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主宪政问题的再次提出

1943年中,大后方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状况日趋恶化,不仅激起了人们对国民党政权久已压抑的不满,还使人们对国民党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和是否具备领导抗战的能力都产生了严重怀疑。人们在这国难当头的紧要时刻深切地感到,要克服危机,必须改变现状,实行民主,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舍此别无他途。生活在国统区而深受各种磨难和压制的民主人士充当了这场运动的先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这一运动的前期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1943年7月6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主席张澜致书蒋介石,指出:“年来盱衡时局,审度内外,觉国际战事,虽胜利可期,而国内政治情形,则忧危未已,……察其症结,皆在政治之未能实现民主。”“现在政府之用人,既以一党为其范围,尤偏重特殊关系,使国内无数才智贤能之士,皆遭排弃。……现在一切民意机关的代表都是由党部和政府指定和圈定,于是只有党意官意,而无真正民意之表现。”因此,“必须实行民主”,“而后可以挽救危局,复兴国家”,“如或昧于大势,迁延不决,徒貌民主之名,而不践民主之实,内不见信于国人,外不见重于盟邦,则国家前途,必更有陷于不幸之境者。”

为表示对国民党压制民主的不满,民盟领导人张澜、张君劢、左舜生等长时间不出席国民参政会,以“隐示抗议”。

7月13日,蒋介石与部分国民参政员共同进餐,征询有关政治、外交问题的意见。黄炎培再次表示了对民主问题的关注,指出:“各地干犯法纪者仍不少,而以官吏为尤多。唯有以人民监督官吏,以人民监督人民……建国从民治下手,自是康庄大道。”蒋介石表示,“宪政自应提前办理”,后又提出“希望统一军政与实施宪政同时办理”。

中国国内的紧张局势使作为盟邦的美国也非常关注。美国驻华官员在与国民党要员的谈话中,对于国共之间的矛盾、民主政治的削弱等问题表示了担心。根据其政治理念和经验,美国人向国民党政府开出了实施民主以挽救危机的药方。美国总统罗斯福曾向蒋介石提出过三点建议,其中包括“中国宜从速实施宪政”和“国民党退为平民,与国内各党处同等地位,以解纠纷”。美国的这一态度,对国民党不能不产生影响。

面对国内外的双重压力,国民党在1943年9月上旬召开的五届十一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实施宪政总报告之决议案》,决定“战争结束后一年内,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而颁布之,并由国民大会决定施行日期。”又规定:“关于筹备国民大会及开始实施宪政各项应有之准备,由政府督饬主管机关负责办理。”尽管有如此限制性规定,但宪政问题毕竟被重新提出,它打破了在第一次宪政运动后期国民党与在野党达成的在抗战期间不再提宪政的约定,而且是由国民党自己提出。中间党派抓住这一机会,促使国民党把决议变为行动。他们在国统区掀起了一场新的宪政运动,一度曾被压抑的民主运动重新复苏。

9月18日,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开幕。这一天,张澜公开发表了《中国需要真正民主政治》的小册子,严厉批评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要求国民党立即放弃一党专政,结束党治,取消党化,从速准备实施宪政。他要求政府首先做到:(一)立即设立一公开法定的协议机关,容纳各党派参政员及参政会外人士,共同审查宪法,促进宪政;(二)立即宣布人民享有依法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身体之自由;(三)立即承认国民党外各党派之合法存在与活动;(四)在宪政实施前,各级准民意机关,如国民参政会、省县参议会等,应具有审核同级政府的预决算及弹劾同级政府不法官吏之权。这一对国民党一党专政进行猛烈抨击的小册子随即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与此同时,《时事新报》《大公报》《新民报》等也发表文章,呼吁实行宪政。国民党内的民主人士宋庆龄、何香凝、李济深、冯玉祥等亦纷纷批评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呼吁结束党治,实施宪政。

9月25日,蒋介石在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会议上报告内政和外交施政时提议:为注重宪政实施,应设立宪政实施筹备机构。次日,国民参政会通过了《设立宪政实施筹备会和经济建设期成会两机构案》。会后,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设置“宪政实施协进会”。“协进会”的主要任务是:“(1)向政府提出与宪政筹备有关之建议。(2)考察关于地方民意机关设立情形并随时提出报告。(3)考察与促进宪政实施有关各法令之实施状况,并随时提出报告。(4)沟通政府与民间团体关于宪法问题暨其它有关政治问题之意见。(5)依政府之委托审议一切与宪政实施有关之事件。”该会每两月开全体会议一次,每月开常务委员会一次。

