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寺路上的仙乐斯舞厅门口人声鼎沸。门口挤满了来看白俄舞女跳康康舞的人们。生意好的时候,排队的汽车一直排到成都路上。还有一种说法——想知道全上海的股票如何,看仙乐斯的营业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仙乐斯舞厅还有“上海股票的温度计”之称。
阿弃蹲在舞厅门口,看着手中那份被人遗弃的报纸怔怔出神。
报纸的最上方印着一行广告语——“飞立脱,世界领先的杀虫剂”。但吸引阿弃目光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广告下方的一则报道:逸园老板步维贤的堂弟布维尔被残忍杀害,目前巡捕房正全力缉凶。文章右侧印着一张洋人的相片,正是死者布维尔的。
一击不成,反而打草惊蛇了。步维贤势必会加倍小心,自己再要下手可就难了。
而且根据报上的新闻,巡捕房已将步宅团团拱卫,四面都是带枪的巡捕,连一只苍蝇也别想飞进去。血海深仇固然要报,但面对这样的情况,除非是大罗神仙,否则谁都休想动步维贤一根毫毛。
阿弃将手中的报纸丢在地上,站起身来。此时的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但仙乐斯舞厅招牌上的霓虹灯将门前数丈照得如白昼一般。在离光明不远处的黑暗角落里,有不少蜷缩在一起的流浪儿。他们大多衣衫褴褛,极为瘦弱。那边太暗了,阿弃有些看不太清,只觉得这和舞厅前的明亮灯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对于来仙乐斯逐乐的小开们来讲,那边反正一片乌漆墨黑,看不见的就不存在。
黑暗中不论发生什么,都与他们的生活无关。
阿弃沿着静安寺路向东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走着,见到一家临街酒铺,便向老板买了一瓶高粱烧酒,对着嘴边走边喝,以浇胸中块垒。
每当想起王毡、毛妹、丽香他们,阿弃的胸口就会抽痛。这种疼痛感很真实,一阵一阵的,好似有人用刀子扎进他的肋骨缝隙并不停翻搅。害死他们的凶手一日不死,这种疼痛感就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不知不觉,他在这条公共租界的主干道上走了近一个小时,缓过神来才发现已到了江西路,再往前就要到外滩了。他转入江西路,朝北面走。在酒精的作用下,阿弃开始头脑发昏,脚下也像踩着棉花一般,一脚高一脚低,整个人摇摇晃晃。至于要去哪里,阿弃自己也不知道,只想不停走路,总比静下来悲伤要好。
夜色渐浓,沿街的长三堂子门口总有几个鸨母在招揽客人。
所谓“长三堂子”,是级别仅次于“书寓”的一种妓院。这里的妓女有另一种称呼,叫“长三阿姐”。她们接客频率不高,与那些低等窑子里的妓女也有着质和量的区别。凡到这里宿夜的嫖客,都是一些有闲有钱的角色。
“要不要找个阿姐陪陪?香香面孔?”一位浓妆艳抹的鸨母对着阿弃招了招手,“此地漂亮姑娘最多!包侬满意!”还不等阿弃回答,鸨母一伸手就勾着他的臂弯往屋子里拖。
此时的阿弃头昏脑涨,只知道自己被人拖进了一间浓香扑鼻的厅堂。
厅堂很宽敞,中央有一张红木沙发。鸨母将阿弃按在沙发上面,贼忒兮兮地笑着问他:“侬要不要‘小先生’?”
