有某种意义,这让我心中一惊,我试着揣摩他话中流露出的心理状态。显然,这些话体现了他经验中的精华:控制此处的不是人类,而是上帝——换言之,不是意志和目的,而是某种不可知的意念。
我尚未理出头绪,两辆汽车已整装待发了。我们8个壮汉爬上了车,和行李挤在一起,紧紧抓住车上的固定物。接下来几个小时的颠簸让我无法思考。下一站比我想象的要远得多。卡卡梅加斯(Kakamegas)是地区特派员的所在地,也是非洲步枪队一个小的卫戍队的总部,那儿还有一家医院,以及——最难以置信的是——一家疯人院。渐渐到了黄昏,夜幕很快就覆盖了大地。突然,热带风暴来了,一时间电闪雷鸣持续不断,暴风雨把我们从头到脚淋了个透,每一条小溪都成了凶猛的湍流。
我们抵达卡卡梅加斯的时间是夜里12点半,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去了。我们精疲力竭,地区特派员在他的会客厅里用威士忌款待了我们。壁炉中燃烧着欢乐而好客的火苗。房间很气派,中间摆了一张大桌子,上面放着几本英国期刊。这个地方简直就像是萨塞克斯(Sussex)的乡间别墅。在疲惫之中,我无力判断自己是从现实进入了梦乡,还是从梦中回到了现实。然后,我们还是要搭起帐篷——人生头一遭。幸亏没丢什么东西。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有一点儿喉炎和发热症状,于是不得不在**躺了一天。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普通鹰鹃”,真是值得纪念,这种造物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能够唱出准确的音节,但唯独少了最后一个音,然后又从头开始唱。发烧病倒的时候听到这种声音,神经几乎都要崩溃了。
香蕉种植园里的另一只长羽毛的栖息者,开始的两段叫声最甜美,有如笛子般婉转的旋律,可结尾处偏偏又加上一个惊悚刺耳的音符。“凡自然未能完善之物……”不过,“风铃鸟”的歌声是完美的。当它歌唱的时候,就像是一串风铃在遥远的地方随风而动。
第三天,在地区特派员的协助下,我们集合了一队搬运工人,外加三名当地民兵做护卫。我们开始向埃尔贡山(Mt. Elgon)跋涉,很快就看到了地平线上14 000英尺高的火山口壁。道路穿过种着伞形相思树、相对干燥的热带草原。整个地区密集地遍布着小而圆的土丘,高度在6~10英尺——是旧的白蚁窝。
沿路有供旅客用的休息室——圆形草顶的泥砖小屋都敞开着,里面空空****。入夜时分便在门口燃起灯笼,以防夜盗者闯入。我们的厨师没有灯笼,但作为补偿,他独享一间很小的草屋,对此他很是满意。可是,这几乎要了他的命。前一天,他在草屋前宰了一头我们花了5个乌干达先令买来的羊,给我们的晚餐添了一道极美味的羊排。晚饭之后,我们围着火堆席地而坐,吸着烟,忽然听到远处传来奇怪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近。这声音听起来一会儿像是熊在咆哮,一会儿又像是狗在狂吠。接着,声音又变得尖锐,像是尖叫,又像歇斯底里的笑声。我的第一印象是:这就像巴纳姆贝利马戏团的滑稽演出。然而,紧接着,场面变得非常凶险:我们被一大群饥饿的鬣狗团团围住,它们显然嗅到了羊血的气味。它们上演了一场穷凶极恶的音乐会,在火光的照耀下,它们的眼睛在高高的象草丛中闪闪发亮。
黎明的时候,工人的驻地又爆发了一阵大笑。原来他们在表演昨晚的闹剧。一个人扮演正在睡觉的厨师,一个士兵扮演潜行的鬣狗,慢慢接近假寐的人,想要咬他。这个短剧不知演出了多少次,深受观众的喜爱。
从这以后,厨师便有了一个外号——“肥狗”。我们三个白人也早就有了“商标”。我的朋友,那位英国人得名“红脖子”——在当地人眼里,英国人都长着红脖子。那个美国人穿着很夸张的行头,外号是“潇洒绅士”。而因为我已经头发灰白(当时我50岁),我就是“老爷子”了。在那些地方,上了岁数的人很少见,我几乎没见过白头发的老人。“老爷子”是尊称,这么称呼我,还因为我是“布基苏心理学考察队”的队长——这是伦敦外交处强加的有名无实的名目。我们的确访问过布基苏人的部落,但在埃尔贡逗留的时间更长些。
