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张、邵东渡媾和

大连、旅顺失陷后,中日双方就开始了媾和交涉。日本向美国驻日公使谭恩表示,日本不反对与中国媾和。清政府则通过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向东京提出,愿以承认朝鲜独立和赔偿军费两项作为媾和条件。日本拒绝了中国提出的媾和条件,但表示若中国派出正式资格的全权大臣则宣布媾和条件。1894年12月20日,清政府正式通知日本政府,决定派户部左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赴日媾和。26日,日本政府经美国驻日、中两国公使电告清政府,谈判地点定在广岛,至于停战条件则“须在两国全权委员会商后,始能明言”。1895年1月26日,张荫桓、邵友濂一行从上海起程,前美国国务卿科士达则以私人身份充任清方全权大臣的顾问,提前于21日到达日本。日本政府于1月27日召集御前会议,确立了以“朝鲜独立、割让土地、赔偿军费及帝国臣民在中国通商航海之利益等问题为重点”的媾和条约方案。31日,又任命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为全权代表。伊藤博文认为媾和时机尚不成熟,不能过早暴露日本政府的媾和条件,以免引起其他列强的干涉,便与陆奥宗光密议后,决定俟张荫桓一行到达日本后,“第一步先查阅他们携带的全权委任状的形式如何,如有不符国际公法一般惯例的规定,在未进入正式媾和谈判之前,即拒绝与之继续谈判,宣布此次谈判失败。这样,就可在不暴露我国媾和条件下使谈判决裂。他日中国如果真心悔悟,重派具有位高资深的全权大臣时,再与之会商,也决不为迟。“1月31日,张、邵一行抵达广岛,次日上午11时,中日两国全权大臣会晤于广岛县厅,双方交换敕书。陆奥将事先准备好的备忘录交与中国使臣,声称日本代表有缔结和约之全权,质问中国使臣是否有缔结和约之全权。2月2日,中国使臣复函日方称:“本大臣等所奉敕书,已于会议时互易恭阅,是明授以商议条款便宜画诺之权。和议一成,即可电请大皇帝俞允,约期签字,带归敝国,恭呈御览,再相调换。”但日方成心拒绝谈判,不听中方任何解释,一口咬定中国使臣“全权不足”。伊藤当场宣读预先拟好的英文说帖,声称:“中国派贵大臣,此来商办何事,敕书内并未载明。又无定约画押之权,亦无定约后批准之语。是贵大臣仅有将所商何事报明国家之权而已,本大臣断难与议。……中国不论何事,果有诚心讲和,所派大臣确有切实全权字据,其声名位望足将所议各款决能批准,本国仍可与之商议。”

二 李鸿章赴日谈判

日本虽然在军事上处于强势,但经过几个月的战争消耗,已经难以发动更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陆奥宗光承认:“国内的海陆军备不仅几成空虚,且从去年以来经过长期战斗的舰队以及人员、军需均告疲劳缺乏。”日军向中国内地的进攻,也引起其他列强的强烈反响。日本政府意识到,其确定的“严将事局限于中日两国之间,使第三国无干涉余地”的外交方针,“恐有不能长久维持之虞”。就在北洋舰队全军覆灭的当天,日本政府要求清政府派出进行谈判之全权使臣,除确认朝鲜“独立”、赔偿军费之外,还需以割让土地为条件,缔结确切的条约。清政府立即通过美国驻华公使田贝通知日本政府,任命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予以署名画押之全权”。2月22日,李鸿章奉召入京,向光绪帝奏言“割地之说不敢担承”。在军机处会议上又说“割地不可行,议不成则归耳”。其实,李鸿章心里明白,若不允许割地,和约定难议成,他之所以一再如此表白,显然是不愿承担割地的罪名。当时即有人指出:“现在李鸿章语及和局,辄以不愿割地之说遍告于众人。窥其用意,必欲使此议出自宸断,然后定约之后,天下士论,民心怨愤不平之气,尽归于朝廷,而于己无与。”

李鸿章在京还访问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请求英国出面制止日本的索地要求,并提出一个由英国教士李提摩太代拟的所谓“中英同盟密约草稿”。据欧格讷对密约内容的领会,“中国政府为报答这一援助,将实际上在若干年内将整个国家的管理权移交给英国,并由英国独揽改组和控制陆海军、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权利,而且还为英国通商增开几个新的口岸。”但他还是婉言谢绝了李鸿章的请求。李鸿章又向俄、德公使求助,但同样没有任何结果。