“什么肖先生?”阿弃被她弄得糊里糊涂。
“哎呀,不要帮我装戆。‘小先生’就是还没**的小阿姐。”
“什么阿姐?”阿弃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眼皮异常沉重,“我只想睡觉,我……”
“好了,好了,我把她叫过来,给你过眼,好吧?”鸨母搓了搓双手,心中窃喜不已,她看出阿弃是个洋盘,可以让自己好好宰上几刀,“侬覅急,就在此地等我,阿姐马上就带过来。”说完便离开了。
阿弃虽醉了,却也听得出来这是什么地方。他支起身子,摇摇晃晃朝门口走去。可这房子结构复杂,里面的好几条楼道来回交错,所以阿弃走了好几圈,别说大门口,就连刚才的厅堂都寻不着了。几圈下来,酒也醒了一半。
他走到一条楼道的尽头,刚想反身离开,忽听得隔壁房间传来一个女声:
“该起来了。”
这女声并不值得他大惊小怪,因为这原本就是供嫖客翻云覆雨之地,有女人再正常不过。吸引他注意的是接着这女声的男声。
“几点钟了?”
这四个字令阿弃心中一震,不由停下了脚步。
“都十一点钟了。”房内的女人说道。
那男人又道:“再睡一会儿。”
对于阿弃来说,这声音听着实在太耳熟了。
数十年来,他都是在这声音的谆谆教诲下成长和学习的。
他本以为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了。
阿弃弯下腰,将眼睛对准房门的锁孔,朝内望去。那锁孔正对着一张床,所以**男女的模样被阿弃瞧得一清二楚。
**那位女子看上去二十出头,正依偎在一个五旬的男子身边,神色略显疲倦。她半**身子,鬓乱钗横,一看就是刚行过**。
女子轻轻推了推身边的男子,连声催促道:“再不起来,就来不及了。哎呀,你这人总是这样,做事情不知轻重缓急。”
“知道了,知道了。”男子睡意正浓,被她这么吵醒,显然有一些不快,嘴上嘟哝着,眼睛却还是闭着,“我这就起来。”
女子抬起胳膊,用纤纤玉指斜支着半张俏脸,随口道:“唐先生那边,你不好这样怠慢的呀。办正经事要紧。听话,快点起来。”
“好,起来,起来!”
男子长叹一声,依依不舍地下了床,去取衣架上的衣服。
望着正在窸窸窣窣穿衣的男人,女子眷恋地问:“明晚你还来吗?”
男人边穿衣边回答:“到时候再说。”
“到时候,到时候。每次都这么敷衍我。”女子哀怨地说道。
“知道了,明天晚上来找你。”
不知道是因为被女子搞得烦了,还是原本就打算如此,男子的回复很直接。
这幕景象全被阿弃收入眼中。
阿弃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原本以为死了的人竟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此时的他感到太震惊,以至于身体像是被法术定住一般,完完全全动弹不得。
——怎么会这样?老爹他……他竟然没死?!
房间里的柴贵生已然穿好衣服,正准备离开。身后的女子冷不丁地抱住他,撒娇地道:“你说过要带我离开这里,离开上海,去过好日子。这话算不算数?”
柴贵生捏了捏女子的手,笑着道:“一定,一定。好了,不多说了,要来不及了。”说罢便拉开房门,一溜烟地跑了。
望着柴贵生匆匆离去的背影,女子半天说不出话来。
此时,门外已无阿弃的身影。
柴贵生出了长三堂子,沿着江西路往前直走。他来回望了一圈,发现路边并无黄包车可拦。正当他犹豫该不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身后一阵异响,紧接着闪出一个身影。那人身手极快,正要擒他的手臂。
柴贵生慌忙中往后连退三步,挥拳向那人面门打去!
谁知对方好似早就知道他会如此出拳一般,低身闪过,随即猛然抬脚,一记挟着劲风的高鞭腿狠狠踢中了柴贵生的侧脸!
毕竟年岁大了,在脸颊被重击后,柴贵生只觉眼前一片白光,整个人也失去了重心,轰然摔倒在地。但他的意识还未丧失。
夜里雾气太浓,街灯又太暗,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样子,就被击败了。
这对自幼习武的柴贵生来说简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柴贵生从口中吐出一颗牙,接着口齿不清地问道:“你……你是谁……”
阿弃蹲下身子,伸出十二根手指,紧紧揪住了柴贵生的衣襟,将他朝前一拖,好让他能看清自己的脸:“你说!我是谁?”