黑人最突出的特点是他们善于判断他人的性格。这表明他们突出的模仿才能。他们能够极精准地模仿人们的表达方式、手势和步态,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我还发觉他们对别人情感的理解也令人惊叹。我常常抽出时间和他们闲谈,他们非常喜欢聊天。就这样,我学到了很多。
我们这种半官方的旅行好处很多,这样更容易雇到搬运工,甚至还有士兵护送。护送队绝对不是多余的,因为我们要穿过不是白人管辖的地区。一名班长和两名士兵陪伴我们前往埃尔贡山考察。
我们没能帮助当地首领猎杀鬣狗,在经过那天的惊险以后便继续赶路,此后地形缓缓上升。第三纪熔岩断层标志也渐渐增多。我们穿过大片茂密的丛林,那里生长着高大的南迪火焰树,花红似火。硕大的甲虫和色彩斑斓的巨大蝴蝶在林间空地和丛林边缘活跃着。我们深入灌木丛的时候,好管闲事的猴子摇动了树枝。这是一个天堂般的世界。不过我们走过的大部分道路都是平坦的热带草原,泥土是深红色的。我们通常会走在崎岖蜿蜒的土路上。我们沿着行程路线进入了南迪地区,穿过南迪森林,那是一片面积可观的密林。我们平安到达埃尔贡山脚下的休息场所。几天以来,这座山在我们头顶上显得越来越高。从这里开始,只能沿着狭窄的小路向上攀登。我们受到了地方长官的热情迎接,他是当地巫医的儿子。他骑着一匹小型马——我们在这边看到的唯一一匹马。他告诉我们,他的部落属于马塞族,但是他们单独生活在埃尔贡山的山坡上。
我提出这一细节,是想说明原型以微妙的模式影响着我们的行为。我们本有三个男人——这纯属偶然。我曾请求过与另一位朋友同行,那样就会有第四个男人。但是他因故不能接受邀请。这足够形成一个无意识的、宿命性的群体:三位一体的原型,需要有第四个来完成,这种情形我们一再地在这一原型的历史中见到。
既然机会不请自来,我自然欣然接受,对这位女士参加我们的三人之旅表示欢迎。她吃苦耐劳、胆大心细,对我们这个单一的男性小组来说,可以达到有力的平衡作用。当一名组员患了严重的热带疟疾时,还真多亏了她。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当护士的经验派上了用场。
我们爬了几小时的山,来到一块宽阔的空地,上方约十英寸高的瀑布倾泻而下,流淌成清澈冰凉的小溪,将空地一分为二。瀑布下面的水池变成了我们的浴盆。我们的营地约在300码以外的一个平缓、干燥的山坡上,一棵伞形相思树的绿荫之下。附近,即步行约15分钟有一个土人村庄,包括几间茅屋和一个防兽栅栏,还有一个院子,围着有刺钩的荆棘篱笆。这个小村庄向我们提供了运水工,一个妇女和她的两个女儿,她们都全身**,只围着贝壳制成的腰带。她们有巧克力色的皮肤,非常漂亮,身材苗条,动作悠然从容,颇有贵族气质。每天早晨,她们从溪边走来,金属脚镯轻柔地叮当作响。稍后,她们走出金黄色的象草丛,步态摇曳,维持着头顶水罐的平衡,这一场景让人看了很是享受。她们佩戴着脚镯、铜手镯和项圈,耳环是铜制或木制的小圆管。她们的下唇都用骨片或铁钉穿了孔。她们彬彬有礼,每逢见到我们总是羞怯而可爱地微笑。
只有一个例外,我要在此略提一句,我从未和本地妇女说过话,虽然有人推测我可能这样做过。这儿和南欧一样,男人和男人说话,女人和女人说话。不然,就意味着调情。如果哪个白人乐于此道,就不仅有损名誉,而且要冒着“上黑名单”的危险。我碰到过几例颇有训诫意义的事。我常常听当地人评论一个白人:“他是坏人。”问其原因,回答总是:“他跟我们的女人睡觉。”
我看到的埃尔贡人,男人们总是忙着喂养家畜和狩猎,女人们则种植香蕉、白薯、非洲高粱和玉米。在住着整家人的圆形茅屋中,小孩、山羊和鸡和平共处。妇女们的尊严和天性是这种经济分工的结果——她们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伙伴。妇女平等权利的概念是这种伙伴关系失去意义的时代的产物。原始社会是由一种无意识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调节的,两种态度各司其职。如果发生紊乱,意识就必须加以调节,这样一来,这种无意识的秩序便会遭到破坏。