李鸿章于3月14晨从天津乘德国商轮“公义”号起程赴日,随同前往的有其子参议李经方,参赞罗丰禄、马建忠、伍廷芳,前美国外部律师科士达等随员及随从人员135人。19日晨抵达日本马关。3月20日下午,李鸿章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在春帆楼举行首次会谈,交换敕书,中方宣读拟请停战的英文备忘录。次日下午举行第二次谈判。伊藤宣读英译之日方复文,提出了苛刻的停战条件:日军占领大沽、天津和山海关,接管此三处清军之一切军器、军需以及天津至山海关间铁路;停战期内日军之军需军费由中国提供。李鸿章再三恳商:“贵方所指之天津、大沽、山海关三地,实北京之咽喉,直隶之锁钥也,倘贵军占此等要地,我方反主为客,岂不令人有宛如异国领土之感?”伊藤坚不松口,并限定三日内答复。日本之所以提出如此苛刻的停战条件,意在迫使中国自动撤回停战的提议,达到其不停战而议和的目的。就在谈判的同时,日本按预定计划,于23日出动联合舰队和5000名陆军,向澎湖列岛发起进攻,次日占领澎湖列岛,企图通过占领澎湖来逼迫中国同意割让台湾;若不能达到割让的目的,则以澎湖为跳板进攻台湾。

日军攻占澎湖的当天下午,中日双方举行第三次谈判。李鸿章表示不能接受日方的停战条件,遂搁置停战之议,要求日方出示和款。伊藤答应次日交阅,并暗示割让台湾的意图。4点15分谈判结束,李鸿章乘轿返回下榻的引接寺,4点40分途经外滨町邮便电信局前,将至江村杂货店时,一日本青年突然从街旁围观人群中冲至轿前,向李鸿章开枪。枪弹击中李鸿章左眼下的颊骨,血流不止。凶手小山丰太郎当场被捕,其受日本主战派“非占领北京不可言和”的影响而决意行刺。李鸿章遇刺事件发生后,各国舆论哗然,日本政府一度十分恐慌,担心李鸿章以受伤为由中途返国,列强各国再乘机干涉,将出现不利于日本的局面,便决定先允诺停战以免被动。李鸿章感到能够实行停战,已属成功,立即表示愿意继续谈判。3月30日,双方签订了《中日停战协议》6款。实际上停战协议仍然有利于日本,如规定奉天、直隶、山东等处停战,但将台湾、澎湖排除在外,即为日本侵占台湾预作准备;规定海上转运军队、军需,可由敌船查捕,但因北洋舰队已不复存在,则只对日本一方有利;又规定停战期限为3周,如期内和议决裂,协议即行作废,意在逼迫中国在限期内满足日本的要求。

4月1日,双方举行第四次谈判,商谈议定和约的程序。日本出示和约草案,故意漫天要价,提出割让盛京省南部、台湾全岛和澎湖列岛,赔款3万万两白银,开放顺天府等7处通商口岸,日本国臣民运进中国的各国货物减税,免除厘金,日方得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日方一再进行威胁和讹诈,以迫使李鸿章就范。4月10日,举行第五次谈判,李鸿章伤势渐愈,亲自参加。伊藤拿出拟定的所谓“尽头条款”,赔款改为2万万两,强硬地对李鸿章说:“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李鸿章当晚电告总理衙门,请旨定夺。12日,又复函伊藤要求对割地、赔款两项酌为减轻。伊藤则以中止和谈、重新开战相威胁。李鸿章将日本扬言将派兵10万准备进攻的威胁的内容一再电告总理衙门,以说服朝廷接受日本的条款,称“其愈逼愈紧,无可再商,应否即照伊藤前所改定条款定约,免误大局。乞速请旨,电饬遵办。”“事关重大,若照允,则京师可保;否则,不堪设想。不敢不候电复,即行定约。“15日上午,总理衙门连复内容相同的两电,谕李鸿章即可定约:“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下午2时半,中日双方举行了第六次谈判,李鸿章再三恳求赔款、割地两事“总请少让,即可定议”。因日本已经掌握了李鸿章与总理衙门的来往密电,知清廷已许李鸿章以签约的权限,故决不丝毫让步。李鸿章只能在计算赔款利息、割让台湾的时间以及换约地点、期限等问题上,恳求日本稍稍宽容。他对伊藤说:“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伊藤贪婪地回答:“尚未下咽,饥甚。”至晚7时半,历时5小时,李鸿章经艰难谈判,最后不得不全部接受日本的要求。