路灯下,是一张如同鬼魅般的面孔。
“阿弃……是你……”柴贵生目瞪口呆。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阿弃低声询问,每个字似乎都是从齿间挤出的。
“我……”
“你为什么没死?”
“你杀了我吧。”柴贵生放弃了辩解,像是一头待宰的牲畜,“这一切就是你看见的模样。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我……我也没办法。”
“什么叫没办法?那场大火烧死了所有人,烧死了王毡,烧死了毛妹,烧死了丽……丽香,为什么却没有烧死你?你……你不仅没死,还在这里逛窑子?告诉我,他们死,是不是你干的?”
阿弃忽然明白了一切。
不,他还是不明白。他想不明白,如大家的亲生父亲般的老爹何以会如此狠心,一把火将杂技团众人烧得干干净净!如果那天他没去月宫歌舞厅,那么他也会葬身在那场大火之中,被烧成灰烬。
“我是身不由己的。”柴贵生说。
“身不由己?我们把你当成父亲,你却要赶尽杀绝!你……”
“如果不这么做,死的人就是我!”
“你这话什么意思?”阿弃一把推开柴贵生,同时自己也后退了两步,仿佛要和眼前的柴贵生拉开距离,“有人威胁你?”
“阿弃,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个傀儡。组建畸形人杂技团也好,四处杀人也好,其实都非我所愿,而是有人操控的结果。从一开始便是如此。我也不是因为发了善心而收留你们这些畸形人,纯粹是因为你们是社会边缘人,是世人眼中的怪物、废物,是完美的幌子。我能告诉你的只是这个。你杀了我吧。然后快走,离开上海,逃得越远越好,不要再搅和这件事了。这背后的势力不是你我可以对付的。我们这种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没有办法,没有办法。”
柴贵生说到此处,声音中竟带了几分哭腔。
然而阿弃却不为所动,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是谁?背后那人是谁?”
“你不是他的对手,千万别去自寻死路。”柴贵生眼中流出泪来,“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我亲手养大的,我对你们每个人都有感情。但老爹真的没用,我救不了你们,我……”
“他是谁?”阿弃别过脸,不愿意看见老爹这副悲伤的面孔。
“阿弃,算我求你,不要去,不要……”
柴贵生话还未说完,忽地停了下来。他瞪大双眼,朝自己的下腹看去。
腹中插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是阿弃插进去的。
刀刺得很深,刀身几乎全没入了柴贵生的腹部。
“你害死了大家,我不会原谅你。”滚滚泪水从阿弃的眼角滑下,但他整张脸上挂着坚毅、愤怒、毫不妥协的神情,“告诉我他是谁。我还可以为你报仇。”
“我……我……”深红色的鲜血从柴贵生口中涌出,使他无法说话。
阿弃左手抚着柴贵生的背脊,右手握住刀柄,又将利刃送进去两寸:“告诉我他是谁!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去查。你知道,我这条命早已不是自己的了。”
柴贵生的眼神从惊愕慢慢转变为哀伤,接着又平静下来。
他知道阿弃所说的都是真话。
“关于唐先生的一切,我所知的都在这里了。”柴贵生从口袋中取出一本破旧的簿子,递给阿弃。阿弃翻开簿子,只见上面密密麻麻记了许多文字和数字,可惜他识字有限,大多都看不明白。
“什么意思?”阿弃猛地抬起头。
柴贵生的眼神已开始涣散,他快不行了。
他用尽浑身力气,把嘴凑近阿弃耳边,缓缓说了几句话。
但那几句话说的声音太轻,阿弃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它就随风消散在了马路上。