女主人恭候多时。——我们到达的时候,她走出茅屋自然大方地向我致意。她是一个好看的中年妇女——大约有30岁。除了必不可少的贝壳腰带,她还戴着手镯和脚镯,耳朵上挂着一些铜饰品,把耳垂抻得很长,胸部以某种小动物的毛皮遮挡。她把四个小孩关在茅屋的小隔间里,孩子们透过门缝张望,兴高采烈地笑着。在我的恳请之下,她把孩子们放了出来,但是他们颇费了些时间壮胆才走了出来。她的风度和她弟弟一样优雅,弟弟则因为计划达成而满脸喜悦。
我们没有坐下,因为除了席地而坐于尘土之上,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坐,地上满是鸡屎和羊粪。谈话内容不外乎家庭、孩子、房子、菜园。她丈夫的大老婆的家产就在旁边,他们有六个孩子。这位“姐姐”的院子离她这儿有80码。大约在两位妇女的茅屋中间,三角形顶点的位置上,坐落着她们丈夫的茅屋,在后面约50码处有一间小茅屋,其属于大老婆的长子。两个女人各有各的田产。我的女主人显然为她自己的田产感到骄傲。
我感觉得到她的风度中流露出的信心和泰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她认同自己的完整性,认同自己由孩子、房屋、小型家畜、土地以及——最重要的——颇具吸引力的身体所组成的世界。她只是偶尔间接地提到她的丈夫。看起来他有的时候在这儿,有的时候则不在。当时他正不知在哪儿逗留。我的女主人毫无疑问是坚定的化身,是丈夫名副其实的依靠。看来,问题不在于他在不在这里,而在于她能否保持她的完整性,为赶着畜群四处流浪的丈夫提供一个地磁中心。这些“淳朴的”灵魂中的活动是无意识的,因此不为人所知,我们只能将其与“先进的”欧洲视角进行比较得出上述结论。
我自问道,白种人妇女日益增加的男性化特征是否与其自然完整性(土地、孩子、家畜、属于自己的房屋、炉火)的消失有关?这一现象是不是对她们的贫乏的补偿?白种人男性的女性化是不是这一现象导致的进一步的后果?制度越理性,性别的差异就越模糊。同性恋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是巨大的,这部分是由恋母情结导致的后果,部分在于这是一种有目的的现象(抑制生育)。
当地有些人,整天围着我们的营地,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而兴趣不减,所以每天早晨我们很容易找到一个当地人聊上一场。我的工人领队易卜拉欣教给我聊天的规范。所有男人(妇女从不走近)都必须席地而坐。易卜拉欣为我找到了部落酋长的四腿红木小凳,让我坐在上面。然后我开始发言,提出谈话的议程。当地人都能讲还算过得去的斯瓦希里语,我也充分利用了一本小字典,尽力使用这种语言。这本小书真是值得称赞。我的词汇量有限,只能说很简单的话。谈话常常像猜谜游戏一样有趣,因此,这样的闲谈很受人们欢迎。整个时长很少多于一个或一个半小时,因为人们会流露出倦意,做出戏剧性的姿态抱怨:“啊,我们好累。”
我当然对当地人的梦很有兴趣,但是起初却不能让他们把梦讲给我听。我送给他们小礼物,比如雪茄、火柴和图钉等,他们都很想要。但是无济于事。我不能完全理解他们为什么羞于讲述梦境。我猜可能是因为害怕和不信任。众所周知,黑人害怕照相。他们担心给他们拍照的人会夺走他们的灵魂,所以可能他们同样害怕别人在知道他们的梦以后会伤害他们。不过,这一点并不适用于我们的工人,他们是来自海边的索马里人和斯瓦希里人。他们人手一本阿拉伯释梦书,在旅途中每天都要翻阅。如果对书上的解释有不能确定之处,他们便来请教我。他们称我是“读书人”,因为我熟悉《古兰经》。在他们心中,我是一个掩饰了自己身份的伊斯兰教徒。
有一次,我们与当地一位年老的巫医交谈。他身披华丽的斗篷,是用蓝猴的皮做的——一件能拿去展览的珍宝。当我问起他的梦时,他热泪盈眶地答道:“过去,巫医们都做梦,以此得知是否会发生战争或瘟疫,会不会要下雨,应该把牧群赶向哪个方向。”他的祖父仍会做梦。但是他说,自从白人来到非洲,当地人便不再做梦了。人们不再需要梦了,因为英国人无所不知!