三 《马关条约》的订立

4月17日上午,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在春帆楼正式签订,正约共11款,主要内容有:

(1)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事实上,破坏朝鲜独立自主地位的正是日本政府。当日本提出单独由中国确认朝鲜独立的要求后,李鸿章在议和条款修正案中曾提出“中日两国共同认明朝鲜为自主,并共同保其作为局外之国”,这一合理建议被日方断然拒绝,声称关于朝鲜独立一项,不许更改原提案字句。日本强迫中国单独确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其目的是为了完全切断中朝两国悠久的历史联系,让朝鲜受日本的任意奴役。

(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辽东半岛是北洋的门户、京师的屏障,日本占有辽东不仅直接威胁津、沽、山海关,造成“京畿不能一日安枕”的局面,而且可以向北侵入广阔、肥沃的松辽平原,直接进逼整个东北地区。台湾及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与福建省隔海相望,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战略地位。日本占据台湾不仅要掠夺台湾的丰富资源,对台湾同胞实行殖民统治,而且可以利用台湾作为侵略中国南部大陆以及向南洋扩张的基地。割地造成的严重局势,正如张之洞所指出:“北无旅顺,南无台湾,中华海面,全为所扼,此后虽有水师,何从施展?梗辽、沈之路,扼津、登之喉,卧榻养寇,京师岂能安枕?北洋三省,沿海水陆,永远不能撤防,国用如何能支?”这是日本继俄国侵吞中国大片领土之后,又一次对中国领土的疯狂掠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领土的完整。

(3)赔偿日本军费银2万万两,分8次在7年内交清,第1次赔款交清后,余款按年加5%的利息。这笔数目惊人的巨额赔款和赔款利息,相当于清政府每年国库收入的3倍,不仅大大加重中国人民的负担,而且迫使清政府大举外债,从而遭受列强的进一步控制。这笔赔款也相当于日本4年多的全国财政收入。日本前外务大臣井上馨得意地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日本财政部门根本料不到会有好几亿的日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日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或私人都顿觉无比的富裕。”从此,日本利用这笔巨额赔款,大力推进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也造成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恶性膨胀。

(4)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从此,不仅为日本在华投资迅速膨胀开辟了道路,而且使外国资本的经济扩张在投资数量上得到迅速发展,在投资结构上发生很大变化。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虽然也在中国设立了一些工厂、航运、银行等企业,但还没有条约根据,且主要是为其商品输出和掠夺原料加工服务。《马关条约》订立后,列强取得了在中国开设工厂、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等特权,投资扩大至政治经济贷款、铁路、矿山、金融等国民经济所有部门,标志着列强由对华商品输出进入了资本输出的新阶段,也凸显了外国资本投资与争夺势力范围相联系的新特征。条约规定外国工厂所用机器的进口和工厂产品的内销,都享受与进口洋货相同的待遇,这就严重影响中国的税收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外国资本的扩张也曲折地推进了中国经济的早期现代化,在这种经济早期现代化过程中,既包括了中国人民所付出的惨痛而巨大的历史代价,也涌动着中国人民与列强进行“商战”的民族主义浪潮。

(5)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搭客载货。从此,日本势力可以渗透到中国的长江流域,尤其是进入最富庶的江浙地区。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1896年7月21日,中日在北京签订《通商行船条约》29款,确认日本在华与欧美列强一样享有领事裁判权和最惠国待遇。同年10月,又订立《公立文凭》(或称《通商口岸日本租界专条》),承认日本在四个新开口岸以及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地设立租界。中国被迫正式开放宜昌至重庆的川江航道以及长江下游沿吴淞江、运河以至苏、杭的航运。此后,外国轮船和军舰的航行领域从长江扩大至其他内河。

此外,签订的《另约》规定,中国对暂驻威海卫的日军每年资助军费,即“贴交”银50万两;《停战展期另款》规定,条约批准互换的最后期限为1895年5月8日夜12时。

签订《马关条约》的第二天,李鸿章一行启程回国,抵达天津后派员送约本至总理衙门。4月20日,李鸿章奏报签约经过,请求早日批准条约,并告假20天,以避言路的抨击。同一天,日本明治天皇睦仁批准了条约,并任命内阁书记官伊东已代治为全权办理大臣,俟期前往烟台换约。