习习夜风吹皱了月色下的黄浦江水面,波光粼粼,一艘由三北轮船公司督造的“富华”号客轮正缓缓航行。这艘豪华的客运轮船,被人以公司名义整船包租,此时正从上海十六铺码头起航,驶向宁波。
船舱内的贵宾客房陈设得富丽堂皇,装潢是时下流行的洛可可风格,在保留了巴洛克韵味的同时,又兼具东方艺术的美感。客房的墙上还挂着不少西洋油画,其中一幅竟是弗朗索瓦·布歇的手笔,但不知是否为复刻的赝品。
唐先生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随即眉头便拧成了一个“川”字形。
侍立在他身边的赵慕英知道,唐先生皱眉并非是因为这瓶从法兰西进口的红酒口感不佳,而是由于另一桩事情——原本答应按时赶到码头的柴贵生,咄嗟之间,竟没了踪影。这是个不好的兆头。因为柴贵生从不迟到,至少不敢爽约于唐先生。
“帮我点一支香烟。”唐先生将玻璃酒杯放在桌上,朝赵慕英伸出两根手指。
“先生,上次张医生说……”
唐先生抬眼看了看他。
“晓得了。”
赵慕英从西装内袋取出一盒哈德门香烟,抽出一根,架在唐先生的手指上,随后划燃自来火,恭敬地给他点上。
唐先生狠狠抽了一口,然后朝半空中吐出一团烟雾。
“留着他一条命,总归是未了的一桩心事。”赵慕英在唐先生耳边抱怨道,“本来应该直接做掉,丢黄浦江喂鱼。”
“你说,他为什么不来?”唐先生反问了一句。
“难道是吃多了老酒,困过头了?”
“我倒不这么看。柴老头跟我这么多年,也晓得我的为人和手段,谅他不敢有二心。我估计,可能出了事情。”
“他能出什么事?”赵慕英不解。
“不知道。”唐先生沉吟片刻,又道,“不是还有个小瘪三在外面么?怕不是被他给撞见了。要是真的如此,柴老头凶多吉少。”
说起小瘪三,赵慕英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他的模样。那天他们在月宫歌舞厅的一番对话实在令他难忘,尤其是那句“我不会替洋人卖命,这个是原则”,真的令他有些敬佩。
赵慕英心想,上海这么大,他们两人相遇的几率实在渺茫。
“不会这么巧吧?”
“讲不清楚。只是这次我感觉不太好。还有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赵慕英知道唐先生口中那件“令人头疼的事情”是什么。步维贤一天不死,唐先生这块心病就总好不了。对于胆敢背叛他的人,唐先生下手从不留情。
按照原来的计划,步维贤早该死了,谁知道他的堂弟竟当了他的替死鬼。
“对了,这帮教书先生都还好吧?”唐先生弹了弹烟灰,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好吃好喝伺候着,到了宁波,他们还要派上大用场。”
“都好着呢。”赵慕英回道。
两人正说话间,客房的门外忽然有一阵响动。
赵慕英十分警觉,立马问道:“谁在外面?”
“送餐的。”门外那人道。
“这个点儿送什么餐?”
赵慕英转身朝房门走去,谁知他刚打开门,就被一只手抓着他的衣领,往外猛拽了一把。
与此同时,一道银光从他喉口掠过!
就差一寸,赵慕英的喉口就被利刃割开了。
唐先生身手敏捷,将赵慕英拖至自己身边,定睛一看,闯进来那人头发紧贴头皮,面色惨白,浑身上下湿漉漉的,一看就是从水里游上船的。他单手反握着一把匕首,虽然偷袭不成,但气势却不处于下风,朝唐、赵二人立个门户,一双凶目死死盯着唐先生。
“你……你怎么在这儿?”赵慕英见了他,目瞪口呆。
偷袭他的人,正是那日与他在月宫歌舞厅见面的阿弃。
阿弃并没有回答他,双唇不住地颤抖,不知是因为黄浦江水太过寒冷,还是因为胸中积压的怒气太甚。
唐先生朝阿弃微微一笑,跟震惊的赵慕英相比,他的神情则从容得多:“看来柴老头已经被你杀了。”
“杀他的人不是我,是你。”
阿弃终于开口了。
“是谁杀了他,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唐先生在阿弃面前负手来回踱步,丝毫不惧怕他突袭自己,“所以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呢?替柴老头报仇?”