吸取第一次宪政运动的教训,“协进会”由蒋介石任会长,其成员由蒋介石从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及其他富有政治学识经验或对宪政有特殊研究之人士这三种人中指定。协进会会员共有54人。民主党派重要领导人黄炎培、左舜生、李璜、张君劢、梁漱溟及中共代表周恩来、董必武等入选该会。但以《中国需要真正民主政治》而激怒蒋介石的张澜和在民主人士中被视为最为亲共的章伯钧、沈钧儒都被排除于会外。协进会由孙科、黄炎培、王世杰担任召集人。11月12日,宪政实施协进会正式成立。

二 民主宪政运动全面展开

进入1944年后,宪政运动全面展开。元旦之日,宪政实施协进会发出《为发动研讨宪草告全国人民书》。文中指出:“我们已被称为四强之一”,为了名副其实,“除了发达科学以外,唯有加紧政治建设,而政治建设唯一途径,实以促进宪政的实施为第一要务”;宪法是国家的百年大计,宪草创制于抗战之前,各方面情况现在都有显著的变化,协进会希望对此进行一番普遍而郑重的检讨,“使全国人民皆以其学识思虑及对宪政之研究,提供具体意见,以供将来国民大会讨论宪法时之参考,而使国家根本大法达于至善之境”。

立法院院长孙科也于同日在中央广播电台播讲《认识宪政与研究宪政》。他直率地批评国民党内某些人在宪政问题上的错误观点,说这些人“忽视抗战建国同时并进的最高国策,不明白宪政运动就是我们政治建设的根本”。对于所谓“训政未完成就不能实施宪政”的说法,他指责是“太呆板、太机械”。他认为宪政的实施“是人类生活和国家组织的进步”,因此必须“迅速完成我们民主宪政的建设”。

元旦这一天,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央常委黄炎培等人在重庆创办了大型政论性杂志《宪政月刊》,立即引起社会的关注,第一期出版两天后就销售一空。《宪政月刊》以宣传民主宪政为主旨,沈钧儒、郭沫若、陶行知、史良等各界知名人士纷纷为其撰文。它成为宪政运动中的一块重要舆论阵地,在国内有很大影响。

此后,由左舜生主编的《民宪》(后正式由民盟接办)、章伯钧主编的《中华论坛》、民盟云南省支部主办的《民主周刊》等一批杂志相继创刊,与各民主党派原有的《国论》《国讯》《再生》等报刊一道,抨击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要求实行民主宪政。在它们的影响下,分布于大后方各地的报刊,如重庆的《新蜀报》、成都的《华西日报》、昆明的《云南日报》、西安的《秦风日报》等,也接连不断地发表社论和短评,强烈敦促当局改弦更张,以挽救当前严重的危机。《华西日报》从5月10日至6月13日陆续发表了要求民主的社论17篇。其中《中国要怎样才能实现民主》的社论大声疾呼:“抗战到了今天这个决生死的严重关头,能民主则胜利而生存,否则必遭敌人毒手而败没。前途危难,不堪设想。所以克服民主化的困难,也就是事关存亡的任务,无论如何非完成不可。”国统区内形成了强烈要求实行民主宪政的社会舆论。

各种形式的宪政座谈会,对推动民主宪政运动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宪政月刊》就每月召开一次宪政座谈会,邀集各界民主人士评论时政,批判寡头政治,宣传“主权在民”的思想,要求国民党实施真正的宪政。座谈会的规模越办越大,并持续了两年之久。杂志与座谈会互相呼应,使其成为抗战后期最重要的民主论坛。各地以各种形式召集宪政座谈会,民主党派的领袖和积极活动分子在这些座谈会上发挥了核心作用。人们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指出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是民主和人权,“没有民主,没有言论结社自由,就不能真正由人民研究宪草”,“实施宪政就要保障人权”,“有宪草而无人权,不能算是宪政”。人们还对“五五宪草”展开了剖析和批评。

各种各样要求实行民主宪政的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1944年2月,张澜与青年党领导人李璜等在成都发起建立了“民主宪政促进会”。此举获得各地人士的广泛响应,不少地方也成立了类似的组织。重庆、成都、昆明的许多高等学校都组织了研究民主宪政的团体,它们举行各种座谈会,开设民主讲坛,邀请各界知名民主人士前往讲演指导,使民主思想深入人心。