我从他的回答中得知,巫医已不再有存在的理由。巫医神圣的声音曾经给部落以忠告,如今却被弃如敝屣,因为“英国人知道得更多”。之前,巫医与诸神或命运的力量交谈,给人们忠告。他们发挥着巨大的影响,正如古希腊时,皮提亚的话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性。然而今天,巫医的权威已被地区特派员的权威取代。现在,生命的价值完全体现在尘世之中,而且我觉得,黑人迟早会意识到物质力量的重要性,这只是时间问题,并与黑色人种的生命力有关。
我多次把谈话引向精神的力量,尤其是仪式和典礼。在这方面,我只有一件事可讲。村庄里有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中间是一间空的小屋,屋前方圆几码的地方打扫得一尘不染。其中心放着一个贝壳腰带、耳环、各种各样的陶片和一把掘地木棍。据我们所知,有一个女人在这间小屋里死去了。关于殡葬之事却无人提及。
在谈话中,人们言之凿凿地告诉我,西边村子里的人都是“坏人”。如果当地有人去世,邻近的村子就会得到通知,晚间遗体便被放在两个村子的中间。邻村把各种各样的礼品送到此处,可是到了早晨,遗体就不见了。言下之意是另一个村子的人吃掉了死者。他们说,这种事情从不在埃尔贡发生。其实,埃尔贡人将死者放在灌木丛中,鬣狗在夜里便会将之处理掉。我们确实没有发现任何葬礼的迹象。
但是,我听说,人死了以后,遗体要放在茅屋中间的地面上。巫医绕着遗体走动,把碗中的奶泼在地面上,口中念念有词:“阿伊克,阿迪斯塔,阿迪斯塔,阿伊克!”
早些时候,我在一次记忆犹新的谈话中了解到这句话的含义。那次闲谈结束时,一位老人突然说道:“黎明,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走出茅屋,向着手心吐唾沫,然后向着太阳举起双手。”我请他将这一仪式演给我看,并更确切地描述一番。他们把双手放在嘴前,用力地吐口水或呵气,然后把手掌向上对着太阳。我问他们这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向手掌吐口水或呵气。但是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他们说:“我们一直这么做。”想得到更多解释是不可能了,但我已明白,事实上,他们只知道他们做了这件事,却不知道这件事究竟代表什么。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种行为的意义。不过,我们也会践行一些仪式,虽然不知道有何意义——比如为圣诞树点蜡烛、藏起复活节彩蛋等。
那位老人还说,这是一切民族真正的宗教,包括凯维伦多人和布干达人在内的全部部落,在山巅上目力所及之处那无穷远的地方,都崇拜阿迪斯塔,即初升的太阳。这一刻的太阳是神,是上帝。在西边紫色天空中升起的第一道新月月牙也是上帝。只有这一刻月亮才是上帝,其他时候则不是。
显然,埃尔贡人仪式的含义是在太阳初升的神圣时刻向太阳献祭。至于为什么吐口水,那是因为当地人认为唾液含有个人的超自然神力,治愈、魔法和生命的力量。呵气则代表它是“罗勃”(roho),在阿拉伯语中是“卢赫”(ruch),在希伯来语中是“罗阿克”(ruach),在希腊语中是“普纽玛”(pneuma),意思是风和元气。因此,这个动作是在说:我向上帝献出活的灵魂。它是一种无言的、以行动表示的祈祷,或许相当于:“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总之,人们认为,造物主把一切创造得都很美好。他本身超越了善恶。他是美的,他所创造的一切也是美的。
我便发问:“那么,那些咬死家畜的凶恶野兽呢?”他们说:“狮子是好的,而且美丽。”“那么,那些可怕的病疫呢?”他们说:“只要躺在阳光里,病疫也是好的。”
这种乐观主义让我印象深刻。但是我很快发现,傍晚六点一过,这种乐观主义马上烟消云散。日落之后,世界变得截然不同——变成了阿伊克的黑暗世界,这是一个邪恶、危险和恐惧的世界。乐观主义哲学让位于对鬼的恐惧和旨在抵御恶魔的有魔力的仪式。黎明时分,乐观主义复又归返,二者互不干扰。
在尼罗河发源地,我发现了上述现象。这让我想起古埃及的一种概念,即荷鲁斯(Horus)和塞特(Set)是奥西里斯(Osiris)的两个追随者,这着实让我激动不已。显然,这是非洲的一种原始经验,它随着尼罗河的圣水流向地中海海岸:阿迪斯塔是初升的太阳,其和太阳神荷鲁斯一样有着光明的本质。而阿伊克是恐惧的散布者,有着黑暗的本质。在祭祀死者的仪式中,巫医的话语和泼洒的奶即结合了对立的两者:他同时对这两种本质做出祭献,这两种本质操纵着白天和黑夜,各为12个小时,从它们的统治地位确立伊始,便具有同等的力量和重要性。但重要的是第一道光线像箭一样射出的时刻,具有热带地区典型的突发性,然后,夜晚便结束在生机勃勃的光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