“我来要一个答案。”
“你要什么答案?”
阿弃看了一眼赵慕英,冷冷道:“我现在才想明白,这一切原来都是一场骗局。你根本不是步维贤的人,而是这个姓唐的狗!”
“是的,是我让慕英去找的你,也知道你会拒绝他。”唐先生停下脚步,把头转向阿弃,面容极为平静,“可是你要记住,把你们这群怪胎养起来、训练你们、给你们吃穿的人不是柴老头,而是我。我才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你把我们豢养起来,为的就是替你卖命。当你不需要我们的时候,就像宰牲畜那样宰了我们!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你要对杂技团的人赶尽杀绝?”
“就像这支烟,吸完了,就应该扔掉。”唐先生说着,便将手里还剩一截的香烟丢在地上,抬脚踩灭了尚在燃烧的烟蒂,“这么简单的道理,你应该明白才对。”
“我……我不明白!”阿弃咬牙切齿地道。
“那我就让你死个明白。”唐先生摇了摇头,用一种极为怜悯的眼神瞧着阿弃,“最初,我让柴老头养你们这帮怪胎就是为了能帮我除掉一些人。这几年你们干得不错,制造的意外事件干净利落,各地的警察都没有怀疑过。但是呢,上海有个大侦探,一直暗中调查你们杂技团。无奈,我只好让你们在上海干完最后一票,就将你们全都做掉。但步维贤不死不行,而你又是杂技团里身手最好的那一个,于是我便让慕英引你去月宫歌舞厅。在你离开后,就派人烧了汇源里。留你一条性命这件事,柴老头起初并不知情。”
“你也算准了我会拒绝‘步维贤’的邀请?”
“是的。虽然你我没有见过面,但我从柴老头那儿了解过你。知道你的心气高,瞧不上步维贤这种洋人权贵。所以,我顺势将火烧汇源里的锅让步维贤背了。”
“所以那个光头也是你安排的?”
唐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笑道:“不过,让我始料未及的是你竟然失手了。这太令我失望了。步维贤没有死,死的是他的堂弟。在我原本的计划里,你应该在杀了步维贤之后被巡捕逮捕才是。这一切的剧情,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一个从火灾中逃生的怪胎在精神错乱下杀死了逸园跑狗场的法国老板。多好的剧情啊!哎!可惜啊!第一步走错,后面的戏就唱不下去了。”
“你为什么要杀死步维贤他们?”
“这和你无关。”
当阿弃提出这个问题时,唐先生的脸色变了,眉宇间隐隐现出怒色。
“真是好大一盘棋。”阿弃自问自答道,“打着什么五老会、仙学、不死药的幌子,将这些富商引入你设下的骗局之中,用各种手段霸占他们的资产,随后再用慢性毒药将他们杀死,以达到你卑劣的目的。你招揽的那些生物科学家恐怕是制造这些慢性毒药的元凶吧?这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不死药’?”
“闭嘴!”唐先生怒喝道,“你懂什么?!”
“你们这些上等人和我们这些怪胎的共同点就是最终都要死,都会变成一堆白骨。你们富有四海,自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所以这些个富商个个都要追求‘不死’,结果个个都死了。真的太可笑了!”阿弃说罢,畅快无比地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仿佛一根根尖刺,深深扎入唐先生的心中。
赵慕英见唐先生满面怒容,于是从兜里取出一把驳壳枪,对准了阿弃:“再笑,再笑我就打爆你的脑袋!”