在昆明,以西南联合大学、云南大学、中法大学等学校为基地,宪政运动迅速在学术界、教育界中展开。1944年1月底,昆明成立了“宪政讨论会”,省政府主席龙云亲任常务理事。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昆明各大学的教授们成立了“宪政讨论会研究委员会”,20多位知名教授出任委员。2月5日,“昆明学术界宪政委员会”亦告诞生。4月,该会与青年会合作举办“宪政问题系统讲演”,深受人们欢迎。大学教授对宪政的热情和重视,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动向,它表明中国知识阶层中的精英们对国家未来的政治安排有着强烈的责任心。他们的介入,不仅壮大了民主队伍的声势,而且丰富和加深了人们对民主内容及形式的理解,因为他们对西方的民主主义的要旨及操作程序有着比较广泛的了解。他们成为民主运动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5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发表了《对目前时局的看法和主张》,系统地表达了国统区内民主力量要求进行政治改革的强烈愿望。《主张》揭露了国民党长期以来以“训政”为名实行一党专政所造成的恶果:“国民党训政十余年,国民的组织未见加密,国民的道德未见提高,贪污土劣只有增加,并无减少,糜烂腐败只更见普遍,并未减轻。”《主张》尖锐指出:“假定一个国家,其国民不能自由发表负责的言论与主张,不能合理地批评政治的措施与人事,其新闻的记载只能限于好的一面,而绝不许暴露坏的一面,这个国家便不是民主的国家。又假定一个国家,除掉一个在朝的执政党而外,绝对不许其他在野的党派合法的存在,……这便更不是民主国家。更假定一个国家,其人民的身体自由毫无切实的保障,可以由若干秘密的或来历不明的机关非法拘捕,非法幽禁,非法处死,甚至不知拘捕于何地,幽禁于何所,处死于何时……这便不仅不是一个民主国家,而且是一个十足的反民主的国家。”

《主张》认为必须立即进入宪政的实施阶段,而不能再有任何拖延:“中国必须成为一个道地的民主国家,这已经超过了理论的阶段,而须从事实上予以切实的表现,并且民主体系的形成已刻不容缓,万万不可向战后推宕”。《主张》警告说:“假定在战时不能实现民主,我们在战后所得的将不是民主,而是国家的分裂与毁灭,其痛苦必且十倍于今天。”《主张》强烈要求国民党立即结束训政,“放弃十余年的特殊地位”,无保留地将各项自由归还给人民。

1944年4月,日军开始发起“一号作战”。国民党军队在中原战场的惨败,进一步暴露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和无能,人们要求改革以挽救时局的呼声更加强烈。6月20日,张澜在民主宪政促进会的大会上对国是提出十项主张,指出“非立即实行民主,不足以团结各方,争取胜利”,要求切实实行民主,尊重“人民言论之自由”、“人身之自由”、“思想信仰和一切集会结社之自由”;同时刷新政治,“给予各级民意机关以必要的权力”;切实改革征兵、征粮、征税之弊端,严惩贪污,杜绝中饱,革除苛扰,以减轻人民痛苦;实施全国动员,加强抗战力量等。此后,更多的社会阶层投身到争取民主宪政的运动中,从而使这一运动更为广泛,声势更为浩大。

6月之后,大后方的青年学生积极投入到民主运动中,成为一支极为活跃的力量。昆明、重庆、成都、桂林等地的大学生举行演讲会、座谈会,要求民主和自由。在昆明,大学生3000多人联合举行“时事座谈会”,闻一多等教授到会讲演。闻一多痛斥国民党拼命装扮的“太平景象”正如“肺结核患者脸上的红晕”,是“将死前的回光返照”,号召青年学生起来,打破这“可怕的冷静”。

民族工商业家也开始投身到争取民主宪政的运动中。5月,中国西南实业协会、迁川工厂联合会、中国全国工业协会、国货厂商联合会、中国生产促进会等5个实业团体举行宪政问题座谈会。人们在会上大声疾呼:“民族资本家要被官僚资本吃掉了!”章乃器、吴蕴初、吴羹梅等80多位工业界代表同声呼吁:“要求政治民主!要求生产自由!要求人生保障!”他们还联名向国民党提交了《解决当前政治经济问题方案之建议书》,送交正在召开的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要求国民党以民主的精神改变政策。