《马关条约》签字的消息传回国内,朝野舆论哗然,官民悲愤交集。半数以上的封疆大吏以及一大批翰林院、总理衙门、国子监、内阁、六部等各级京官和部分宗室贵胄,或上奏朝廷,或联名上书,反对批准条约;在京各省举人或参加京官领衔的上书,或单独上书,纷纷要求拒和,对清廷批准和约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军机大臣翁同龢、李鸿藻则力求说服光绪帝缓批条约。4月23日,光绪帝从驻俄使臣许景澄的来电中闻知俄、德、法三国已经决定出面干涉,即电谕许景澄告知俄国:“须由三国勒令展缓停战互换之期,方可从容办理。"25日,光绪帝派庆亲王奕劻与军机大臣等将三天内收到的拒和奏封呈送慈禧太后,请示和战大策。慈禧太后表态模棱两可:“谓和战重大,两者皆有弊,不能断,今枢臣妥商一策以闻。”光绪帝又电谕前敌主帅钦差大臣刘坤一和直隶总督王文韶,要求二人对敌情战势作出判断;同时电谕许景澄询问俄国确实态度。27日朝廷收到许景澄复电,得知俄国明确表示不会向日本提出展期换约的要求。30日又收到王文韶、刘坤一复电,王文韶委婉表达了军事上全无把握,刘坤一虽然表示将力任战事,却回避了有无取胜把握的关键问题。5月2日是清廷决定是否批准和约的最后日子,恰在这一天,王文韶关于津沽发生大雨及海啸、沿海防务严重受损的电报呈送御前,许景澄亦电告俄国已明确表态让清朝先批准条约,以后再决定是否互换。至此,光绪帝已经别无选择,只得下旨批准《马关条约》,并派伍廷芳、联芳前往烟台换约。5月7日,即换约的前一天,清廷采纳翁同龢提出的展期换约之议,通过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将请求展期换约的电报转发日本。同一天,清廷收到许景澄及驻英、法公使龚照瑗电报,得知因俄、德、法三国干涉,日本已同意放弃辽东半岛,但须另议偿费;德国明确要求清政府换约。光绪帝遂下旨如期换约。5月8日晚10时,伍廷芳、联芳与日本全权办理大臣伊东已代治,在烟台顺德饭店完成互换条约手续,《马关条约》正式生效。

四 三国干涉还辽

《马关条约》的签订在远东国际政治上引起强烈反应,急于扩张远东势力的俄、德,联合法国,结成三国同盟,采取了联合干涉的行动。

俄国在甲午战争之初表面上采取不干涉的态度,随着日本侵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对俄国在中国的扩张构成潜在威胁,俄国不得不重新考虑其远东政策。还在2月1日,俄国政府就召开特别会议,作出三点决定:(1)增强俄国在太平洋的舰队,以超过日本的海军;(2)责成外交部与英国及其他欧洲列强,主要是与法国达成协议,一旦中日和约危及俄国利益,就共同对日本施加压力;(3)若不能与英国及其他列强达成协议,则根据形势发展再开会讨论进一步的行动方式。2月24日,俄国驻日公使主动向日本陆奥宗光表示:俄国愿以允许日本割占台湾为条件,换取日本保持朝鲜“独立”(即不占领朝鲜)和不割占中国大陆土地。日本政府向俄国明确答复确认朝鲜“独立”,却没有透露割占中国土地的具体地域。4月初,俄国得知日本所提议和条件中包括割占了辽东半岛一项,立即作出强烈反应,4月8日,俄国将反对日本割占辽东的态度通知英、德、法等国。

德国虽然在欧洲和远东都与俄、法国处于对立状态,但这次却对联合干涉表现出十分积极的态度。还在3月23日,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就电告德国驻俄大使代办向俄国表示:“我们相信,我们在那边的利益与俄国利益并不冲突,因此我们准备与俄国进行交换意见及最后一道交涉。”德国对联合干涉之所以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是因为德国在远东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要在中国取得一个海港,作为殖民扩张的基地,企图通过联合对日干涉以实现自己的这一目的;同时也是为了将俄国的注意力引向东方,减轻俄法同盟在欧洲对德国的压力。德国积极支持的态度,坚定了俄国对日本实行干涉的决心。