这时,唐先生却收起怒气,缓缓地道:“我们不一样。我拥有那么多,不能死。你们什么都没有,活着和死去,对这个世界来说,没有影响。这个世界从来就是不公平的。如果你觉得世界是公平的,那只能说明你太幼稚。穷人常说,有钱人没有烦恼。其实说错了,有钱人当然有烦恼。有钱人的烦恼就是,我拥有金钱、权力、美女、豪宅和这么舒适奢华的生活,我为什么要死?我不要死。我要永远地活下去。”
阿弃止住了笑声,对唐先生道:“你疯了。”
“不,我没有疯,而是你太愚蠢。”
“可惜……”
“可惜什么?”唐先生问。
“可惜你不会永远地活下去,因为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话音甫落,阿弃便手腕一抖。只见银光一闪,一把匕首蓦地向赵慕英飞射而去,迅捷无比!
唐先生还未来得及提醒,赵慕英的手腕便被匕首贯穿,惨呼一声,驳壳枪应声掉落在地上。
下一秒钟,阿弃便全力冲向唐先生。他知道先下手为强的道理,所以要在第一瞬就将唐先生打倒在地。然而,阿弃借势弹起的一记膝撞却被唐先生用交错的双手生生按了下去。这完全出乎了阿弃的意料,他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个顶尖高手!
在化解阿弃进攻的同时,唐先生连消带打地朝阿弃扬起一拳。阿弃慌忙间往后疾退,才堪堪躲过。可唐先生并不愿就此放过阿弃,快走两步,左右两记猛烈的摆拳命中阿弃的双颊,最后一记弹腿虽被阿弃用双臂的尺骨挡下,但因力量太强,踹得阿弃连退数步。
但两拳就将阿弃的脸颊打得高高隆起,脸上全是淤青。
就算不会武艺的人,都能轻松看出两人水平的差距。
唐先生脱下西装外套,丢在地上,右手松开领带,对阿弃道:“来,我陪你玩玩。”
阿弃叱喝一声,再次冲向唐先生。这次他立稳下盘,用刺拳试探唐先生的深浅,谁知唐先生身形左右连晃,将阿弃的刺拳全部躲开。他这脚下的步伐乃是从西洋拳击术中习来的,配合腰腹的力量及敏捷的反应,普通的拳速对他毫无威胁力。
阿弃连出几拳,都没打中唐先生。反观唐先生,他却只闪避,不回击,像是一头正在玩弄猎物的猛兽。连续的进攻耗费了阿弃大量的体力,他的喘息声变粗了,手脚动作也变得迟缓了。就在此时,唐先生从阿弃的进攻中看出了破绽,一记侧鞭腿迅猛地击中了阿弃的肋骨。随着沉闷的一声,肋骨登时被踢断。
阿弃强忍剧痛,整个人扑向唐先生。这时候他的动作已无章法。他知道,论身手,论武艺,他和唐先生有云泥之差,是以此刻做好了与对方同归于尽的准备,采取了不要命的打法。可是,唐先生不会给他这种机会。
就在阿弃双手探前飞扑而至时,唐先生一个侧避,紧接着旋腰发力,蓄力已久的后手直拳准确无误地砸中了阿弃的下颚。这拳力量极大,阿弃的下颌骨被打碎,整个人轰然倒地。唐先生这拳彻底粉碎了阿弃的战斗意志。才不过几招,畸人杂技团的头号杀手就被这位西装革履的上流精英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种场面,没有亲眼见过的人绝对无法想象。
唐先生走上前去,用那双擦得锃亮的名牌皮鞋踩在阿弃的脸上,低头观察了一番,想确认他昏迷了没有:“还醒着呢?”
阿弃睁开双眼,狠狠瞪向唐先生。
“慕英,把他给我带到甲板上去。”
唐先生丢下这句话后,从桌上取了一个木制的小箱子,迈着大步,朝客房外走去。
夜风很大,一阵阵刺骨的寒风从“富华”号客轮的甲板上呼啸而过。人若站立不稳,很容易被这大风吹下轮船,掉进冰冷的黄浦江中。
阿弃如同一摊烂泥,浑身使不上劲。赵慕英忍着手腕被刺伤的疼痛,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阿弃拖至甲板。他立在阿弃背后,手臂从阿弃腋下穿过,将他面朝唐先生架了起来。残存的意识使阿弃半睁着眼,嘴里有气无力地骂着什么。
唐先生在船头负手而立,始终注视着他们。
“你的身手确实不错。”他对阿弃说,“可惜不是我的对手。你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是什么吗?”