9月1日,黄炎培与工商界、文教界人士共30人联名在《国讯》和《宪政月刊》上同时发表《民主与胜利献言》,要求国民党政府在此国难危重之际,“与民更始”,“一新气象”,加速改革,以期“迎最后胜利”。《献言》提出了9项主张,要求及早实施“人民渴望之民主制度”;对于约法所规定的人民的各项权利,“如身体与财产之保护、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等,亦须予以实际的充分的享受与保障”;“切实开放言论”;“必须给产业界以一切解放,简化各项法令与手续,维护其一线生机”;“行政机构,自中央以迄基层,一切法令,皆须绝对公开,与民更始”。

国民党内的民主进步人士对时局的发展深感忧心,对最高当局实行独裁、压制民主的行径极为不满,他们也成为民主运动的积极分子。国民党军政界元老李济深、柳亚子、黄旭初等同情、支持民主人士和爱国青年,他们在桂林发起了“抗战动员宣传工作委员会”和“桂林文化界抗战工作协会”,开展各种宣传民主抗战的活动。针对河南战事的失败。时任军事参议院院长的李济深发表广播演说,抨击失败主义,要求政府加强民主,组织民众,实行抗战,得到了大后方各界人士的响应。7月初,沈钧儒、章伯钧等联合文化界人士20人致电声援,他们称赞李济深的广播讲话“义正辞严,震铄中外,尤为武汉会战以来所仅有之巨吼”,表示愿与其“愤切同仇,敢贡赤忱,誓为后盾”。宪政月刊社、国讯社、《华西日报》等也纷纷致电和发表社论,对广西方面表示响应和支持。

1944年底,李济深致书蒋介石,尖锐地指出:“你现在这样抗战不行,无民主,无人民拥护。现在只有实行民主,发动人民,抗战才有前途。”在屡次要求无果的情况下,何香凝、李济深、柳亚子等人于年底在桂林酝酿建立一个国民党内民主派的组织,反对独裁势力,以推动国民党内的民主改革来推动全国的民主运动。

三 民主宪政运动取得初步成果

在社会上展开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的同时,国民参政会也展开了一场要求扩大其职权的斗争。由于国民参政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不具备对政府的制约功能,参政员无法充分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面对国民党政权的政治腐败和经济崩溃,国民参政会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求扩大参政会职权的要求,几乎在国民参政会成立之初便被提了出来,只是由于战事紧张,被暂时搁置起来。现在,在民主宪政运动兴起的背景下,参政会内的民主人士再次提出了扩大其职权的要求,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类似西方国家的议会的作用,以遏制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审议国家预算,向来是西方民主国家议会用以控制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它可以对政府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制约。一些参政员首先提出了增加预算审议权的要求。鉴于扩大参政会职权的呼声颇为强烈,1944年6月14日召开的宪政实施促进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孙科、王世杰等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比较开明。8月初,孙科、王世杰、邵力子、吴铁城四人联名向蒋介石提出一书面意见,建议“酌量扩充参政会之职权”,其中包括“将每年预算提交其大会或驻会委员会讨论”,但“仍由国防委员会最后决定”。这一方案在本质上并未动摇国民党的最终决定权,但在操作程序上作了一些灵活的松动。然而,蒋介石起初仍不想让步,他在对此件的批复中称:“党费亦在预算内,不便公开。”

8月下旬,国民党中央党部对此事进行讨论,两种意见争论激烈。坚持专制立场的陈立夫等人反对扩大参政会的任何职权,甚至声称“与其学英美,毋宁学苏联”。他们认为英美的议会制度和多党制度威胁着国民党的统治,而苏联的一党制倒是可以效仿。但尽管陈立夫等人竭力反对,多数人迫于大势所趋,还是主张将“预算初步审议权暨查办官吏权畀予参政会”。国防委员会最终采取了折衷方案,“决定给以预算初审权,并扩大其调查权”,但规定这些权力“须于下届参政会集会后实行”。9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后的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正式规定政府在决定国家总预算前,应提交国民参政会或其驻会委员会作初步审议。要求扩大参政会职权的斗争,终于取得了一些结果。虽然参政会所得到的仍不是最终决定权,但毕竟迫使国民党向民主政治的某些形式作出了让步,预算交给非党人士公开讨论,将迫使其在编制预算时不得不有所顾忌。