法国在联合对日干涉问题上的立场基本上以俄国的立场为转移,但态度远不及俄德两国积极。法国一方面基于俄法同盟的关系,自然应与俄国在远东采取一致行动;另一方面,当时正值普法战争25周年,法国又不得不顾及本国人民的仇德情绪,政府如公开和德国在远东合作,又将受到国内社会舆论的抨击。所以法国一度力图说服英国参加对日干涉,以使三国的干涉行动变成欧洲各大国的联合行动,以平息国内的社会舆论。由于英国拒绝参加联合干涉,法国只得从俄法同盟的关系考虑,同俄国采取一致立场。

英国的远东政策是利用日本抵制俄国的南下,虽然曾对日本扩大侵华战争将影响到英国在华利益一度有所担忧,但当日本公布其议和条件时,英国认为根据最惠国待遇,他们可以享受条约规定的一切通商和投资的特权。4月8日,英国内阁召集会议,认为议和条件无损于英国的利益,决定不加干涉。当天的《泰晤士报》解释英国政府的决定时说:辽东半岛的割让没有损害到英国的利益,“而按照协议的其他部分,英国的利益可能有所增进”。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也通知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日本的条件不能成为我们进行干涉的理由。”

4月11日,俄国政府再次召集特别会议,外交大臣罗拔诺夫首先报告了德国关于联合干涉的倡议,会议对俄国对此应该采取的态度进行讨论。财政大臣维特认为日本割占辽东,将导致朝鲜归并日本,对俄国的远东领土和西伯利亚铁路将构成威胁,这样迟早会与日本发生军事冲突,因而坚决主张进行干涉,强迫日本放弃全部辽东半岛。维特又指出:对日干涉后,还可以向中国索取报酬。他说:“这样我们就成为中国的救星,中国会尊重我们的功劳,因而会同意用和平的方式修改我们的国界。”维特的意见得到了海陆军大臣的一致支持。会议决定先以“友谊方式劝告”日本放弃割占辽东半岛,如果日本拒绝接受劝告,“就对日本政府宣布,我们将保留行动的自由,而我们将依照我们的利益来行动”。这一决定经沙皇尼古拉二世批准,最终确定了对日干涉的政策。

4月17日,即《马关条约》签字的当天,俄国向德法两国政府正式提出联合干涉的建议。德国政府立即响应,德皇威廉二世命令德国远东舰队联系,并派军舰2艘开赴远东。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电告法国驻日公使哥屈米德:当俄、法代表向日本提出放弃占领辽东半岛的要求时,“请您向日本政府作同样意义的表示”。4月19日,法国也正式通知俄国,决定参加联合干涉。三国商定于4月20日在东京实行共同行动。

然而,因英国将于4月23日举行内阁会议,讨论俄国的提议,俄、德、法三国政府还在最后期待英国参加干涉,因而未在20日采取行动。在英国内阁会议举行的前一天,德国驻英大使通过与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的谈话,已经预感到“在明日的阁议上,他将提议拒绝俄国的提案”。果然,英国内阁会议重申了英国原定的不参加干涉的决定。

4月23日下午,驻日俄国公使希特罗渥、德国公使哥屈米德、法国公使阿尔曼一同前往日本外务省,面见外务次官林董,提交了备忘录。俄国公使的备忘录声称:日本占领辽东半岛“不仅将经常危及中国首都,且朝鲜之独立亦成为有名无实。上述情形,将长期妨碍远东之持久和平。”因此俄国政府“劝告日本国政府确然放弃对辽东半岛之占领”。德法两国公使的备忘录也使用了内容相似的措词。德国公使哥屈米德还警告说:“必要时将使此抗议成为有效。对三国开战,归根到底对日本国是无有希望之事。因而认为,关于此事贵国并不是不能让步。”面对哥屈米德的强硬态度,林董试探性地问道:“如暂时占据半岛,至赔款交付时为止,是否也要抗议?”三国公使则“都含糊的回复”。林董又表示:他个人及他所了解的陆奥外务大臣“均视三国的建议是日本近代外交关系史上一桩最困难的事件”,“因为将要采取决定的重要性,日本政府的答复还要等几日”。