风变大了,从阿弃的嘴角淌下的鲜血被风一滴一滴地吹落在甲板上。
唐先生继续说道:“人生在世,最痛苦的莫过于选错对手。你和我不是一种人,你明白吗?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动物的差距还要大。你、柴老头和你那群奇形怪状的同伴,不过是我养的狗而已。我高兴的时候,可以摸摸你们的头,给你们肉骨头吃;不高兴的时候,就把你们丢进黄浦江里喂鱼。”
“我一定要杀了你……”
阿弃的声音实在太轻,太轻了,还未被唐先生听见,就被风刮得无影无踪。
唐先生笑了起来,笑容十分诡异。他从木箱中取出六支注射器,对阿弃道:“今天我高兴,想给你肉骨头吃。这六支是那群教书先生新研制出来的不死药,没人用过。今天便宜你这条狗,给你试试。”
“不……不要……”这回阿弃真的害怕了,拼命挣扎起来。但他力气太小,又被身后的赵慕英死死钳制,根本动弹不得。
他不怕死,但害怕成为试验品。
注射器内的褐黄色**加深了他的恐惧。
唐先生反握注射器,将它狠狠扎入了阿弃的颈部,然后将褐黄色的**推入他的体内。阿弃想喊,却喊不出声。拼命挣扎使口中的鲜血喷洒出来,污染了唐先生那无瑕的白衬衫。见衣服被弄脏,唐先生露出厌恶的神情,立刻接连将其余五支注射器都快速地扎进阿弃的肉中。褐黄色的不明**如同诅咒的种子,深深扎根于阿弃的体内。
过不多时,阿弃的肌肉就开始**、不断抽搐,口角吐出些许混杂着鲜血的白沫。
唐先生上前,一把揪住阿弃的衣襟,将他从赵慕英手中拉过来,然后拎着他走到甲板边缘。下面是滚滚的黄浦江水,耳边是此起彼伏的风声与水声。
阿弃还在抽搐,双眼上翻。唐先生看着阿弃,右手张开五指,伸向赵慕英。赵慕英立刻会意,从身上取出一把驳壳枪,放到唐先生的手中。
“难受吧?”唐先生对阿弃道。
阿弃无法回应,仿佛已失去了意识,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难受就对了。”唐先生继续道,“跟我作对的下场就是这样。好了,我也玩够了。去死吧!你这个怪胎!”
言毕,他猛推了阿弃一把,随后举起驳壳枪,对准阿弃的身体,连开了四枪!
砰!
砰!
砰!
砰!
阿弃的身上应声绽出四朵血花,整个人向后仰倒,从船上跌落,坠入黄浦江中。
风声太大了,吞没了阿弃坠江落水的声音。
他悄无声息地来到这个世界,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没有人会知道,今夜黄浦江中又多了一条冤魂。
历史正如这滚滚东流的黄浦江水。人们记住的只是浮在江面上的豪华轮船,而江底的鱼虾又有谁会在意呢?
他们并不重要。
唐先生转过身,问赵慕英:“你的伤没事吧?”
赵慕英摇摇头道:“没有大碍。”
唐先生道:“那就好。我刚才想了想,我还是先不去宁波了。步维贤这件事,必须得做个了断。你带着那些教书先生先去。等我把这里的事情办妥了,再和你们会合。对了,我还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他说完这句话后,意味深长地瞥了赵慕英一眼。
“我明白。”赵慕英顿了顿,又问道,“先生,你准备自己动手?”
唐先生点了点头:“步维贤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这个法国佬一天不死,我就一天寝食难安。顺着他这条线,我们迟早会被查出来。还有他……”
那位名满天下的大侦探就像卡在唐先生喉口的鱼刺,令他十分难受。
——霍森,我们之间,是时候做一个了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