争取人民自由权利的斗争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人民的自由权力,首先是言论自由的权利。该权利在国民党一党专制的统治下受到严重摧残,而人民争取其言论自由的斗争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早在1941年,沈钧儒等就在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大会上提出了《请政府迅即对于言论与研究加强积极领导,修正消极限制,以通民隐而利抗战案》。提案指出:“广开言路,为自古以来国家求治之道。在近代民主国家,政治已由庙堂扩大至于全国,故言路亦已由一臣一君间之关系而推广为全国人民与政府之关系。国家欲使人民皆有向政府进言之路,则不能不使人民皆有自由贡献意见之机会。……人民贡献意见,尚必须有公开讨论与集体研究之机会。此种机会在一般民主政府即所谓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提案特别强调了战时民主权利的重要性,指出:“人民自由在平时为重要,在战时为尤甚。我以半殖民地之国家欲最后战胜帝国主义之日本,必使全国人民发挥其最高之力量,而欲使全国人民发挥其最高之力量,实必须予人民与充分发表意见之机会,使其一切愿望与需要能得相当之适应。”

1943年10月初,张君劢、褚辅成、左舜生、李璜等人正式提出了改善出版检查办法的要求,提出宪政实施的筹备工作应将重点放在言论自由的逐步开放方面。在宪政实施协进会成立的当天,一些会员就在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数项关于改善新闻检查及书籍审查办法的提案。不久,张君劢又提出《人民基本权力三项保证案》,黄炎培随即提出对张案的呼应措施。面对人们的强烈呼吁,时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的王世杰也感到“图书审查制度首须改革或撤废”。他向蒋介石进言,提出“对于图书及不以记载政治新闻为目的之杂志,废止强制送审办法”。

宪政实施协进会经过讨论,认为“现时图书杂志审查与新闻检查制度必须改善”。但在如何改善的问题上,存在着改善事前检查与废止事前检查两种意见,遂将两种做法的利害得失都列呈国民党最高当局。蒋介石认为:“现值战时,报刊言论记载,动与战局人心息息相关,检查制度未便遽行取消。即现行检查办法,究应如何改善之处,亦尚须慎重研究。”他要求行政院和宣传部对图书和不以论述军事、政治、外交等新闻为目的的杂志另订审查办法,并确定其原则为:凡一般图书及上述杂志,“在出版之前,得不以原稿送检”;但上述图书杂志“应于发行前四日,以两份呈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并取得收据”;“图书杂志中应行禁载之标准,应予重行明白规定”。1944年9月21日,宪政实施协进会通过了《改善书报检查办法》。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如果人身权利没有合法的保障,其他的自由便无从谈起。公民遭到非法逮捕,不经审判而长期拘禁,在国统区是屡见不鲜的现象。1944年2月,黄炎培在宪政实施协进会第三小组会议上就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份《意见书》,指出他来往各地,“亲见非法逮捕拘禁,几于到处都有,或怀挟私怨,滥用职权,或假借公务,肆行敲诈,甚至地非监狱,人无罪名,而久久不见天日”,“机关权力愈大,非法拘禁愈多,生命保障愈少”。他呼吁“力求人道之昌明,断然施行提审法”。

1944年5月,沈钧儒等80位律师联名向宪政实施协进会呈送《关于保障人权意见》,提出四项建议:(一)定期召集全国司法会议;(二)请政府明令将特种刑事案件即日改由司法机关接收办理;(三)请政府明令颁定提审法之实行日期;(四)由立法院创制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权利,被损害人得依法向国家请求赔偿法案颁布施行。6月,宪政实施协进会通过了由黄炎培提出的《关于滥用职权捕押久禁情事整肃改善办法案》。

对于宪政实施协进会要求提前实施提审制度的建议,蒋介石批示称:抗战时期“国内各地多入军事状态之中,防止敌谍汉奸,一切处理必须严密;加以战时交通及通讯诸端,均甚困难,按时移提,事所难能。故在目前彻底实施提审法,委属窒碍孔多,且恐影响抗战军事,自宜从缓”;但考虑到近年来各地维持治安与检查机构增多,若干下级人员滥用职权捕押人民久禁不放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自有切实整肃改善之必要”。蒋介石要求行政院、司法院及军事委员会会商改善的办法。

7月15日,国民政府颁布《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对有关逮捕机关、逮捕程序、拘禁时间、定期核查人犯等问题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至此,在第二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大潮中,在争取国民参政会的预算审议权、保障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这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进展,虽然有限,却来之不易。