第二天,日本政府在广岛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对策。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在会上提出三种应对方案:第一,即使不幸增加新的敌国,仍断然拒绝俄、德、法的劝告;第二,召开国际会议,将辽东半岛问题交会议处理;第三,完全接受三国劝告,以恩惠的方式将辽东半岛交还中国。与会者经反复讨论,皆认为第一方案断难执行,因当时日本的精锐全部在辽东半岛,联合舰队也都派往澎湖列岛,国内军备几成空虚,“不仅对三国联合的海军无法应付,即单独对抗俄国舰队亦无把握”;第三方案“虽然足以表示气度宽容,但未免过于示弱”。最后只得“决定暂从第二方案即召开国际会议来处理这个问题”。

御前会议后,伊藤于次日晨赶到播州舞子,大藏大臣松方、内务大臣野村也从京都赶来,在陆奥宗光病榻前再次会商。四人经过一番争议,认为倘若三国干涉旷日持久,中国再乘机不批准条约,将使《马关条约》成为一纸空文。最后决定“对于三国纵使最后不能不完全让步,但对于中国则一步不让”的对策,不论是否接受三国的要求,都必须迫使清政府如期批准《马关条约》和交换批准书。

会后,日本政府力图先设法缓和三国的干涉以争取时间。陆奥电示驻俄公使西德二郎向俄国政府表示:日本占领辽东半岛不致危及俄国的利益,并保证在朝鲜独立问题上满足俄国的要求;又指示外务次官林董向德、法公使探明两国的真实态度,以便从中离间,瓦解三国联合。4月26日,西德二郎拜访俄国外交大臣进行了游说。次日,俄国外交大臣明确答复:俄国政府不能同意日本的请求。而林董从法国公使处也得知德法两国必然坚持与俄国一道进行干涉。

同时,日本政府又竭力通过外交途径引诱英美等国进行反干涉。4月23日,陆奥宗光分别电令日本驻英、美、意等国公使,游说各国政府。特别向英国政府表示:日本占领辽东半岛后将在该地区对欧洲各国实行更优惠的贸易政策,以维护“欧洲商业之利益”;而且“承认英国的利害超过其他欧洲国家利害之事实”,又以三国干涉将诱使中国毁弃条约而再开战端为由向美国政府请求“给予友好援助”。4月27日,日本驻英公使和驻美公使分别会见了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和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金伯利先是表示了不参加反干涉的意向,两天后又正式答复“不能援助日本国”。格莱星姆也仅表示只能在“与美国之局外中立无抵触”的情况下才能援助日本。日本缓和三国干涉和引诱英美等国进行反干涉的活动最终都遭到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被迫于4月30日向俄、德、法三国提出备忘录,表示除金州外,放弃辽东其他地区,但中国须付以相当款项作为报酬。

俄国断然拒绝了日本占领金州的要求,因为在俄国看来,辽东半岛最重要之地即旅顺,而日本一旦占领包括旅顺在内的金州,终必从海陆两方构成对俄国的直接威胁。5月3日,俄国联络德法两国,一致坚持要求日本必须放弃包括金州在内的全部辽东半岛之占领。与此同时,俄国派遣太平洋舰队在中日间海面示威,调集东西伯利亚总督统辖的5万现役和预备役兵员,宣布海参崴实行“临时战区戒严令”;德法两国也派出军舰配合俄国向日本施加军事压力。面对三国咄咄逼人的态势,日本政府感到如果没有付诸武力的决心,单凭外交的折冲已经无济于事,决定执行向三国让步而对中国一步不让的既定政策。5月5日,日本政府正式通知三国,表示接受劝告,放弃辽东半岛。俄、德、法三国达到目的后,转而敦促清政府履行如期批准换约。7月19日,日本正式向三国提出要清政府偿付库平银5000万两作为还辽“报酬”。俄国为了加强对清政府的政治影响,装出所谓“公正”的姿态,主张减半,最后由德国提议改为3000万两。10月19日,俄、德、法三国与日本在东京达成协议。11月8日,李鸿章与日本代表林董在北京签订中日《辽南条约》,并议定专条,按三国与日本事先的约定,日本交还辽东半岛,清政府于11月16日前交给日本白银3000万两作为“报酬”;日军在款项交清后3个月内撤出辽东半岛。

三国干涉还辽不过是列强各国为了维护各自在华利益进行角逐的结果,主要是俄国与日本企图侵占中国东北而进行一次较量。此后,列强纷纷以“还辽有功”或其他借口,在中国展开了进一步攫夺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